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0978213 上传时间:2023-02-24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25.0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docx

《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docx

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贵阳市北二环道路工程

变更设计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加强xx道路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及施工设计的优化、完善工作,创建优质工程,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保护生态环境,顺利完成建设任务,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根据(回购方)和(BT方)双方签订的BT合同并经共同商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计文件是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条变更设计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精神与严格科学管理的态度,在不降低原设计标准和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节省用地,维护生态环境,加快施工进度等方面有显著作用时,应考虑变更设计。

第四条进行变更时,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片资料,其深度与施工图设计相同,以满足施工需要,并填写“工程变更单”详细申述变更设计理由,按照本办法明确的审批权限,报请批准。

未经正式批准的变更设计,不得擅自开工,已开工的不得验收结算。

第二章变更设计、现场签证的条件

第五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变更设计:

1、设计明显错误、遗漏或违反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

2、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变更设计可降低投资或节省用地;

3、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变更设计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或保护生态环境效果显著;

4、设计图纸与实际施工现场不相符合的;

5、设计调查不详或施工中因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料场、材料等)发生变化;

6、由于路网、管网、水利、文物、环保、保通等方面的不可预见因素而必须变更原设计方案;

7、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由技术管理部门鉴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工效和促进技术进步;

8、经贵阳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为满足某种需要而新增的工程或要求扩大建设规模等;

9、其他特殊情况。

第六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现场签证:

1、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2、经BT方和回购方确认修改施工方案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3、工程变更导致的工程施工措施费增减;

4、合同范围外零星工程的确认;

5、未包含在合同单价内的临时工程、交通疏解等工程;

6、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致的人工、设备窝工及有关损失;

7、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致的人工、设备赶工增加的措施费用。

第三章职责

第七条(回购方)职责

1、参加、组织工程变更方案及现场签证方案的论证以及现场确认工作;

2、负责重大设计变更(如需要)的报批工作,负责协调重大设计变更的跟踪审计工作;

3、对本项目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方案及费用增减进行确认,涉及金阳集团公司内部办理程序按其制订的有关变更审批程序执行,重大变更还需报原审批机关审定认可

第八条(BT方)职责

1、参加工程变更方案及现场签证方案的论证以及现场确认工作;

2、对本项目的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方案及费用增减进行审核;

3、督促各施工单位按批复的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方案组织施工。

第九条设计单位职责

1、负责提供变更设计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2、参加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进行现场签认;

3、对已下发的施工图中出现的差、错、碰、漏及时予以更正或补充设计。

第十条监理单位职责

1、负责对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方案进行审查和上报;

2、参加、组织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方案论证会或进行现场确认;

3、监督施工单位按已批复的变更和现场签证方案进行施工。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职责

1、编制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初步方案,参加方案论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严格按批复的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方案组织施工;

3、工程实施前必须认真进行图纸审核,尤其是与既有旧桥、旧路面顺接的工程,在施工前须认真核对,对图纸上的差、错、碰、漏要及时发现和上报;施工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情况对需优化设计的或设计不合理的工程项目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对现场发生的需签证的工程及时提出签证申请。

第四章工程变更的审批权限

第十二条工程变更设计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现场变更,变更先由监理单位审查,报BT方审核,然后报回购方审批(此条按金阳集团公司变更审批程序表进行,相关表格附后),审计单位(如需要)最终审批,最后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变更令。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设计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现场变更,变更由监理单位审查,报BT方审核,最后由回购方现场项目负责人审批,最后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变更令。

第十四条各分、子项工程变更金额在10万元以上每月定期由回购方及BT方组织发改、审计、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开会并对当月变更金额在10万元以上进行集中通报。

由回购方及BT方共同列出变更子目及清单并附上变更依据及影像资料。

第十五条对暂时不能确定工程量,先进行预估,但预估涉及的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原则上不得超出(±20%)。

第十六条各分、子项工程变更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须报市两环二路指挥长会议审议。

第十七条涉及到结构、投资的重大变更设计须经专家会议论证后报回购方确认,并报原投资审批机关重新审批后才能实施。

第十八条化整为零申报的变更设计,不予审批。

第五章现场签证的审批权限

第十九条凡设计文件没有涉及的工程划为现场签证。

第二十条工程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回购方主持现场签证,签证由监理单位审查,报BT方审核,由回购方审批,审计单位(如需要)最终审批。

第二十一条工程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回购方现场工程师主持现场签证,签证由监理单位审查,报BT方复核,回购方现场工程师审批。

第六章变更设计的审批程序

第二十二条由施工、监理、设计、BT方和回购方提出的变更,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方到达现场,研究确定变更方案,并会签《工程变更洽商记录》。

