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央财政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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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中央财政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

 

青岛市中央财政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

转移支付2017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7年,青岛市获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1500万元,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岛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要求,青岛市专项资金围绕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支持改善本市科研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

专项资金主要支持三个方面:

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科技创新项目示范。

2017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1.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方面,完善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以及新批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硬件设施和试验条件,提高相关产业科技创新条件与能力。

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发表论文40篇,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0项,获授权发明专利5项,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2项,培养创新人才40人。

2.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方面,完善青岛市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企业研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公共研发平台管理服务平台,提升科技资源统筹和科技信息分析能力。

3.科技创新项目示范方面,发挥科技对精准扶贫脱贫的支撑引领作用,对政策目标明确、公益属性明显、引导带动作用突出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示范和技术攻关,通过作物品种优选、作物生长条件优化、新品种推广种植及新技术应用,以及建立农业综合信息交流和发布平台、指导服务农业经济发展等方式,围绕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技术需要开展成果转化和中试基地和实验田建设,以示范辐射的带动作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累计支持项目示范21项,带动脱贫人口700余户、2000余人。

(2)市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按照财政部、科技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81号)要求,青岛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青岛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青财教〔2016〕29号),依据该实施细则,并结合2017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对专项资金进行了分配使用。

1.地方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

为贯彻落实《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办基〔2016〕28号)、《依托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基〔2012〕716号)和《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青发〔2016〕24号)等文件精神,安排资金支持部省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和新批建的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资金主要用于仪器购置,包括“纤维新材料与现代纺织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生态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和“矿山灾害预防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以及“动物基因工程疫苗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海藻活性物质国家重点实验室。

(1)纤维新材料与现代纺织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004年列入部省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016年列入省部会商议定事项,目前正在积极筹建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

资金安排:

2017年150万。

绩效目标:

争取获得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资助15-20项、申请发明专利20-25项、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2-14项、在高水平杂志发表文章20篇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1500万元。

(2)生态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010年列入部省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涉及化学、材料和工程三个学科全部进入全球ESI排名1%,其中化学有希望进入全球ESI排名千分之一,涉及以实验室核心技术支撑的企业有6家公司上市。

资金安排:

2017年120万元。

绩效目标:

争取承担国家级项目15项,参与国家重大专项3至4项;争取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2至4项。

搭建立体化实验研究和完整的工程化研究系列平台;成立校级理化测试中心,建设青岛市测试平台和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为山东省及周边地区服务。

(3)矿山灾害预防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010年列入部省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在矿山灾害预防控制方面具有鲜明特色。

资金安排:

2017年150万。

绩效目标:

提高矿山实验室在矿山岩体力学基础理论、矿山压力与岩层控制、矿井水害防止与地质保障等3个方向的研究能力,推动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通过建立工业生产环境粉尘职业危害仿真系统,开展工业作业环境粉尘仿真模拟实验,研究可吸入粉尘职业健康主控因素并进行危害程度动态评估,为工业粉尘、大气雾霾的个体防护、监测监控设备研发提供支持。

(4)动物基因工程疫苗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建设,2015年科技部批建,是兽用生物制品行业唯一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

在五年建设期内,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实验室在动物基因工程疫苗领域的应用基础研发能力。

资金安排:

2017年120万。

绩效目标:

一是完善试验基础条件,提升基础应用创新能力。

开展动物基因工程疫苗基础应用研究8项,其中基因工程疫苗5项,相关诊断试剂2项,新发病1项。

预计至2019年底,可在核心期刊发表文章3~5篇,申请发明专利8~10项。

二是辐射全行业和全地区,加强行业内外合作。

三是促进成果转化。

预计未来2年内,可促进4项动物基因工程疫苗的产业化转化,其中获得临床试验批件2项,获得新兽药注册证书2项,建立产品质量标准2项。

(5)海藻活性物质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青岛明月海藻集团有限公司建设,2015年科技部批建,是海藻生物产业唯一国家重点实验室。

在五年建设期内,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实验室在海藻生物领域的应用基础研发能力。

资金安排:

2017年120万。

绩效目标:

一是加强海藻活性物质基础研究。

举办国际学术交流会议3次,发表论文15-20篇,论著2-4部,承担国家科技项目3项。

二是推动科研成果转化。

创新提升海藻酸盐共混纤维材料性能2-3项,改良升级负载海藻活性物质功能食品及保健品功效2-3项。

开发新产品10-15种,申请专利15-22项,新增成果转化3项。

三是为海藻行业集聚培养优秀人才。

争取引进博士后科研人员2-4名,培养研发人员20名、科研管理人员5名,引进海藻活性物质相关领域专家4-6名。

四是加快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定。

参与制定海藻活性物质作为食品、保健品及医药原料的国家、行业检测标准1-2项,参与制定海藻高值化应用产品的国家、行业标准1-2项。

2.地方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

(1)青岛市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科技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相关规范的通知》(国科办基〔2015〕63号)文件要求,推进青岛市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共享服务效率,完善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共享服务体系,对青岛市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给予资金支持。

项目将采用模块化手段实现管理单位仪器服务云管理,通过数据接口实现服务移动化;开展仪器管理单位评价指标研究,建立仪器管理单位考核评价体系,建设考核评价管理模块;开展共享服务平台运行机制研究,对现有共享模式进行梳理和优化,通过数字手段实现有效管理和精准服务。

资金安排:

2017年支持70万元。

绩效目标:

完善平台管理制度,建立仪器共享管理单位评价体系;建成模块化仪器管理单位云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平台支持地方大型仪器管理单位的作用,服务能力1000家;优化平台服务流程和服务手段,形成移动化共享服务体系。

(2)青岛市企业研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为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文件精神,做好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税务机关有异议企业加计扣除优惠研发项目的鉴定工作,特开发建设该系统。

资金安排:

2017年支持资金70万元。

绩效目标:

完成青岛市企业研发项目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及配套硬件设施的采购;与税务申报系统实现互通,进行定时数据交换;完成青岛市企业研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研究报告和系统运行报告;通过系统实现企业研发项目的立项、信息填报、辅助材料上传及加计扣除项目鉴定等工作。

(3)青岛市公共研发平台资产管理平台

为落实《关于印发青岛市“千万平米孵化器”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2〕56号)、《青岛市公共研发平台建设方案》(青科计字〔2012〕42号)、《关于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青发〔2013〕4号)、《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公共研发平台管理暂行办法》(青科规〔2017〕1号)等文件要求,我市于2013年正式启动市级公共研发平台建设,截止2016年底已组建了14个公共研发平台,购备仪器设备8147台(套),财政专项资金投入4.4亿余元。

其中,8000余台(套)设备归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所有。

加快推进公共研发平台推广应用,发挥公共研发平台对全市科技创新的支撑服务功能,加强公共研发平台资产监管,定期开展中期检查,强化业务宣传和服务推广,以后补助的形式支持青岛市公共研发平台管理服务平台。

资金安排:

2017年支持50万元。

绩效目标:

优化“青岛市公共研发平台共享与资产管理系统”功能;提升公共研发平台管理服务能力,配备专业管理团队,加强资产监管;加强公共研发平台宣传,提高公共研发平台受众面。

3.地方科技创新项目示范

主要面向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莱西市、平度市等五个重点联系科技扶贫区市,支持政策目标明确、公益属性明显、引导带动作用突出、对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推动农民贫困户脱贫致富作用显著的应用示范项目和技术攻关。

资金安排:

2017年支持650万元,其中西海岸新区150万元、即墨区100万元、胶州市100万元、莱西市150万元、平度市150万元。

绩效目标:

西海岸新区以高质粮油、特色水果、绿色蔬菜、生态林木、优势畜禽为重点,根据贫困镇村产业发展特色,集中推广应用一批适合当地的新品种、新技术,选派对口的农业科技人员到村入户提供精准科技服务,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即墨区围绕潜在优势和产业发展特色,立足农业高新区优势资源,以农业创客空间为典型示范,以农村科技特派员为推广纽带,通过实施一批科技惠民和科技扶贫项目,培育壮大贫困村特色农业,带动贫困村和贫困农户增收脱贫。

胶州市依托“青岛大沽河流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胶州核心区”,围绕胶州市马铃薯和大白菜等优势产业,实施科技创新项目示范,支持和拉动贫困村发展生产,提高种植户收入。

莱西市积极探索企业带动技术脱贫模式,把吸纳贫困户作为重要内容,引导扶持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

组织实施公益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示范、农业科技扶贫类项目,建立新品种栽培示范基地,实施农业科技扶贫项目。

平度市围绕贫困镇村产业发展特色,通过科技扶贫项目带动,建设扶贫产业基地,培育壮大贫困村农业特色产业,带动贫困镇村和贫困农户增收脱贫。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2017年12月,根据科技部、财政部有关绩效评价通知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2017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及国家科技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

