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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员测量操作手册

计量员操作指南

一、计量操作及数据处理

(一)计量操作前预备工作

1.计量操作前,应对所用计量器具认真检查,计量器具要核准检定证书器号,确认完好无误后方可使用;

2.受检容器上,测量油高或测量空距用的计量口或其它口都应有适当的参照标记,并指明在检尺期间量油尺应保持的位置,参照标记应选择在尺铊不受任何阻碍就能接触到检尺板或容器底板的位置处;当容器设有多个计量口时,每个计量口都应有一个编号或清晰的标记,在计算容器容积表的计量口测量油高或测量空距;容器的计量口必须直接通到容器内液体中,常压容器假如使用计量管,必须有改善测量准确度的槽孔;

3.所有计量器具符合以下要求:

1)量油尺应符合GBl3236—91《石油量油尺和钢围尺技术条件》的要求;

2)检水尺应符合GB/T13894—92《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液位测量法》的要求;

3)温度计应符合GB/T8927—88《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温度测量法》的要求;

4)密度计应符合SH/T0316—1998《石油密度计技术条件》的要求;

5)丁字尺(ZYC—800)专用汽车罐车空距尺,刻度全长800mm,最小分度值1mm,采纳铜棒或透明管吸入式两种类型;

4.示油膏要求在15~20℃的120#溶剂汽油中,变色时刻不超过10s,停留10s与停留20s的示值变化不超过0.5mm;示水膏浸入15~20℃水中变化时刻不超过5s,停留5s与停留20s的示值变化不超过0.5mm,停留20s无脱落现象;

5.计量前稳油时刻

1)当浮顶油罐浮顶有移动时,应等到罐内油品和浮顶稳定下来之后,再进行测量;

2)浮顶在未起浮状态和没有完全起浮或是低于漂移的正常液面时,不应进行测量;

3)当容器内油品输转之后,在液面波动停止之前或油品表面有泡沫时,必须等到液面平稳或泡沫消逝后方可测量;

4)液面稳定时刻,通常轻质油许多于15min;重质油许多于30min;

5)只有在进油终止,液面已趋向稳定或泡沫消逝时量油,才能得到准确的结果。

向容器内进油结束后,油面趋向稳定或泡沫大体消逝的时刻为:

立式油罐:

轻质油许多于30min;重质油许多于3h;

罐车、卧式油罐、油轮(油驳):

轻质油许多于15min;重质油许多于30min。

(二)测量顺序与测量部位

1.油品的测量顺序应从保持油和水面平稳,缩短计量时刻考虑确定。

轻质油品:

测量油水总高、水高、油温、采样测密度;重质油品:

测量水高、油水总高、油温、采样测密度;

2.测量部位

1)立式油罐、卧式油罐、油轮(油驳)在计量口下尺槽或标记线处;

2)铁路罐车在人孔盖绞链的对面处,若此部位因罐内结构有阻碍时,则在人孔的中心处作为检尺位置;

3)汽车罐车在帽口加封处或固定的检尺标记处。

(三)实际油高的测量

1.测量时,左手握住尺柄,右手拇指和食指轻轻固定下尺位置,在指定投尺口投尺;

2.下尺时,尺铊不应前后摆动,并在其重力下引尺带下伸。

尺铊接触油面时应缓慢,以免引起油面大的波动。

可能尺铊将近罐底时,应放慢速度。

当尺铊轻轻地触及罐底之前,应有一个液面扰动的平息时刻,用左手拇指压紧尺架的尺带,慢慢降低手腕高度,手感尺铊触及罐底或基准点后,迅速提尺读数;

3.关于测量粘性油品,应保持尺铊与容器底板接触3~5s,以使得量油尺周围的油品表面达到正确的水平位置再提尺读数,幸免读数偏低;

4.读数时,应先读小数,后读大数,尺带不应平放或倒放,以免液面上升;

5.油高应测量两次,两次测量值相差大于1mm时,应重新测量,直到两次连续测量值相差不大于1mm为止。

记录测量值,取第一次测量值做为油高;

6.关于测量挥发性油品,若读数困难时,能够在量油尺的液面读数附近涂上示油膏,但一定不能使用粉笔或其他多孔性材料。

(四)空间高度的测量

1.测量时,应在指定计量口参照点处降落尺铊,下尺方法同实际油高的测量;

