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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调研报告范文4篇

保险调研报告范文4篇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党的各项惠民政策的出台,达拉特旗在不断实现经济大开展的同时,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也取得了明显进展。

以城镇职工根本养老保险、根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本框架已初步形成,但从总体上,社会保障的开展滞后于经济开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突出表现在社会保障覆盖面窄,体系不健全,社会保障的开展滞后已制约了经济开展,也影响着社会和谐。

  一、根本情况

  达拉特旗现有总人口35万,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数为172524人〔其中,农牧民159728人,城镇无业居民12796人,75周岁以上13836人,〔农牧民13229、城镇无业居民607人〕男60周岁、女55周岁已到龄人员41972人,男25-59周岁、女25-54周岁116716人〕截止10月底全旗共有55499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中农牧民53267人,城镇居民2232人,75岁以上有7282人,到龄31907人,不到龄14078人,收缴养老保险金159512413元

  二、实行市级统筹

  为顺应时事的要求,鄂尔多斯市于xxx年初,率先在伊旗、准旗启动了农牧民养老保险工程试点工作,试点初期考虑到此项工作涉及面广,参保对象居住分散、数据处理量大、及时性要求强的特点,为防止将来数据反复录入核对,试点地区不仅设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下属的苏木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均增设了专管员,同时还一步到位全部配备了计算机及专用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且与旗社保局实现联网管理,网络化的管理不仅方便了参保农牧民就地实时业务办理,也便于旗社保局的工作指导和管理,实现了旗乡两级双层管理一步到位,使全旗的农牧民养老保险工作从启动时就步入了标准化轨道。

  试点工作取得了满意的效果,当地农牧民非常满意,参保热情越来越高,其他各旗区也纷纷酝酿,值此,经过反复论证,市政府果断决策,xxxx年xx月,鄂尔多斯市政府人民出台了《鄂尔多斯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暂行方法》、《鄂尔多斯市农牧民养老保险暂行方法》和《鄂尔多斯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细那么》,至此,从制度上我市将社保范围扩大到了城乡所有人群,这标志着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程正式启动。

  达旗人民政府极积响应市政府的政策,立即行动,为保证xxxx年底前符合享受待遇的城乡居民都能及时领到养老金,在市政府补贴的前提下,旗财政大力调整支出结构,今年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1600万元用于此项工作,预计今年将有6万多城乡居民受益。

  三、各项政策规定

  

(一)参保范围:

凡具有达拉特旗户籍的城乡居民或外地迁来本市两年以上的,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的;未享受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或以上的,均属参保对象。

  

(二)领取养老金条件:

参保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其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或以上的,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的人员可一次性缴纳15年,且年龄每增一岁,缴费年限减少一年,最低不得少于5年,75周岁以上人员不缴费,直接从启动后的城乡居民养老基金中按月领取养老金。

  (三)缴费方法:

从XX年起缴费的农牧民以我市XX年度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缴费基数、城镇无业居民以XX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200元)为基数,三年调整一次。

  (四)缴费比例:

农牧民总缴费比例为18%,其中个人缴纳8%,财政补贴10%;城镇居民总缴费比例为16%,其中个人缴纳10%,财政补贴6%,财政补贴比例随着经济开展适时调整。

还实行土地换社保的原那么,鼓励农牧民自愿放弃土地草牧场经营权,享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且财政补贴lo%来鼓励农牧民转移进城。

  (五)个人帐户:

农牧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按缴费基数的12%划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按缴费基数的10%划入,个人帐户余额比照城镇企业根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计发方法与标准:

由根本养老金(政府补贴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局部组成。

根本养老金=到龄时我市当期月缴费基数×实际缴费年限×l%;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存储额/计发月数(男139,女170)。

启动时到龄的农牧民月领取养老金为200元,城镇无业居民为450元,以后计算缺乏的补齐到此标准。

三年调整一次。

  (七)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全市户籍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因正当理由在旗区之间迁移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也可以随之转移,迁入地社保局应准予转入。

  为了防止社保移民,凡正当理由从外盟市迁入鄂尔多斯市的,如其在原籍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将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金转入本市后,允许其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假设原未参加养老保险的,需在我市常住满三年前方可参保。

  (八)农牧民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根本养老保险之间流动,原个人账户应转换为新险种的个人账户。

