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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种制度

刘家镇开元小学教师聘任方案

一、制定的原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3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七条,中共宜市委(1998)32号,中共南委发(2004)9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二、聘任原则:

1.政策透明、条件公开、双向选择、优化组合。

2.全面考核、注意实绩,既要考虑到教育质量的稳步提高,又要保证学校工作秩序的稳定。

3.实行评聘分离,低职可高聘,高职可低聘。

4.正式发放聘书之前,在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基础上,双方签订协议书。

5.聘任范围在控编数内,先校内,再校外。

三、实施原则:

1.近年来,教育教学成绩优秀者优先(教学名次在镇公办前一、二名),上学年完成学校工作目标较好,班主任工作突出者优先。

2.受到上级各种表彰奖励后仍保持荣誉者优先。

3.工作近年来服从安排,能勇挑重担,教学态度和工作态度较好者优先。

4.在前几项相当的情况下,考虑到工作的连续性,原任教师及班主任优先;最能适合学校某项教学工作提高目标者优先。

5.近年来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差或工作态度不好,或学生、教师和社会对其意见大者,可作待聘处理。

6.严重违背师德,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重,乱收费经教育不改者,不予聘任。

四、聘任措施:

我校实行一级聘任。

1.学校根据下学年的实际情况,公布全校的岗位设置及其相应的职责和应达到的最低工作目标。

2.教师根据个人的意愿,可在全校范围内(包括跨科、年级、班)选择相应的岗位,同时按学校下发的“申请表”填好,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学校,未交者视为拒聘。

3.学校参照近年来教师的工作实绩和年度考核结果,根据聘任原则的实施原则,结合“申请表”按岗位设置决定聘任班主任和教师。

4.已聘用教师,学校在下学年开校前发任职聘书,同时签订相应的协议,未聘教师作待岗或轮换到本镇缺编学校任教,否则视为拒聘。

五、对各种人员的处理

1.受聘的教师接受学校安排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和各种津贴、补贴。

2.因教学质量差(亮黄牌者),作为试岗处理,作为试岗处理的教师,只能享受该级最低档课时津贴,试岗为一期,试岗期间,本人提出申请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享受相应的课时津贴和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3.待聘教师必须按学校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学习,在完成学校安排的各种临时性任务的前提下,每月发给本人等级工资,如能较快提高业务素质并达到学校要求,学校根据本人表现和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决定能否正式聘用。

待聘期不超过半年,待聘期满仍不能聘用者,按南委发(1999)44号文件中关于落聘人员的处理执行。

待聘人员若要外出学习,一切费用自理,不遵守学习学校相应的规章制度,作旷工处理,如发现在外从事其它盈利性活动,停发工资和一切津贴、补贴,一月后按自动离职处理。

4.凡拒聘人员,停发一切工资、福利。

六、凡已聘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可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享受的活工资档级作降级处理和中途终止协议,上报县教育局、地方党委、政府予以解聘。

1.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

2.师德差、体罚、侮辱学生、拒后进生于教室门外,造成学校声誉受损者。

3.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不能合乎学校要求,经教育限期仍不能改正者。

4.违反签订的协议,即中途不服从各种工作安排,不履行岗位职责,无正当理由不完成工作任务或一期旷工3天,迟到早退10次,一般事假10天以上者。

5.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损失者。

6.受到高职低聘者。

七、本方案若与国家、上级颁布的有关政策矛盾,将作及时修正。

活工资方案

根据国办发(1993)85号,人薪发(1994)8号和宜人工(1994)14号,南委发(1999)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津贴(30%活工资)发放实施细则。

一、活工资(津贴)的分配原则:

1.津贴是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要与固定部分同时实施,并原则上不超过核定总额,确有少额超出,由学校其它经费补充。

2.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克服平均主义,拉开一定的档次,引入竞争机制,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以及优质优酬的原则,使教职工的报酬与其实际贡献结合起来,以促进提高教学质量、工作质量为目的。

