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当前环境下的甘南藏族文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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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环境下的甘南藏族文化

浅析当前环境下的甘南藏族文化

一、基本情况

甘南藏族自治州位于甘肃省西南部,总面积为45000平方公里,辖夏河、碌曲、卓尼、临潭、迭部、玛曲、甘南藏族自治州七个县,居住有藏、汉、回、土、撒拉、蒙古、保安、满等24个民族。

截至1994年底,甘南州总人口为613182人,其中藏族人口为297929人,占全州人口的48.59%。

甘南有悠久的历史。

早在新石器时代,洮河、白龙江、大夏河流域就有人类在繁衍生息。

藏族是甘南的主体民族。

甘南藏族自治州地处青藏高原东部与西秦岭和黄土高原的过渡带,地形以高原和山地为主,平均海拔3000m,气候高寒,年降水量444~783mm。

有白龙江、洮河、大夏河、拱坝河等河流及其120多条大小支流,全州水资源总量254×108m3,其中自产地表水资源总量为101×108m3,过境水153×108m3,是黄河、长江上游水源涵养区之一,是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交汇带的重要生态屏障。

境内生态环境恶化始于20世纪50年代,80年代以来随着地区经济的发展和人类对环境干预的逐步增强,加上全球环境变化的影响,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

(一)全州生态现状

1、草地退化、沙化、盐渍化等“三化”问题严重。

甘南藏族自治州共有天然草场272.34万hm2,占总土地面积的70.28%。

据调查统计,全州有近90%的天然草场出现不同程度的退化,其中,重度退化面积81.33×104hm2,中度退化136×104hm2,分别占全州天然草地面积的30%和50%。

草地鼠、虫害面积128.67×104hm2,占天然草地面积的47%。

玛曲县黄河沿岸沙化面积达5.34×104hm2,盐碱化草场面积0.55×104hm2。

2002~2003年笔者实地考察所见,玛曲、碌曲一带大片草场鼠害猖獗,草场极度退化,景象触目惊心。

2、森林遭到破坏。

甘南林区是甘肃省最大的林区,森林面积约占全省森林面积30%,活立木蓄积量约占全省的45%,曾经是甘肃省最大的木材基地,由于长期对林区的过量采伐、森林资源严重受损。

据统计,从1959年到1990年底,州内约有10×104hm2的原始森林消失,林线平均后移20多km,局部地段林线后移30km以上。

3、水资源日益紧张,高原湿地全面消退。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甘南州年均降水量已由1982年的750mm降为1999年的425mm,地表径流明显减少。

境内的主要河流白龙江、洮河、大夏河,20世纪80年代末平均径流量比60年代初分别减少20.6%、14.7%和31.6%,大部分山涧小溪彻底绝流,数千眼泉水干涸、湖泊水位明显下降。

全州草原湿地面积由1982年的8×104hm2减少到1998年的不足2×104hm2,不少沼泽湿地变成了土石裸露的干滩或者草被稀疏的半干滩。

有甘南“高原明珠”之称的著名湿地尕海,继1996~1997连续两次干枯之后,2000年的夏季又几近干涸。

4、生物多样性锐减。

从1982年到1999年的18年间,全州草地植物群落中的优质牧草所占比例由80%下降到50%,杂毒草由20%上升到50%;植被盖度由80%~95%下降为45%~60%;生物多样性由29.1种/m2减少为8.7种/m2(重度退化)、22种/m2(中度退化)。

20世纪70~80年代在亚高山草甸随处可见的秦艽、甘肃贝母、冬虫夏草、红景天等药用植物越来越稀少,草地和土壤昆虫及飞禽急剧减少,20世纪80年代以前常见的藏羚羊、盘羊、麝、豹、狐等野生动物近乎绝迹,曾经成群在草地上觅食的黄羊、马鹿等动物已不复存在。

