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服务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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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服务合同
促销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并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等原则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及甲方指定单位提供促销服务(以下简称“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一、促销服务内容
1、促销产品:
促销地点:
促销时间:
2、陈列服务
(1)乙方提供经营场所作为甲方产品的促销地点,双方选择如下第【】项生动化陈列服务:
①地堆:
摆放位置,面积平方米;
②货架陈列:
摆放位置,摆放层数平方米;甲方产品的陈列排面数量为纵向瓶,横向瓶,位于整体货架的第排(共排)。
③端架陈列:
摆放位置,平米层的端架。
甲方有权利用各种价格牌、端牌、吊挂、围栏等展示物料在促销地点及所在经营场所进行展示;
(2)促销员由【】提供:
①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
②乙方。
(3)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促销活动方案;甲方有权自行提供促销活动方案,乙方应予以执行。
促销活动方案应经双方盖章确认,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2、促销要求
(1)乙方应按照促销方案、陈列要求对甲方产品进行促销。
(2)乙方负责促销现场的协调监控、处理场地突发事件及其他与促销相关的活动。
(3)甲方提供促销赠品及促销物料,但双方另约定的除外。
(4)乙方应在促销活动开始【】日前完成促销活动现场布置及所有准备工作,确保促销活动如期举行。
(5)其他要求:
见合同附件一。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活动需要,提供促销赠品和促销员服装等促销活动工具,但本合同或促销方案约定由乙方提供的除外。
2、甲方提供产品相关资料,包括甲方背景和产品简介,以及其他乙方开展促销活动需要的有关信息。
3、甲方配合乙方办理进场所需手续并提供相关资料。
4、甲方有权更改促销活动具体计划,有权视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对活动具体内容:
包括日期、地点、场次及工作日程安排等事项做出调整;若有变动甲方需提前【】日告知乙方。
5、甲方有权对于乙方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及验收。
乙方对于具体考核或验收结果如有异议,应于收到考核或验收结果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但最终以甲方认定为准。
6、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对活动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促销员的工作表现提出撤换意见,并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意见及时予以撤换。
7、甲方决定促销产品的价格,乙方应按甲方决定的价格进行促销,不得擅自更改促销价格。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促销活动内容、流程、方式、地点、时间节点及其他促销活动要求提供促销服务,活动过程中乙方应针对现场情况随时与甲方进行沟通,确保活动完成达到预期目标。
2、乙方保证促销活动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乙方必须保证其活动及布置中所使用的技术及道具不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或其它合法权利,凡涉及活动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可协助乙方处理各种安全隐患。
3、乙方负责提供甲方指定或认可的经营场地作为促销场所,安排促销员在内的活动执行人员进场并确保活动执行人员不脱岗。
4、乙方在活动执行人员的选用、签订合同、日常管理活动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事项中不得使用甲方名义,所涉各类表单及文件中不得出现甲方的单位名称及字号,不得有损害甲方品牌及公司形象的行为。
5、乙方应对促销员进行有关产品知识到促销流程等方面的培训、管理、监督和评估,对促销员进行督导管理,敦促促销员遵守甲方要求,并遵守场地管理制度,确保促销员在进行促销工作的过程中不得发生损害甲方企业形象以及产品声誉的行为以及言论,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或违纪的促销员。
6、乙方保证与包括乙方促销员在内的乙方所有活动执行人员具有合法劳动关系,因乙方与活动执行人员的合同、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工伤事故和活动执行人员致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等一切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促销场所内活动执行人员在执行活动过程中造成自身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或该执行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7、乙方必须对所派促销员和督导进行足够的促销技巧、商品推销技巧和赠品管理技巧的培训。
促销员必须具有促销活动所在城市劳动部门要求的上岗资格,促销员的劳动报酬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的促销员应熟知甲方促销产品信息,并正确介绍给消费者。
如因乙方促销员错误介绍促销信息而引起消费者投诉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妥善解决,并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9、乙方负责办理促销员进入相关场地所需手续,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双方约定由甲方承担的,则费用标准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由乙方先行垫付,活动结束后凭合格的费用单据随服务费一起结算。
10、乙方负责在场地摆放、整理和促销甲方产品,应保证促销产品陈列、物料使用、赠品发放和保管等方面完全符合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
11、乙方接收促销产品及促销物料和奖(赠)品后的短少、损毁、灭失及污染等风险由乙方承担。
上述物品的运输及卸货(包含由甲方到乙方指定地点)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运输及卸货费用,乙方接收以上物品后的仓储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以上物品。
12、乙方及其促销员应确保促销品或奖(赠)品及其他促销物料仅用于甲方的促销活动,并赠送给符合促销要求的消费者,如实登记促销品或奖(赠)品及其他促销物料的使用台账,不得以任何方式挪用、私藏、转让或进行其他营私舞弊行为。
13、乙方促销员不得与任何人协同套取甲方的促销品或奖(赠)品。
如果由于消费者不合理的要求而影响促销活动正常进行的,乙方应及时协调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即时向甲方负责人员报告。
14、促销场所库存不足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补货,从而保证促销活动的顺利进行。
15、如乙方需变更具体促销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时间、地点、方式等),乙方须至少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确定是否调整服务费用后,方可执行。
16、促销活动结束后,乙方负责于活动结束后1日内将剩余促销产品、促销物料及奖(赠)品经清点核对后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由此发生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货物的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
乙方逾期归还上述产品的,甲方不承担延期存放的仓储费用。
17、乙方应每日将促销门店清单、执行促销服务人员的名单、工作时间、销售与赠品数据等信息向甲方反馈,并于活动结束后3日内,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活动情况报告。
