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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检查员培训计划

防爆检查员培训计划

培训时间:

2013年5月——2013年6月

参加人员:

衡建勋、姬永强、李英、马鹏飞、王建平、王进军。

培训内容:

一.煤矿防爆安全知识培训时间2013年5月1日——10日

第一篇矿井气体爆炸性混合物的形成

1、我国煤矿井下的基本环境条件

2、我国煤矿井下的基本工况条件

3、煤矿井下巷道内的气体

4、爆炸性混合物的形成

第二篇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基本要求

  1、概述

2、基本要求

3、专用规定

4、《煤矿安全规程》对电气设备的有关规定(摘录)

第三篇矿用隔爆型电气设备“d”

1、隔爆外壳的基本防爆原理

2、隔爆型电气设备

3、隔爆型电气设备结构

第四篇增安型电气设备“e”

1、概述

2、通用要求

3、专用规定

第五篇本质安全型电路与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i”

1、概述

2、本安型电路的防爆原理

3、本安型电气设备的结构要求

4、本安型电路设计计算基础

第六篇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KY”

1、概述

2、通用技术要求

3、专用技术要求

4、标志

5、铭牌

第七篇制造与维修

1、质量体系

2、生产制造的基本条件

3、隔爆型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修

4、增安型电气设备的维修

5、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修

第八篇试验检测

1、概述

2、防爆性能试验

3、电气性能试验

二.煤矿防爆知识六十条培训时间2013年5月10日——20日

总则

第一条,为试应井下电器产品技术发展需要,保障井下电器设备安全运行,((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国家防爆电气标准)),山西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的修改补充规定(试行)编制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试用于晋煤集团公司管辖(包括各子分公司)矿井井下和地面具有瓦斯煤层爆炸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与连线电缆。

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气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煤安标志,(MA),产品标志,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

煤安标志牌丢失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第四条,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气(包括监测监控设备与本安设施)入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粘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并签法“入井许可证”方可下井使用,现场检查无“防爆检查合格证”为失爆

第二章壳体

第五条,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转轴完好,轴承盖无破损,否则为失爆。

第六条,隔爆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凹凸深度超过5mm为失爆。

第七条,隔爆外壳开焊为失爆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皮离层,脱落为不完好。

第八条,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或晃动为失爆,隔爆腔与本安腔直接贯通为失爆。

第九条,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内密封圈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当外壳净容积大于100平方厘米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6mm当外壳净容积大于100立方厘米时衬垫宽度得小于9.5mm否则为失爆。

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小于1mm为不完好,大于等于1mm为失爆,观察窗玻璃松动为失爆。

第三章电气设备防爆面

第十条,隔爆结合面间隙和宽度不得小于表1表,表2的规定,快开门或盖的隔爆结合面的最小有效宽度不小于25mm,否则为失爆。

表1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接合面宽度;

隔爆空腔净容积(升)

≤0.5

0.5—2

>2

间隙(毫米)

≤0.3

≤0.4

≤0.5

接合面宽度(毫米)

≥8

≥12.5

≥25

表2活动部分(操纵杆与电机轴)隔爆接合面间隙与接合面宽度;

隔爆空腔净容积(升)

《0.5

≥0.5

备注

接合面宽度(毫米)

≥12.5

≥25

间隙

(毫米)

操纵杆与孔

≤0.3

≤0.5

电机轴与孔

≤0.4

≤0.6

第十一条,隔爆面划伤为不完好,其深度于宽度大于0.5mm为失爆。

隔爆面划伤宽度或深度有一项大于0.5mm,他的投影长度大于隔爆面宽度的2分之1或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表2规定值的3分之2为失爆。

第十二条,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宽度不得小于25mm间隙不得大于0.5mm否则为失爆,快开式门或盖因变形打不开,且隔爆面间隙大于或结合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规定值为失爆,否则为不完好。