《工程变更洽商记录》一式若干份,施工、监理、地勘、设计、BT方和回购方各存一份。

变更程序为:

1、施工单位应先向监理单位提出变更申请,监理单位现场核实情况;

2、监理单位现场核实并要求施工方作好相关准备工作后,填发《监理工作联系单》告知回购方和BT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回购方、BT方、审计单位(如需要)、设计、地勘(如需要)代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现场调查,研究确定变更方案,并会签《工程变更洽商记录》;

3、设计单位应按照《工程变更洽商记录》确定的处理意见在回购方确定的时限内完成变更的设计工作;

4、施工单位应在收到变更后的设计图纸7天内按要求填制《工程变更单》,完成变更设计相关资料的申报工作,并附费用变更和工期变更的计算资料;

5、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在收到《工程变更单》和变更资料后应分别在2天内完成审查;BT方在收到变更资料3天后完成审查;回购方在收到变更资料后10天内应进行批复或报批。

超过时间不予回复或上报,视为同意。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变更申报资料一式四份,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和签认,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由监理单位登记后,监理单位存一份,返回施工单位一份,回购方、BT方各存一份。

第二十四条在特殊情况下,《工程变更洽商记录》会签后经回购方书面同意,工程可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立即动工;

第二十五条变更设计批准即可实施,但必须按程序逐级上报签字认可核备,所有的变更设计最终由回购方核实汇总。

第七章现场签证的审批程序

第二十六条由施工、监理、BT方和回购方提出的现场签证,均由回购方组织并通知各方到现场确定处理方案并按类别签发《工程量现场签证单》:

1、施工单位应填写工程现场签证申报表,上报监理单位审核;

2、监理单位收到现场签证申报表后,填发《监理工作联系单》告知回购方和BT方,由回购方组织BT方、审计单位(如需要)、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现场调查,确定签证处理方案并会签《工程量现场签证单》。

3、施工单位应在7天内按要求完成签证及相关资料申报工作;

4、监理单位在收到签证资料后应在2天内完成审查;BT方在收到签证资料3天后完成审查;回购方在收到签证资料后10天内应进行批复或报批。

超过时间不予回复或上报,视为同意。

第二十七条在特殊情况下,《工程量现场签证单》经回购方书面同意后,工程可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立即动工;

第二十八条现场签证批准即可实施,但必须按程序逐级上报签字认可核备,所有的现场签证最终由回购方核实汇总。

第八章变更设计的要求

第二十九条变更设计应符合设计规范和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不降低、随意抬高原设计技术指标及工程质量标准,原则上不得突破批准的设计概算或预算,不得延长施工期限和降低使用功能。

第三十条变更设计要有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依据,避免主观片面,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为前提。

第三十一条当变更设计涉及资金、劳力、材料、机械、设备等重大变更时,应该和有关部门联系,落实相应措施。

第九章变更、签证资料的要求

第三十二条变更设计资料应能完整的反映该变更设计在技术上、经济上的可行性及合理性,变更设计图纸应达到施工图的要求。

第三十三条变更设计图纸统一用A3或A3加长纸,其余资料用A4纸,图片资料要规范清晰,要求微机出图。

第三十四条图表资料的签署要齐全,签署意见应详细、具体、明确,不允许签署模棱两可的意见。

第三十五条申报资料中核对更正时,不得涂改原设计文字,可另附页修改,并注明更正部门和个人签字。

第三十六条变更资料的编号按照贵阳市北二环道路工程的项目进行分标段编号,且编号分5万元以内与5万元以上两类。

第三十七条签证资料的编号按照贵阳市北二环道路工程的项目分标段进行编号,且编号分5万元以内与5万元以上两类。

第三十八条变更设计资料必须齐全,其装订顺序和内容如下:

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2、工程变更洽商记录

3、工程变更单

4、变更数量及价值资料

5、变更设计数量计算资料

6、变更工期资料(如有)

7、工程变更设计图

8、相关原设计文件、原始变更数据

9、照片及影像资料

第三十九条现场签证资料必须齐全,其装订顺序和内容如下:

1、工程量现场签证单(图纸外分5万元以内和5万元以上两类)

2、现场签证数量及价值计算资料

3、工程现场签证处理方案图纸

4、照片及影像资料

第四十条回购方、BT方、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相关部门都应建立工程变更设计和工程量现场签证台帐,填制《变更(签证)数量及价值汇总表》,指定专人负责,每季末25日前将台帐核对统一,按报批权限的部门有关人员签字认可。

第四十一条变更设计的批准文件及变更设计图表资料及检验签证与试验凭证应妥善保管,装订成册,验收时列入技术档案移交。

第十章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第四十二条所有工程的变更必须经过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单位实施才能有效,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的批准应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执行,《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在总监理工程师收到回购方批复变更的24小时内签发。