3.上年度的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岗位津贴发放的依据,随固定工资每月发放(包括假期在内),但工作量津贴以当年计发。

4.凡拒聘教职工不得享受各种津贴,试岗者只能享受最低档次津贴;拒不接受工作安排,工作有重大失误,消极对待工作而屡教不改者,不发各种津贴。

二、活工资(津贴)的分配办法:

学校将活工资部分(以下简称“津贴”)按规定比例分解为七个方面的津贴,结合教职工的实际贡献分别计发给每一位教职工。

(一)岗位津贴

全校教职工服从学校的安排,完成任务好,上学年度考核为优秀者,按本人津贴23%计发岗位津贴;上学年度考核为称职者,按本人津贴的20%计发;考核为不称职者,不计发本人津贴。

(二)工作量津贴

1.教师课时津贴

<1>课时认定标准:

语、数系数为1.2,其余科目系数为1,校长管理工作量为校平均工作量,教导主任管理工作量为7节,其余人员管理工作量标准为:

会计、出纳各4节,采购员1节,实验管理2节,仪电器材管理2节,体卫器材管理1节,图书开放5节,卫生检查(每天三次)3节,全校签字考勤5节,教研组长1节。

行政人员领职务津贴,该职务规定管理工作量不计课时津贴.

<2>标准周课时档次(包括乘以折合系数)

本人课时档次=本人活工资总额的40%÷校平均工作量。

<3>非行政人员的教学工作量及其它兼职工作量都纳入课时认定。

<4>个人津贴=本人课时档次×本人实际周工作量。

2.职工的岗位工作量津贴

以本人津贴的40%为标准,按职员人数单独划拨,根据每期初学校考核的工作量,分摊其工作量津贴。

(三)工作质量津贴

语、数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教学工作目标,即按本人活工资的10%期终一次领回,专职人员工作质量津贴由学校单独考核,效果达合格以上可领回,兼任非统考学科的质量奖,在学校规定的目标管理中兑现,未上课的职员、行政人员工作质量津贴,全校60%的教师领回,既可领回。

(四)职业道德津贴

以每个教职工的津贴的10%业道德津贴中的总额的津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此项津贴。

<1>故意不完成或完不成教学任务(教学质量不达标)或其它工作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者。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者。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

<4>聚众赌博(被执法者抓获)、或打架、或辱骂同志,造成不良影响者。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制裁者

(五)出勤津贴

以每个教职工津贴的10%作为该同志的出勤津贴。

根据学校的考核,如果当月有两次及以上违背制度或迟到、早退三次及以上或旷工等,当月不发此项津贴,直接在当月学校考核的出勤、完成任务奖中扣除。

(六)备课津贴

以每个教职工津贴的10%作为该同志的备课津贴,凡按学校规定备课者可得此项津贴,未按要求和原抄备参、教案者,不得此项津贴。

(七)行政人员津贴

此津贴在学校自筹经费中开支。

按宜人工(1994)14号文件规定:

校长津贴=学校各类人员津贴总额除以学校总人数×(80%--100%)。

学校中层正职=学校各类人员津贴总额除以学校总人数×(50%--60%)。

我校担任行政职务和上级有明文规定相当职务的人员享受此项津贴。

学校工作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评为优秀,行政人员按该职务上限发此项津贴;评为良好,行政人员按该职务中等水平发此项津贴;评为合格,行政人员按该职务下限发此项津贴;评为不合格,行政人员不发此项津贴,并扣发工作质量津贴。

三、其它:

1.本实施方案,上报县教育局批准后,于二00四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2.未尽事宜由学校行政集体研究决定。

3.本实施方案由学校负责解释。

 

刘家镇开元小学

质量监控体系之目标管理细则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响应县委、县府提出的“建教育强县”的宏伟目标,实现镇党委、政府率先“建教育强镇”的重要举措;同时使我校早日成为名校,与时俱进,创办地方特色学校,结合学校实际,本学年将继续对教师“德、勤、能”三个方面进行目标管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德)30分