大型的采煤机,掘进机,连采机,等电器控制箱采用快开门方式的现场检查不能正常打开为失爆。

第十三条,隔爆面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6.3um,操纵杆的粗糙度应不大于3.2um,否则为失爆。

第十四条,隔爆面有锈迹,用棉纱察后有‘云影’为不完好,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失爆。

(云影;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

第十五条,对隔爆面上局部出现直径大于0.5mm,深度大于1MM的砂眼,在40,25,15mm宽的隔爆面上每1平方厘米不得超过5个,10MM宽的隔爆面上,每1平方厘米不得超过2个,否则为失爆。

第十六条,隔爆面上不得涂有油漆和硬性杂物,否则为失爆。

第十七条,隔爆面应磷化或涂有适量的凡世林油等合格的防锈油磷化后也可涂凡士林油,磷面脱落或并未涂防锈油为失爆。

涂油应在防爆面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

第四章电缆引入装置

第十八条,高压电缆的引入装置应采用浇铸固化密封方式,填料的填充深度须大于电缆引入孔径的1.5倍(最小为40mm)否则为失爆。

不得采用铠装电缆套密封圈进喇叭咀的连接方式,否则为失爆。

第十九条,电缆护套伸入器壁小于5mm或大于15mm为失爆,电缆直径较大而不能进入接线腔时,可适当将伸入接线腔部分电缆护套搓细。

第二十条,没有接线的电缆引入装置分别用密封圈,金属挡板和金属圈以此装入,压紧,否则为失爆。

接线的电缆引入装置若加装金属圈时应装在密封圈外面,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一条,金属挡板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不小于2mm,金属圈外径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应不小于2mm,否则为失爆。

金属挡板,金属圈生锈或涂有油漆为失爆。

第二十二条,螺旋接线咀压紧后应外露有螺扣,否则为失爆。

接线咀应平行压紧,两压紧螺丝入扣差不大于5mm,否则为不完好。

接线咀压紧后仍不能将密封圈压紧时,只能用一个不开口的金属圈来调整,不得在垫压其它杂物,金属圈的外径应与喇叭咀深入器壁规格一致,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三条,接线咀压紧要求:

卡兰式的以压紧密封圈后用单手晃动喇叭咀,上下左右晃动为失爆。

螺旋式接线咀拧入丝扣数不得小于6扣,有单手顺压紧方向用力拧动超过半圈为失爆。

螺纹的最少齿和扣数。

最小拧入深度符合表3

外壳净容积

最小拧入深度

最小慈和扣数

V≤0.1

5.0

6

0.1

9.0

6

V>2.0

12.5

6

第二十四条、接线咀严禁朝上,(本安型接线盒除外)否则为失爆,接线咀外部有缺损,但不影响防爆性能为不完好。

第二十五条、电缆压线板未压紧电缆为失爆,电缆压紧后的直径比原直径减少10%与以上为失爆。

第二十六条、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内不允许由负合侧接线咀接入引出电源线或从电源侧接线咀接入引出负荷线,低压隔爆开关的控制线,信号线咀严禁接入或引出动力线(4mm平方以上电缆),否则为失爆。

电气设备的进出电缆2米内不得出现破口、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10米范围内两台电气设备的连接电缆不得出现鸡爪子,破口,明接头,否则均为失爆。

第二十七条10米范围内两台电气设备的连接电缆不得出现中间接头,否则两台电气设备均为为失爆。

第五章密封圈

第二十八条、必须使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九条、密封圈尺寸应符合以下规定

1密封圈外径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表4规定值,否则为失爆。

表4;

D(毫米)

D0—D(毫米)

D≤20

20

D>60

≤1

≤1.5

≤2

备注;D表示密封圈外径,D0表示进线装置内径。

2、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不超过正负1毫米,芯线截面积4mm平方与以下电缆密封圈内径应不大于电缆外径,否则为失爆。