5、水土流失加剧,地质灾害频发。

植被遭到严重破坏之后,地表侵蚀强度随之增大,加剧了水土流失和相关地质灾害的发生。

1985年,甘南全州水土流失面积为87.18×104hm2,2000年扩大到118.05×104hm2,15年增加了35.42%。

白龙江、洮河、大夏河,20世纪80年代末平均含沙量比60年代初分别增加12倍、73.3%和52.4%。

甘南藏族自治州、迭部一带沿河谷地区的滑坡、泥石流、坍塌等地质灾害明显加剧。

(二)生态问题的原因

甘南州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是由自然和人为因素造成的。

本州地处青藏高原东缘、黄土高原南缘与陇南山地(西秦岭)西缘的交接带,生态环境天然脆弱。

近年来,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甘南州降水量逐年减少,而蒸发量不断上升,蒸发量已超过降水量2~4倍或更高,气候旱化成为生态退化的潜在诱发因子,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加大。

生态恶化的直接原因是人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利用。

在这里,畜牧业发展十分粗放,畜牧业和牧民收入的增长是以对草地的过度利用和掠夺式经营为代价的。

过牧和滥采(中药材、草皮等)、滥伐(林木)、滥垦(无计划、无节制地开垦土地)问题突出,生态建设投入严重不足。

据计算,甘南天然

草场的理论载畜量为621.13万羊单位,而目前实际载畜量910多万羊单位,超载率达46.5%,严重破坏了草地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

2000年底,全州草场围栏面积为28.53×104hm2,改良草场为0.21×104hm2,人工草料地为1.4×104hm2,分别只占全州可利用草场面积的11.12%,0.08%和0.55%,草场投入产出严重失衡。

加之环境检理监测机制很不健全,鼠虫害及草场“三化”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监控和整治。

二、生态环境问题下的藏族文化

(一)以苯教为核心的生存文化

甘南藏族自治州县主要有苯教、藏传佛教、基督教和婆婆神信仰等。

苯教和藏传佛教的主要信众是藏族,婆婆神的信众主要为汉族,部分藏族也信奉该神。

甘南藏族自治州的苯教是从西藏传播过来的,自从7世纪40年代佛教传入吐,佛、苯之间的斗争历时200余年而不息。

佛教和苯教经过长期斗争,互相渗透融合,由一种外来宗教演化为西藏地方形式的佛教,最终取得了根本性的胜利,取代苯教而成为藏族全民信仰的宗教。

苯教从西藏退缩到了当时处于唐蕃边境的甘、青一带,维持着小规模传播的局面。

甘南藏族自治州地处唐蕃边境,是藏族原始苯教保持最为完整的地区之一。

苯教巫师“贡巴”,他们不是专职的神职人员,和平常人一样结婚生子,吃肉喝酒,过着半农半僧的生活,平时在自家耕种,有事时到寺院或者民众家中作法,不论贫富,一视同仁,报酬由民众随意施舍,并不强要。

苯教将世界分为神、人、鬼三界,将人视为世界的一部分,要求人对大自然心存敬畏,特别尊崇山神,认为山神掌管一切,在进行较大活动之前必须要向山神祈祷和祭祀后才能进行。

这从苯教对人类的分类就能看出,苯教经书中就明确认为柏树代表男人,油松代表女人,是森林中的重要成员,要人类听从山神的安排。

作为苯教巫师的贡巴在藏族民众的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拥有对天地万物的解释权,在藏族信众中有着非常高的威望,承担着祭祀神灵、保佑平安、驱除鬼邪、保护庄嫁、婚丧嫁娶、生儿育女、修房建屋,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等重任,必须要学会求神、保命、驱鬼这三大本领才能行“搭衣”出师大礼,独立行艺。