教师必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积极主动地参加政治学习,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德,团结同志,关心集体,爱护学生。

有下列情形者扣分:

1.在工作中,散布与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学校合理化管理不一致的言论或在学生中宣传腐朽人生观、价值观,视其情节轻重每项扣1-5分。

2.教学中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做出有损教师形象,损害学校集体荣誉、利益的行为,视其情节扣2-5分。

3.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一次扣1分。

(如学校安排的代课无故不代)

4.政治学习、开会、集会等做手工、摆龙门阵等不专心、扰乱秩序,经提醒教育仍不改正的一次扣1分。

5.上课时做非本职工作的事,浓装艳抹,仪表不整,吸烟,穿拖鞋,只穿背心、短裤上班,坐着讲课(生病除外),违者发现一次扣1分。

6.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含上课让学生长时间站黑板或将学生撵出教室),辱骂学生、歧视后进生,向学生推销商品,无理训斥家长、学生,视其情节分别扣0.5-10分。

7.克扣、变卖学生资料、课本等,违者除退清全部金额外,还视其情节扣1-2分。

8.开学期间,任何教师在校内打架、闹架造成一定影响的,一切后果自负,视其情节还给予1-10分的扣分。

(故意生事者对方可以不负责任)

9.在教师中拨弄是非,造谣中伤,造成影响者,视其情节扣1-5分。

10.教师未经学校同意,私自乱收费用(含私收学费和春游及其他活动费),违者除如数退还外,还视其所收金额大小和情节扣1-10分。

11.上班期间不准在公共场所打牌和坐茶馆,违者扣10分。

由此而影响上课,加倍扣分。

若被执法机关抓获,加倍扣分。

有意损害或私自拿取公物,除照价赔偿或限期归还外,还给予1-5分扣分。

12.教师发现学生违纪不干涉、不制止者,视其情节扣1-5分。

13.凡发现教师下午提前签字和代签扣2分,并视为早退。

二、工作态度(勤)40分

教师要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认真地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乐于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认真履行本职务职责,有较强的责任感。

认真钻研业务,严谨务实,虚心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方法,勇于开拓创新,探索教育、教学的新规律,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遵守劳动纪律,有事请假,不轻易误课,病、事假少,出勤率高,无旷课现象。

有下列情况者扣分:

1.教学无计划、总结和其他相关资料者,每一项扣0.5分。

2.不备课上课,每发现一次扣2分;课堂作业未批改发现一次扣0.5分。

3.上课、开会、升旗仪式迟到、早退在5分钟以内一次扣1分,5分钟到10分钟之

间一次扣2分,10分钟以上(包括10分钟)视为旷课,一次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

事假全期累计在三天内一天扣2分,全期超过三天,从第四天起每天扣3分。

病假每天扣1分。

缺签一次扣1分

4.不按时交清学校规定的一切资料、表册、计划、总结、备课教案等,每迟一天扣0.5分,以此类推,缺一次扣1分。

5.关于外出春游或开展活动必须先由班主任写申请报告(含目的、内容、地点、安全保证等),按规定批复后,方可进行,否则除作旷课处理外,一切后果自负。

6.上课期间在教室外摆龙门阵、闲耍一次扣0.5分。

7.上课期间因管理不善而造成重大伤残事故,视其情节扣相应教师2-10分。

8.值周教师不履行职责一次扣0.5分。

9.每位教师每天早上第一节辅导课上课铃响以前到教务处签字考勤,每周允许一次

不签字(升旗仪式、开会、迎检等除外),迎接上级检查,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开会和升旗仪式迟到、早退、未到,按照上课纪律处理,有事不能到会一次扣0.5分,病假、公假除外。

下午除学校没有工作安排(含开会、迎检及其他)教师可不签字,(注:

1.一个班的语、数教师不能同时提前离岗,否则两人都视为早退,且发生一切事故后果自负;2.提前离岗同样是上班期间,一切言行必须按上班制度要求自己;3.绝不允许教师因提前离岗而私自调课,如有私自调课的情况,一经查实,一次扣双方教师各1分,确实有事需要调课,须经学校同意方可,但当天的课不能全部调完,且全期不得超过5次,每超过一次扣1分。

三、业务能力(能)30分

教师应具有比较扎实的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材教法基础知识,具有系统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继续教育或自修不断丰富和更新知识,能全面理解和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正确把握所教学科各年级教材的体系、结构、内容及内在联系,能熟练地针对学生实际精心设计教案,能充分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具有转变差生,培养优生或特长生的能力,坚持教书育人,全面推行实施素质教育,能承担或组织教育、教改实验,教育教学经验总结、教研工作,能撰写教育、教学、教研论文或经验文章,具有指导、培养同学科其他职级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业务水平,增强独立教育教学工作,上好示范课、优质课的能力。

有以下情况者扣分:

1.学历不达标且未参加进修者扣0.5分。

(不含规定年龄以外的教师)

2.上课时讲授知识,出现知识性错误明显者,每发现一次扣0.5分。

3.教师个人所上科目与该班课表科目不相符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

(正常调课和学校允许除外)

4.上课不用普通话教学一次扣0.5分。

5.按规定教学技能不合格者每项扣0.5分。

6.教师要深入课堂听课,按规定每期20节,每少一节扣0.5分。

 

刘家镇开元小学质量监控体系之

教学成果积分考评细则

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掘教师的教学潜能,引入竞争机制,推进刘家镇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水平,提升我校在同类学校的知名度,奖励在教学一线做出较大贡献的教师。

“刘家镇开元小学教学奖酬办法”奖酬对象为全校所有一线教师。

内容包括学科统考奖、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奖、参赛作品(征文、书画、音乐、舞蹈等)指导教师奖、运动队教练奖等奖项。

“教学奖酬办法”本着“优质重奖,劳酬对等”的原则,各种奖项设置合理,量化时公开、公平、公正。

它必将为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大幅提升,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

新学期伊始,刘家镇中心小学下发了教学奖酬办法讨论稿,征集一线教师意见,经学校党政工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制定了“刘家镇中心小学教学奖酬办法”。

一、学科教师奖励办法:

(一)、综合积分:

(班平均分—镇平均分)×3+优生率×400+双优率×150+B段生率×300+C段生率×100+及格率×100+人头×0.5=综合分值

注:

本办法是以同年级为参照标准,A优生、B段生、C段生、按参考年级总人数的20%、20%、40%从高分往下取,及格按参考总人数的80%计算,优生率、B段生率、C段生率、及格率是班级学科优生人数(或B段、C段、及格人数)除以本班级总人数,人头分是以班级人数为准,一人0.5分。

(二)、平均分积分:

平均分相应提高(或下降)一分,记+10分(-5分),一年级第一期的该项积分取其同一名次该项积分的平均。

(三)、名次积分:

综合积分名次居同年级同学科前三分之一记50分,中间三分之一记40分,后三分之一记20分;凡上升(或下降)一个名次记+20分(-10分);第一名则追加20分,第二名追加10分。

备注:

1、本办法分学科计算积分分值;

2、校长奖金享受前三名教师奖金总额的平均数;

3、未任统考科目的行政人员,由校长根据其工作业绩决定积分;

4、未任统考科目的教师的教育教学成绩积分计算办法:

按统考科目的教师平均积分的80%为基数,在学期结束时由学校行政根据其备课、上课、教学效果、平时工作表现等进行综合打分后计算出个人积分;

5、专职县统考综合科教师,按各班级学科总积分除以班级数计算教师个人教学成果积分(单独在学校专职县统考综合科教师中核算);兼职县统考综合科教师按其所得积分乘以20%加上县统考语文或数学个人积分核算个人教学成果积分,县统考综合科积分按

