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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第十七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一、现状概况

市自1994年1月,被国务院命名为第三批历史文化名城,确定了名城保护规划。

现已公布市区40处文物保护单位,134处保护建筑,3处保护街坊,3条保护街道,1个保护地区。

二、存在问题

1、名城文化涵挖掘不够

一方面作为市的历史文化信息展现的不够全面,另一方面,城市在建设过程中对历史文脉的延续缺乏深入的研究,城市建设如广场、建筑、雕塑等缺乏历史文化的延续,没有形成的地域特色。

2、改造与保护矛盾尖锐

随着大规模的危旧房改造,对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保护是一个重大挑战。

为寻求经济效益,成片地拆除一些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建设了大量与原有建筑及街区不协调的多层甚至高层建筑,对城市风貌造成了严重损害。

3、保护意识淡薄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意识淡薄,加之受经济利益驱动,致使个别保护建筑被拆除。

4、保护资金不足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虽然政府在名城方面的投入力度逐年加大,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吸引全社会参与名城保护的机制尚未建立,制约了名城保护规划的实施。

三、名城特色

作为近代中西文化交融的都市型历史文化名城,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和独具特色的城市风

貌。

其主要的色为:

1、中西交融的城市文化

城市文化是在北方寒地文化、本土地域文化、民族传统文化及西方外来文化的共同作用和影响

下形成的文化混合体。

多元文化的共同作用造就了独具魅力的城市风貌特征。

由于外来文化的影响,

使产生了一大批不同形式、不同风格、建筑质量及艺术价值较高的优秀历史建筑,形成了具有鲜明

外来文化特征的历史空间和历史环境,造就了“东方小巴黎”“东方莫斯科”的美誉;固有的中国传统文化对多元文化的建构也发挥了独特的作用,文庙和极乐寺的建立和其它具有民族特点的建筑的存在作为一种平衡的力量使留下了清晰的民族文化印记,民族文化的影响还使形成了独具民族特色的商业文化,并有了“独冠关东”的美称。

多元文化的相互作用还形成了独具特色建筑、空间形式及生活方式,如将中国传统的“四合院”空间模式和欧洲不同时期的建筑风格相嫁接的集仿式“中

华巴洛克式”风格街区,构成了中西文化相融合的空间例证,体现了多元文化相融合的城市特质。

2、独具特色的空间格局

的城市格局不同于欧洲及我国的其它城市,它是以相对封闭的三个核心发展起来的,各区风貌

独特,道路格局自成体系,各具特色的方格网加放射式、巴洛克式、体现寒地特色的东西长、南北短的路网格局皆有体现,市区地势起伏跌落,沿自然陡坎及江河形成了丰富多变的自然城市景观,加之独具特色的建筑风貌、街道小品、石板铺路等形成的整体环境,构成了极富特色的城市风貌。

