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营业税法律制度复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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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营业税法律制度复习

第三章营业税法律制度

  一、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营业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二)扣缴义务人

  1.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

  

(1)境内代理人

  

(2)受让方或购买方

  2.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

  

(1)代理人

  

(2)发包方、劳务受让方

  工程作业发包方、劳务受让方,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未能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应履行营业税扣缴义务。

  3.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二、营业税征税范围总结

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涉及内容

注意

一般规定

(1)提供应税劳务——除加工、修理修配之外的劳务

(2)转让无形资产

(3)销售不动产 

境内的含义:

4点

特殊规定

(1)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涉及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税务处理:

依主业确定缴纳何种货物和劳务税。

特殊:

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分别核算,分别纳税

(2)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增值税与营业税兼营)

分别核算,分别纳税

(3)视同发生应税行为(3项)

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3.其他 

(4)7种特殊业务的征税规定 

 

几种特殊业务的征税规定

征收营业税

征收增值税 

1.水利工程单位向用户收取的水利工程水费,应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邮政部门、集邮公司销售集邮商品

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

3.邮政部门发行报刊 

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 

4.电信单位自己销售电信物品,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

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而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

5.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其取得的收入中,属于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属于其他收入的,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

6.纳税人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不销售汽车的

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 

7.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单选题】(2004年)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是( )。

  A.销售货物

  B.进口货物

  C.转让无形资产

  D.提供修理修配劳务

  【正确答案】C

三、营业税税目

税目

征收范围

  特殊注意

1.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1)打捞可以比照水路运输的办法征税

(2)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期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湿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建筑业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1)自建自用建筑物,其自建行为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

(2)出租或投资入股的自建建筑物,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

(3)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业务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3.金融保险业

金融业和保险业。

其中金融业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

下列业务不征收营业税:

(1)非金融机构和个人的金融商品转让;

(2)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以及金银买卖业务;

(3)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

【提示】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4)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5)对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

(6)保险企业取得的追偿款不征收营业税;

(7)保险公司的摊回分保费用不征收营业税。

4.邮电通信业

包括邮政、电信及与邮政、电信相关的业务

单位和个人从事快递业务按邮电通信业征收营业税。

5.文化体育业

(1)文化业包括表演、播映、其他文化业。

(2)体育业是指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

(1)有线电视台收取的“初装费”,属于“建筑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2)广告的播映属于“服务业——广告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3)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按“文化体育业——播映”税目征收营业税;

(4)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是指公园、动(植)物园及其他各种游览场所销售门票的业务,按“文化体育业”缴纳营业税;

(5)出租文化场所属于“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6)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按“文化体育业”缴纳营业税;以租赁方式为体育比赛提供场所的业务,属于“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6.娱乐业

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网吧、游艺场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

7.服务业

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和其他服务业。

(1)代理报关业务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金融经纪业不按“服务业”税目征税,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3)服务性单位将委托方预付的餐费转付给餐饮企业,并向委托方和餐饮企业收取服务费的,属于餐饮中介服务,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4)无船承运业务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5)单位和个人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的行为,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6)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区经营索道、旅游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景区环保客运车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旅游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7)单位和个人将承租的场地、物品、设备等转租给他人的行为属于租赁行为,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8)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干租业务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9)酒店产权式经营,如房产产权并未归属新的经济实体,业主按照约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红收入均应视为租金收入,应按照“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10)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11)广告代理业务按“服务业——广告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12)航空勘探、钻井(打井)勘探、爆破勘探,属于“建筑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8.转让无形资产

既包括无形资产的使用权,也包括无形资产的所有权。

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出租电影拷贝、转让著作权和转让商誉。

(1)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均不征收营业税。

(3)土地使用者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土地的权利,且有合同等证据表明其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了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土地使用者及其对方当事人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

(4)土地整理储备供应中心(包括土地交易中心)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税目征收营业税。

(5)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6)单位和个人转让在建项目时,应按以下办法征收营业税:

①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税目征收营业税。

②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注意:

土地租赁,属于“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9.销售不动产

(1)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在投资后转让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2)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应征收营业税。

  【单选题】(2010年)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金融业务中,应征收营业税的是()。

  A.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B.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

  C.金融机构买卖金银业务

  D.人民银行委托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

  「正确答案」D

  【例题·判断题】(2010年)保险公司取得的摊回分保费用应当征收营业税。

()