(一)认定,不计算

(二)、(三)的分值;

6、任数学双班教学的教师积分计算按两科积分和的70%计算个人积分;

7、统考学科期末考试在全镇倒数第一名,且低于镇同年级同学科平均分6分以上者,则视为成绩“双挂”,如果连续两期“双挂”者,教学绩效奖按50%计发(如果在第二期平均分差距相应缩短30%者,则不视为“双挂”。

8、六年级毕业考试双优生达到班级人数的10%,一个双优生奖励该班语数教师60元,在此基础上少一人则扣双优奖10元,超出一人,两人,三人,四人及以上分别按70元,80元,90元,100元进行核算(最高只能算到100元一个双优生),但其中一半的奖励将在获得县集体奖的奖金中单独支出。

二、关于指导教师奖:

1、由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比赛、竞赛(含音、体、美、征文等),给予辅导教师奖励的规定:

一、二、三等奖,镇级分别按每生15、12、10分发放;县级分别按每生20、16、13分发放;市级分别按每生28、22、18分发放;省级分别按每生38、30、25分发放;国家级分别按每生50、40、30发放。

对荣获集体奖的县级分别按100、80、50分发放;市级分别按130、100、70分发放;省级分别按150、120、100分发放。

2、关于音、体、美等兴趣小组活动补助,凡经学校行政考核辅导的效果反应较好或在县级以上获奖,按辅导的时间每节3分计发。

3、凡是音、体、美等兴趣小组辅导的学生获奖,则所在班级的语数教师与辅导教师享受同等奖励(若获集体奖则按学生人数平均获奖计发)。

班级管理条例

一、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

每个班主任津贴以每月12元为标准,每学期发放五个月,并每周3计课时的工作量。

二、扣分条件

1、教室门窗未关锁1次扣0.5分。

教室桌凳、清洁工具未放整齐发现一次扣0.5分。

(徐仕武)

2、不得损坏学校的花草树木和无故进入花台内,发现一次扣0.5分。

(值周)

3、破坏群众庄稼或偷摘村民瓜果(有人检举且属实)一次扣除1分。

(值周)

4、午眠纪律表现较差的班一次扣1分。

(以值周教师检查登记为准)

5、教室和公区未扫一次扣1分,扫而不彻底扣0.5分,保持较差扣0.5分。

(徐仕武)

6、在校园内乱扔果皮纸屑、从楼上向楼下倒垃圾、吐口水,影响校园内清洁卫生,

发现一次扣0.5分。

(值周)

7、在校园内骑自行车发现一次(值周)

8、教室无人时发现用电器未关一次扣0.5分。

9.凡打架斗殴经学校教师、行政解决每人扣1分,挑事者加惩1分。

集合、做操班主任未到场一次扣1分。

(值周)

10.升旗仪式和两操纪律较差一次扣0.5分。

(张勇)

11.严禁学生下河塘洗澡,发现一人次扣1分。

(值周)

12.每学月召开一次班队会,要有校行政当场签字,缺1次扣1分。

(杨学梅)

13.3—6年级迟到数超过3个扣1分,1—2年级、学前班迟到数超过5个扣1分。

(值周)

14、辅导课之前教室里要有读书声(除有辅导老师外),如发现一次未读书,按纪律

较低差论处,发现一次扣0.5分。

(值周)

15、凡学生翻越围墙,发现一人次扣2分。

(值周)

16、凡查实班上有10%以上同学未佩戴红领巾,发现一次扣1分。

(杨学梅)

17、星期一—星期五上课期间(早晨来一直到下午放学)不能打电子游戏和打台球,

如发现一人次扣1分,围观的和街上看录像的发现一人次扣0.5分。

(值周)

18、红领巾广播站缺播一次扣1分,没有广播稿1次扣0.5分。

(杨学梅)

