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公报四川发展和改革委员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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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公报四川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价格公报

 

四川版

2003年第10期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公报》(四川版)

PRICEGAZETTE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

总第70期2003年第10期10月1日出版

主办: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行:

四川省物价局ISSN1004-3438

出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地址:

成都市永兴巷CN11-4956/F

地址:

北京月坛北小街2号院3号楼15号http:

电话:

(010)68033714电话:

(028)86522686印刷:

成都智力印刷厂

邮编:

100837邮编:

610012全年价格:

150元

 

 

部委文件

发改价格〔2003〕1011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中共中央党校委托培养在职研究生

学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

(1)

发改价检〔2003〕1072号

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1)

发改价检〔2003〕115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对电价违法行为进行整改,规范

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6)

发改价格〔2003〕91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津市销售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9)

发改价格〔2003〕941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省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的通知………(11)

发改价格〔2003〕94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电华东公司峰谷电价等问题的批复……………(11)

发改价格〔2003〕102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三峡水电站上网电价和输电价格有关问题的

通知………………………………………………………………………(12)

发改办价格〔2003〕62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部分中央进口化肥港口交货价格的

通知………………………………………………………………………(12)

发改办价格〔2003〕66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及时解除防治非典期间价格干预措

施的通知…………………………………………………………………(13)

发改办价格〔2003〕67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价格鉴证师执业范围的复函………………(14)

发改办价格〔2003〕68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西藏自治区药品政府定价目录审核意

见的复函…………………………………………………………………(14)

发改办价格〔2003〕69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审定辽宁省定价目录的复函………………(15)

发改办价格〔2003〕765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生产用电价格问题

的复函……………………………………………………………………(15)

地方文件

川财综〔2003〕31号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公布2002年四川省行政事业性

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15)

川价费〔2003〕189号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

办公厅《关于请纠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的通知…………………………………………………………………(49)

川价费〔2003〕206号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

《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规定(试行)》等文件的通知…………………(50)

川价研〔2003〕216号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停止征订《四川物价》的通知…………………………(51)

川价综〔2003〕212号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51)

川价函〔2003〕186号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国道108线广北段和省大件公路南段路产损坏补

偿等收费问题的函………………………………………………………(51)

川价函〔2003〕187号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CNG汽车用无缝钢瓶等压力容器检验收费问题

的批复……………………………………………………………………(52)

川价函〔2003〕204号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省经贸委关于防治“非典”期间减免“特种

行业规费”有关问题的函》的复函………………………………………(52)

川价函〔2003〕215号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省电力公司向阿坝州牧区电网公司供电价格

的函………………………………………………………………………(53)

川交公路〔2003〕91号

四川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自贡市遂筠路到隆雅路连接

线(北环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53)

川交公路〔2003〕107号

四川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延长眉山至青神公路试行收

费期限的批复……………………………………………………………(54)

川交公路〔2003〕108号

四川省交通厅、物价局关于省道206线岷江一桥延长试行收取车辆

通行费期限的通知………………………………………………………(55)

川交公路〔2003〕111号

四川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省道302线万源坪溪至竹峪

段公路改建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55)

川交公路〔2003〕114号

四川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省道302线万(源)阿(坝)

公路江油西寺垭至含增段改建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56)

川交公路〔2003〕115号

四川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省道304线蓬南至武胜界公

路改建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56)

川交公路〔2003〕117号

四川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省道106线资阳沱江一桥、

沱江二桥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57)

川交公路〔2003〕118号

四川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遂宁涪江三桥建成后收取

车辆通行费的批复………………………………………………………(58)

川交公路〔2003〕126号

四川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国道318线黑竹至金鸡桥

公路延长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期限的批复……………………………(58)

川交公路〔2003〕127号

四川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平松公路木瓜墩至黄龙寺

段改建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59)

川交公路〔2003〕128号

四川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省道101线兴隆至中江段

改建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59)

川交公路〔2003〕131号

四川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国道213线五通桥段正式

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60)

川交公路〔2003〕133号

四川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国道108线西昌至蒲坝段

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61)

川交函公路〔2003〕667号

四川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都江堰青城大桥停止收费

后剩余债务转移至老成灌路改造项目的批复…………………………(62)

川价函〔2003〕222号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奥星青少年游泳俱乐部开展游泳服务收费

的批复……………………………………………………………………(63)

川价函〔2003〕220号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达州市清水至杨柳垭新建输气管线加收管输

费的批复…………………………………………………………………(63)

川价函〔2003〕221号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绵阳市电力销价实行临时加价的批复………………(64)

市、州文件

绵价工〔2003〕153号

绵阳市物价局关于对居民、商业用自来水管道安装(户表工程)

试行限价管理的通知……………………………………………………(64)

绵价费〔2003〕159号

绵阳市物价局关于文献信息流通系统管理服务等收费标准的批复……………………………………………………………………(66)