3、密封圈的宽度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且不小于10mm,否则为失爆。

4密封圈的厚度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截面积70mm平方电缆除外)且不得小于4mm,否则为失爆。

第三十条、密封圈修整后应整齐圆滑,凹凸大于等于2mm为失爆,小于2mm为不完好。

第三十一条、密封圈的同心槽线应朝内,否则为失爆。

控制线。

信号线的密封圈分层严重内凸达密封圈宽度的1|3以上者(挤入腔内3mm以上)为失爆。

第三十二条、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它物品,否则为失爆,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一根以上电缆时为失爆。

第三十三条、使用的密封圈内分层破损或密封圈老化均为失爆。

第六章 紧固件

第三十四条、隔爆面紧固件应完整、齐全、可靠、否则为失爆。

第三十五条、同一紧固部位螺母、螺栓其规格应一致,螺纹裸露部分一般不得超过三扣,否则为不完好。

第三十六条、紧固隔爆面螺栓的螺母必须上满扣,否则为失爆,紧固螺钉深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銅,铝件等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则螺钉必须拧满螺孔,否则为失爆。

第三十七条、隔爆面紧固螺栓应加装弹黄垫圈或背帽(弹簧垫圈与螺栓规格一致,弹簧垫应压平),螺栓松动,无弹簧垫(或背帽)和弹簧垫圈不和格均为失爆。

第三十八条、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的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保证非专用工具不能轻易解除它的作用,否则为失爆。

第三十九条、开关内隔离开关应于负荷断路器、接触器在电气或机械上连锁,否则为失爆。

第七章电缆与连接供工艺

第四十条、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以与高低压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连接装置的接头为失爆(有国家级材料试验合格证明的除外)。

第四十一条、高压铠装电缆的连接有不采用连接器和未灌注绝缘充填物或充填不严密的接头为失爆。

第四十二条、通电电缆未端没有接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为失爆。

第四十三条、橡套电缆护套损坏裸露出芯线或伤痕深度达最薄出1|2以上者,长度达20mm或沿围长1|3以上者为失爆。

第四十四条、接线应采用卡爪或利用专用的接线头连接导线,螺母下应有弹簧垫或采用双螺母,不得压芯线绝缘外皮,芯线压紧后裸露部分距卡爪(或平垫圈)的最近端不得大于5mm,否则为不完好。

芯线未压紧为失爆。

第四十五条、高压电缆的连接,一律采用压接方法,否则为不完好。

接线柱使用压线板压线时,压板凹面一律朝下,否则为不完好。

井下使用的带有屏蔽层的电缆接线时,必须将屏蔽层处理干净,否则为失爆。

第四十六条、电气设备内接地线未接为失爆。

接线腔内地线长度应适宜,以松开线咀卡兰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时,地线不脱为宜,否则为失爆。

接地螺栓、螺母、垫圈不允许涂绝缘物,否则为不完好。

第四十七条、接线腔应保持干净,无杂物和水珠,使用铠装电缆的接线腔内不允许有油,否则为不完好。

任何接线腔内有积水均为失爆。

第四十八条、隔爆接线腔内导线的电气间隙应符合表5的规定值,否则为失爆,隔爆电动机斜面接线盒(端盖)严禁反装,否则为失爆。

隔爆腔内导线的电器间隙(mm)表五

额定电压(伏)

电气间隙(毫米)

380以下

6

380

8

660

10

1140

18

3300

36

6000

60

10000

100

第八章其它

第四十九条、插接装置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应接插销,当断开时插销不得带电,否则为失爆。

第五十条、各种防爆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和影响防爆性能的附属元件必须齐全。

完整、可靠损坏。

拆除或失效均为失爆。

第五十一条、接线咀电缆出口处应平滑,出现死弯致使橡套电缆(包括控制线、信号线、)绝缘外护套与相线的绝缘胶分层为失爆。

第五十二条、电动机无风叶,风叶损坏,外壳变形严重,通风孔被杂物堵塞1|2极其以上者为失爆。

第五十三条、使用未经归家授权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安全联检的监测监控设备为失爆。

