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状况与展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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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状况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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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包括的内容很广。

从长远看,应包括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

从近期看,主要以建设税收管理法平法平台为切入点。

在科学论证的根底上,采用以计算机、网络和现代化通信技术为主的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手段,建设集管理、监控、分析、决策于一体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的省际税收综合信息库,初步形成以地市为中心的税务信息集中处理模式,实现税收管理的科学化,提高税收工作质量,降低税收本钱。

某种意义讲,近期我们推行的CTAIS〔即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全税工程,建立多元申纳税平台和电子口岸,仅仅是征管信息化的一局部,而非全部,全部的税务信息化建设的内容要更广一些。

信息化建设不仅需要大量的计算机、网络和通讯设备,而且需要大量的应用。

我们说的CTAIS就是一种应用软件。

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决定于二者融合的程度。

从这个意义上讲,应用软件更重要,这是因为,硬件可以通过招标购置,而结合税务工作的软件却需要开发。

从通俗意义上,征管信息化的过程,就是税收信息集中处理的过程,是纳税人以各项涉税信息通过连接收纳双方的信息网络集中到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在准确掌握纳税人信息的根底上,使纳税人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都能方便及时地办理申纳纳税。

对内部而言,各种信息的集中处理那么意味着信息共享程度的提高,便于对纳税人情况进行实时分析和监控,促进内部管理模式、管理程序、管理机构优化,提高工作效率,因此,税收信息的逐步集中处理是信息化开展的趋势。

税务信息化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局部:

1.税务信息网络的建设与改造。

信息网络是税务信息化的根底,是税务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的通信平台,是税务系统的信息高速公路,效劳于税收业务、行政管理、决策支持、外部信息管理应用系统。

为实现税务信息资源与整个社会信息资源的共享与交换,一是要完善税务系统内部网络,并与、国库、财政、工商、海关、外汇管理等部门的网络连通,共享涉税信息;二是要使税务系统内部网和因特网联通,共享社会经济信息。

2. 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组成。

由以下四个子系统组成:

一是以税收业务为主要处理对象的税收业务管理应用系统。

该系统涵盖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稽查、税源监控等各项业务,是现代化税收征管模式的有力依托。

CTAIS软件、“金税工程〞各子系统等都属于税收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范畴。

二是以行政管理事务为主要处理对象的税务行政管理应用系统。

公文处理系统等和进一步开发的人事、档案、财务、培训、法规、后勤等子系统是行政管理信息系统。

三是以外部信息交换和为纳税人效劳为主要处理对象的外部信息管理应用系统。

该系统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利用外联网等技术,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网,监控各项社会经济活动。

比方目前与海关等交换的出口报关单信息等。

另一方面利用因特网等技术,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税信息查询及电子申报等手段。

四是以税收分析和决策支持为主要处理对象的决策支持管理应用系统。

该系统是对以上三个事务管理层的信息系统产生的各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多角度多层次挖掘。

实现对税务工作运行规律的多维分析,实现对下辖机构、人员的税务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的有效监控。

3.税务信息人才的培养、开发与使用。

税务信息人才是税务信息化建设的支撑层。

要加强对各类信息人才的培养与重视,使信息人才的比重日益增加,形成信息人才递增化。

信息人才的形成,一是自我提升,快速掌握现代信息知识;二是直接培训;三是引来高水平的信息专业人才;四是对税务干部进行信息知识普及培训,以适应税务信息化的开展要求。

4.税务信息化标准标准体系、平安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税务信息化标准标准体系、平安体系是税务信息化顺利实施的保障。

标准标准体系包括网络标准、硬件配置标准、软件平台标准、应用系统结构标准、数据交换平台标准、数据标准、外部数据接口标准、信息系统开发标准。

平安体系包括设备管理层、软件平台层、应用系统层的平安需求和措施。

税务信息化建设的意义和作用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强调指出:

必须“优先开展信息产业,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广泛应用信息技术〞。

在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新经济、网络经济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开展,将会给社会经济生活带来巨大的变革,迫切需要各行各业进行创新,机关自然也不例外。

税务机关面对日益现代化的社会经济,应真实、全面地了解纳税人的相关信息,加强税源监控、税务稽查,防止税收流失,这就要求税务机关坚持“科技加管理〞方针,加快税务信息化建设步伐。

税务信息化,是充分利用现代计算机网络以及通信技术,实现税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类、储存、检索、统计分析、传输、应用的系统化、网络化。

我国税收工作信息化建设主要任务是:

建设一个网络、一个平台和四个系统。

一个网络,就是总局与省、地、县局四级主干网;一个平台,就是统一标准的应用系统平台;四个系统是:

〔1〕税收业务管理应用系统;〔2〕税务行政管理应用系统;〔3〕外部信息应用管理系统;〔4〕税收决策支持应用系统。

在税务信息化建设中,税务信息网络的建设是根底,为税务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建立了一个平台,而税务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是税务信息化的核心,涉及到税务业务、行政、决策、为纳税人效劳等各个信息系统。

要加快建设税务信息化,离不开税务信息人才的培养与引进,表达了税务建设中“以人为本〞的宗旨。

国际经验证明,在税务领域引入和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有利于加速建立严密、高效的税收征管体系。

世界各主要国家都较早地实现了税务管理方面的计算机化,近年来,各国又积极开展和提高信息技术水平,并大量应用于税务领域,在税收征管中普遍使用计算机,进行标准化、程序化管理,是各国税收征管现代化的一个突出特点。

例如,美国上世纪60年代建成全国性的税务管理计算机处理系统,在成功运行30多年之后,于1994年开始正式实施“税务效劳现代化〞工程,投资达200亿美元,对税收流失的可能性。

税务信息化建设的积极作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有助于实现“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目标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同志曾指出:

“要始终坚持三条制度建设:

第一条叫依法治税,第二条叫从严治队,第三条叫‘科技加管理’,进行税收信息化建设。

依法治税,从严治队,没有信息化作为依托、作为根底,就是一句空话。

信息化是根底,依法治税、从严治队是内容。

应当把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和信息化建设这‘三篇文章’融会贯穿,最终落实到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上来〞。

目前,税务部门正在进行分解和上收税收执法权的征管改革,具体就是走专业化道路,让纳税人的纳税事务由税务系统的几个部门同时实施监管,将一局部权力收到上一级,减少下一级的执法权力。

这项改革需要税务信息化建设作为保障,税务信息化可以从技术上保证上级能够真实、完整地获取基层的征管信息,增强上级税务机关对基层征管机构的监控能力,在无形中强化了依法治税的自觉性和标准性,逐步减少直至消除各级税务部门和税务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有利于促进依法治税的落实。

2、有助于促进税收管理制度的完善

首先,税务信息化建设推动税收组织机构的变革。

由于信息技术的开展,建立在逐级上传下达方式上的税收组织机构正在逐渐解体,效率优先的意识逐渐强化,原来的信息传递方式将被开放式的信息体系所取代。

税务部门内部组织设计更具弹性和适应性,形成直接面对纳税人的公共效劳行政机构,并且尽量使组织结构扁平化,减少管理层次和环节。

其次,税务信息化建设推动税收决策机制的变革。

传统的税收决策只需针对某项业务活动、某个部门,决策过程较简单。

而随着税务部门的业务活动越来越复杂,开展成为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实时交互过程,对税收决策提出了更高要求,而税务信息化建设为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保障。

再次,税务信息化建设推动税收征管模式的变革。

电子商务和网络贸易的蓬勃开展,使商业活动在虚拟中进行,经营活动不再受时间、地域、经营场所的限制,整个商贸活动呈现出多国性、快捷性、流动性和隐蔽性等特点,只有尽快建立税收情报网络,全面掌握税收信息,建立以Internet为信息平台,具有较强监控和管理能力的征管模式,才能适应商贸活动急剧变化的新情况和新特点。

3、有利于加强税收征管水平

信息不对称理论认为,有关交易的信息在交易双方之间的分布是不对称的,这种对相关信息占有的不对称状况导致在交易发生前后分别发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在税收管理中,这种信息不对称就会导致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博弈以及税务人员的寻租行为。

因此,我们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税收宣传的力度,使纳税人更多地了解税法,知道如何运用税法,依法纳税。

另一方面,我们要采取有效措施,更多地了解纳税人的相关信息,掌握更加详尽的税源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应收尽收。

这就需要以税务信息化建设作为依托,尽可能做到信息共享,减轻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使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征纳行为在更加透明的环境中实现。

4、有利于提高为纳税人效劳的效率和水平

税收申报方式的改革,使纳税人可通过网上申报、申报、网络申报、上门申报等多种方式,完成纳税事项,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实现跨区域的纳税申报,极大节约了纳税时间,降低了纳税本钱,提高了办税效率。

税务信息化建设的根本特点

税收作为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环节,在信息化的过程中也有自己与众不同的特点。

1个性化的需求

现在的公民和企业都需要更加快捷、更加个性化的效劳,他们期望与机关之间进行透明、开放的沟通,以便做出及时、正确的决策。

为了鼓励人们遵守税法、加强税收征管,税务机关正在以纳税人为中心实施业务和数据的整合,并在此根底上建立电子化的效劳架构,努力提高自身总体运营和资源管理的效率。

一般来讲,如果纳税人能够存取高质量的信息,进而了解自己的责任和相关的法规、条例,同时报税过程也比较简单,他们就很可能照章纳税。

高级参谋、前美国国会税收联合委员会成员汤姆.哈特指出:

“以客户为中心的方法是鼓励照章纳税的全部内涵所在。

〞因此,用于简化报税的效劳是税务机关鼓励纳税人遵守税法的重要手段。

“生命周期〞法是转向“以客户为中心〞的方法之一。

通过从纳税人的角度对税收效劳进行分类,税务机关就可以开始从纳税人的观点来看待效劳。

以下介绍了在公民生命周期内所产生的一些税收关系:

∙成年之前:

了解公民作为成年人的纳税责任,比方对学生打工所得纳税。

∙职业培训:

申报税额减免和财政教育,并从工资中扣留适当的税额。

∙公民义务:

按时报税,并支持慈善捐款。

∙日常需要:

在购置物资时支付销售及使用税,并存取有关税务的一般信息、搜索规章制度等。

∙特殊需要:

包括接受保健效劳、支付罚金和罚款、登记死亡、置业并缴纳财产税、通过登记和许可证维护车辆等。

∙获得津贴:

接受退伍军人津贴或退休金。

很多税务机关认识到了生命周期的演变过程,并据此重新设计了关键的业务流程,具体包括:

∙开业:

获得商业登记、执照、许可证和财产留置权;建立纳税状态和税务规那么,调查商标、专利或知识产权;研究行业和政府的法规;雇用人员,制订津贴、福利和采购策略。

∙开展:

以相应的税务意识进行跨地区甚至全球化扩展;利用培训减税措施提高员工技能;建立员工业绩指南;与供应商建立电子数据交换。

∙停业:

企业清算或破产申报,清理贷款、应纳税金、债权人结算、期票及最终发票。

要想应对由此带来的挑战,税务机关需要把精力集中在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如何充分理解纳税人的需求?

∙如何通过培训、教育和奖励等手段鼓励照章纳税?

∙如何吸引纳税人关注税收问题?

∙如何围绕纳税人生命周期提供相应的效劳?

2范围广,系统复杂,一体化实施难度大

去年,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总体方案?

的出台给税务部门的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出了明确的开展目标。

但是,由于当前全国各地税务部门的信息系统建设水平上下不等、应用系统的推广应用参差不齐,一体化的推进确实存在很大难度。

从外表上看,一体化方案规划的只是信息系统的建设,但其实,随着税收业务管理对信息系统的日渐依赖,对税务部门来说,最终要触及的还是税务系统的核心业务。

因此,一体化建设势必会带来业务流程、组织机构等方面的调整,乃至税务部门业务运作的最终变革,这就使得一体化方案规划的意义更显重大。

如何规划一体化方案的实施以及采用怎样的一体化推进策略,确实是摆在税务部门面前的一大难题。

目前,个别速度快的省市已经开始行动,希望通过自己的尝试,尽早摸索出一条一体化系统的建设道路。

但同时我们也看到,更多的省市依然在徘徊观望,希望通过学习别人的实践使自己的一体化建设思路逐渐清晰起来。

那么,一体化方案到底应该如何设计呢?

通过上马一个全方位的系统而使一体化设想一步实现显然是不切实际的。

即使对税务应用的每套业务系统都基于一体化的方案进行重新设计,对客户来说也是遥不可及的漫长过程。

因为单就一个CTAIS〔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从1997年开发至今,也没有在全国的地市级税务部门被全面采用,甚至有些地方的CTAIS应用到现在还是个空白,更不用说一体化设计使税务部门不得不对自己的现有业务流程进行大幅度改动而给方案实施带来的难度了。

为了少走弯路,在我们看来,一个比较好的方法是在兼顾现有系统的根底上,分步骤完成一体化的进程,而不是一蹴而就。

从现阶段来看,一体化首先可以从省一级的税务数据集中开始起步。

IBM曾经为中国的税务部门提出了一条信息化实施路线,它认为无论是国税部门还是地税部门,要想一下子就建成一个全国统一的大集中系统,无论从技术还是业务角度来说都很困难,即使国外的一些兴旺国家也没有完全采用全国大集中的方式。

根据国内税务部门目前的应用根底,第一步应该先从税收征管数据在省一级的集中和管理做起,在省一级实现对下属各地市税务部门异构数据库的统一、数据的管理以及业务的整合,进而在这个根底上,逐步实现数据分析、数据挖掘等功能。