绵价工〔2003〕199号

绵阳市物价局关于贯彻省物价局关于旅游宾馆饭店用水用电用

气实行价格优惠的通知的通知…………………………………………(66)

自价费〔2003〕181号

自贡市物价局关于房地产权属档案查阅利用收费标准的批复…………(67)

宜价字费〔2003〕231号

宜宾市物价局、宜宾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在宜宾市中心城区实行城市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通知…………………………………………(68)

宜价字工〔2003〕243号

宜宾市物价局关于高县调整电网销售电价的批复………………………(69)

宜价字工〔2003〕259号

宜宾市物价局关于长宁县新星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多品种食盐

价格的通知………………………………………………………………(70)

遂府办发〔2003〕64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经营

城市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71)

遂价费〔2003〕29号

遂宁市物价局关于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74)

遂价调办〔2003〕10号

遂宁市城区主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

城区主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76)

遂价格〔2003〕18号

遂宁市物价局关于对设计年产能力10万吨及以上的磷肥企业生产用

电执行化肥工业电价的通知……………………………………………(78)

遂价函〔2003〕52号

遂宁市物价局关于遂宁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收取交易服务费的

复函………………………………………………………………………(78)

资价费〔2003〕57号

资阳市物价局、资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

财政厅关于省国税局普通电脑发票收费标准的批复”的通知…………(79)

资价费〔2003〕59号

资阳市物价局关于转发《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我省有线电视收费

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79)

资价函〔2003〕61号

资阳市物价局、资阳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建设管理收费标准的

批复………………………………………………………………………(80)

资价函〔2003〕62号

资阳市物价局、资阳市财政局关于对强制戒毒所生活治疗费试行

标准的批复………………………………………………………………(81)

资价工〔2003〕63号

资阳市物价局关于我市旅游宾馆饭店用水用电用气实行价格优惠

的通知……………………………………………………………………(81)

资价工〔2003〕64号

资阳市物价局关于乐至县良安汽车客运站收费标准的批复……………(82)

资价工〔2003〕66号

资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简阳市车用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83)

雅价费〔2003〕180号

雅安市物价局关于对二郎山嗽叭河森林公园门票价格(试行)

的通知……………………………………………………………………(83)

巴价办〔2003〕34号

巴中市物价局关于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实行年度成本

定期监审的通知…………………………………………………………(84)

巴价格〔2003〕30号

巴中市物价局关于通江县中医院自制中成药价格的批复………………(85)

巴价格〔2003〕31号

巴中市物价局关于通江县人民医院自制中成药价格的批复……………(85)

成价函〔2003〕239号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红牌楼商业城收取市场服务费的批复………………(85)

成地税函〔2003〕246号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财政局、物价局关于营利性医疗机构等单位

使用票据问题的通知……………………………………………………(86)

成价函〔2003〕247号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成都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有关服务收费的

复函………………………………………………………………………(86)

成价工〔2003〕201号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都江堰电力公司优惠电价的通知……………………(87)

成价工〔2003〕182号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都江堰市谭家堰、羊子口电站上网电价的

通知………………………………………………………………………(88)

成价工〔2003〕178号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都江堰市二江信用电站、青龙信用电站

上网电价的批复…………………………………………………………(89)

成价费〔2003〕168号

成都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监察局关于规范我市中小学

校有关服务性收费行为的通知…………………………………………(89)

成价函〔2003〕235号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暂定成都石室外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91)

成价函〔2003〕238号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成都七中育才学校(东区)学费、住宿费

的批复……………………………………………………………………(91)

成价函〔2003〕236号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成都外国语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92)

成价函〔2003〕270号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92)

成价函〔2003〕237号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西区)收费标准

的批复……………………………………………………………………(93)

成价函〔2003〕271号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青羊校区)学生公寓住宿收费

标准的批复………………………………………………………………(93)

成价费〔2003〕174号

成都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我市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

规定的通知………………………………………………………………(94)

成价费〔2003〕184号

成都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调整高中调剂生费收费标准

的紧急通知………………………………………………………………(96)

成价费〔2003〕181号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成都市城区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97)

泸市价农〔2003〕43号

泸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泸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

的通知……………………………………………………………………(97)

攀价商〔2003〕247号

攀枝花市物价局关于对米易县晃桥水库供自来水公司原水价格

的批复……………………………………………………………………(98)

攀价费〔2003〕249号

攀枝花市物价局、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对市高级技工学校开展

18个工种以外技术工种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99)

攀价费〔2003〕264号

攀枝花市物价局、攀枝花市财政局、攀枝花市狂犬病防治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观赏犬犬只管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99)

攀价费〔2003〕267号

攀枝花市物价局关于对市群众艺术馆艺术学校艺术类短期培训收费

标准的批复………………………………………………………………(100)