  「正确答案」×

  【例题·单选题】(2008年)下列各项业务中,按“服务业”税目征税的是()。

  A.武术比赛

  B.文学讲座

  C.体育比赛

  D.广告播映

  「正确答案」D

四、营业税税率——行业差别比例税率

  1.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税率为3%。

  2.金融保险业、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税率为5%。

  3.娱乐业:

5%~20%的幅度税率。

五、建筑业营业税计税依据的总结

  一般情况:

全额计税

建筑劳务

计税依据的规定

分包工程

(差额计税)

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建筑业劳务

(不含装饰劳务)

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自建行为

自建自用房屋的行为:

不纳税;

自建房屋后销售(不包括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自建行为:

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

装饰劳务

按照其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收入(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确认营业额。

建筑安装工程

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设备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营业额中。

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

  【单选题】甲建筑工程公司2010年1月份承建一项住宅工程,全部工程于2010年12月份竣工并通过验收,取得工程总价款7860万元。

另外,由于工程保质保量提前完工,获得建设单位额外奖励10万元。

在施工期间,甲公司将建筑工程的装饰装修部分分包给乙公司来完成,按合同支付给乙公司18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款。

甲公司承建住宅工程期间,支付工程原料价款3782万元,支付员工劳动保护费、工资和过节补助费等173万元,建筑储料场、员工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支出28万元,发放优秀员工奖金4万元,支付业务招待费24万元,支出水、电、暖和施工现场管理费64万元。

甲公司承建住宅工程应缴纳()营业税。

  A.61.77万元

  B.181.8万元

  C.182.1万元

  D.303.5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甲公司的营业额=7860+10-1800=6070(万元)。

应缴纳的营业税=6070×3%=182.1(万元)

  六、营业税计税依据的总结

  1.金融业营业额的确定有三种方法:

  

(1)以收入全额为营业额;

  

(2)以余额为营业额;

  (3)以手续费收入为营业额。

金融业务

计税依据

具体解释

贷款业务

(全额计税)

贷款利息收入

包括各种加息、罚息等。

融资租赁业务(差额计税)

以纳税人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本期营业额=(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 

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差额计税)

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

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包括购进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了解股票、债券的特殊规定。

融企业买卖金融商品(包括股票、债券、外汇及其他金融商品),可在同一会计年度末,将不同纳税期出现的正差和负差按同一会计年度汇总的方式计算并缴纳营业税,但不得将一个会计年度内汇总后仍为负差的部分结转下一会计年度。

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

手续费全部收入

金融企业从事代收业务,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保险业

保险业务

计税依据

初保业务

向被保险人收取的全部保险费。

储金业务

储金的利息——在纳税期内的储金平均余额乘以人民银行公布的l年期存款的月利率。

无赔偿奖励业务

以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费为营业额

  【单选题】(2009年单选题)下列关于金融业营业税计税营业额的确定方法中,符合营业税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债券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B.融资租赁业务,以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营业额

  C.一般贷款业务,以贷款利息收入减去借款利息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D.金融经纪业务,以金融服务手续费收入减去相关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正确答案」A

  【单选题】某市商业银行2009年第四季度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取得一般贷款业务利息收入600万元;支付单位、个人存款利息100万元;

(2)取得转贷款业务利息收入450万元,借款利息支出320万元;(3)取得转让公司债券收入1100万元,债券的买入价为900万元;(4)取得金融服务手续费收入15万元;(5)吸收居民存款500万元。

该银行第四季度应缴纳()营业税税额。

  A.52.25万元

  B.63.25万元

  C.68.25万元

  D.113.25万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①贷款业务以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贷款业务营业额为1050元;

②债券等金融商品买卖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额=1100-900=200(万元);

③提供金融服务,以金融服务手续费为营业额,营业额15万元;

④银行吸收居民存款,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营业额合计为1050+200+15=1265万元,应纳营业税=1265*5%=63.25万元。

  营业税纳税地点

  一、一般规定

应税项目

纳税地点

除建筑业劳务外的应税劳务

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

转让除土地使用权外的无形资产

扣缴义务人

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

应税劳务发生地

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

土地所在地

销售、出租不动产

不动产所在地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自应当申报纳税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二、纳税地点的特殊规定

  1.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范围内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其营业税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确定。

  【多选题】(2009年)下列关于营业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符合营业税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运输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纳税人在本省从事建筑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正确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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