同时,业务系统也逐渐由税收征管的集中管理向网上报税、网上纳税以及更多的应用领域拓展,最终全面实现税务信息系统的一体化(如以下图1所示)。

图1

针对国内税务行业的业务现状IBM设计出了一套完整的税务一体化开展蓝图,并具体细化成了6个阶段:

第一阶段:

通过数据集中,在省市一级建立起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通过数据的汇总、应用之间的整合以及税务部门与其他部委的信息交换,切实改变孤立、信息隔离的应用现状。

第二阶段:

当分散在各个地市的税收信息得以集中后,可以进行数据备份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立起以省为中心的数据备份中心。

第三阶段:

数据的集中给数据的分析、挖掘提供了根底,现在可以以各省的数据中心为根底,建立征管信息决策分析系统。

第四阶段:

逐步建立以省数据中心为核心的地市级电子化效劳体系。

第五阶段:

完善数据管理系统,建立灾难备份中心。

第六阶段:

全面推广新一代的金税三期应用。

在省一级的税务部门进行数据集中,并不意味着地市级的数据和应用就要立刻切换到省中心。

在应用参差不齐、数据各自分散的情况下,必须首先进行数据层面的集中,然后再逐渐扩展到应用层面的集中。

在这一过程中,可以先按照数据集中、业务分散的模式来进行业务和信息的管理。

即使刚开始时,业务的处理还不能在集中平台上进行,而数据的集中也可能达不到实时的要求,但这样一个平台至少能够实现全省纳税根底信息的全面收集,这就为将来的业务集中做好了后台准备。

3数据风险较大

随着“集中征收〞模式的推广,中国税务部门逐步实现了征收场所的相对集中。

在此根底上,税务数据信息也开始从下级集中到上级,出现分散的信息应用与高度集中的信息处理并存的情况。

目前,税务数据主要集中在地市级城市。

根据国税总局的规划,全国的税务数据信息将有方案、有步骤地从县市局集中到省局和国税总局,形成两级集中的数据处理格局。

数据的高度集中意味着的风险加大,因此,对各地市局、省局和国税总局所集中的海量数据进行备份刻不容缓。

“不要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这是众所周知的常识。

当灾难或事故发生的时候,税务部门需要提供不间断的业务运作,以保证纳税人及时缴税,并保证税款及时入库。

如今,电子税务正在快速开展,电子申报、网上纳税成为越来越重要的税收手段。

与此同时,税务部门内部的行政管理、决策支持也有赖于网络和系统平台的持续运转。

所有这些都需要灾难备份技术提供有力保障。

制约税务信息化的因素分析

信息化是税收征管现代化、科学化和标准化的必然要求。

但目前无论是管理体制还是在建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本身,都还有许多不适应信息化要求而需要进一步改进、明确、完善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

、信息化建设的制度和体制尚未完全确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不少理论盲区。

与此相适应,现行的税务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尚不能很好适应信息化应用。

这是税务信息化建设的最大制约因素。

2、税收业务根底工作和标准管理仍较薄弱,税收政策执行力度不一致,地区间装备水平、应用能力不平衡,税控器具推行难度加大,跨部门信息交换由于相互间执行标准的差异仍存在较大困难,极大地制约了信息化的全面建设和应用。

3、税务信息化管理存在各自为政普遍,科学规划不够,应用意识和质量不高,技术管理软化等问题,导致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在开发上呈现出地方特色浓、相互兼容性差,缺乏高水准的通用平台等现象。

这不仅大大降低了系统的社会共享功能,而且极大地提高了系统的开发本钱,从而严重制约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网络化进程。

此外,目前还不同程度存在单项系统多,智能化水平较低,对税收征管数据深度加工不够等问题,影响了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统一性、互联性、完整性、简便性和灵活性。

4、基层税务机关信息采集重复,准确性不高,信息资源利用水平较低,税收管理行为仍较多地依赖手工信息和人工干预。

5、税务信息网络系统过于封闭。

目前的税务征管信息系统大局部还局限于税务机关内部,仅效劳于局部的税收征管工作,没有形成一个有机的贯穿上下左右的开放型的社会化网络体系,根本无法实现与工商、财政、、海关尤其是纳税人的横向联系。

这种过于封闭的网络系统其税收征管数据的适用范围很窄,严重阻碍了税收征管信息的深度开发和利用。

6、税务队伍素质尚不能适应信息化管理的需要。

税务信息化不只是要建立税收征管的信息系统,而是要将其广泛应用于税收征管的各项工作,因此对税务机关广阔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但目前税务队伍素质与信息化要求尚存在较大差距,不仅专业型的信息工程师和计算机技术人员严重缺乏,而且干部职工队伍的业务技能也难以到达要求。