攀价费〔2003〕262号

攀枝花市物价局、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对攀煤二中学生宿舍收费

标准的批复………………………………………………………………(101)

攀价费〔2003〕253号

攀枝花市物价局、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对市经贸旅游学校新建学生

公寓住宿收费标准的批复………………………………………………(101)

攀价费〔2003〕254号

攀枝花市物价局、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对攀钢一中、十一中小学校

公寓化管理宿舍收费标准的批复………………………………………(102)

医药价格专栏

川价函〔2003〕200号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省中医药研究院中医医院自制安肾口服液等

二十个中成药零售价格的批复…………………………………………(103)

川价函〔2003〕218号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自制溶精胶囊等

二十三个中成药零售价格的批复………………………………………(104)

成价农〔2003〕188号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制剂价格的批复………………(105)

成价农〔2003〕190号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中铁二局集团中心医院制剂价格的批复……………(108)

成价农〔2003〕191号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成都骨科医院自制价格的批复………………………(109)

成价农〔2003〕192号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温江区中医医院制剂价格的批复……………………(110)

成价农〔2003〕193号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温江区人民医院制剂价格的批复……………………(111)

成价农〔2003〕194号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制剂价格的批复………………(112)

成价农〔2003〕195号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制剂价格的批复………………(115)

成价农〔2003〕189号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复兴医院制剂价格的批复……………………………(116)

※部委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中共

中央党校委托培养在职研究生学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发改价格[2003]1011号

中共中央党校:

你校《关于申请核定中央党校办学收费标准的函》(中校函[2003]27号)收悉。

经研究,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367号)第一条规定,现就你校研究生院、函授学院委托培养在职研究生学费等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委托培养在职研究生学费标准。

(一)委托培养在职博士研究生,每学员每学年8000元;

(二)委托培养在职硕士研究生、在职研究生班学员,每学员每学年6000元。

二、短期培训进修费、教材费收费标准。

(一)短期培训进修费收费标准由你校根据提供培训进修服务的费用支出情况,按照补偿服务成本的原则确定,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

(二)函授学院教材费按实际成本收取。

三、考虑到参加你校委托培养在职研究生的学费由所在单位支付的特殊情况,为便于单位结算,委托培养在职研究生的学费可按学年交纳或一次交清,具体缴费形式由学员自主选择。

四、你校收取委托培养在职研究生学费等收费,应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申领《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你校收取委托培养在职研究生学费、短期培训进修费、教材费,应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加强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通知》(财综[2003]29号)的规定,全额上缴中央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

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

关于开展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发改价检[2003]10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委、物价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厅(局)、财政厅(局)、审计厅(局)、新闻出版局:

今年以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一些地方教育乱收费问题仍比较突出,加重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

为贯彻落实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200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59号)要求,决定在全国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组织实施

此次专项检查总的要求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突出检查重点、加大工作力度、依法纠正和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完善教育收费政策,健全教育收费管理机制,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推动教育收费改革的深入进行。

专项检查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和新闻出版总署联合部署,具体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纠风、监察、财政、审计和新闻出版等部门统一安排,具体检查工作由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落实。

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突出治理重点,对本部门主管的业务实施具体检查。

价格主管部门重点负责对各种教育乱收费的检查和处理,并会同财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一费制”的落实情况。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清理整顿教育系统摊派搭售教辅材料、复习资料等违规问题,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纠风、监察部门重点是结合检查情况,依法追究有关乱收费单位领导、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重点清理教育收费项目,并重点检查教育收费票据;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检查教育收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各地制定《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定额办法》的情况。

审计、新闻出版部门也要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检查的范围、内容

(一)检查的范围和时限。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高等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以及向学校摊派、乱集资、乱收费的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重点是城市部分高等学校、重点中小学校。

检查时限是2002年春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摊派等行为。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

2、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越权出台教育收费政策的;

3、中小学校违反规定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

4、高等学校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扩招费、转专业费、定向费、建校费、跨地区建设费、点招费、毕业生就业指导费(场地租赁费)、捐款、补考费、重修费等费用的;

5、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不按规定执行“三限”(即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的;

6、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小学和初中不按规定实行“一费制”收费制度的;

7、各级各类学校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代收费用或代收费用在期终不予结算,变相多收费,以及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

8、违反规定以举办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或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

9、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违反规定跨学期收费、高等学校跨学年收费的;

10、不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或不按照规定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的;

11、不按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收费的;未按规定购领、使用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

12、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违反规定向学校摊派费用,以及通过学校搭车收费的;

13、违反规定挤占、挪用、平调、截留学校收费资金的;

14、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将教育收费收入缴入财政专户或国库;未按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安排和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

15、未按规定制定《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定额办法》的;

16、其他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政策的行为。

三、检查的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检查从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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