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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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须知
南通广电网络科技大楼室内装饰工程投标须知
相关资料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
2016年4月11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南通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
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
2016年3月25日17时前
投标保证金数额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20万元,诚信保证金:
人民币100万元,递交形式:
银行汇票
诚信保证金(银行汇票)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用途为诚信保证金;汇款人为投标单位名称。
(开户人:
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开户银行:
建行城中支行,账户:
32001642736052505956)。
收款单位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514458227682
中国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企业资质要求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财务要求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信誉要求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违纪行为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企业业绩要求
无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1)近三年”是指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往前推算三年内已完成项目,并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类似工程”是指单个合同中标价(中标通知书上所示价格)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办公楼装修工程。
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
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三项证明材料中如载明项目负责人,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
中标通知书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或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如为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经业主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发布媒介上的中标公示网址以及相应中标公示页面的完整截图,否则业绩将不予认可。
获奖业绩要求
无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B证
5、信用管理手册
6、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劳动合同,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连续6个月
7、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岗位合格证
8、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9、项目经理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1)近三年”是指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往前推算三年内已完成项目,并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类似工程”是指单个合同中标价(中标通知书上所示价格)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办公楼装修工程。
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发布媒介上的中标公示网址以及相应中标公示页面的完整截图,否则业绩将不予认可。
10、企业及拟派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
11、诚信承诺书
开标资料
开标所带原件材料
1、CA锁及备用光盘
2、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委托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项目经理是否出场
否
委托人是否出场
是,携带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是否出场
否
CA锁是否携带
是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
评标办法A:
(1)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二)评分采用百分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
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仍然相同,则通过招标人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100分)
(1)无效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即所有有效报价算数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7家时,则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由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3)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一经确定,除计算错误外,将不再调整。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1分,下浮1%扣0.5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办法B:
(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二)评分采用百分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
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仍然相同,则通过招标人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100分)
(1)无效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A×K1×Q1+B×K2×(1-Q1)A值:
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即所有有效报价算数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7家时,则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B值:
为本工程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Q1取值范围为:
50%、55%、60%、65%、70%;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取值为90%。
Q1、K1值由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随机抽取确定。
(3)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一经确定,除计算错误外,将不再调整。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1分,下浮1%扣0.5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付款方式
工程开工后支付合同价的1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价的70%;提交完整的竣工技术资料及符合审核要求的竣工结算资料,且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工程结算审定价的95%,留工程结算审定价的5%,待保修期满并移交后结清。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单位名称:
南京国豪装饰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单位地址:
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十号
姓名:
顾兵性别:
男
年龄:
49职务:
总经理
系:
南京国豪装饰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南京国豪装饰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日期:
2015年9月24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顾兵(姓名)系南京国豪装饰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蔡娟(姓名)(身份证号:
320902199111090623)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撤回、修改中华慈善博物馆内装饰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2015年9月24日-2015年10月24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
蔡娟性别:
女年龄:
25
代理人单位:
南京国豪装饰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部门:
南通分公司职务:
职员
投标人:
南京国豪装饰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顾兵(签字或印章)
日期:
2015年9月24日
中华慈善博物馆内装饰工程
备用投标文件
(光盘)
招标人:
南通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投标人:
南京国豪装饰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顾兵(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5年9月25日
承诺书1
南通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中华慈善博物馆内装饰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过程中,做如下承诺:
1、我方保证提交的投标文件真实、可信。
资格审查文件中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所有内容(含有关附件)均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
如有重大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则招标人将上报有关部门,并记不良记录。
2、对违反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我单位愿负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公章):
南京国豪装饰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顾兵
2015年9月24日
承诺书2
南通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如有,我公司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投标人(盖公章):
南京国豪装饰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顾兵
2015年9月24日
承诺书3
南通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如有,我公司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投标人(盖公章):
南京国豪装饰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顾兵
2015年9月24日
承诺书4
南通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你方的中华慈善博物馆内装饰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投标的,拟派项目项目负责人为张阳,注册证号苏232111209120。
现我方向你方慎重承诺:
拟派项目负责人张阳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在建工程且无已中标未开工项目,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或有已中标未开工项目,那么取消我方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若中标,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张阳、技术负责人张爱兰、安全员徐振、质检员张元明、施工员李元亮)不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否则视为违约。
对违反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我单位愿负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公章):
南京国豪装饰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顾兵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