2018年4月3日,收到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我们即刻组织有关处室和人员在前期已开展工作基础上,认真学习研究绩效自评的内容、方法及工作要求,对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进行具体指导,明确任务分工和要求。

(二)组织过程

市科技局结合年度总体目标,参照2017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细化了绩效指标中的三级指标。

并会同相关区市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就产出、效益等各项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自评,形成项目自评报告。

(三)分析评价

市科技局在综合各项目承担单位自评报告基础上,对照三年滚动规划设定的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和各项绩效指标,客观、科学分析填报全年实际完成情况和各项绩效指标完成值。

根据财政资金拨付和实际使用情况,计算预算执行率。

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情况和原因进行逐条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3、综合评价结论

关于2017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我市紧密围绕区域特点及重点任务,结合新旧动能转换及“一业一策”工作部署,通过专项实施,培育了重点实验室,提高了平台开放共享能力和研发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能够比较有效的改善科技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较好的完成了产出指标,基本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综合衡量绩效自评情况,自我综合评价结论为良好。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项目年度资金总额为4552.9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补助1500万元,其他资金3052.9万元。

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方面,项目年度资金总额为832.9万元,中央专项资金补助660万元,其他资金172.9万元;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方面,项目年度资金总额为190万元,中央专项资金补助190万元;科技创新项目示范方面,项目年度资金总额为3530万元,中央专项资金补助650万元,其他资金2880万元。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7年7月,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计划的通知》,安排计划项目资金1500万元,均已到位;其他资金3052.9万元已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年度资金总额为4552.9万元,2017年实际使用2895.72万元,执行率为64%,其中,中央补助1500万元,执行数1261.99万元,执行率为84%,其他资金3052.9万元,执行数1633.73万元,执行率为54%。

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方面,项目年度资金总额为832.9万元,2017年使用金额818.73万元,执行率为98%;其中,中央补助660万元,执行数660万元,执行率为100%,其他资金172.9万元,执行数158.73万元,执行率为92%。

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方面,项目年度资金总额为190万元,均为中央补助资金,2017年使用金额56.99万元,执行率为30%。

科技创新示范项目方面,项目年度资金总额为3530万元,2017年使用金额2020万元,执行率为57%,其中,中央补助650万元,执行数545万元,执行率为84%,其他资金2880万元,执行数1475万元,执行率为51%。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方面,承担单位在项目经费到位后,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要求,设立专账,专款专用。

建立了较为严密的内控制度,严格管理,保障了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的运转。

其中,山东科技大学指定专人负责监督项目的实施过程,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青岛大学为妥善管理国有资产,单独成立招投标管理中心,并制订了国有固定资产招投标管理办法。

(2)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方面,承担单位对专项资金专项核算、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所有开支均按照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无违规违法问题。

(3)科技创新项目示范方面,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主要从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支持范围、方式与开支范围、资金申请、资金使用管理与绩效评价、问题追责等方面,开展了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其中资金使用要求,项目承担单位是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设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区(市)财政局、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项目组织实施的监督检查。

区(市)科技局对项目实施进行动态监管,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准确了解、核实项目执行情况。

区(市)财政局会同科技局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共支持28家机构改善科研基础条件,完善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21家,培育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32家,提供公共服务700余次,支持科技创新项目示范21项,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6件,发表论文99篇,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4项,开展创业辅导活动166场。

其中,海藻活性物质国家重点实验室科普场馆2017年接待参观人数达60000余人次。

(2)项目完成质量。

地方科研基础能力稳步提升,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研发支持作用有效发挥,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3)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年度资金执行率为64%,其中,中央补助执行率为84%,其他资金执行率为54%。

资金拨付及时率100%。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有效降低企业技术创新检验检测成本,其中动物基因工程疫苗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实施后,利用设备进一步提高了检测效率和准确率,降低了人力成本和动物实验成本,检测成本约降低80%左右;矿山灾害预防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厉行节约,避免浪费,使项目资金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设备用房均为现有实验室改造,实验家具均为内部调拨。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技术合同成交额6500万元,实现技术服务收入5760万元,培养高新技术企业6家。