第五十四条、电气设备与设施显示系统准确无误,不能显示或显示不完整的为不完好。

第五十五条、电气设备的按钮松脱弹簧外露为失爆,各类触摸按钮外皮破损为不完好。

第五十六条、井下电气设备仪表未校验或仪表校验合格证过期为不完好。

第五十七条、皮带保护不全或一处起不到保护作用的(含中停闭锁装置)按失爆论处。

第五十八条、所有本安型设备与五小电器均按此标准进行检查。

第五十九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机团公司机电处。

三、煤矿电气安全防爆基础知识培训时间2013年5月20日——30日

防爆基础知识

 一、可燃性气体和蒸气的爆炸特性

1、       燃烧和爆炸产生的条件

形成燃烧和爆炸必须具备一定条件。

下述条件在时间和空间上相遇,才会产生燃烧或爆炸:

燃烧剂,例如氢气,汽油等;

氧化剂,例如氧气,空气等;

点燃源,例如明火,火花,电弧,高温表面等。

上述条件被称为形成燃烧和爆炸的三要素。

工程上采取措施,防止三要素同时存在,防止出现火灾和爆炸危险。

2、       可燃性气体和蒸气的安全参数

①        爆炸界限----可燃性气体或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只有在某个浓度范围内才能爆炸(燃烧),超出此范围就不会被点燃,这一范围的最高点和最低点分别称为爆炸上限和爆炸下限。

爆炸界限常用可燃性物质在可燃性混合物中的体积百分比(浓度)表示,例如,甲烷的爆炸下限是5。

0%(体积比),爆炸上限是15%(体积比)。

可燃性物质的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混合物可以称作“过稀”,浓度高于爆炸上限可以称作“过浓”,过浓或过稀的混合物不能形成爆炸或燃烧。

②        引燃温度----按照标准方法实验时,引燃爆炸性混合物的最低温度。

在没有明火等点火源的情况下,可燃性混合物的温度达到某一温度时,由于内部氧化放热加剧而自动着火,也称作自燃,有时候也把引燃温度称作自燃温度。

国际标准IEC60079—4:

1975<<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

引燃温度实验方法》规定了引燃温度的实验设备和实验方法,见图1。

(3)  闪点----在标准条件下,使可燃性液体变成蒸气的数量能够形成可燃性气体/空气混合物的最低液体温度。

可燃性气体与空气的混合物遇到点火源能形成爆炸,但是可燃性液体必须先形成蒸气,蒸气与空气混合才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可燃性液体的汽化速率与液体的温度有关,能使可燃性液体释放(汽化)出足够的蒸气而在液体表面上形成能发生闪燃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需要一定的液体温度,此最低温度称作闪点。

由于液体的汽化的速度不仅受液体温度的影响,而且与液体本身的性质有关系,因此不同的可燃性液体的闪点有很大差异。

例如,汽油的闪点不低于55℃,柴油为零下20℃,乙醇的闪点为11℃,乙酸的闪点为40℃,而润滑油的闪点都高于100℃。

可燃性液体的闪点低,表示可燃性液体在低温下可以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其危险程度高。

反之,可燃性液体的闪点高,则在常温下不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其危险程度也相对低一些。

(5)       最大实验安全间隙(MESG)----在标准规定的实验条件下,一个外壳内最易点燃浓度的爆炸性混合物被点燃后产生的爆炸火焰穿越25mm长的接合面,不能点燃外壳外部环境的爆炸性混合物时,接合面两部分之间最大间隙。

国标GB3836.11—1991<<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1部分:

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测定方法》和国际标准IEC60079—1A:

1975规定了最大试验安全间隙的试验设备和测量方法,见图2。

(6)      最大爆炸压力

爆炸性混合物被点燃爆炸后,释放的热量使气体剧烈膨胀,因而产生很高的爆炸压力。

由于可燃性气体的性质差异,最大爆炸压力也不相同。

多数气体的最大爆炸压力在0。

6Mpa----0.8Mpa之间,但乙炔的最大爆炸压力可以达到1。

0Mpa。

上述最大爆炸压力值是以在容积为8升的球形容器中测得的,如果容器的形状复杂,容易产生压力重叠现象,则最大爆炸压力可以达到2~3Mpa。

爆炸压力能对设备和建筑物造成破坏,人们在设计电气设备外壳和设计厂房时应考虑爆炸压力的作用。

防爆措施在工程上分为两大类:

1、           一次(primary)防爆措施----避免场所环境中存

在爆炸性危险环境。

由前述的产生爆炸或燃烧条件三要素可以知道,如果能够在环境中避免可燃性物质,或者在环境中避免氧化剂—氧气,就可以从根本上避免火灾或爆炸危险。

空气中的氧气是难避免的,可行的办法是避免可燃性物质。

如果不能完全避免可燃性物质,可以将可燃性物质的浓度限制在爆炸下限以下,也能避免产生爆炸危险。

石油化工企业选用密闭的容器、管道和密封质量好的阀门,以避免工艺设备中的可燃性物质泄露到环境中。

化工厂常常采用有房顶无墙壁的厂房,改善自然通风效果,或者采用强制通风(机械通风),使环境中的可燃性物质的浓度低于爆炸下限,达到避免爆炸危险的目的。

2、           二次(secondary)防爆措施----在爆炸危险环境避免点燃源。

如果爆炸性危险环境不可避免,则在环境中消除点燃源。

我们常常在油库、天然气站等含可燃性混合气体环境危险工作场所中看到“严禁烟火”的牌子,就属于二次防爆措施。

国家标准规定,在爆炸危险场所必须使用防爆电气产品,也属于二次防爆措施。

二、      常用防爆类型的防爆原理

根据燃烧和爆炸条件三要素,可以采取不同的防爆措施,避免电气设备成为点燃源。

1、       隔爆外壳“d”----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爆炸压力,并阻止内部的爆炸向外壳周围爆炸性混合物传播的电气设备外壳。

给电气设备制造一个坚固的外壳,所有接缝的间隙小于相应可燃性气体的最大实验安全间隙,如果可燃性气体进入外壳之内被电火花点燃产生爆炸,则爆炸火焰被限制在外壳之内,不能点燃外壳外部环境中的爆炸性混合物,从而保证了环境的安全。

隔爆外壳必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

①         外壳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能够承受内部的爆炸压力而不损坏,也不产生影响防爆性能的永久性变形。

②       外壳壁上所有与外界相通的接缝和孔隙小于相应的最大实验安全间隙。

主要防爆措施:

①       隔爆外壳材质要求;

②       隔爆接合面的间隙长度和宽度以与表面光洁度要求;

③       紧固件和紧固螺纹孔的要求;

④       透明件的要求;

⑤       胶粘剂和胶封剂的要求;

⑥       接地;

⑦       电缆和导管引入装置;

⑧       连锁或警告标志等。

国家标准GB3836.2----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

隔爆型电气设备“d”>>对隔爆型电气设备的结构、实验和标志作了明确规定。

隔爆外壳的标志是”d”,例如一台隔爆型电机的防爆标志是ExdIIBT4.其中,Ex表示防爆,d代表隔爆型,IIB代表工厂用设备IIB级,T4代表设备的温度组别T4组,即设备的表面温度不超过135℃

2、       正压外壳(通风、充气型)“p”----在设备的外壳内通入一定压力的新鲜空气或惰性气体,使周围的可燃性气体不能进入外壳内部,从而阻止点燃源与爆炸性气体接触,达到防止爆炸的目的。

正压型电气设备的的关键防爆措施:

----设备外壳内部保护性气体(新鲜空气或惰性气体)的压力高于环境的压力至少50Pa。

----电气设备通电之前应该对设备外壳用保护气体进行冲洗(一般用5倍于外壳静容积的保护气体进行冲洗)。

因此,设备需要配置鼓风机、管道和风压继电器等,它一般用于大型电动机和控制开关设备。

3、       充油外壳“o”----将设备全部或部分浸在外壳中的油内,使设备不能点燃油面以上或外壳以外的爆炸性气体。

主要安全措施:

①       将带电部件浸入油面之下至少25mm;

②       油符合标准GB2536的变压器油;

③       油温不允许高于100℃;

④       设置油位指示;

⑤       绝缘材料和密封材料应耐油;

⑥       设备最大通断能力为点燃实验安全值的75%。

这种防爆类型主要用于变压器和高压开关。

国家标准GB3836.6---1987<<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5部分:

充油型电气设备“o”>>和相应的国际标准IEC60079—6:

1995《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6部分:

油浸型电气设备“o”>>都对该型电气设备的结构、实验和表示作了规定。

充油外壳的标志是”o”。

4、充砂外壳”q”----外壳内填充砂粒材料,使其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壳内产生的电弧、火焰以与外壳壁和砂粒表面均不能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

主要安全措施:

①       外壳中填充砂粒材料,且具有一定的安全高度;

②       石英砂的粒度为0.25—1.6mm,含水量不超过0.1%;

③       电气间隙;

④       外壳防护等级。

该防爆类型主要适用于熔断器,电容器等产品。

4.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检查)技术规范培训时间2013年6月1日——30日

1总则

1.1本《规范》依据国家发改委2004年度计划(发改办工业[2004]第1951号文件)组织制定。

1.2本《规范》以原煤炭部1987年颁发的《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为基础进行修改制定,并增补了露天煤矿设备等检修内容。

1.3在检修煤矿设备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安全不准检修。

1.4煤矿设备检修必须要有计划、有组织、有安全措施,有主管领导现场指挥。

1.5煤矿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设备检修安全和有关规定。

1.6本《规范》仅适用于煤矿机电设备检修(即大修),可作为设备检修后验收的技术依据。

设备检修后与设备运行中应达到《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评级办法》与其它相关标准的要求。

1.7防爆型电气设备检修后应达到防爆性能要求;有关设备、部件、材料符合“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要求,符合阻燃和抗静电的要求,符合有关设备检修资质管理的要求。

1.8依照本《规范》检修的设备在出厂前应做整机空载和加载运行试验。

1.9引进设备的检修应依据外企厂商相关技术文件的要求,本《规范》仅供参考。

1.10本《规范》通用部分的技术要求和计量单位等执行国家或有关行业的技术标准。

1.11本《规范》执行《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煤炭法律、法规、规程和管理标准,执行所有相关MT煤炭行业技术标准。

1.12本《规范》可作为企业制定设备检修细则、检修操作规程和设备完好标准的依据。

1.1335kV以上的电气设备检修应执行电力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

1.14检修人员的劳动保护、安全防护、劳动卫生与环境要求等必须按照国家和有关行业标准执行。

1.15检修工作提倡设备效能、节能,坚持绿色环保和持续发展。

2通用部分

2.1机械通用部分

2.1.1紧固件

2.1.1.1螺纹连接件和锁紧件必须齐全、牢固可靠。

螺栓头部和螺母不得有铲伤、棱角严重变形。

螺孔乱扣、滑扣时,允许扩孔,增大螺栓直径,但不能因扩孔而影响被扩工件的机械强度和工作性能。

2.1.1.2螺母必须拧紧,拧紧后螺栓的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加多余的垫圈来减少螺栓露出长度。

2.1.1.3螺栓不得弯曲,螺纹损伤不得超过螺纹工作高度的1/2,且连续不得超过一周。

连接件螺栓的螺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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