3、丰富的革命遗址

是一座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城市。

近代一直是反帝、反侵略的阵地,也曾是资产阶级革命的活

动地,是我国传播马列主义思想较早的地区之一。

早在1910年至1912年同盟会会员熊成基、梁

延斌、陶玉春、王泽巨、五等革命志士先后在从事反帝反封建活动,1917年成立了工兵苏维埃,

1919年周恩来就来哈从事革命宣传活动,以后大钊、翟秋白、罗章龙等相继来哈从事革命活动。

1923年建立东北第一个党小组,少奇、谭秋先后到领导工人活动,1929年以后一直是中共满洲省委所在地。

在抗日战争时期,这里又是东北人民抗日的中心,保留了一批如一曼、兆麟、靖宇等民族英雄活动纪念遗迹。

四、保护重点

重点保护城市传统欧陆风貌与传统工业、民俗文化、科学技术等地域传统特色文化,强化12

个历史文化街区、2个历史风貌区、40处文物保护单位、247处优秀历史建筑的整体环境保护,建立完善历史文化的展示利用体系。

五、老城整体格局的保护

老城整体格局的保护,应体现在对老城空间轮廊、传统轴线、街市、路网、建筑高度、街道空间尺度、建筑色彩方面的保护。

1、老城建筑形态与色彩的保护

道里、道外、南岗老城区的改造要保持和发展早期建筑的风貌特色。

建筑色彩要保持淡雅明快、

以乳黄、白、浅粉等淡暖色调为主;建筑造型要采取概括提炼的方法,体现城市建筑原有的文化脉络;建筑体量必须与周围环境谐调。

2、建筑高度控制

在建成区围采取分层控制建筑高度的保护体系。

建立三个层次的保护圈,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保护城市风貌的整体环境。

第一个层次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紫线控制区。

是老城保护的重点区域,

必须遵循文物、保护建筑及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的要求进行高度控制。

第二层次为扩大片中心区。

北至松花江、南至马家沟河、东至马家沟西侧坎上、道外十四道街,西至教化街、经纬街。

该围不宜再建高层建筑,要依据近代优秀建筑对环境的要求,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及体量。

第三层次为道里、南岗、道外的老城区。

即河图街一一共乐街一一铁路线以东,街、宣化街、马家沟河、二十道街以西,松花江以南地区。

高层建筑要依据整体风貌要求有控制地进行建设,可在原铁路车辆厂北侧及道外二十道街地区建适量高层建筑。

3、城市传统轴线的保护

的城市传统轴线是由大直街(东西向)、红军街、路(南北向)组成,大直街从极乐寺到电表

厂为7.8km,红军街1.4km,路3.28km。

为强化轴线,以轴线道路红线为基准,距两侧红线各200米为控制边界,形成近500米宽围的保护和控制区域,严格控制新建筑的高度、体量、风格和色彩,

使其与所在街道的整体风貌相谐调。

4、城市传统街市路网的保护

(1)老城道路交通调整

尽可能采取政策引导、规划疏导、管理控制等各种手段减少旧城区的交通量,控制旧城区建筑规模及开发强度,从根本上压缩机动车交通生成吸引量。

严格保护老城道路的空间尺度和格局,在传统商业街区形成富有特色的旅游步行系统。

道路断面的确定应在满足风貌保护的同时,协调处理好交通出行、市政设施、城市景观和生态环境等各项功能的需要。

(2)城市传统的街市路网保持

经纬街、松花江与滨州铁路所包容的三角地区的道路网是建城初期形成的具有寒冷地区特点的商业街市路网。

由贯穿城市东西方向的铁路与马家沟河所围成的狭长地段,西由京哈铁路线限定、东由文化公园限定的围是市最早经过科学规划的新城,它由十字轴线、圆型广场、放射道路、曲线与直线构成的方格网所组成的道路网络形态,深刻地表现了城市的传统格局。

保持这两个地区的路网形式是保护城市格局的重要部分,必须保持街道原有的线形、空间尺度。

六、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

市已于1997年批准并公布了第一批3个保护街坊、3条保护街道、1个保护地区。

本次规划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调整为12处历史街区和2处历史风貌区,总占地面积为548.4hm2

1、历史文化街区

中央大街历史文化街区

1紫线围界定

中央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是全市重要的商业中心之一,北起松花江堤,南止经纬街,东以尚志大

街为界,西以通江街为界,用地100.4公顷。

2风貌特色

中央大街是早期国际经济都市一一的缩影,它集中反映了1898—1931年的历史,是西方文化

植根的具体体现,也是西方设计师与中国工匠精湛技艺的有力见证,具体体现为以西方折衷主义、新艺术运动风格为主导的建筑风貌,加之一条欧式方石路及繁华的商业活动,突出地体现了该地区浓郁的欧式商业街道的风貌特色,具有较高的景观价值和旅游价值。

3保护重点及保护要求

本街区保护的重点是中央大街的传统商业氛围、空间尺度、区的保护建筑、近代优秀建筑和面包石路面以及由上述要素构成的整体风貌特色。

核心地段:

北起友谊路,南止经纬街,占地27.43hm。

该围不得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如确需

建设保护建筑及优秀近代建筑的附属设施,必须严格执行其保护规划,采取原面积、原高度、原立面形式的“三原”原则。

重点修缮区保护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严格保持这些建筑的原立面形式,拆除破旧建筑,整理清洁区环境。