18、乙方不得制造、销售、经营(简称运营)或参与运营假冒、仿冒或模仿甲方产品商标、专利、装潢、外观设计等侵犯甲方知识产权情形的任何产品,或以次充好,或者运营可能使消费者误以为是甲方产品的其他同类或类似产品,也不得从事其它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五、费用单价与结算
1、费用单价
(1)促销服务费用单价,详见附件二《费用价格清单》(由乙方提供)。
费用价格已包含人工、物料、设备使用、运输、仓储、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2、双方选择如下第【】种结算方式:
(1)每次促销活动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双方对本次促销活动合格数量的费用金额进行核对,双方核对确认费用金额后乙方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此次活动服务费用。
(2)如促销活动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应于次月【】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促销活动合格数量的费用明细,如甲方对费用金额无异议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经甲方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此次活动服务费用。
(3)乙方确认价款支付到如下收款账户: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开户户名:
如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的,乙方应甲方付款3日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禁止转让、分包
1、乙方不得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任何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乙方不得在未得到甲方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
3、甲方任何有关分包的同意,不免除乙方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或应尽的义务,乙方对任何分包商、分包商代理人、分包商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4、在甲方同意分包的前提下,乙方应保证其选择的分包商具备法律规定的承包相应的资质或能力,如乙方选择的分包商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能力的,甲方有权撤销乙方的分包决定。
如因分包商不具备资质或能力从而使甲方因此蒙受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七、越权代理
1、除非甲方另行书面授权,甲方员工无权私下口头与乙方改变产品价格,所有甲方价格政策必须经甲方书面盖章通知方可生效。
甲方员工未按送货单和/或发票价格与乙方核算或收取货款的,乙方应该拒付。
对于乙方因未按上述约定执行而发生的损失,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当年、历年或将来的补偿、调换、让利、设备投放、市场费用等承诺,均须由双方共同签署合同并盖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员工、营业所及办事处无权以任何形式承诺补偿、调换、让利、设备投放、折扣、差价、市场费用等。
乙方不得随意从甲方货款中扣除任何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有任何扣除货款情况发生,甲方有权保留停止发货及其他的权利。
3、甲方严禁甲方员工向乙方借款、借货、调货、打白条、代签字及其它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行为。
如果乙方与甲方员工进行了上述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货款,且由此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严禁甲方员工代办或经手乙方的现金业务,乙方向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其他方支付的任何款项,都应独立完成支付,不得委托甲方的员工完成。
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完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促销服务质量不满足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按照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甲方给予的整改时间内整改或整改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对应质量不合格促销活动的服务费用,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当次活动服务费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2)乙方未在甲方给予的整改时间内整改或整改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次数达到三次以上的(含三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在按照上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金额50%的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12、13款约定的,甲方有权扣除应付给乙方的促销服务费总额的10%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损失的促销产品及奖(赠)品。
乙方累计违反第四条第12、13款约定达到或超过三次的,甲方除不向乙方支付任何促销服务费外,乙方应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金额30%或20万元(以两者中金额较高者为准)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约定的促销活动内容、人数、地点、位置、时间、流程或活动方式执行促销活动或者出现人员不到位或脱岗的,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对应场次促销活动费用的违约金;累计发生三次的,甲方有权要求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金额的两倍作为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未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促销员信息、销售数据、赠品签收记录及核销支持文件等的,经核实后,甲方除有权不承担促销服务费用外,乙方应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金额30%或20万元(以两者中金额较高者为准)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甲方促销产品、奖(赠)品、促销物料等甲方物品在乙方接收后发生短少、损毁、灭失及污染等的,乙方应按照甲方产品在当地大型商场的零售价赔偿。
6、促销活动结束后,乙方未按时归还剩余的促销产品、奖(赠)品及促销物料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产品在当地大型商场的零售价的双倍价格赔偿。
7、乙方违反禁止转让和分包约定或有损害甲方品牌及公司形象的行为的,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若乙方提交虚假发票,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限内更换发票,同时,甲方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甲方尚未支付款项的,甲方停止支付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扣除乙方违约金直至乙方发票符合约定;甲方已支付款项的,甲方有权从次笔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回已支付的款项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扣除乙方违约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甲方按约定付款;对已完成结算并支付完毕全部款项的,乙方应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的。
