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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项目

 

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项目指南

(2018版)

 

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

 

第一部分

说明

 

说明

为便于各高校更好地了解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的类别、申报程序、资助政策等,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专门编制了《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项目指南(2018版)》(简称《项目指南》),便于各高校搭建更加便捷高效的外国人才引进和使用平台,引导各申请单位更准确的了解各项目的相关标准条件,申报方式,选择项目类型,联系外国人才,申请各项目资助。

1、项目调整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对于高校领域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结合高校项目实施实际需要,新增设了“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外国人才引进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2.0”(111计划2.0)两个项目,对项目内涵进行了重新调整,拓展了高校重点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的范畴,将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海外名师”项目、学校特色聘专项目等相关项目需求纳入高校重点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由各高校自行设立并申报实施,原有已立项且实施期未满的项目可继续开展。

同时,教科文卫专家司对目前在高校层面实施的外国文教专家项目进行了有效整合,优化了项目结构,明晰了项目条件。

二、项目结构

2018年在高校组织实施的外国文教专家项目分为两类:

一类是国家级外国文教专家项目。

主要包括:

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推进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及111计划2.0、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外国人才引进计划、“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计划、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

一类是高校重点外国文教专家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

“111计划”培育项目、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国际学术大师校园行项目、c:

\iknow\docshare\data\cur_work\453594439学校特色聘专项目等。

各高校可在高校重点外国文教专家项目框架下,主动对标国家级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相关条件、标准,根据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和各学科发展特色需求,设立校级培育项目,如“111计划”培育项目等,待时机成熟,可正式申报进入国家级平台。

3、申报要求

各高校须认真填写《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工作年度报告》(简称《年度报告》),开展年度引智工作总结和项目总结,认真梳理年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工作成效,取得的经验和启示,遇到的障碍和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和举措等。

各高校要对《项目指南》公布的项目类别,标准、条件等进行认真研究,广泛调动各院系积极性,充分发挥项目负责人作用,认真搜集项目需求,准确选择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请书》,申报下一年度计划,根据项目需求及年度工作规划等提出年度经费预算,并于2017年11月15日前完成报送。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在线申报方式,各高校须通过“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年度报告》及《项目申请书》。

4、成果工作

各高校须加强对上一年度已实施项目的梳理、总结,以及成果报送工作。

各高校须注重发现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产生重大成效的专家成果,及时收集、梳理、总结在服务国家整体战略发展中的优秀专家成果和事迹,体现外国人才的特殊作用。

要认真梳理在开展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推动国家级基础研究领域发展等方面的引智成果,扩大示范效应。

要更加注重发现在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带动产业实现巨大变革的重大引智成果,努力搜集在开展产学研结合,实现科研服务产业发展需求的外国专家成果。

各校须全面组织对已立项项目的信息填报,客观、真实的项目实施情况,将有助于我司掌握各高校外国文教专家工作实际开展情况,研究制订下一步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

5、管理办法

各高校须参照《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外专发〔2016〕85号)相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工作情况制订经费专项管理办法。

已经制订的,须将文件电子版在“系统”相应模块中上传。

以上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联系。

特此说明。

 

国家外国专家局

教科文卫专家司

2017年9月30日

 

第二部分

国家级项目介绍

国家级外国文教专家项目为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协同相关部委在各高校组织实施的国家层面的平台项目和“高精尖缺”人才引进项目,主要目标是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增强高校综合改革能力,促进内涵式发展,提升高等教育领域对外开放能力和国际影响力,加快“双一流”建设进程。

主要包括:

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推进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及111计划2.0、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外国人才引进计划、“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计划、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等。

 

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推进计划)

1.项目定位

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推进计划”)以创建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在高校成建制引进外国专家团队,建立人才引进政策和使用创新平台,采用国际上先进的教学、科研、管理模式,逐步发挥示范推广作用,为加快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合作交流水平产生显著带动作用。

2.建设标准

高校本部二级学院;具备良好的国际化教学、科研条件;成建制引进外国专家担任院长,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组建外国专家团队,与中方团队合作,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高校赋予该学院实质性自主管理权限,包括人事、财务、教学、科研管理权等;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3.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院长条件

院长应由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有担任国外高水平大学或学院管理层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较高的影响力且对华友好的高层次外国专家全职担任;任期不少于3年;高校赋予其实质性管理职责。

(二)外国专家团队条件

外国专家团队包括负责管理、教学、科研的专家;负责教学、科研的外国专家应是国际相关领域的学科带头人、知名专家学者;负责管理的外国专家团队应具有担任国外大学或学院管理层的经验,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较高的国际声望,不断拓展学院的国际化交流与合作,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吸引更多国外专家学者来学院工作;外国专家团队应能与中方团队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工作。

