芋元中学绩效工资考评方案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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芋元中学绩效工资考评方案1
芋元中学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修订稿)
第一条:
文件依据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好我校教育系统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根据教育部出台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24号)、《咸阳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咸政人社发[2009]014号)和《长武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武县中小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长教发[201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分配原则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
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班主任、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第三条实施对象在岗教职工。
第四条考核方法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分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
平时考核由学校依据考核细则坚持日考核、周小结、月汇总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全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实绩,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第五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为依据,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重点考核教职工的师德、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实绩。
一、教师考核
考核共计110分,其中师德10分、考勤15分、工作量25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附加分10分。
〔一〕、师德(10分):
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教职工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方面。
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该项不得分,累计违反两次(含两次)以上者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迷信活动。
(2)、散布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3)、参与集体或其他违法违规上访。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甚至侮辱学生。
(5)、拉帮结派,破坏团结,干扰学校工作。
(6)、行为、语言不文明,严重影响教师形象,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
(7)、进行有偿家教者。
(8)、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强迫和诱导学生为自己干私活、送生日红包,违规收费,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等。
(9)、在校园内参与赌博或其他不健康娱乐活动。
(10)、生活作风有严重问题。
(11)、由于失职造成学校发生不安全事故。
(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12)、每学期进行一次民主测评,测评优秀率低于50%者。
(二)、出勤(15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出全勤赋15分,病假每天扣0.5分,事假每天扣1分,旷课每节扣0.5分,旷职每天扣2分。
政治学习、教研活动、会议等集体活动,每旷一次扣0.5分,各类迟到早退扣0.2分,扣完出勤分为止。
替课费每节加0.4分,加班每天加2分。
县局请休假制度规定的婚假、丧假、产假在规定期限内不扣分。
〔三〕、工作量(25分):
学校教职工工作量由学校根据每学期实际情况进行分配,早读、自习辅导每节加0.1分(旷一节扣0.2分),满学校规定的工作量得25分,未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扣除相应赋分。
(四)教育教学工作(20)
教育教学工作每人基础分为20分,根据以下条款进行加减:
1、备课
教案备写依据《咸阳市中小学有效教学基本要求》,根据教导处检查中,每缺一节扣0.5分,不符合要求扣0.25分。
使用旧教案的视为无教案。
2、上课
全体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表上课,做好课前一切准备工作,上课期间师生不得随意出入教室,不得迟到、早退、拖堂,不吸烟,不接打电话,不坐着上课,做到知识准确,重点突出,板书工整科学,语言规范,45岁以下的教师用普通话教学。
⑴无教案上课每节扣0.25分。
⑵无板书每节扣0.25分。
⑶学校在巡查中如有发现教学不规范者每次扣0.25分,包括吸烟、接打电话、坐着上课、私自调课、秩序混乱、改上自习及出现其他不良行为者。
⑷受上级部门通报批评者每次扣1.5分。
(5)在平时的教学中积极利用多媒体资源,每月利用资源次数为5节,每少一次扣0.25分。
(6)有重大教学事故情节严重每次扣1分。
3、听课
符合规定节次且听课笔记真实、书写认真,评议详实、日期具体者不扣分;缺一节扣0.5分,书写不详实者每节扣0.25分,自己编写的听课记录每节扣0.5分。
4、作业批改
按学科特点,所有课程原则上都应布置作业,题量适中,难易恰当,书面作业批改要及时,有记录,有日期,有等次,有纠错,重视讲评。
根据教导处检查及学校不定期抽查凡少批改一班次扣1分,批改质量差每次扣0.5分,作业流量不足或过量每次扣0.5分;凡有长期不交作业者一经发现一人次扣1分,作业批改记录每缺一次扣0.5分,记写不详细不认真每次扣0.25分。
5、检测
未按学校要求进行检测,少一次扣1分,中期期末误一节监考扣1分,误一科阅卷扣1分,考试中若出现弄虚作假现象每次扣5分以上。
6、教研教改
能按时完成各项教研教改任务者不扣分,少参加一次教研组会扣0.5分,少参加一次教研教改活动扣0.5分,少交一份资料扣0.5分,未按时上交者每次扣0.25分(不计请假人员)。
7、学习培训
(1)少参加一次培训扣1分,参加培训部不认真者每次扣0.25分,培训成绩不合格者扣0.5分。
(2)学习笔记每缺10页扣0.25分,撰写不认真者扣0.5分。
8、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拒绝完成折扣2分,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者每次扣1分。
(五)、教育教学实绩考核(30分)
1、教学成绩名列全县1、2、3名者得40分,名列4、5、6、7名者得35分,名列8、9、10者得25分,名列11、12、13名者得15分。
2、同课头成绩差分在5----10分(含5分)者扣1分,在10分以上者扣2分。
3、教辅人员、后勤人员、非统考科目任课教师得28分,个人所担任教学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每出现一次失误扣1分。
(六)附加分(10分)
1、通过教育组织部门推荐的论文奖项,县级加1分,市级加1.5分,省级加2分,国家级加2.5分,发表的同等次多加0.5分。
2、获得其他教育部门奖励的县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2.5分,国家级加3分(包括赛教等教学活动)。
3、其他有重大贡献或突出成绩每次加1-3分。
二、班主任考核
主要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关爱学生、学生评价、家校沟通、安全管理、协调利用教育资源,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等情况。
(一)、总则
1、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平时善于学习,工作认真负责。