2.当尺铊在刚刚进入液体中,使尺铊在那个位置保持到液面停止扰动,待液面平稳后接着缓慢地降落,直到量油尺上的一个整数米或分米刻度准确地与参照点处在一条水平线上;

3.提出量油尺,记录被油浸湿的量油尺长度与参照点处在一条水平线上的量油尺刻度值。

这两个量值之差确实是空高值;

4.以同样的方法测量,直到两次连续测量的读数相差不大于2mm为止。

假如第二次测量值与第一次测量值相差不大于lmm时,取第一次测量值作为油高;假如第二次测量值与第一次测量值相差大于lmm时,取两个测量值的平均值作为油高;

5.空高值转换成相当的油高值,即从容器底检尺点到参照点的高度减去量油尺在参照点处的读数加上量油尺的浸油高度;

6.汽车罐车容积表按检定规程要求是以空距计算其容积,使用时可用丁字尺直接测出空高值,在对应的容积表中直接查出事实上际容积;

7.汽车罐车测量前,先在丁字尺的适当部位涂上示油膏,将丁字尺伸入计量口,轻轻地将横尺的两端放在指定的测量部位上,横尺与帽口接触,立即提尺读数。

使用罐车专用丁字尺,应正确地掌握尺上的小阀门开关。

汽车罐车高度应测两次,两次读数不超过2mm。

取其大数,超过应重测。

(五)水高的测量

1.外贸交接和用外浮顶油罐作国内交接,每次均应量水。

其它罐国内交接,收油前后均应量水。

发油和盘点计量三至四天应测量一次水高;

2.测量前,将加在量油尺尺带上的检水尺刻线上均匀涂抹一层专门薄的示水膏;

3.投尺时,将检水尺和量油尺尺带靠近参照点,紧贴计量口壁降落到容器中,直到检水尺轻轻地接触罐底或基准点。

量油尺的尺带必须拉紧,以保证检水尺垂直;

4.检水尺在那个位置上要维持足够长的时刻,以便于水改变示水膏的颜色。

一般情况下,轻质油品3~5S;重质油品10~30S。

提出检水尺,观看水高示值,并做好记录。

读数时,检水尺不应平放或倒置;

5.一般情况下,水高只要求测量一次。

假如第一次浸液检水尺不能得到清晰的水层读数时,必须除去已起过作用的示水膏,擦干检水尺,待水面稳定后做第二次测量;

6.假如要测量的水高超过300mm时,应使用量油尺尺铊代替检水尺,将示水膏涂沫到量油尺尺带上,测量方法同检水尺。

(六)油温的测量

1.测量油品高度后,应立即进行温度测量。

温度测量应距罐壁至少300mm,以幸免受到外部冷热阻碍;

2.测温位置

1)油高3m以下,在油高中部测一点;

2)油高3~5m,在油品上液面下lm、油品下液面上1m处共测两点。

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油品的温度;

3)油高5m以上,在油品上液面下lm,油品中部和油品下液面上lm处,共测三点。

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油品的温度。

假如其中有一点温度与平均温度相差大于l℃,则必须在上部和中部测量点之间加测一点及中部和下部测量点之间加测一点,最后以这五点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油品的温度;

4)输油管线插孔以45度角迎流插到至少为管线内径三分之一处;

3.测量数量

1)立、卧式油罐、铁路罐车、汽车罐车应逐罐逐车测温;

2)油轮(油驳)内装单一油品时,要测量半数以上舱的温度。

假如内装不止一种油品时,要按每单一品种测温。

如单一品种1~2舱,每个舱都要测温;3~6舱,最少测2舱温度;7或7舱以上,应最少测半数以上舱。

假如各舱温度与所测舱平均温度相差在1℃以上时,应对每个舱作温度测量;

4.专门情况的测温要求

1)对加热的油罐车,要使油品完全成液体后再切断蒸汽,在温度平衡2h后进行温度测量。

如提早测温,必须测上、中、下三点温度(油高四分之三、二分之一及四分之一处三点的温度),取其平均值;

2)对有蒸汽加热管的油罐,要在蒸汽切断1h后,才能进行温度测量。

如需提早测温或在不能切断蒸汽的情况下测温,应按油高均匀分布测量五点以上温度,取其平均值;

