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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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南宁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加强建筑垃圾的规范管理及综合利用,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花样南宁”目标任务,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节能减排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为目标,积极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工作。

二、总体目标

 积极构建以政府为主导、鼓励市场运作、多部门联动、共同治理的管理模式,坚持源头治理,强化分类利用,开展试点工作建设,建立工作联动机制,配套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以政策为指引,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不断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化的发展。

三、组织机构

成立南宁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统筹推进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组长:

魏凤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张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红明市城乡建委主任

成员:

市城乡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林园局、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市交警支队等部门的分管领导,各城区分管副区长和各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试点项目建设单位、课题研究技术研究支撑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城乡建委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掌握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一)组织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工作。

通过学习、研究和借鉴国外及国内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选择和确定具备条件的一些项目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试点工作。

市有关部门要指导编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后实施。

同时,通过加强对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的跟踪、指导和支持,开展交流、总结和积累经验,带动我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的开展。

(二)构建完善有效的政策法规体系。

针对我市的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到区外进行立法调研,加快研究出台一套从建筑垃圾的产生、清运到分类、回收、利用的相关法规和激励扶持优惠政策,从政策法规层面上鼓励和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

(三)加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可行性课题研究。

为全面掌握全市建筑垃圾产生量、性质、分类、消纳和资源化利用能力等情况,组织力量对我市的建筑垃圾现状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立项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深入研究与开发,为今后解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供依据。

(四)建立建筑垃圾统一市场供需信息系统。

以信息化平台建设为抓手,建立建筑垃圾供需信息平台,引导市场消费,加强政府服务功能,以服务带动资源化利用,以服务同步加强监管。

供应方负责提供建筑垃圾产生的时间、总量、类别等信息,需求方负责提供需求量、需求时间、需求材料等信息。

在政府统筹推动下,搭建供需双方信息交易便捷的渠道及平台,实现市场有效运作,提升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社会化、规范化水平。

(五)开展建筑弃土分类利用。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根据减量化原则,通过对建筑弃土进行分类堆放利用,在首先考虑满足自身工程建设的回用需求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建筑弃土未经任何处理就被外运随意弃放。

地表耕作有机质土用作绿化种植有机土,粘土、页岩质弃土和部分膨胀土用作烧结页岩砖类的生产原料,对膨胀土主要是进行硬化处理使用为主,对三合土用作基础回填,对卵石和块石等由项目业主负责进行破碎利用。

(六)推动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对建筑废弃物的处置主要以资源化利用为主,拟由城区政府指定堆放地点和指定专业公司对建筑废弃物处置实行特许经营,一方面采用固定式设备系统在指定堆放地点进行加工处理,另一方面如条件许可,也可采用移动式设备系统在施工现场进行处置,对沥青砼进行回收利用,对水稳层破碎用作低标号砼填料,对废砖进行破碎用作制砖原料和基础垫层,对废弃混凝土破碎用作低标号混凝土和水稳层,对废金属等材料进行回收利用等。

五、部门、单位分工职责

市城乡建委:

负责牵头协调和指导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和再利用工作;负责委托、协调课题研究技术研究支撑单位开展相关工作;负责牵头编制《南宁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负责编制利用建筑垃圾做道路底基层、低标号混凝土等相关技术文件;编制膨胀土硬化使用技术规程;负责试点项目工程的技术指导。

市发展改革委:

负责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为建筑垃圾消纳场和综合利用项目立项审批提供便捷、快速的绿色通道;负责各项目业主在开展项目、尤其在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时,要明确膨胀土处理、旧砼路面、旧路缘石、旧人行道砖及建筑废砖等材料的再利用事宜,并将有关费用列入项目投资估算。

市城管局:

负责编制《建筑垃圾保证金管理办法》,并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建筑垃圾保证金制度,提出建筑垃圾消纳的需求;负责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利用,并明确建筑垃圾运输线路和弃置场所;负责研究建筑垃圾弃置跨区域的执法监督和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制度和政策。

市规划局:

负责做好南宁市规划区土质、地质普查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做好项目内土方平衡和外弃土方量的测算规划并控制。

做好从源头控制,科学合理规划编制做好选址布局各城区、开发区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及远期消纳场的开发利用规划。

市国土局:

负责消纳场建设用地的规划落地;负责做好利用区域内的弃土与土地整治工作相结合,以及研究提出建筑垃圾消纳场和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及相关政策建议。