  由低缴费险种向高缴费险种转换的,按换算折抵的缴费年限和最低缴费标准,从换算之日起前推补建个人账户。

换算公式如下:

应折抵缴费年限=折算系数×原个人账户累计缴费月数÷12;

  折算系数=原个人账户本金累计余额÷城镇企业根本养老保险相同年限(社平工资)个人缴费本金(折算系数≤1)。

由高缴费险种向低缴费险种转换的,原个人账户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执行现行标准。

  四、周密安排环环落实

  一步到位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级统筹,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市委、政府已经做了决策,能不能落到实处,能不能真正惠及全民,关键在于旗区各级政府和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认识和管理,因此旗委、政府、劳动保障部门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对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进行了周密的时间安排和工作部署,整体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政策宣传和发动阶段。

主要任务是:

  l、筹备召开全旗劳动保障工作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启动发动大会,具体部署工作方案,学习讨论有关方针政策,使旗乡两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经办机构“形成共识、统一思想、统一步调〞。

  2、开展媒体宣传,印发小册子,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根本政策做到家喻户晓。

  第二阶段为机构人员落实和设备采购、材料印制阶段。

  主要任务是:

完成旗乡两级农保内设机构的建设,完成聘用工作人员的考录和村、社区居委会社会保险专兼职协管员的选聘;完成办公硬件设施的配备和各种表格材料的制作印制工作。

  第三阶段为人员培训阶段。

  主要任务是:

对旗乡两级经办机构、劳动保障事务所专业人员和村、居委会社保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

  第四阶段为全而实施阶段。

主要任务:

  1、完成对第一批参保人员和75岁以上人员的调查摸底、登记和征收保费工作。

  2、完成旗社保局计算机管理系统的网络建设。

将第一批参保人员根本信息核实和录入计算机。

  3、分批核定办理城乡居民退休手续,开始发放养老金。

  4、逐步建立健全各种账册。

建立健全旗乡两级会计核算制度。

  5、规划退休审批和养老金发放程序,使各项工作根本进入正常运行状态。

  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按方案进行中,相信,有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支持,有财政、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实现城乡养老全覆盖,让全旗各阶层人民共享经济开展的成果,共建和谐美好达拉特愿望必将成为现实,也将为社会保障与经济开展增光添彩。

新型农牧民养老保险制度调研报告

  一、建立新型农牧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一〕实施“转移开展〞战略,促进城乡协调开展的需要

  随着“转移开展〞战略的深入实施,阿拉善盟的人口、工业、农牧业会进一步向城镇、工业园区、绿洲集中,城乡一体化步伐将会进一步加快。

因此,迫切需要突破体制障碍,为实现城乡一体化铺平道路。

而加快农牧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逐步与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促进城乡协调开展。

当前,阿盟正在步入以工带农、以城带乡的开展阶段。

工业化和城镇化是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开展的必然要求,是解决“三农三牧〞问题的一个重要载体。

要以人口较为集中的三旗政府所在地和重点工业园区为重点,集中建设,经过三五年的努力,把农牧区转移人口变成城镇从业人员和城镇居民问题。

而建立农牧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劳动者利益差异、实现农牧区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有效措施之一。

  〔二〕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祖国北部边疆的需要

  阿拉善盟受特定地理背景和气候条件限制,形成了十年九旱的典型干旱荒漠地区,三大沙漠贯穿全境,植被稀疏,生态环境非常脆弱,是我国沙尘暴的主要发源地之一。

全盟27万平方公里土地只有三分之一是荒漠半荒漠草原,可以用来适度放牧。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们无视了脆弱生态环境的承受能力,选择了把农牧业作为实现经济开展的根底产业。

但由于气候变化因素特别是长期严重的超载过牧、乱砍滥伐等人为破坏,草场退化沙化非常严重,植被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大风、沙尘、虫害、鼠害等各种灾害频发,草原逐渐丧失了自身的调节功能,许多地方已失去了人畜生存条件。

那么,肩负着建设和保护脆弱的生态环境、守护祖国北部边疆重任的农牧民,怎样实现治理生态,恢复植被,实现致富呢?