3)对刚停止加热的立式园筒形罐,如需立即测温而顶上又有两个罐口,一个在中心,一个靠壁,必须在两个罐口测量上、中、下三点温度,取其平均值。

如在一个罐口测温,必须按油高均匀分布测量五点以上温度,取其平均值;

5.测温的方法

1)将装有温度计的保温盒放入容器油层指定测温位置,上下拉动几次,达到规定浸没时刻后提出读数;

2)读取温度示值时视线应与温度计棒体垂直并与水银柱顶端相切,保温盒不得倾斜,以防油品溢出;

3)读数时应先读小数,后读大数,读至0.1℃;

4)为减少测量时刻,储油容器应放置固定温度计和保温盒;

6.温度计的浸没时刻

1)石脑油、汽油、煤油、柴油以及40℃运动粘度小于和等于20mm2/s的油品不应少于5min;

2)润滑油以及40℃运动粘度大于20mm2/s而100℃运动粘度低于36mm2/s的油品不应少于15min;

3)重质润滑油、汽缸油、齿轮油及100℃运动粘度等于和大于36mm2/s的油品不应少于30min。

(七)油品的取样

1.油品温度测量后,开始取样;

2.取样部位

1)立式油罐在油品顶液面下其深度的六分之一、二分之一、六分之五三个部位各取一份点样组合试样;

2)卧式油罐按附表三指明的液面上采取点样。

如需组合样时,按表三组合样比例核算;

3)油罐车在其罐内油品深度二分之一处取样;

4)油轮(油驳)取样同固定式油罐;

表三卧式油罐的取样

液体密度

(直径的百分数)

取样液面

(罐底上方直径的百分数)

组合样

(比例的分数)

上部

中部

下部

上部

中部

下部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80

75

70

50

50

50

50

50

40

20

20

20

20

20

20

20

15

10

5

3

3

2

4

4

5

6

5

4

3

3

3

4

5

6

10

10

10

10

3.取样数量

1)立式油罐应逐罐取样;

2)卧式油罐、油罐车、油轮(油驳)油舱盛装同品种油品的容器数为2~8个取2个样;9~15个取3个样;16~25个取5个样;26~50个取8个样;51~90个取13个样。

关于盛装有同品种油品整列铁路罐车取样时,首车必须取样;

4.取样方法

1)将清洁的采样器用纯棉绳拴好口盖和取样器,盖好口盖后在指定投入口(一般为量油口)放入油层;

2)当取样器到达指定取样部位后,拉动口盖绳索,打开口盖,待液面气泡停止时提出取样器,将油样倒入洁净的油样瓶中;

3)取样顺序应按上、中、下部位进行,以幸免扰动下部液面;

4)管线取样分为流量比例样和时刻比例样两种,推举使用流量比例样。

取样应在适宜的管线取样器中进行,取样前,要用被取样的产品冲洗样品管线和装有阀的连件。

流量取样按表四规定执行,时刻取样按表五规定执行。

表四流量取样

输油数量,m3

取样规定

不超过1000

超过1000—10000

超过10000

在输油开始1)和结束时2)各1次

在输油开始时1次,以后每隔1000m31次

在输油开始时1次,以后每隔2000m31次

1)输油开始时,指罐内油品流到取样口时;

2)输油结束时,指停止输油前10min。

表五时刻取样

输油时间,h

取样规定

不超过1

超过1—2

超过2—24

超过24

在输油开始1)和结束时2)各1次

在输油开始时1次,中间和结束时各1次

在输油开始时1次,以后每隔1h1次

在输油开始时1次,以后每隔2h1次

1)输油开始时,指罐内油品流到取样口时;

2)输油结束时,指停止输油前10min。

5.试样确定

1)对上、中、下三部取样后,按等比例掺合获代表样;

2)罐内油品混合不均匀时,应在多于三个液面上采取一系列点样,按总点样数量比例掺合成代表样;

3)管线取样亦按上述方法确定代表样;

4)如掺合方法会损害样品的完整性,就单独分析每个样品,并计算每个样品所代表油品的比例。

(八)密度的测定

1.器具选择

1)石油密度计应符合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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