市林园局负责研究制定各项目实施清表工作前对地表种植土进行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方案。

市环保局:

负责对消纳场建筑垃圾近期远期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监测工作,避免重金属等污染环境。

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负责指定建筑废弃物堆放地点和指定专业公司对建筑废弃物处置实行特许经营。

试点项目建设单位:

负责在试点项目设计及施工中试点研究内容的落实,并按时完成。

同时并配合相关单位开展有关政策、技术的研究。

课题支撑单位:

负责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有关政策、技术的研究,并开展该项工作全过程中的对接、指导,编制《南宁市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汇总形成研究全部成果。

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相关管理工作。

六、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的研究

根据建筑垃圾的不同分类,选择具备条件的市政道路、拆旧建新房屋项目分别开展相应试点研究。

建筑废弃物主要以废弃混凝土利用为主,工程弃土重点是针对膨胀土进行处理和利用为主,先开展试点,同时开展相关技术、标准的编制,取得成果后,根据实际情况总结经验再全面推广。

具体试点项目及研究内容详见下表(本方案确定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南宁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试点项目表

序号

项目

类型

试点项目

研究方向、内容

责任单位(建设单位)

试点内容完成时间

联系人

备注

1

新建园林景观项目

青秀山兰园景观二期工程

砖渣利用研究。

对凤岭园艺场农民拆迁房的废砖破碎用作场地铺装和道路基础垫层。

青秀山旅游开发公司

2015年9月

胡婷134********

2

新建市政道路项目(膨胀土处理)

合坡路

膨胀土处理、利用研究。

开展200米膨胀土路段路基试验段建设。

市城投公司

2016年6月

姜彬133********

3

现有市政道路项目改造(原有路面利用)

安吉西二里(或北湖东二里)

废弃混凝土利用研究。

废弃混凝土破碎,C15(含)以下低标号用作道路底基层。

市盛都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6月

黄宏春138********

4

拆旧建新房屋项目

南宁市第八中学1#、2#教学楼改扩建工程

建筑废砖利用研究。

拆旧建筑废砖破碎用作教学楼改扩建工程的基础垫层。

万町公司

2016年8月

刘保东135********

七、保障措施

(一)选定课题研究技术研究支撑单位

因本项工作涉及需配套的技术标准、政策及管理办法较多,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利用有关设计、科研等单位的技术特长,开展具体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配套的技术标准、政策及管理办法。

根据实际情况及工作内容,结合本地设计、科研机构的工作内容及特长情况,拟选定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广西建材科研设计院作为课题研究技术研究支撑单位。

(二)配套的技术标准、政策及管理办法分工及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要做好技术支撑单位、各部门研究制定技术、标准及相关工作措施和办法编制的经费保障,以确保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的正常开展。

制定相关技术标准、政策等专项研究所需经费详见《南宁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专项研究工作预算表》(附件1)。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统筹协调、科学规划、政策引导、加强管理,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工作来抓紧、抓细、抓实和抓好。

(四)加强监督执法检查。

建立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强化管理手段,齐抓共管,研究制定推动工作落实的奖惩措施,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加大对全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的巡查和执法力度,从严从重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对在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中,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未能履行部门职责或配合不力的相关部门领导和人员,由市监察局予以问责。

(五)强化宣传引导。

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与监督作用,通过广播、互联网、电视、报纸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增强综合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提高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的意识和积极性,营造全社会理解和支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

1、《南宁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专项研究工作预算表》;

2、《南宁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部门协调联动推进工作流程》。

 

南宁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专项研究工作预算表

序号

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费用

(万元)

备注

1

委托课题研究技术研究支撑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市城乡建委

2016年12月

80

拟选定两家支撑单位

2

编制《南宁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市城乡建委

2016年10月

15

3

编制C15(含)以下低标号道路底基层技术和标准

市城乡建委

2016年10月

30

4

编制膨胀土硬化使用技术规程

市城乡建委

2016年10月

30

5

制订建筑垃圾保证金管理办法

市城管局

2016年6月

10

6

制订建筑垃圾弃置跨城区运输管理、执法监督等政策制度

市城管局

2016年6月

20

7

建立建筑垃圾供应与需求相调剂的信息平台

市城管局

2016年10月

100

8

编制建筑垃圾消纳场开发利用规划

市规划局

2016年8月

80

9

制订建筑垃圾分类利用处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市财政局

2016年5月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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