4.职责分工

(一)“推进计划”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教育部联合组织实施,双方按照各自职能分工,为“推进计划”的顺利开展提供政策支持和相应经费保障。

(二)高校是实施“推进计划”以及运行管理的主体,主要职责为:

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学院发展所需场地、硬件设施、科研条件、经费保障等资源性投入;落实“推进计划”的相关政策;指导学院做好日常管理、教学科研以及专家服务等;实时监督、指导学院的国际化推进工作;主持评估实施效果。

(三)实施单位设立由外国专家团队和中方相关人员共同组成的管理机构,协商决定“推进计划”实施重大事项。

5.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项目申请书》,报送“推进计划”管理办公室(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

(二)“推进计划”管理办公室对计划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开展实地调研,并适时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

(三)“推进计划”管理办公室发布项目立项结果。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

(111计划)

1.项目定位

“111计划”由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组织实施,以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为手段,加大成建制引进海外人才的力度,在高等学校汇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引进国外人才智力的层次,促进海外人才与国内科研骨干的融合,形成国际化学术团队,开展高水平合作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高质量学术交流,重点建设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学科,提升高等学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2.建设标准

依托学科应为国内一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有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平台,具有良好的国际合作研究基础。

依托学科应有国内人才团队10人以上,其中包括5人以上优秀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拔尖人才;国内研究团队学术带头人的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科研骨干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两院院士、千人计划、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国家人才计划获得者应占有一定比例。

3.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请10名以上海外人才团队,其中包括:

1名以上国际一流学术大师,5名以上高水平学术骨干;或成建制10人以上国际一流海外团队。

(二)海外人才应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研究机构任职或受聘于世界一流学科的教学科研岗位,与本学科有良好的合作研究基础。

(三)海外人才应具有外国国籍,对中国友好,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富于合作精神。

国际学术大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诺贝尔奖等国际科技大奖获得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学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四)国际学术大师应为外国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或国际公认的一流专家学者,其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取得过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

(五)海外学术骨干应具有所在国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职位,在所属领域取得过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六)国内工作时间:

国际学术大师每人每年原则上累计不少于1个月;海外学术骨干每人每年原则上累计不少于3个月,一般应保持有1名以上海外学术骨干长期在基地工作。

(七)国内两个“111基地”不得同时引进同一名国际学术大师。

4.申报评审程序

“111计划”管理办公室适时组织申报和评审。

(一)高校填写《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申请书》,上报“111计划”管理办公室;

(二)“111计划”管理办公室对计划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委员会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

(三)“111计划”管理办公室发布项目立项结果。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2.0

(111计划2.0)

1.项目定位

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教育部联合实施,根据国家创新型发展战略需要,面向国际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科技发展战略需求,进一步凝练学科发展方向,提升国外人才团队建设水平,增强合作科研能力,巩固和提升“111计划”在世界一流学科建设中的独特优势。

该项目属111计划接续和提升计划,在111计划整体框架下实施。

2.建设标准

(一)“111基地”建设期满10年,经专家委员会对所在学科建设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合作研究与协同创新水平、国际化团队建设和青年拔尖人才引进、管理运行和开放共享等评估合格,并制定了良好的工作规划。

(二)学科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重点,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瞄准国际科技前沿、已取得重大突破、实现创新引领的优势学科;能够或已经实现颠覆性创新、催生新产业或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特色学科;服务国家发展重点领域、问题导向、文理融合,具有体现中国特色和社会影响的综合智库型支撑学科。

3.引进对象与条件

基地每年应聘请10名以上外国人才开展合作研究,其中包括:

2名以上国际一流学术大师,5名以上高水平学术骨干;或成建制10人以上国际一流外国人才团队。

国际学术大师每人每年原则上累计不少于1个月;外国人才团队工作时长每年总计不得少于36个月,同时应保持有3名以上国外学术骨干在基地工作。

4.申报评审程序

“111计划2.0”为“111计划”的提升和延续。

“111计划2.0”不单独组织申报,“111计划”立项满10年后的评估结果将作为进入“111计划2.0”平台的主要依据。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外国人才引进计划

1.项目定位

为更好的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大力引进“高精尖缺”外国专家,推动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发展专项深入实施,国家外国专家局决定在高校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外国人才引进计划”,支持高校引进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发展专项领域开展研究的尖端外国人才,予以重点支持。

2.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的外国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专业领域在先进装备制造、集成电路、新材料、大数据等国家重大科技产业领域。

能够引领国际科学发展趋势的战略科学家,具备攻克制约发展难题、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以及开展重大科技产业技术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家。