其中,动物基因工程疫苗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实施后,极大降低了猪圆环病毒2型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使得养殖企业尤其是养殖户受益,间接经济效益达数亿元;矿山灾害预防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基础理论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研究,形成产学研紧密结合,推广转让科技成果15项,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60余项,创造直接经济效益近亿元,为山东省煤炭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开放共享仪器设备3374台(套),服务地方大型仪器管理单位能力达到1000家,带动脱贫人数3695人,获得技术研发服务企业/机构1210家,培养创新高级专业人才87人。

其中,海藻活性物质国家重点实验室新引进博士2人,硕士10人,提供700余名研究生、大学生岗位实习。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环境资源利用率有效提升,降低农业面源污染能力得到提高。

其中,动物基因工程疫苗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实施后,研发了更加安全、高效的动物基因工程疫苗及配套诊断试剂,为猪圆环、猪瘟等我国重要动物疫病的净化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法,减少了病死畜禽对环境的污染。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科技与经济结合程度紧密,落实中央科技规划、法规、政策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通过专项实施,项目承担单位不断完善创新条件,培养了一批技术人才和基层创新创业人才,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并进一步带动了区域社会的长远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被服务企业满意度达95%,被服务农民满意度达98%,从事相关工作科研人员满意度达98%。

地方科技创新项目示范项目的实施,既开展了新技术、新品种的研发与推广,又使贫困户获得了收益,推动脱贫致富。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7年新建项目、地方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类项目整体绩效目标已完成。

地方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项目,部分绩效目标未完成。

一是青岛市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项目,执行期两年,因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政策,暂无法最终形成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管理单位评价体系研究报告。

另外,部分硬件设备未完成购置,导致预算执行率仅为29%,主要由于2017年底我市出台《青岛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不再新购服务器,未来业务应依靠电政办的云服务系统进行,因此,总计20万元的服务器、网络设备购置预算无法继续执行。

二是青岛市企业研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执行期一年,目前,项目软件系统正进入验收测试阶段,验收通过后即可正式上线,根据税务核查的需求即时运行。

关于系统硬件购置,由于采购周期等原因仍未全部完成,下一步将加快硬件采购进度,保证项目按期完成。

三是青岛市公共研发平台管理服务平台项目,绩效目标部分完成,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尚未执行,主要由于项目支持方式为后补助方式,需待开发的“青岛市公共研发服务平台共享与资产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随试点范围扩大,设备购置、劳务费和专家费等相关费用发生后,再根据数额予以补助。

下一步,青岛市科技局根据三年滚动规划内容及绩效评价要求,加强日常监督和中期检查,督促项目预算执行,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并将调整情况及原因及时上报科技部、财政部备案。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中央财政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将绩效自评报告通过青岛市政府政务网站予以公开。

7、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对项目执行力的提升和项目规范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是项目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内容,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观念不断增强,从“重分配,轻管理”“重投入,轻产出”转变为“以绩效为导向”,对项目资金的绩效情况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

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及解决办法。

注重抓好工作落实。

按照任务目标提前谋划,统筹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做好跟踪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绩效评价是一项专业性、系统性工作,涉及面广,以现有工作基础难以科学把握评价指标的合理性和系统性,缺乏基础数据、效益指标难以量化。

二是部分单位在申报项目时设立的绩效目标不够科学严谨,年终绩效自评工作过程中做不到严格规范操作,开展自评时存在报喜不报忧和扬长避短情况,自评报告质量无法有效保证。

建议:

一是加强统筹,自上而下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绩效目标体系指标,增强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组织全国范围内的培训和交流,特别是对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进行经验交流,提高各级管理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附件:

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7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科技部

地方主管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科技局

实施单位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4552.90

2895.72

64%

其中:

中央补助

1500.00

1261.99

84%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包括结转结余)

3052.90

1633.73

54%

年度

总体

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完善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以及新批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硬件设施和试验条件,提高相关产业科技创新条件与能力。

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发表论文40篇,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0项,获授权发明专利5项,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2项,培养创新人才40人。

支持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

完善青岛市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企业研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公共研发平台管理服务平台,提升科技资源统筹和科技信息分析能力。

发挥科技对精准扶贫脱贫的支撑引领作用,对政策目标明确、公益属性明显、引导带动作用突出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示范和技术攻关,通过作物品种优选、作物生长条件优化、新品种推广种植及新技术应用,以及建立农业综合信息交流和发布平台、指导服务农业经济发展等方式,围绕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技术需要开展成果转化和中试基地和实验田建设,以示范辐射的带动作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累计支持项目示范21项,带动脱贫人口700余户、2000余人。

通过专项资金项目支持,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以及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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