他们在农业方面最重要的职责就是挡暴雨,每当夏秋时节,暴雨来临的时候他们就要举行“扎山”仪式,作法念咒驱除暴雨,驱使暴雨沿着山岭而下,不落在庄稼地里。

经过搭衣仪式的贡巴们轮流给本村看护庄稼,这是他们的义务,全村人每年给看护贡巴500斤粮食作为供养。

甘南藏族自治州汉族信众也非常敬重贡巴,认为他们法术高强,非常灵验。

村寨每隔3年要请贡巴前去“扎山”,确保庄稼丰收个人家中有事也随时请贡巴前去禳治。

苯教对森林是非常崇拜的,认为有神灵在里面栖息。

村寨靠山一面的护林则是禁地,而护林里的大树则往往被看作是山神爷的化身,人们在大树下建造插箭台,每年宰杀羊鸡,进行献祭活动。

除了当地人每年进行祭祀外,平时人们不得入内进行采集、拾柴等活动。

苯教的图片、经文形象地向我们说明了苯教对神树的崇拜,图片中的树木非常高大,长在一座石山的山顶上,树上分散栖息着5只大鸟,姿态各异,分别代表东、西、南、北、中5个方向,并向这5个方向鸣叫,山下则是一片汪洋,这是苯教在安顿山神爷时用的法器之一。

每年腊月十五要举行“贡巴会”,对山神进行祭祀和供养。

这一天,斗部和卡部的所有贡巴头戴法帽,身穿法袍,手持法器,全副武装聚集在斗部的贡巴寺内,诵经作法,所诵经文为杀羊祭祀山神,感谢山神赐予雨水,免下冰雹,保护庄稼,保佑人畜平安,阖村康泰。

在他们的带领和监督下,当地藏族民众形成了以苯教为核心的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地方性知识,“能推动该族群高效地利用当地的生物资源,并使该族群的社会存在与所处自然生态系统相兼容,确保该族群获得最大的生态安全,具有长远的可持续功用。

”在这种地方性知识的作用下,甘南藏族自治州的生态环境良好,以自然风光优美著称,成为国家放养野生梅花鹿的实验基地之一。

当地的卫生状况也很好,街道整齐,路面干净,优美的风景和悠久的宗教文化历史使其渐渐成为甘南的旅游胜地。

这种良性循环进一步带动了人们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由于交通方便,甘南藏族自治州经历了从拥有原始森林到砍伐殆尽的痛苦过程,他们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植树造林,使当地的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泥石流沟不再频繁爆发,苯教也在其中发挥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当地的汉族最早是在民国时期从外地迁移到此地的,当时只有6户人,购买了山上各皂村藏族的牧场居住,山上的各皂村藏族也有几户人从山上搬了下来,渐渐繁衍下来,形成了现在藏汉杂居的局面。

因为当地藏族人口较少的缘故,从1960年最后一个老贡巴去世后,当地就很少没有贡巴了。

20世纪80年代,插箭台所在的山头被泥石流冲垮,无奈之下当地人请贡巴选址,将插箭台移到现在的地方。

当时贡巴就要求村民在山上栽树,给山神建造一个比较好的供奉场所,这样才能讨山神爷欢心,弥补以前的过失。

他的话得到了百姓的普遍响应,经过20多年的经营,现在插箭台山脚下的树木已经长大了,加固了山体,使新建的插箭台得到了保护。

甘南藏族世代在这里生活,在保护生态环境,满足自己的生产生活需求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明白让森林休养的道理,百姓们在一年中大规模进山的次数不超过2次,一次是夏季采摘野菜野果,一次是秋季砍柴。

这使周围的生态环境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大自然用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对村民们的行为进行了肯定。

(二)习惯法中的生存文化

“习惯法是独立于国家制定法之外,依据某种社会权威和社会组织,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它“具有原生性,是中国社会固有的规则,它既涉及文化问题,也涉及生存问题”。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曾断言:

“法应该与国家的自然状态有关系;和寒、热、温的气候有关系;和土地的质量、形势和面积有关系;和农、猎、牧各种人民的生活方式有关系。

甘南草原面积较大,生产能力较高,牧草资源也较丰富,境内河湖广布,野生动植物种类较多,森林也有少量分布。

法律是地方性知识,而不是与地方性无关的原则,并且法律对社会生活来说是建设性的,而不是反映性的,或者无论如何不只是反映性的。

甘南藏区部落习惯法广泛涉及草地、水源、耕地、森林等诸内容,不仅规定草场不能受损,而且还规定草原上一切生物不受伤害。

如甘南果洛莫坝部落法规定:

引起草山失火者,罚全部财产的二分之一;超过草山界线放牧者,罚牛一头。

部落习惯法规定:

“牧户按小亲族每10户编为1个“日郭尔”(帐户圈),每个“日郭尔”设一个“求德合”(执法者)。

共20个“求德合”,分属8个“求宦”(执法官)统领。

具体由各“求德合”依照部落俗规和千户的意志安排四季轮牧,包括迁圈的时间、落帐地点、使用草场的范围等。

违背“求德合”宣布或通知的迁圈日期,擅自早搬或拖延搬迁者要受“日求”(帐户搬迁约束)的处罚,一般是罚牛1头。

误越草场界线,则罚“杂交”(用草约束),一般是放牛、马者罚牛1头,放羊者罚羊1只。

如因越界用草引起争执,还要罚马1匹,叫作“尺门达”(犯科马)。

造成草原失火,要罚以“尼求”(失火约束),一般是罚牛1头。

外地牧户来该部落草山放牧要求得千户的允准。

……外来牧户得到人居许可后,须遵守该部上述迁圈、用草规矩。

刚察部落习惯法规定:

“千百户对下属部落和帐圈的草山有调整权和因草山纠纷引起争斗的裁决权,对气候温和、水草丰美的草山有优先使用权。

禁止越界放牧,各帐圈之间越界放牧,按下列规定罚款:

l头牛或l匹马越界吃草罚银币2元,2头牛或2匹马越界吃草罚银4元,以此类推;1群羊越界放牧,罚羯羊1只;在草原上生火取暖,罚羯羊1只;草原失火罚牛2头;属民的牲畜越界到头人的草场范围吃草,从严处罚。

搬迁帐房,由头人择日统一行动,迟搬、早搬或乱搬,罚1只羊或几斤酥油。

历史上,这些部落习惯法在解决天然草场利用不平衡、不合理放牧等方面发挥了较为重要的作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草场的合理利用。

(三)现代与传统的结合——村规民约

正如苏力教授指出的那样:

“随着社会的发展,由于各种力量的合力或互动,任何法律和制度总是不断发生变迁,而保留下来的仅仅是形式。

”当代甘南藏族习惯法已不能完全保持其上世纪40年代以前的那种所谓的“原生状态”,它已在国家法和行政权力的互动或干预过程中,不断地重新塑造着自己。

如草原上许多藏族和蒙古族村落,在上级部门的干预和指导下,经过本村落成员的商讨在原有部分习惯法基础上订立了村规民约,这些村规民约呈现出逐渐向国家法靠拢、补充国家法律或条例等特征。

以一些学者搜集到的藏族蒙古族村规民约为例:

“1、未经批准开垦草原的,除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处按产垦亩数,每亩处以开垦前年产值10倍的罚款。

2、未经批准在草原上砍挖灌木、滥挖药材和基础固沙植物,以及采砂、采石、采金、采土等,致使草原植被遭受破坏的,除责令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3、擅自在草原上挖草皮、掘壕沟等,除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收取草原补偿费外,每亩罚款100-300元。

4、对破坏草原网围栏、水利工程和药浴池等生产、生活设施的,除赔偿损失外,并处以50-500元的罚款。

5、排废造成环境污染的,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6、机动车辆在草原上违反规定行驶破坏草原植被的,除赔偿损失外,并处以20-100元的罚款。

7、在草原防火期内,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的,处以10—50元的罚款,引起草原火灾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如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尕海乡村规民约》第9条:

根据全乡草场承包到户的实际情况,各村、村民小组、户与户之间不能越界放牧,更不能相互故意破坏草场围栏。

越界放牧一只羊罚款2元,一头大牲畜罚款10元。

”这些村规民约主要以保护草原为核心,其实质是一份以村落为效力范围的环境生态保护书。

可见,随着社会的变迁,草原牧民热爱自然的生活样态和保护生态的制度传统没有减弱。

现在许多村规民约与当地民俗、习惯法等地方性文化脱节,没有民族和地方特色,流于政府例行公事的一种表面形式,牧民们对它非常陌生,藏区村规民约的实际性作用还远未发挥出来。

三、传统生态安全观念在生态问题中的意义

自然界禁忌的核心是不能触动自然,保持自然的完整,进而保护自然的生命力,维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和谐平稳发展。

多年来,甘南藏族民间信仰、习惯法等传统生态观念指导下的生产生活方式,维持了生物界正常的食物链,使生物的多样性优势得到发挥,使甘南生态维持了较好状态。

近几年,传统生态观念被改变或一些禁忌和习惯法松弛或被取消一段时期,草原生态急剧退化。

许多牧人都知道:

草好的年月中,狼不吃羊;草不好的年月,狼才吃羊。

这是因为高原鼠兔视力不佳,性喜阳光充足且稀疏的干爽草地或低草区,草势生长良好的牧区,比较潮湿多露,高原鼠兔就少,一般难以为害。

而这些动物的天敌狼自然会跟随这些动物,这样家畜很少受狼袭击。

所以甘南草原上的藏族牧民一般都不去侵犯任何生物。

甘南藏族牧民无论从生产生活方式、思想观念还是具体行为方式等方面,都把调节与外部环境的关系放在事关生存的高度,将自身与所处的自然环境融为一体,把对资源的利用与保护、索取与再生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地加以调适与适应,创造了人类历史上最古朴的原生态文明。

此外,甘南藏族传统冬夏草场的轮牧方式,不仅为草场提供了休息的机会,也为狼、狐狸、鹰等鼠类天敌的生存提供了条件。

而当代的草场承包制打破了传统的夏冬轮牧制,使草场丧失了休养的机会,而且承包后拉起的铁丝网围栏,也限制了鼠类天敌的活动范围,甚至挤压了其生存的基本空间。

可见,藏族传统生态观中蕴含着可持续发展的科学思想和使用价值,体现着合理而有效地利用和驾驭自然资源和自然力,寻求一种人与自然的高度协调性,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生产力,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资源和节约人类自身劳动,与当今人类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设计和构思有着惊人的不谋而合,蕴含着当今世界最先进和科学的生态文明思想和成果。

甘南藏族生态观念是人类自我牺牲精神的一种体现,它是古朴的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

由于历史的原因,甘南牧区藏族生态观念只能以特定的、适用的形式寄存于其他文化形态如民间信仰、习惯法、生活习俗等之中。

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不变的观念与不断变化的表现形式之间必然会发生冲突。

但蕴含于其中的保护利用资源的思想和理念却是永恒的。

当今世界,自然资源日趋紧张,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全球气候变暖、森林植被破坏、水资源不足、生物多样性锐减等问题成为摆在世人面前的一道难题。

在这种情况下,运用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人类、生态环境及文化之间复杂关系的生态人类学就担负起了解决这一难题的重任。

只要有人类存在,他们就必须要同他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发生复杂多变的相互作用。

“生态人类学的互动观点认为文化与环境之间是一种对话关系,两者的重要程度因时因地而有所不同。

”各个族群的先民在其所处环境中创造、积累和传承着一套生存技能和经验,构筑了与这种生态环境相适应的生存文化。

从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看,这些千百年来流传下来的生存文化。

是与当地的生态环境相适应,有其合理内涵,值得我们去进行总结和发掘,这些文化在保护当地生态环境、改善类似地区的生态环境、改变同一地区不同族群的生态观念等方面都能发挥作用,为当地人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作出贡献,具有很强的实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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