2、 讲究仪表,注重形象,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身教重于言教,有良好的素质,自控能力强。
3、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树立远大理想,勤奋学习,团结向上。
4、 有独立工作的能力,有管理班级的丰富经验,有超前意识、创新意识。
做事雷厉风行,有恒心、有耐心、持之以恒。
5、 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不歧视差生。
6、 善于动脑,及时发现并有效地解决班级实际问题,尽可能解决学生当中的一切矛盾。
7、 尊重学生,公平对待学生,遇事先问清楚情况,找学生谈话真诚。
8、 经常与科任教师联系,团结协作,及时了解学生的各科学习情况,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9、 广泛进行传统美德教育教育,做学生榜样。
10、 充分发挥班干部作用,上好班会课,积极开展各项有意义的活动,组织和支持学生参加各项文体活动。
11、经常与家长交流、沟通,了解学生动态,关注学生发展。
12、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二)、班主任津贴资金来源及标准
班主任津贴从全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提取,根据班主任考核结果单独发放。
(三)、班主任津贴个人标准及发放办法
班主任津贴每学期500元,赋500分,根据《芋元中学班主任考核细则》对班主任进行工作过程考核,对违反本考核细则的将按规定直接从个人每周标准津贴中扣除。
(四)、芋元中学班主任考核细则
1、不按时上交班务工作材料。
每次扣10分。
2、在工作中出现乱订复习资料,乱收费行为。
每次扣20分。
3、早操、课间操班主任必须准时到位,组织学生、清点人数。
迟到一次扣3分,缺到一次扣5分。
4、班内学生有赌博、抽烟现象,发现1人次扣1分;
5、班级出现重大违纪现象(主要指学生打架、盗窃、外出校园上网、向他人索要财物、谈情说爱等),每人次扣2分;
6、班内学生破坏公物、污损校园环境,每1人次扣1分;
7、班内学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主要指期中、期末考试),做弊1人次扣2分;
8、校园学生自行车摆放不整齐每人次扣1分。
9、教室环境卫生,垃圾未及时清理每次扣2分。
10、校园清洁区卫生未及时打扫扣2分,师生厕所卫生差每次扣2分。
11、班级学生每流失一人扣1分.
12、按时召开主题班会,要求有主题,有内容,有记录,并按时上交班会材料。
不召开的一次扣5分,不按时召开的扣2分,缺一次班会记录扣3分。
13、按时记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家访记录、班务笔记等,未按要求填写或填写不及时一次扣5分。
14、获得“卫生”、“纪律”流动红旗,每班每次加3分。
15、未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任务视其情况扣2——5分。
16、教室布置凌乱不堪者每次扣5分。
17、“四卡十星”工作不按学校安排完成每次扣5分。
18、其他未尽事宜由政教处酌情扣分。
(五)、考核办法
每周进行一次考核,周一例会公布。
月底政教处汇总发放。
三、管理人员考核
1、校长考核:
由县局组织实施。
2、其他管理人员考核:
其他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由学校校长考核,每周进行一次,奖优罚劣,月底兑现,并作为县局千分制领导工作实绩考评依据之一。
副校长职务每周加0.4分;
教导主任职务每周加0.3分;
政教主任职务每周加0.3分;
工会主席职务每周加0.2分;
团委书记职务每周加0.2分;
两处干事职务每周加0.2分
各教研组长职务每周加0.2分;
财务管理人员职务每周加0.3分;
3、门卫全学期开锁大门每学期加3分。
第六条绩效工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业绩、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30%。
(二)分配办法
1、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学校逐月造册,报教育局审核备案,财政局直接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2、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津贴按每班每月100元从参评人员绩效工资中平均提取,依据班务工作量化考核细则执行。
(2)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
提取班主任津贴后,我校其余部分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考核组根据考核结果造册,上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后,逐月发放。
计算公式为:
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体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班主任津贴
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得分=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职称系数
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个人奖励性绩效得分
我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得分总额
第七条几类特殊问题的处理
1、长期患特殊疾病人员(指患癌症、精神病和垂危重病等人员)出具确诊医院证明、病历、检验报告单、药费条据等相关证明,经学校调查属实,确不能坚持教育教学或其它工作的,校长签字后报教育局审批的,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2、患一般疾病连续病假二个月以内,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二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其工作年限长短发给病假工资,即:
工作年限不满10年(含10年)的,发给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的90%;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
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含10年)的,发给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和1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的80%;工作年限满20年和2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的90%。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按学校绩效考核细则规定执行。
3、经本人申请、教育局同意的脱产进修人员进修期间只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学习结束不按时报到上班的停发全部绩效工资。
4、凡擅自离岗的人员从离岗当月起停发全部绩效工资。
6、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期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提取班主任津贴后个人所对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7、经教育局批准同意的离岗、病休人员,只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当年到龄退休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月份发放。
8、凡受到县教育局或其它行政机关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的,不享受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处罚期间不享受全部绩效工资。
第八条、以上涉及到考核考评的由考评组参与组织实施。
考评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团委书记、工会主席、报账员及各教研组长共11人组成。
第九条、未尽事宜由考评小组视其情节予以适当处理。
第十条、此实施细则解释权属芋元中学绩效考评小组。
第十一条、此实施细则从二○一○年三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