能够领衔国家重大科技产业科研任务、重大工程建设的领军人才。

能够推动在国家重大科技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上实现突破。

在国外承担过上述领域重大科学研究任务,在国外相关重大建设项目中发挥关键作用,在国外相关行业知名企业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每年在华工作1个月以上。

(二)工作内容

在高校开展相关领域前沿技术研究,合作科研,关键技术攻关,推动高校研究水平提升。

参与高校承担的与企业合作的相关领域重大专项研究课题和任务,能够实现研究成果快速转化和应用。

有效引入国外先进科研组织管理模式,组建中外融合的高水平研究团队,迅速提升我国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研究,实现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

3.申报及立项

(一)各高校每年按照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申报通知要求,向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提出申请;

(二)申请该项目须填写《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外国人才引进计划申请书》,经高校外国专家管理部门和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后通过“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上报。

(三)教科文卫专家司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详细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复立项。

(四)该项目每年申报1次。

4.经费支持

(一)高校按照外国专家来华工作实际需求提出预算方案,对符合该项目有关要求的外国专家予以重点经费支持。

(二)该项目经费按年度划拨,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计划

1.项目定位

根据国家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倡议(“一带一路”)需要,为增强高等学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国际合作水平以及为我国“一带一路”战略服务水平,提升高校为我国外交大局服务能力,设立“‘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计划”。

2.建设标准

该项目重点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籍高层次外国专家和外国专家团队来华开展人文交流、人才培养、智库建设、国别政策研究等,以及组织外国专家团队开展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法律政策、人文历史、语言研究、外交政策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3.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该项目重点支持在高校开展长期工作外国专家,原则上每人不少于1个月。

(二)申报本项目的外国专家年龄要求为65岁以下,有特殊需要的,年龄可放宽至70岁。

(三)本项目主要支持团队项目(5人以上)申报。

4.申报评审程序

(一)各高校每年按照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申报通知要求,向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提出申请。

(二)申请该项目须填写《“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计划申请书》,经高校外国专家管理部门和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后通过“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上报。

(三)教科文卫专家司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详细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复立项资助。

(四)该项目每年申报1次。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

1.项目定位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围绕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需求,重点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发展国家经济的科学家、科技、经济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创新、创业人才。

2.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的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4)“千人计划”外专项目入选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5)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二)国内工作时间:

申报个人项目的,专家在华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申报团队项目的,团队成员来华累计工作时间上不少于2个月。

3.申报评审程序

(一)各高校每年按照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申报通知要求,向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提出申请。

(二)申请该项目须填写《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申请书》,经高校外国专家管理部门和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后通过“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上报。

(三)教科文卫专家司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详细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予以批复立项。

(四)该项目每年申报1次。

4.注意事项

国家外国专家局统一颁发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证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优先推荐参评中国政府“友谊奖”与“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高端外国专家享受签证、居留、子女入学以及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便利和优惠政策。

 

第三部分

高校重点项目介绍

高校重点外国文教专家项目为高校层面组织实施的,为满足高校聘请外国人才的多层次需求,并为进入国家级项目开展培育和孵化的外国文教专家项目。

国家外国专家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高校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条件合格予以立项。

各高校可在该项目框架下,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以进入国家级项目为目标,紧密结合高校学科发展重点,增设项目。

分项目的设立应侧重平台建设,鼓励针对专题研究、科研项目、联合培养等目标整合资源,明确主题,开展团队引进,积极搭建良好用人平台,提升学科竞争力。

包括但不限于:

“111计划”培育项目、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国际学术大师校园行项目、“海外名师”项目、学校特色聘专项目等。

 

“111计划”培育项目

1.项目定位

为增强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学科”水平,推动特色优势学科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行列,提高高校学科引智水平,提升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以进入国家“111计划”为目标,积极引进外国专家团队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

2.标准和条件

该项目由各高校以重点发展优势学科为基础,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以进入国家“111计划”为目标,大力引进国际一流人才和团队。

相关标准和条件参照“111计划”管理和实施办法有关规定,遴选高水平学术大师,积极开发国外人才资源,引进国外科研骨干参与学科建设。

3.申报评审程序

申报单位在申报下一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时,按要求统一提交项目申请,由“111计划”管理办公室进行严格项目审查合格后立项,并给予专项经费支持,项目实施由各高校负责。

 

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

1.项目定位

为加快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提供人才支持,提升我国高校对外国青年研究人才的吸引力,国家外国专家局决定实施“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资助一批外国青年人才来华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2.引进对象和条件

受资助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二)拥有与我国建交国家的国籍。

(三)近一年内在国外(境外)高校获得博士学位。

(四)能够保证在华连续两年内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五)非英语国家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3.申报评审程序