第十一章变更设计及现场签证的单价

第四十三条合同原则确定的单价中已有相应或类似单价的,应以该单价来估价;如无相应或类似单价,可按合同相关约定执行;如合同中无约定,可由施工单位提出单价,报监理单位,再报BT方、回购方审核后,暂按该单价进行变更、签证计量计价,最终按审计、财政审批确认的单价执行。

第十二章其他

第四十四条勘察设计单位应按合同及时提供施工图,工程设计变更按现场确定的时间提供变更设计图纸。

如因设计单位不能按时提供施工图纸影响工程施工,将按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施工单位在上报变更设计时应据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监理单位在审查工程变更设计时,对每项工程内容都应进行现场复查、核实,保证变更工程的真实性和数量准确性。

第四十六条如发现施工单位对所报的变更工程有弄虚作假行为,除扣除虚报的工程费用外,将根据具体情况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由BT方、回购方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程变更或签证审批程序表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单位

地勘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变更(或签证)部位

●变更的背景及理由

●变更的内容(原设计为:

变更后设计为:

);签证的内容

●变更(或签证)估计增减费用(变更费用=变更后预估费用-原设计费用)

●变更(或签证)提出的日期

 

现场代表:

(本栏由现场代表填写)

项目负责人:

总工办:

计划经营部:

分管领导:

编号:

项目简称-第号审批级别:

A类

工程变更或签证审批程序表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单位

地勘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变更(或签证)部位

●变更的背景及理由

●变更的内容(原设计为:

变更后设计为:

);签证的内容

●变更(或签证)估计增减费用(变更费用=变更后预估费用-原设计费用)

●变更(或签证)提出的日期

 

现场代表:

(本栏由现场代表填写)

项目负责人:

总工办:

计划经营部:

分管领导:

公司生产例会:

编号:

项目简称-第号审批级别:

B类

工程变更或签证审批程序表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单位

地勘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变更(或签证)部位

●变更的背景及理由

●变更的内容(原设计为:

变更后设计为:

);签证的内容

●变更(或签证)估计增减费用(变更费用=变更后预估费用-原设计费用)

●变更(或签证)提出的日期

 

现场代表:

(本栏由现场代表填写)

项目负责人:

总工办:

计划经营部:

分管领导:

公司党委会:

编号:

项目简称-第号审批级别:

C类

工程变更洽商记录

编号:

洽商日期:

年月日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洽商事项:

填写本栏应说明:

1、变更的部位

2、变更的背景及理由

3、变更的内容(原设计为:

变更后设计为:

4、变更提出的日期

 

本栏由施工单位或其他

变更提出单位填写:

 

项目经理:

日期:

参加

单位

及人

回购方

BT方

监理单位

设计(地勘)单位

●意见

●签字

●盖章

●日期

●意见

●签字

●盖章

●日期

现场监理:

 

●意见

●签字

●日期

●方案

●签字

●技术专用盖章

●日期

项目总监:

●意见

●签字

●盖章

●日期

工程变更单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监理单位)

由于原因,兹

提出

工程变更(内容见附件),请予以审批。

附件:

 

提出单位

代表人

日期

 

一致意见:

 

回购方代表

BT方代表

设计单位代表

项目监理机构

签字:

签字: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监理工作联系单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事由:

 

内容:

 

单位

负责人

日期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事由:

 

内容:

 

项目监理机构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工程量现场签证单

(1)

(设计施工图纸外的项目含变更项目,本表可作结算依据)

项目名称:

签证单类别:

编号:

分项工程名称

计量部位或桩号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签证日期

年月日时分

增项指标及工程量说明(包括简图及计算式):

 

说明:

 

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

项目经理:

日期:

年月日

签认

意见

监理单位

BT方

回购方

现场监理

总监

现场代表

负责人

现场代表

注:

此表适用于价值在5万元以内的项目

工程量现场签证单

(2)

(设计施工图纸外的项目含变更项目,本表可作结算依据)

项目名称:

签证单类别:

编号:

分项工程名称

计量部位或桩号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签证日期

年月日时分

增项指标及工程量说明(包括简图及计算式):

 

说明:

 

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

项目经理:

日期:

年月日

签认

意见

监理单位

BT方

回购方(填好后须附集团公司内部联签表)

现场监理

总监

现场代表

负责人

现场代表

负责人

注:

此表适用于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

 

变更(签证)数量及价值汇总表

施工单位:

编号:

序号

细目编号

细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金额(元)

增加(+)

减少

(-)

增加

减少

合计

附件:

预算编制资料

监理单位:

BT方:

回购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院校资料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