中央大街两侧的建筑高度限制按《市保护建筑和保护街区条例》执行。

市人民防洪胜利纪念塔作为城市形象的重要标志。

为了保持其形象的鲜明性,必须保证必要的

视域空间,塔周围控制建设区100m围新建建筑高度不得大于15m;周围300m围新建建筑高度

不宜超过20m。

建设控制地区:

此区可根据保护要求,适当建一些新建筑,其建筑高度、风格、体量、色彩等要求应严格控制。

(2)道外传统商市历史文化街区

1紫线围界定

保护区北起升平街、浴海街、地灵街,南至南勋街、丰润街,西起景阳街,东至十道街,全区

用地50.88万平方米。

2风貌特色

由于没有经过规划,整个地区的发展模式比较自由,以靖宇大街为主轴的“鱼骨式”街道作为整个区域的发展中枢,形成了整个地区特有的肌理和发展脉络。

街区的布局以传统的“四合院”形式为主,形成了中西合璧的街一一院模式,具有极大历史的价值。

3保护重点及保护要求

保护和发扬“四合院”为基本模式的建筑形态,保持街区的道路骨架和整体空间环境,充分利用和发展工商“老字号”,注重体现本地区风貌特点,加强近代建筑的保护,为工商老字号及商业发展创造空间条件,改善并提高本地区的环境质量。

核心地段:

靖宇大街保护街道及保护街坊。

该围不得新建任何建筑,旧建筑的维修要保持原立

面及空间形态。

建设控制地区:

可以对建筑进行更新改建,但新建筑的体量不得超出原建筑体量2倍,且与核

心保护地段边缘接壤的建筑高度不能超过近代建筑主体高度,建筑风格必须体现风貌区的特点。

靖宇街沿街建筑必须满足靖宇大街两侧建筑高度控制要求,风貌区严禁建高层,其它街坊的改造必须满足道外传统商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要求。

(3)博物馆历史文化街区

1紫线围界定

博物馆历史文化保护区围是邮政街以南,花园街以北,颐园街、建设街以东,海关街以西,占

地29.5hm2。

2风貌特色

博物馆广场原是市标志性建筑尼古拉大都堂的所在地,由广场向外发散的六条街道联系着周边重要的公共行政办公及教育建筑,构成了城市轴线的重要节点。

3保护重点及保护要求

博物馆广场是保护的重点。

重点保护其道路格局、空间形态、26处保护建筑、一处省级文物保

护单位及其该地区的商业氛围。

核心地段:

广场周围250m半径围实行重点性控制,不得建设任何建筑,拆除电力调度大楼,建设绿化用地。

建设控制地区:

严格控制新建筑的建设,新建建筑的高度、风格、体量、色彩等要与街区整体风貌协调。

(4)花园街历史文化街区

1紫线围界定

花园街历史文化街区:

大直街、花园街以南,海关街、路以西,跃景街以东,木介街以北,用地面积13.7万平方米。

2风貌特色

现存唯一一处保留完整的近代铁路职工住宅街坊,是早期俄罗斯风格住宅的典型代表,反映了早期寒带建筑特征。

3保护重点及保护要求

重点保护好风貌区的整体环境,恢复风貌区的居住形态,保护好近代优秀建筑,恢复风貌区的居住功能。

核心地段;重点保护优秀近代建筑及近代民居,在此围,拆除破旧建筑,进行绿化、整理环境,维修近代建筑,但不得改变其外观面貌。

建设控制地区:

要严格控制新建建筑体量,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0m,每个街坊建筑高度为10m

的建筑不超过4栋,基底面积不超过270m2(含一层或二层建筑);环境协调地区:

风貌区围为环境协调地区,主要控制其建筑高度,建筑高度不应超过22m,其建筑风格、体量必须与风貌区的整体

环境协调。

(5)文庙历史文化街区

1紫线围界定

大街以南、南海路以西、文庙街以北、省军区医院以西围合地段,紫线围占地5.42万平方米。

2风貌特色

该地区是省现存最完整的一组中国古典式建筑群,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级文级保护单位。