实践证明,最好的方法就是禁止在退化草场放牧,自然恢复草场植被。

这就急需让大局部牧区人口向城镇转移或转产,留守定居小局部牧区人口进行人工栽培恢复草场、开展白绒山羊和双峰驼等生态畜牧业、守土安边。

关键是要解决好离开草场、失去土地农牧民的生活保障和致富问题,即解决好农牧民的稳定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尤其是解决好农牧民的养老保险问题。

  〔三〕建立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的责任政府的需要

  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应优先保障低收入群体和经济欠兴旺地区,以人人享有根本生活保障和免除贫困为政策目标,使全体城乡居民生活有保障、有质量、有尊严,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根本国情决定的客观规律,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特点。

事实上,在我国实现让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现实途径,是先建立缴费和保障水平既能包容低收入者,又能包容高收入者的新型养老保险制度。

先把制度和机制建立健全起来,再逐步提高缴费和保障水平,促进制度的转型和相对统一。

财政投入可以实现向低收入群体、转移搬迁农牧民和老年农牧民倾斜,表达责任政府扶贫济弱,在制度和机制上引导农牧民向城镇转移或转产,共同致富的目的。

  二、新型农牧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盟委、行署加快“实施转移开展战略〞、加速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总体要求,为有效实施退牧还草、退耕还林和公益林保护工程工程,阿右旗于XX年在全盟率先开展了农牧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制定出台了《阿拉善右旗退牧还草牧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法》,对牧区55周岁以上的退牧牧民采取政策补贴和个人筹资相结合的措施,纳入农牧民养老保险。

XX年,又制定出台了《阿拉善右旗农牧民根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法》,将30岁以上的牧区人口全部纳入到农牧民养老保险范围。

  XX年,额济纳旗制定出台了《额济纳旗农牧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方法》,结合退牧还草和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工程的实施,将20岁以上的农牧民统一纳入养老保险范围。

  XX年,阿左旗出台了农牧民养老保险制度,开展试点工作,将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的退牧还草和公益林工程区牧民纳入农牧民养老保险统筹范围。

并逐步将其他〔移民搬迁户、在职离职嘎查书记和主任、边境一线及东关村综合改造工程户〕农牧民在自愿的根底上,采取政府补贴和个人缴纳相结合的方法,纳入农牧民养老保险统筹范围。

  XX年,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出台实施了《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农牧民根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暂行方法》,将全部农牧民纳入制度范围。

  目前,全盟普遍开展了农牧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这一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为开展转移搬迁、退牧还草生态治理起到了促进和稳定作用,也得到了搬迁农牧民的普遍接受和一致好评。

截止XX年底,我盟三旗一区〔开发区〕被纳入养老保险的农牧民人数到达了21895人,占应参保农牧民45000人的48.7%。

征缴养老保险费9594万元,支出养老保险金4465万元,累计结余养老保险费5265万元,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数达6642人。

目前,养老金待遇月人均支付标准在353元-800元之间〔除少数70岁以上人员外〕。

  三、新型农牧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盟在统筹城乡养老保险特别是建立农牧区养老保险制度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制度不统一不够完善。

由于各旗农牧民人数、分布、实施工程和财政负担能力的不同,实行各自不同的试点方法。

各自为阵的格局不利于农牧区充裕劳动力的流动、不利于农牧民参保率的提高。

  二是养老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弱。

农牧民根本养老保险资金筹集很大程度上依托国家生态建设工程补助资金,而农牧民生活困难、个人负担能力有限,地方财力支持十分有限。

不能和国家即将出台的新型农牧民养老保险政策相衔接,未列入国家和自治区试点,得不到国家和自治区资金补助,缺乏政策和资金支撑。

  三是养老保险缴费水平偏低,基金积累少。

受到缴费水平的限制,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对接存在较大困难,多数农牧民享受的待遇相对于企业养老保险还很低。

由于我盟农牧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物价水平高、本钱开支大、生活和生存条件十分恶劣,因此较低的农牧民养老金水平无法维系正常生活开支。

  四是开展农牧民养老保险业务缺少人力和业务经费。

  四、新型农牧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面临难得的机遇

  在查摆问题的同时,也看到我盟在全面推行农牧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具有良好的根底和难得的机遇。

  一是党和国家重视“三农〞问题,提出了开展新型农牧民养老保险试点的要求。

党的xx大提出了“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根本生活〞的目标任务,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出鼓励各地开展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为我盟完善农牧民根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建立城乡一体的养老保障体系,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是我盟农牧民人口相对少,农牧民养老保险易覆盖。

