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项目象山县公路段盛宁线巨爵线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采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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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项目象山县公路段盛宁线巨爵线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采购

【关键字】系统

 

项目:

象山县公路段盛宁线、巨爵线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采购

招标编号:

2018XSZFCG349G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一八年八月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象山县公路段盛宁线、巨爵线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

2018XSZFCG349G

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

象山县公路段盛宁线、巨爵线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采购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且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其它特定条件:

a.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b.所投称重设备制造商必须具备省级质监部门出具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万元整(开标前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提供银行回单到四楼财务室(410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6、投标书递交至: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三(404室)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网上下载,下载网址:

8、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8月31日。

9、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9月14日14时20分整(北京时间)。

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届时请参加投目标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时间:

2018年9月14日14时20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二)公开开标。

11、开标地点: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二)(象山港路300号)。

12、温馨提示:

投标之前参加投目标供应商需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否则无法进行中标公示。

13、有关投目标一切相关手续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天到上述指定地点办理。

联系人:

潘老师         电话:

3

邮 编:

315700传真:

0             

账户名称: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南路269号)账号:

00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序号

内容

1

项目编号:

2018XSZFCG349G

项目名称:

象山县公路段盛宁线、巨爵线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采购

采购数量及要求: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2

招标人: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

邮编:

315700

账户名称: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城丹南路269号)

账号:

00

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4

合同签订期限:

中标公示结束后30日内

付款方式:

项目安装、调试完成并正常运行三个月后且工程决算报财政部门审计后支付合同价款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承诺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实施期限:

合同签订之后3个月内

实施地点:

象山县盛宁线、巨爵线公路上

5

采购人:

象山县公路管理段

6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网上下载,下载网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8月31日。

7

投标书递交至: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三(404室)

联系人:

潘老师联系电话:

3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9月14日14时20分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开标时间:

2018年9月14日14时20分整

开标地点: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二)(象山港路300号)

9

投标书:

价格标3份,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商务标7份,正本1份、副本6份;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天

10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万元整(开标前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提供银行回单到四楼财务室(410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11

本次采购预算价(人民币):

3448200元

第二部分投标方须知

A总则

1、本次象山县公路段盛宁线、巨爵线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采购,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且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其它特定条件:

a.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b.所投称重设备制造商必须具备省级质监部门出具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如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专利负责,并保证不损害招标采购单位利益,由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纠纷引起的法律责任与招标采购单位无涉。

B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

6.1招标文件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邀请函

(3)投标方须知

(4)采购货物需求

(5)合同(参考样本)

(6)附件

6.2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

件,并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6.3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该质疑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如有必要,招标人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以更正公告的方式在发布过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

6.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有权对招标文件用补充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改。

修改的内容将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五日,在规定信息发布网站上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告知。

如因招标文件的修改而影响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的,应酌情推迟投标、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在网上通知每一投标方。

 

C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的组成(价格标和技术商务标)

8.1价格标

(1)开标一览表(附件三)

(2)投标声明函(附件四)

8.2技术商务标(包括)

(1)投标函(附件一)

(2)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附件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代表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货物技术要求响应表(附件五,仅供参考)

(4)投标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清单响应表(附件六,仅供参考)

(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

(6)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0)项目施工方案和计划

(11)项目验收和培训方案

(12)售后服务承诺书

(13)跟本次投标有关的其他资料

9、投标报价

9.1投标方要按投标货物的清单分项报价,并合计总价。

9.2所有投标价含货物的购置费、装卸费、运输费、途中损耗费、各种税费及跟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报价。

9.3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0、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方应按第一部分投标方邀请函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如在开标截止前未提供的,招标方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10.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

开标前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提供银行回单到四楼财务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10.3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了经济合同后,并把合同原件交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财政局采购办备案后才无息退还。

10.4落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质疑期满无异议的,无息退还。

10.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签署及规定

11.1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1.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方协商延长投标标书的有效期。

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用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投标方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保证金。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方,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书的要求。

11.3投标文件中凡涉及到公司名称的都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11.4投标文件中:

技术商务标7份,正本1份,副本6份;价格标3份,正本1份,副本2份。

如果技术商务标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1.5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以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在有实质性内容的地方逐页加盖公章。

副本可用复印件。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D投标文件的递交

12、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及标记

12.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12.1.1技术商务标和价格标应分别密封封装,其中价格标装于一个单独信封或文件袋内。

12.1.2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均应注明:

(1)致: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招标项目名称:

(3)招标编号:

(4)标明“请勿在开标时间之前启封”字样

(5)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技术商务标或价格标等)

(6)包装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12.2如果投标方未按上述规定包装、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2.3若在开标后发现技术商务标中含有投标报价,即作废标处理。

12.4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拒绝接收。

1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终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投标无效处理。

13.2投标方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方,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或补充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13.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方。

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的,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

撤回投标的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3.4开标后投标方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E开标及评标

14.开标

14.1招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

开标仪式由招标方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如因故未能参加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同时邀请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4.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或者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验投标文件密封及签署情况并签字确认,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先开技术商务标,后开价格标。

14.3招标方在开标仪式上,先打开技术商务标,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还投标人,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4.4等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标评标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然后宣读《开标一览表》。

1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法律专家若干名组成。

16.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筛选

16.1符合性初筛选内容包括:

(1)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人所投产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文件内容是否齐全。

(4)投标文件签署情况。

16.2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所谓重大偏离是指投标人所投标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重大偏离须经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

16.3价格标与技术商务标中货物清单有较大不一致的,经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为无效标。

16.4评委会决定投标书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书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16.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作无效采购响应文件的认定。

(1)未按采购文件足额提供保证金的;

(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的递交时间、格式及相关要求进行采购文件递交的;

(3)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响应条款作出正确响应的;

(4)明显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规格和标准的;

(5)采购响应文件未依法签字和加盖公章的;

(6)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7)采购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

(9)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0)评委会一致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作无效响应的。

17.评标

17.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7.2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评估和比较的主要内容是:

(1)质量保证;

(2)交货时间及运输条件;

(3)技术能力:

与本项目有关的能体现投标人技术能力的资质情况、技术及维护人员资料和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等。

(4)售后服务: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或文件(如组织体系、管理制度、售后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服务响应时间、现场服务措施等)以及货物寿命周期的运行维护保养费用、系统升级费用及优惠条件等。

(5)备件供应:

部件、零配件的供应品牌、折扣率等。

(6)实施方案和计划:

投标人的项目施工方案和计划、人员培训计划、项目验收方案等。

(7)业绩、财务状况和经营信誉:

投标人近三年与本项目类似的销售情况、项目使用单位的评价资料等。

(8)评委会认为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

17.3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几个方面技术商务评分标准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综合打分;(总分100分)

评标项目

分值

评标要点及说明

投标价

40

在符合用户需求前提下,所有投标单位投标最低报价为基准价。

基准价为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技术

33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施工组织计划、项目组织机构、项目施工、供货、安装、集成、调测、验收进度计划,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力量配备等方面进行评审,优得6-5分,良得4.9-3分,一般得3分以下;

2、根据投标商提供的产品品牌及参数满足情况、技术方案的可行性,由评委比较打分。

27分

(1)称重子系统:

优得7-5分,良得4.9-3分,一般得3分以下;

(2)车牌识别子系统:

优得7-5分,良得4.9-3分,一般得3分以下;

(3)信息发布子系统:

优得7-5分,良得4.9-3分,一般得3分以下;

(4)后台数据处理子系统:

0-3分;

(5)其他设备:

0-3分。

商务

19

1、投标人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信息安全等四方面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2分;

2、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的,一级得的3分,二级的得2分,三级的得1分;

3、投标人具有超限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1分;

4、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证书,一级的得2分,二级的得1分;

5、投标单位具有IT服务工程师5人的得1分,每增加1人得0.2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6、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含)以上等级、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的,每项得1分,最高2分。

7、称重子系统中的产品具有TUV资质的实验室出具CNAS认证检验报告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8、提供的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清单”的加1分,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中国环境资源信息网或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投标文件须附相关证明资料或截图。

9、同类项目业绩:

投标人自2014年(合同签订日)至今具有道路电子治超项目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含)以上的,每个业绩1分,满分2分。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和验收报告,否则不得分)

10、投标书A4幅面双面打印的得1分;

11、投标书内容安排是否合理、有序、清晰,制作是否工整,0-1分。

培训、售后服务及特殊承诺

8

1、投标人在宁波大市区内注册或有分公司的得1分。

2、投标人在宁波大市内具有专业售后服务机构,并且服务机构具有“公路电子治超运维服务”合同的,每提供一个得0.5,最高2分(须提供运维服务合同和营业执照)

3、投标人(或售后服务机构)具有维护专用工程车辆2辆得1分(须提供宁波市车辆管理部门发放的行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名称与投标单位(或售后服务机构)名称相一致)。

4、项目质保期至少为3年,投标文件中须作出承诺,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承诺质保期每增加1年得1.5分,最多得3分。

5、特殊承诺,0-1分。

以上评分项目中的资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证书中有有效期要求的必须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原件须在开标时提供。

17.4评委的综合打分,采用记名方式;

17.5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所有分值保留一位小数(采用四舍五入)。

17.6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17.7评委会在报价文件评审中,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如果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投标方不同意以上调整或修正的,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8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按以下方法进行计算:

最终得分=价格分+技术商务分

(1)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若出现并列,则报价低的排列在前。

(2)如最终得分和报价都相同,则技术指标优的排列在前。

(3)评标小组在审标、询标的基础上根据事先制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定,评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有履行合同能力且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人,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18.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8.1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8.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18.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评标过程保密

19.1开标之后,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投标方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9.2在评标期间,投标方企图影响招标方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F定标及授予合同

22、定标

20.1评委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评标办法推荐出中标候选人并进行公告。

20.2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该书面质疑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若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再向象山县财政局采购办投诉。

投诉电话0、。

21、中标通知

21.1中标公告质疑期满后无异议的,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

21.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2.签订合同

22.1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2.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2.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第三部分招标采购货物需求

一、建设内容

经过交通调查、现场勘察以及根据《宁波市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布局与建设规划》(甬交建【2015】72号)、象山县公路管理段的要求,在以下2个点位双向各设置1套治超电子检测系统。

1)盛宁线K77+260处双向设置;

2)巨爵线现场里程桩号K3+960处双向设置;

二、技术要求

1总体要求

1)必须无缝接入上级综合管理平台及宁波市数字公路综合管理平台;提交产品全部基础数据字典,配合数字公路资源整合、数据交换及应用开发等各项工作。

无缝对接具体要求是:

系统能够提供二次开发接口,中心信息管理子系统可以按照业主要求,进行二次开发,将数据按照业主提供的通讯协议上传至象山县公路管理段、宁波市公路管理局数字公路综合管理平台,满足统计、查询、分析、执法等管理需求。

2)系统必须预留3个接口,以便后期与智慧交通、交警、县政务平台部门衔接。

3)前端网络按照交通内网的联网方式经运营商汇聚后接入公路段机房,每条独立链路的带宽保证100Mbps以上,资费标准不得高于网络运营商和宁波市公路管理局签订的协议标准。

4)称重设备必须具有《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JJG907-2006)的设备铭牌,铭牌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设备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标志及编号、不适用于液体称量(若适用)、最高通过速度、过衡方向、最高运行速度、最低运行速度、最大秤量、最小秤量、分度值、车辆总重量的准确度等级,单轴载荷的准确度等级。

上述信息需与合法有效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及型式评价报告(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中相关内容一致,并取得产品检定证书。

在产品保修期内,供应商必须提供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定合格报告。

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称重设备每六个月检定一次,防止漏检。

能确保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数据传输稳定,每月上传到市公路局数字公路平台的有效数据天数不少于25天。

称重设备必须满足《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JJG907-2006)中附录C的要求。

具体参数要求如下:

1称重传感器类型:

电阻应变式;

2称重产品应能够准确自动检测出检测时间、轴数、车速、单轴轴重、轴距等信息;

3称重产品检测速度范围:

静态至8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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