3保护重点及保护要求

核心地段:

以文庙围墙为界,完整保留现存的13座建筑及树木,不得新建任何建筑物、构筑

物。

建设控制地区:

新建建筑要与该地区中国古典建筑风格相协调。

(6)极乐寺历史文化街区

1紫线围界定

东大直街东端,极乐寺围墙以北90m,以南105m,以东105m,大方里南坎围合的地段,

紫线围占地20.2万m2。

2风貌特色

建造的第一座大型传统建筑,地理位置重要,位于城市中轴的对景位置,增添了民族文化的气息,对城市中国特色的形成起到重要的作用。

3保护重点及保护要求

重点保护好文物保护单位,及其构成的中国民族式建筑风貌的整体环境,新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在体量、风格、色彩上要与保护区的整体环境相协调。

核心地段:

南、北、西侧至极乐寺、塔林、围墙,东至西大直街,不得新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破坏原有树木。

建设控制地区:

新建建筑要与该地区中国古典建筑风格相协调。

(7)亚麻厂历史文化街区

1紫线围界定

和平路以东,中民街以西,民生路以北,群乐街以北150m围合地段,该地区紫线围占地22.52万m2。

2风貌特色

该保护区由21栋保留建筑,为“一五”时期与亚麻纺织厂同期建设的职工住宅区,建筑风格为俄罗斯砖结构建筑,布局采用适宜寒地特色的周边式布局手法,是现存唯一一处保存完好的五十年代周边式建筑组群。

3保护重点及保护要求

核心地段:

不得新建任何建筑,逐步拆除与保护区与其风貌不协调的建筑,保护好地段树木。

建设控制地区:

新建建筑的体量、色彩、风格必须与原建筑相协调。

(8)阿什河街历史文化街区

1紫线围界定

6.7

位于邮政街以南、大直街以北、街以东50m、阿什河街以东围合地段,该地区紫线围占地

万m2。

2风貌特色

该街区由9栋建筑组成,是二十世纪初形成的历史街区,该街区曾有二个的领事馆,是建城初期的高级住宅与办公混合区,建筑风格主要为集仿式。

3保护重点及保护要求

核心地段:

不得新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破坏原有树木。

建设控制地区:

新建建筑的体量、色彩、风格必须以原建筑相协调。

(9)花园邨历史文化街区

1紫线围界定

海关街以西、北京街以东、木介街以北,展览馆以南,紫线围占地8万m2。

2风貌特色

该历史文化街区是50年代建设的省国宾馆,建筑与环境达到了有机的结合。

3保护重点及保护要求

该地段至少应保留60%以上的原有建筑,新建改建的项目在体量、风格色彩上要与保留建筑相协调。

核心保护区:

以每栋建筑本身外延10m为核心保护区,不得新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不得

破坏原有树木。

建设控制地区:

新建建筑的体量、色彩、风格必须以原建筑相协调。

(10)太阳岛历史文化街区

1紫线围界定

其紫线围为整个太阳岛风景区,占地69.18万m2。

2风貌特色

该街区有24栋近代木结构建筑,是1898—1930年间由中东铁路职工及部分外国商人建造的别墅及一些服务设施,如:

浴池、面包房、餐厅及一些卖冷饮、牛奶的商亭等。

区现存建筑为建城早期的俄罗斯风格的木结构建筑,是太阳岛风景名胜区传统风貌特色的重要载体,是城市风貌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

3保护重点及保护要求

保护重点为早期俄罗斯风格的木结构建筑。

核心保护区围临江街以北,平原街以南,游园街以东,迎宾路以西,占地4hm2。

该地段至少

应保留60%以上的原有建筑,新建改建的项目在体量,风格色彩上要与保留建筑相协调。

建设控制地区:

新建建筑的体量、色彩、风格必须以原建筑相协调。

(11)萧红故居文化街区

1紫线围界定

呼兰区西临南二道街,南至造纸路,东侧为萧红小区,北侧为萧红路,占地1.39hm2

2风貌特色

萧红是中国三十年代东北著名爱国女作家,其故居建筑特点及风格为五檩五鸠、硬山明柱、青

砖瓦结构的清晚期独具北方特色的民宅建筑。

对此街区的保护不仅具有历史纪念性,同时也展现了

北方边陲小城的风土人情。

3保护重点及保护要求

以萧红故居为重点,保护清朝晚期形成的北方特色民居,以及其构成的整体环境,延续北方传

统地域文化。

核心保护区:

不得新建任何建筑。

建设控制地区:

新建建筑的体量、色彩、风格必须以原建筑相协调。

(12)石公祠历史文化街区

1紫线围界定

呼兰区,西临南二道街,北至造纸路,南到呼兰河畔,东侧为规划路,占地42.09hm

2风貌特色

是二十年代形成的历史街区。

该区有市级文保单位文庙、石公祠及钓鱼台,还有保存较好的中

国古典式建筑组群。

3保护重点及保护要求

保护并修缮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好中国古典式建筑群及周围的古树。

核心保护区:

不得新建任何建筑。

建设控制地区:

新建建筑的体量、色彩、风格必须以原建筑相协调。

2、历史风貌保护区

历史风貌保护区的确定:

历史建筑集中成片、建筑样式、空间结构和街区景观较完整地体现某

一历史时期地域文化特点的地区,文物古迹及历史建筑用地不足60%的地区。

已确定的历史风貌区

两个:

红军街历史风貌区、侵华日军731部队罪证遗址风貌保护区。

(1)红军街历史风貌保护区(含红军街保护街道)

1紫线围界定

红军街历史风貌保护区,东北至阿什河街,西北至火车站广场,西南至海关街,东南至花园街,

总用地面积80.80万平方米。

2风貌区特点与概况

红军街历史风貌保护区最早形成于1899年,由中东铁路建设工程局规划建设,并作为行政管

理中心,该历史风貌区现存优秀建筑颇多,其中有36栋保护建筑,这些优秀建筑不但历史悠久,

而且颇具规模,甚至是同类型建筑的代表作。

在红军街历史风貌保护区围,长约1400m的红军街已确定为保护街道,位于中心位置的博物

馆广场为历史保护区。

3保护重点及保护要求

重点保护该区域的文保单位、保护建筑、保护地区及保护街道的历史原貌及整体风貌特色。

红军街历史地段的保护重点是要加强红军街街道两侧的保护。

两侧临街的建筑原则上维持现状,

以保持现有的街道景观。

如要新建,则建筑的高度不大于18m,街道空间要保持在D/H=2.5左右。

红军街两侧街坊不再新建高层建筑。

保护措施分三级保护:

核心地段:

保护建筑本身及优秀近代建筑作为重点保护区,不得改造及翻新。

保护建筑及优秀

近代建筑构成建筑群体保护围,在此围不许改造,确实需要建设保护建筑及优秀近代建筑的附属设施的,必须符合建筑群体的整体风貌。

建设控制地区:

在优秀建筑集中区域设置建设控制地带,只允许进行危房改造,必须制定保护

规划,并严格控制各项指标,同时必须保持原风貌特色。

环境协调地区:

把整个风貌保护区作为环境协调区,建议在此区域只允许结合危房改造进行适度开发,整体环境必须协调。

(2)侵华日军731部队罪证遗址风貌保护区

1紫线围界定

根据731遗址分布情况,确定哈平副线以西,新友街、新银街、谷丰街以东,建文街以北,总用地136万平方米。

2保护重点及保护要求

侵华日军731部队罪证遗址及地下、地上文物。

核心地段:

围绕各保护遗址围,禁止建设任何建筑物及构筑物,对地上、地下遗址以保持1945

年被炸毁后原貌的原则进行修缮,并对遗址进行挂牌保护,设立标志说明。

建设控制地区:

即遗址园区,在此区允许建设适量的必备设施,采取必要的设计手法烘托遗址的环境氛围。

环境协调地区:

在遗址园区外围,对建筑的使用功能进行严格控制,通过对比的手法衬托战争的残酷与和平的美好。

对近期建设的建筑物,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保留、改造,对拟建的新项目进行高标准的设计和严格的审批。