据统计,XX年阿拉善盟实有人口22.05万人,农牧业人口为68939人,占总人口的31.3%,其中从事草原畜牧业人口30481人,从事农业人口24082人。

  三是我盟经济实力明显增强,财力有保障。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开展,我盟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增长速度连续多年保持25%-30%以上,地方财力保障能力越来越强。

XX年,阿拉善盟实现生产总值181.79亿,财政收入到达25.3亿元,产业结构优化为:

4:

75:

21,工业对财政奉献率到达68.04%。

  四是国家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和中央预算投入力度。

这有利于阿盟向上争取工程和资金,加大生态保护和根底设施建设力度;国家继续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生态公益林补偿等工程,农牧民群众能得到一笔可观的补偿收入,可使农牧民参加养老保险有资金方面的保障;阿盟已被列入国家“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地区,也有利于向上争取工程和资金。

  五是积累了很多有益的经验,进入全国试点地区具有根底好、投入少、易覆盖等优势。

我盟农牧民养老保险工作起步早、起点高,经过几年的实践,已初步建立了农牧民根本养老保险制度,为下一步实现养老保险城乡一体化打下了良好根底。

  六是广阔农牧民对参加养老保险的认识已有很大的提高。

通过农牧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转变了以往以家庭养老为主的传统观念,增强了社会保障功能,解除了农牧民的后顾之忧,对加快农牧民搬迁转移、促进生态恢复、增加农牧民收入等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建立新型农牧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思路

  目前,我国各地试行的农牧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模式,是根底养老金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新型养老保险制度。

它既具备覆盖城乡居民、特别是覆盖城乡低收入居民的功能,又能满足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不同单位、甚至是个人在不同时期对养老保险的不同需求,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可推广性,符合中央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决策。

从各地建立新型农牧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财政投入方式、水平与成效看,在如何促进全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积累了重要的经验。

在中央财政没有投入或投入少的情况下,各地在实践中已形成了缴费补贴、基金贴息、老人直补、待遇调整等四种财政投入方式。

在投入时点上,已经形成了缴费环节的入口补贴、给付环节的出口补贴及缴费和给付环节同时补贴三种方式。

  我盟要探索建立资金来源上以个人缴费〔集体补贴〕、政府补贴〔工程补助〕相结合;待遇发放上以根底养老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选择上允许城乡居民自主选择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牧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

这样可以解决低收入群体和高收入群体参保问题;可以解决财政〔工程补助〕投入、个人〔集体补助〕承当能力不同问题;可以解决实施工程期间多发养老金、工程结束后少发养老金等问题,从而形成“低缴费、低待遇〞“高缴费、高待遇〞的科学合理、公正普惠的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制度。

我盟在财政投入方式上可以选择缴费和给付环节同时补贴的方式。

即在缴费环节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投入,积累根底养老保险基金积累;在给付环节由地方财政〔工程补助〕投入,发放根底养老金的方法。

具体做法有:

  〔一〕参保范围。

凡年龄在16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的具有我盟农牧区户籍居民和暂不具备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村牧区其他各类经济组织从业人员。

  〔二〕资金筹集。

参保农牧民根本养老保险费按农牧民年均纯收入水平的10-30%的比例自主选择缴纳。

由个人负担〔可从国家支付给个人的退牧还草或公益林保护工程补助金中扣缴〕,个人缴费局部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实账管理。

用于退休后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发放。

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贴局部建立统筹基金,用于退休人员根底养老金的发放。

地方财政和集体视不同情况按不同比例补助已退休人员根底养老金待遇的发放,地方财政和集体补助的具体标准,由各旗〔开发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各级政府须从土地开发收益、工程开发收益、生态保护收益中按比例提取局部资金,建立农牧民根底养老金风险基金。

农牧民养老保险费年人均筹资标准在2500元至4000元左右。

各级政府对实施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工程区的退牧牧民;有草场、有土地,并从事农牧业生产活动的农牧民;自第一轮草牧场与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后无草场、无土地的分支户;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被征地的农牧民按不同标准补助已退休人员根底养老金。

在农牧民养老保险制度推行时间上,对实施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工程区的退牧牧民、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土地〔草场〕农牧民和边境一线的农牧民优先纳入;有草场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农牧民和农牧区剩余劳动力逐步纳入的方式有序渐进,3-5年内实现所有应参保对象的全覆盖。