(一)各高校每年按照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申报通知要求,向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提出申请。

(二)申请该项目须填写《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申请书》,经高校外国专家管理部门和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后通过“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上报。

(三)教科文卫专家司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详细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复立项。

(四)该项目每年申报1次。

4.经费支持

(一)资助期限为2年,如需延期,延长期的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二)资助引进人员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包括工资、基本保险、住房费用和往返差旅费等。

延长期的资助标准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国际学术大师校园行项目

1.项目定位

本项目旨在通过邀请诺贝尔奖获得者等高层次外国专家来华开展讲座、讲学、合作科研等活动,提升我国高校国际化学术氛围,激发学生对科研、学术的兴趣,带动我国高校学术影响力的提升。

2.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可申报本项目的外国专家包括:

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沃尔夫奖等国际著名科技奖项获得者。

(二)外国专家不可在同一时间段申报不同高校的“国际学术大师校园行项目”。

3.申报评审程序

(一)各高校每年按照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申报通知要求,向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提出申请。

(二)申请该项目须填写《国际学术大师校园行项目申请书》,经高校外国专家管理部门和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后通过“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上报。

(三)教科文卫专家司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详细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复立项。

(四)该项目每年申报1次。

4.经费支持

项目经费在本校外国文教专家经费中列支,用于聘请上述国际科技大奖获得者的国际旅费、在华期间住宿交通及生活津贴或部分薪酬,并可享受国际航班公务舱等优惠。

 

“海外名师”项目

1.项目定位

为提高我国高等教育质量,增强高校综合竞争能力,支持部属高校聘请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海外名师来华任教和合作科研。

2.建设标准

申报“海外名师”项目的依托学科须同时具有以下特点:

(一)能够准确把握申报项目与学校的发展战略和整体规划的关系,并能清晰估量和阐述该项目对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等作用;

(二)能够准确掌握相关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并对该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国际上前十位代表人物有较为深入的了解;

(三)熟悉并客观阐述拟聘请的专家或者学者在国际上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并与其已有一定的合作关系或者交流基础;

(四)明确拟聘请的专家或者学者来华工作的学术目标,并有详细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安排;

(五)具有较强的人才和设施优势,能够提供相关的配套支持。

(六)联合至少1所非部属高校共同实施项目,实质分享“海外名师”项目资源。

3.引进对象和条件

本项目所称海外名师,是指在某一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国际公认的较高学术造诣的外籍专家或者学者。

获准立项的项目限聘1名专家或者学者,其每年在华工作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60天,其中在每个联合实施学校每年工作不少于10天。

海外名师应当具有以下至少一项特征:

(一)重要著述或者论文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权威性的影响;

(二)曾任或者现任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权威学术组织或者研究机构的主要职务;

(三)曾任或者现任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权威学术刊物的主编、副主编或者主要审稿人;

(四)曾为或者现为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权威学术会议的主席或者主旨报告人;

(五)曾获得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权威奖项(如菲尔兹奖、诺贝尔奖、图灵奖等);

(六)曾任或者现任国际一流演出团体的首席演奏员、演员或者驻团指挥;

(七)其艺术作品具有开创性(原创性、独创性)的艺术表现形式和丰富内涵,能够发掘和表现多样而无限的人类精神世界,并对学术思想和社会生活形成巨大影响的画家、雕塑家、设计师等。

4.申报评审程序

(一)各高校每年按照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申报通知要求,向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提出申请。

(二)申请该项目须填写《“海外名师”项目申请书》,经高校外国专家管理部门和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后通过“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上报。

(三)教科文卫专家司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详细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复立项。

(四)该项目每年申报1次。

5.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申报时须提交《“海外名师”项目联合实施确认函》。

(二)本项目每校每年度限申报1项。

(三)本项目每年度经费支持不超过20万元。

(四)本项目滚动周期不超过5年。

 

学校特色聘专项目

1.项目定位

为满足高校聘请外国人才整体需求,特设立“学校特色聘专项目”。

项目旨在立足高校自身整体发展战略,加强国际人才交流合作,促进高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能力的提升,特别鼓励高校聚焦特色学科和优势领域长远发展开展项目。

2.项目要求

本项目支持高校在全学科门类聘请外国人才承担学校日常教学任务,开展合作科研、讲座讲学等活动。

(一)服务高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凸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规格,凝练教育教学目标,加强师资队伍和课程体系建设,改善教学条件和人才培养质量。

如培育优势学科专业,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建设和改革专业课程,注重和加强实验实践教学,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等。

(二)服务高校提升科学研究水平,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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