9、乙方制造、销售、经营(简称运营)或参与运营假冒、仿冒或模仿甲方产品商标、专利、装潢、外观设计等侵犯甲方知识产权情形的任何产品,或以次充好,或者运营可能使消费者误以为是甲方产品的其他同类或类似产品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金额30%或100万元(以两者中金额较高者为准)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乙方违反本合同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的,甲方除有权不承担促销服务费用外,乙方应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金额50%或50万元(以两者中金额较高者为准)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乙方对甲方业务人员及相关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直接或间接给付回扣及/或礼物、私人便利、非正常商务宴请等非正常经济活动行为的(以甲方调查结果为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金额的40%或30万元(以两者中金额较高者为准)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2、甲方业务人员及相关经营/管理人员存在要求回扣及/或礼物、私人便利、非正常商务宴请等非正常经济行为时,乙方不向甲方举报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金额的30%或20万元(以两者中金额较高者为准)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违反本合同提出解除合同、以自己的行为表明解除合同的(比如拒绝执行促销服务),或者因乙方原因造成促销活动无法举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金额50%或50万元(以两者中金额较高者为准)。
14、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乙方应以逾期付款额为基数,按日以中国人民银行的一年定期贷款利率/365支付违约金。
乙方依本合同应支付的上述款项,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促销服务费中抵扣。
款项不足以抵扣或者没有款项抵扣的,甲方可在其他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不限于本合同款项)。
15、若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须继续赔偿。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指派的人员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违约行为。
九、合同的提前解除
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而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解除本合同由甲方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之书面通知当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按本合同截止上述解除通知日止已履行部分据实结算。
如本条款与合同其他条款相冲突以本条款为准。
十、知识产权
甲方所有的产品设计、标签、包装、广告、说明及其他促销物料等材料涉及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在使用前应取得甲方授权同意,并在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解除时归还给甲方。
事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制作非由甲方准备、提供的宣传资料,不得在所促销的产品上(包括但不限于吊牌、标签等)附加其他标志、文字、图案或更改、去除任何标志、文字或图案等,也不得擅自更改产品包装或增加/减少外包装。
十一、保密条款
1、乙方及其所聘请之人员有责任对此活动的所有信息保密,本合同所称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商业秘密、经营信息、技术秘密;
(2)活动方案、执行活动所进行的培训信息、活动报价和活动形式;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不为公众所知的所有信息。
2、乙方对于其在本合同商谈、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获知的保密信息及本合同本身,都应予以严格保密。
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泄露保密信息,但这一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并非由于乙方的过错而被公众知悉的信息;
(2)是乙方通过有权公布该等信息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且乙方为此不负任何保密义务;
(3)为获得政府的批准而必须披露的信息;或根据有效政府命令、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所必须披露的信息;
(4)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必须向第三方披露的信息。
3、本合同终止后,本条款约定继续有效。
十二、反贪污及贿赂
1、乙方或乙方所属关联公司的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借给甲方业务人员及相关经营/管理人员现金或向其支付货款现金,否则甲方不承担乙方由此可能出现的一切损失及责任。
2、乙方不得对甲方业务人员及相关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直接或间接给付回扣及/或礼物、私人便利、非正常商务宴请等非正常经济行为。
3、如甲方业务人员及相关经营/管理人员存在要求回扣及/或礼物、私人便利、非正常商务宴请等非正常经济活动行为时,乙方应予举报并通知甲方。
十三、不可抗力
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不可抗力,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5日内书面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如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而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因迟延履行而遭受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十四、授权代表与通讯地址
1、授权代表
(1)甲方委派为甲方授权代表,负责对乙方促销服务质量、进度、促销活动执行等方面的监督与管理,及时组织验收,并会同乙方处理促销活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2)乙方委派为乙方授权代表,全权负责现场一切协调与安排,并于甲方对接。
如促销活动进行过程中,乙方无专人跟踪,出现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且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如授权代表有变动时,甲乙双方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通讯地址
(1)乙方的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为:
,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
,甲方依本地址向乙方发送有关信函文件,因乙方所留地址有误或变更地址未通知甲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所发送的信函文件等视为已送达乙方。
同时,甲方向该地址寄送的所有信函文件自寄发之日起5日内视为送达。
十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任一方有权向签约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其他
1、双方确认本合同文本为清洁文本,双方对任何条款不得涂改,否则涂改处无效,但若该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且合同文本中不存在空白未填写处。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十六、合同附件
附件一:
《促销要求》
附件二:
《费用价格清单》(乙方提供)
附件二:
《收货人员委托书》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附件一:
《促销要求》
附件二:
《费用价格清单》(乙方提供)
附件三:
收货人员委托书
:
现我单位委托为贵司促销产品、赠品、促销物料的接收人员,并在甲方送货单上签名确认。
该人员的签收行为视为我单位的签收行为,我单位予以承认并承担一切责任。
收货人员签名样式如下:
姓名职务签名样式
1
2
3
我单位产品签收专用章如下:
印章名称:
印章印模:
以上任何变动需经双方书面确认。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随附收货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