  〔三〕待遇支付。

参保农牧民到达退休年龄,并按规定缴纳或补缴农牧民养老保险费满15年及以上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月享受农牧民根本养老保险待遇至死亡。

农牧民根本养老保险金由根底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工程实施阶段,工程区农牧民根本养老保险金月人均达500-800元〔包括各级地方财政补助100元、统筹基金200元、工程资金补助200元-5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200元〕以上;其他农牧民养老金待遇水平月人均达500元〔包括各级地方财政补助100元、统筹基金2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200元〕。

  〔四〕基金运行、管理及监督。

成立农牧民根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资金补助、部门协调、相关政策制定、基金监督职能。

各旗〔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履行农牧民根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行政管理职能,各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承当农牧民根本养老保险的经办业务。

农牧民根本养老保险基金要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封闭运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六、新型农牧民社会养老保险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开展调研,提供决策依据。

为制定我盟新型农牧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供科学依据,保证新型农牧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全盟范围内有序推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盟委、行署的要求,对工程区和非工程区农牧民人口、劳动力人数、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等根本情况、养老保险制度运行情况认真进行调查研究,测算资金筹集和需求情况,形成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

  二是编制农牧民社会保障规划。

将农牧民养老保险纳入全盟社会经济开展和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把这一关系广阔农牧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摆在重要的位置加以统筹规划,全盘研究,局部试点,稳步扎实地推进改革。

  三是出台《阿拉善盟新型农牧民社会养老保险指导意见》。

结合国家和自治区的新框架和我盟的新思路,尽快出台系统、全面、统一的全盟新型农牧民社会养老保险方法,以调整和标准三旗各自为体系的试行方法,使全盟农牧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步入一个良好的运行状态。

  四是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公共财政对农牧民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

测算提出每年财政对农牧民养老保险支出的比例和资金数额。

同时,要积极争取国家新型农牧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

  五是要严格控制农牧业劳动力的增长,积极引导和扶持退牧还草农牧民和新生劳动力到企业或城镇从事二、三产业,从而直接参加城镇职工根本养老保险统筹。

  六是形成政府牵头,劳动保障部门具体管理经办业务,农牧、林业、财政、扶贫、民政等部门通力协作配合的农牧民社会保障管理体系。

  七是积极扩大农牧民养老保险覆盖面,在政策制度方面覆盖全盟所有的农牧民的同时,要拿出具体扩面规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措施,尽快提高农牧民参保率。

  八是出台农牧民养老保险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和接续的方法,并逐步实现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并轨,使农牧区养老保险逐渐向城镇养老保险靠拢直至并轨,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

  九是考虑解决开展农牧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业务经费问题。

  总之,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开展观的核心内容突出的表现在农牧民这一最大多数、也是最弱势的民众切实利益上。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更加重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开展和稳定,不断扩大农牧民的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让社会开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建立完善新型农牧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广阔农牧民切身利益,任务非常艰巨,需要我们既要大胆创新的工作,又要有实事求是、科学谨慎的工作态度。

我们要在盟委、行署的领导下,围绕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这一目标,转变思维方式,创新工作方法,认真做好新型农牧民社会养老保险,为构建社会和谐、经济繁荣、人民富裕、生态环境良好的阿拉善做出应有的奉献。

机关单位养老保险状况调研报告

  一、现状

  **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启动于1997年4月。

截止XX年底,全县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共有234个,其中:

党政机关46个,事业单位188个〔乡镇转制事业单位74个〕,现有参保人员2335人〔乡镇事业单位转制人员442人〕,退休人员425人,供养遗属20人。

在职参保人员与供养退休人员比例5.5:

1。

历年累计征缴养老保险费5014万元,历年累计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2868万元,历年累计结余养老保险基金2146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体制与州局及局部县〔市〕不统一。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能、资源整合、“五险合一,一票征收〞等改革目标至今尚未实现。

经办机构尚未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

  〔二〕业务管理机制不健全,特别是控制机制、反响机制、导向机制不够完善,管理根底不牢,管理手段不新。

  〔三〕至今没有统一政策和法规,工作处于被动状态,与事业开展要求差距较大。

  〔四〕乡镇转制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现行政策不完善,特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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