七、文物保护单位及保护建筑的保护

1、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

(1)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的等级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级别为三级,第一级为级文保单位、第二级为省级文保单位、第三级为市县级文保单位。

市区拥有文物保护单位40处,其中市级3处、省级15处、市级7处;呼兰区省级4处、市级4处、县级7处。

(2)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

1在对现有重要历史遗产进行保护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地面和地下历史文化遗产的调查、挖掘与鉴定,不断公布新的文物保护单位。

2对文物保护单位实行三级保护,即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地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控制分页图则及控制条例。

3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与保护要制定保护规划,将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与环境整治相结合。

2、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规划

(1)优秀历史建筑的划定标准:

“文革”以前建成,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确定为优秀历史建筑:

1建筑样式、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具有建筑艺术特征和科学研究价值;

2反映地域建筑历史文化特点;

3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4在我国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

5其他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优秀历史建筑。

现已确定的近代优秀建筑有247栋,第一批公布的133栋,其中I类51栋、H类46栋、川类36栋。

第二批尚未公布,现已普查在册的58栋,其中I类12栋、H类21栋、川类25栋。

第三批56栋,其中I类3栋,II类31栋,III类22栋。

(2)保护规划

1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应遵循统一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利用服从保护的原则。

2对已公布的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建筑)实行挂牌保护。

3针对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保护规划,按照保护规划划定的保护围严格执行。

4设立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资金及专家委员会。

5划定三级保护区:

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地带。

6不断公布艺术价值高、形象突出,能成为标志性建筑的现代建筑为保护建筑。

八、历史文化遗产展现体系规划

1、构成容

(1)现存历史文化遗产: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建筑、历史文化街区。

(2)博物馆体系:

综合历史博物馆、北方民俗博物馆、城市历史博物馆、传统工商业博物馆、音乐史博物馆、饮食文化博物馆。

(3)标志物体系:

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结点。

2、表现形式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博物馆体系、标志牌、雕塑小品、纪念碑

3、展现主题

为了突出历史文化涵,丰富和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

根据现状情况,规划确定历史文化名

城展现的主题是:

工业摇篮、音乐之城、国际之都、冰雪之乡。

(1)工业摇篮

体现近代工业发展的历程,一是建成初期的近代工业,有1898年建设的在铁路车辆厂。

1902

年建设的老巴夺烟厂等,二是“一五”、“二五”时期,作为重要工业城市,有十三项重点工程在建设,使国民经济在全国名列前茅。

如电机厂、锅炉厂、汽轮机厂、轴承厂等等。

(2)音乐之城

中东铁路的修筑,使大批的移民进入,也带来了西方的文化。

当时歌剧、芭蕾舞剧、交响音乐、

爵士乐及其他外国文化艺术大量传入,仅圣•彼得堡帝国(玛林斯基)歌剧院的歌唱家、演奏家及舞

蹈家就有数十名来到,历史上被誉为“音乐之城”,并在国际文化市场上有着一席之地。

现存的早

期电影院有:

敖连特电影院(现和平电影院)、第一座70毫米超宽银幕立体声影院一一电影院,之夏音乐会、音乐史博物馆等,以及反映和体现历史上音乐鼎盛、名人荟萃的雕塑及标志牌。

(3)国际之都

自1907年对世界开埠通商后,各国商人云集,外国侨民多达总有19个在此设立领事馆,中

央大街是上世纪20—30年代的国际性商业街道,现存外商遗留的商服建筑众多,如马迭尔、摄影

社、道里秋林等等。

是近代国际性交通枢纽地,也是近代国际性商品集散地。

(4)冰雪之乡

独特的地理位置及自然环境为迎得了“冰城”之称,丰富的冰雪文化艺术、冰雪活动,为提供了发展旅游的资源,“冰雪节”、“冰灯游园会”、“冰雪大世界”,充分展现了寒地景观和地域文化。

九、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规划

1、传统商业的开发利用

(1)中央大街:

结合中央大街的改造进一步提升中央大街的商业中心功能,提高中央大街的知名度,引入独具特色的经营项目,增强中央大街的旅游吸引力和凝聚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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