目前全国地、市、县级税务机关计算机专业人才相当缺乏,基层就更不用说了。

有的县级税务机关竟无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生,仅靠一般专业人员维持。

税务机关整体计算机应用水平也不高,仍有一局部人员不会操作计算机,会操作的人员中具有较高应用水平的人也不多。

这些缺憾是我们在中国税务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税收信息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循序渐进的、不断开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国的税务信息化建设正处于由面向管理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向建立全方位税收效劳系统的新阶段迈进的关键时刻,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中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税务信息化的跨越式开展,是中国税务信息化开展的必然趋势。

我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状况

在政府上网工程中,“金税工程〞被誉为增值税的“生命线〞,它的建设也成为国民经济信息化的重点之一。

随着覆盖全国系统的计算机网络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科技兴税开始初见成效。

1、我国税务电子化开展历程

  在我国财政收入中,税收是主要来源。

我国的税收电子作最早自80年代初开始,当时微机已经可以处理汉字信息,使大量的报表稽核从手工处理转为计算机处理,以后又逐步开展到了计会方面的应用。

80年代末期,税务管理部门开始了税收征收管理的电子化工作。

最初的尝试是从一个个分局开始,然后由分局推广到市、省,这其中的每一个过程都花费了4至5年的时间。

到目前为止,全国的税收征收都已经实现了电子化管理,税收征收管理系统也由最开始的单机版,经不断完善,开展到支持LAN的版本和支持WAN的版本。

所应用的数据库也由最初单机版的dBaseII和支持局域网操作的FoxPro,开展到了今天的大型关系数据库。

  “金税工程〞是在中国税制改革中应运而生的,其中金税网络建设是实施“金税工程〞的一个重要环节,以满足“金税工程〞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工作的需要。

国税机关通过计算机网络将数据由征收国税分局〔数据采集中心〕――县、区级稽核中心――省、市局稽核中心――总局总中心逐级上传,逐级稽核,并将稽核结果逐级返回各级稽核中心和采集中心,经筛选后打印出稽查通知单,交稽查部门处理,结果由采集中心汇总到相应的稽核分中心,因此,金税网络是为整个税务信息系统效劳的网络根底设施,是“金税工程〞的信息高速路。

  到目前为止,全国税务系统计算机广域网互联已超过4000多点。

据国家税务总局2000年12月11日公布的统计数据,1至11月,全国税收累计完成11318.3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收2146.25亿元,提前超额完成全年任务,想必这其中,“金税工程〞功不可没。

  

2、“金税工程〞进展情况

  “金税工程〞由4个子系统组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防伪税控发票子系统、增值税防伪税控发票认证子系统、计算机交叉稽核子系统和发票协查子系统。

  全国目前已有27万用户使用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防伪税控发票系统,这些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约占全国增值税总量的60%以上。

全国区县级国税局也已配备低档增值税防伪税控发票认证子系统,能对百万元和十万元版专用发票全部进行认证。

据统计,目前各地通过认证子系统发现的假票或不能通过认证的专用发票税款为两亿多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近期已呈明显下降趋势,犯罪分子已很难再用一张专用发票骗取1.7万元以上的税款。

  为了进一步检测“金税工程〞增值税稽核系统和发票协查系统应用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山东、江苏两省的省国税局、其所属两个地市局和每个地市局下属的2-3个区县局已经开展了增值税稽核系统和发票协查系统的试点工作。

3、其他应用系统的推广

   全国统一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S)是面向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及其下属税务征收机构的税收征收管理应用系统。

2001年年初,总局将CTAIS推广的策略由以城市级局为单位改为以省级局为单位,因而CTAIS软件推广应用的重心转移到三省一市的推广应用工作。

为做好今年的试点工作,根据各试点单位在CTAIS软件SYBASE版应用中的问题,总局组织进行了软件运行性能测试,并根据对测试结果的分析拟订了软件性能调优方案,为市级数据集中访问提供了技术保障。

2001年,总局还完成了CTAIS软件。

RACLE版开发任务,并在河南省国税局组织了试点,取得了较好的应用效果,为2002年在全国每省一市的推广运行打下了坚实的根底。

   出口退税系统是国家“金关〞工程的子系统,按照信息一体化原那么,出口退税管理信息系统纳入了税务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

2001年,总局配合海关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实施和海关总署共同推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

该系统将各海关取得的出口报关单数据实时传送到海关总署,海关总署通过电子口岸中心实时将报关单数据传输到税务总局,税务总局再将收到的报关单信息实时逐级下发到各地退税部门。

这个过程全部是由计算机和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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