19、学生午餐必须在食堂内和教室座位上就餐,剩饭剩菜只能倒食堂的潲桶里,否

则发现一人次扣0.5分。

(值周)

20.不准去接触旗台上的不锈钢围栏,否则发现一次扣0.5分。

学习制度

一、每周一中午1:

00分全体教师政治学习,星期二下午语数教研组间周安排业务学习,每周五下午2:

30分召开校行政会议,由学校制定全期的政治业务学习计划,确定每次政治业务学习的主要内容、步骤、方式。

由各教研组长制定本科全学期的业务学习计划,确定每次业务学习的主要内容、步骤、方式。

二、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和各教研组组织的听课、集体备课等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

三、集体学习时,必须遵守学习纪律,聚精会神,做好学习记录。

学习时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学习时间不会客。

四、自觉进行政治和业务自学,做好笔记并写出心得,由学校定期组织检查、交流。

 

考勤制度

一、学校全体教职工均为考勤对象。

考勤由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每天两次签到。

二、全体教职工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办公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

因事、因病(特殊情况除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

因公外出也应告知有关领导,工作时间擅自离职守者按旷工论处。

三、假期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四、教职工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等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考勤之列。

五、教职工出勤情况,一周统计一次报校长办公室,每月统计一次存档。

六、结合本校实际,出勤情况同奖金挂钩,并作为期终评先、评优的依据,切实做到奖惩分明。

 

请假制度

一、凡请假者,一天及以上需写请假条,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生效,临时性请假,在无课的情况下,一节课以上半天以内给行政值周口头请假,教师每周政治学习时间无故不到,视为旷工处理,凡请假按事假处理。

二、凡请病假在一周(5天)者,除写假条外,还须出示镇或县以上医院的病情证明书,代课费自付,代课一节3元。

三、确因非常特殊的情况需要请事假,学校行政签字同意方能准假。

四、旷工以期累计,累计两节课计为一天,旷工两天或两天以上者,在前面的基础上扣全部期末奖。

五、旷工15天以上者,学校将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请示处理。

六、婚假、产假和丧假,一律按当地规定的有关条文执行。

 

出勤制度

一、全期无迟到、早退、旷课、病假、事假的学校发全勤奖。

二、当月如果有迟到、早退、旷课、病假、事假的其中一项取消全勤奖。

三、上课、开会、升旗仪式迟到、早退一次扣2元,旷课一节扣5元,旷工一天扣10元。

四、事假一次或一天扣2元,病假一天扣1元。

 

特殊贡献奖

教职工从事的工作受到校、镇、县、市、省、国家表彰以及各类竞赛获奖按以下标准计发奖金。

一、级别认定:

国家、省、市、县、镇政府可升一个等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为相应级别,其它部门单项表彰依次降一个级别,若在几个级别都有同时获奖,则按最高奖发放。

若在下列范围之内的奖项可参照执行。

二、教师承担各级教研教改公开课比赛,其特殊贡献奖学校发放:

获一、二、三等奖校级按15、12、10分分别发放;镇级按20、15、10分分别发放;县级分别按30、25、20分发放;市级分别按40、30、20分发放;省级分别按80、60、40分发放;国家级分别按100、80、60分发放。

未评奖或纪念奖可视为三等奖,教同一堂课在各级都获奖,则以最高奖计奖。

三、教职工撰写的教育、教学、教研、教改经验文章在各级刊物发表则给予编辑部同样的稿酬。

(包括新闻报道,凭汇款单在教导处登记。

四、承担国家、省、市、县级科研项目,期期有计划、总结,有科研过程记录及资料,有科研终结或阶段报告,效果好,分别按50、40、30、20分发放。

科研总结报告或专题论文(不含工作情况报告),经专家鉴定或在大会上交流,全国、省、市、县、校分别按100、80、60、40、20分发放;如在大会上发言的,加发50%;一文先后多次获奖,按最高一级计发。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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