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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城景观亮化招标文件

黄邀采2009-05

城市环城景观亮化工程

 

二OO九年六月

目录

一、投标邀请函3

二、投标须知4

(一)、总则5

(二)招标文件6

(三)、投标报价部分7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7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8

(六)、开标9

(七)、评标和定标10

(八)、中标候选人公示10

(九)、其他10

三、评标办法10

四、合同主要条款14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16

六、技术条款20

七、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方式、金额以及有关事项20

附:

材料清单

一、投标邀请函

致:

黄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黄山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的委托,依法对黄山市环城景观亮化工程进行邀请招标。

现通知贵公司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1、工程名称:

黄山市环城景观亮化工程

2、建设地点:

横江桥北起沿生态路、北海路、天都大道至世纪广场。

3、建设性质:

新建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施工的总承包方式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09年6月14日15:

00整

地点:

黄山市屯溪区新园东路198号701室

 

采购人:

黄山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屯溪区北海路20号)

招标人:

黄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屯溪区新园东路198号701室)

联系人:

高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

0559-23553060559-3396562

二、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1、工程名称:

黄山市环城景观亮化工程

2、建设地点:

横江桥北起沿生态路、北海路、天都大道至世纪广场。

3、建设性质:

新建

4、工程概况:

为了提高黄山城市品位、美化和亮化城市,本工程对黄山市环中心城区道路进行夜景亮化,全部工程分为四个标段,A标段为横江桥北延生态路至火车站路段两侧景观亮化,B标段为火车站延北海路至屯光转盘两侧绿化带及行道树亮化,C标段为屯光转盘延天都大道至索桥北绿化带及行道树亮化,D标段为索桥延滨江南路至安东路口路段的景观亮化。

2

招标范围:

标内全部亮化工程

3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施工的总承包方式

4

投资人:

黄山市城市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5

工期:

2009年7月10日前竣工

6

质量要求:

一次性验收合格

7

投标人资质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有一定的社会信誉及经济实力:

(2)企业有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的,或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

(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资质证书三级以上(含三级);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携带所投标段的材料样品进行检验;

(7)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09年6月14日15:

00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黄山市屯溪区新园东路198号701室

9

现场踏勘:

招标文件发售完毕后,投标单位可自行踏勘。

10

接收对招标文件的咨疑(书面)截止时间:

2009-6-15日17时

接受地点:

黄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11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起3日历天

12

投标保证金:

壹万元整。

中标服务费:

合同总额的1%

13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由商务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组成)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4

投标截止时间:

2009年6月17日15时整

投标书提交地点:

黄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15

开标时间:

2009年6月17日15时

开标地点:

黄山市屯溪区新园东路198号701室

(一)、总则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通过邀请招标来择优选定本项目施工单位。

1、工程概况:

亮化效果参照迎宾大道设计方案效果,每个投标人可投四个标段,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两个标段。

1.1、工程名称:

黄山市环城景观亮化工程

1.2、建设地点:

横江桥北起沿生态路、北海路、天都大道至世纪广场。

1.3、建设性质:

新建

1.4、工程概况:

本工程是黄山市环中心城区道路进行夜景亮化施工项目,工程分为四个标段,A标段为横江桥北延生态路至火车站路段两侧景观亮化;B标段为火车站延北海路至屯光转盘两侧绿化带及行道树亮化;C标段为屯光转盘延天都大道至索桥北绿化带及行道树亮化;D标段为索桥延滨江南路至安东路口路段的景观亮化。

2、投资人:

黄山市城市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3、工期要求

本工程在2009年7月10日前竣工。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施工经验、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自行商定投标工期,但不得超过本招标文件确定的工期,投标工期小于招标文件规定工期的,一旦中标,该时间即为合同工期。

4、工程质量

本招标工程质量要符合国家相关的合格规定。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发放与踏勘现场

5.1招标文件定于2009年6月14日15:

00整在黄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

领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可自行对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进行踏勘,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踏勘费用。

5.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对采购人提供的施工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所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招标文件内容包括如下:

一、招标邀请书

二、投标须知

三、评标办法

四、合同主要条款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六、技术条款

七、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方式、金额以及有关事项

6.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破损、缺页、漏项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3日内想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有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将被拒绝。

(三)、投标报价部分

7、投标报价

7.1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单价和投标总价。

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总价为准。

投标方对每项工作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方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7.2工程量的确定:

各投标人的报价均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量为准,不得擅自更改。

7.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7.4工程量变更及其计价由招标人和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调整。

7.5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之间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字均应使用中文。

9.投标有效期

9.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该期限的投标将别拒绝。

9.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限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实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延长投标有效期内本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使用。

10招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0.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由商务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组成),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0.2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证件复印件除外)。

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10.3投标报价:

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总价为准。

10.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需修改,修改处仅限于商务表部分,且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否则修改无效。

投标书实质性响应条款出现修改,未按本款要求盖章的,该投标单位为不合格单位。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提交

11.1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商务标一起装订成册。

11.2投标文件文字内容统一采用A4白纸打印,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密封,密封包外参照以下格式写明:

招标项目名称:

招 标 编号:

招 标 单位:

招 标  人:

 (盖章)  

 

11.3投标文件密封包应完整无缺,封口处需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并退还给投标人。

未经密封或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1.4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12投标截止日期

12.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前将文件递交招标代理人。

12.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

13开标

 13.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13.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按时采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道,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13.3开标会议在公证处监管人员监督下,由招标人主持,开标时,投标人所带证明文件如下: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6)设计方案中的灯具样品,灯具样品上注明品牌、型号及单位名称,中标单位的灯具样品由招标人暂时封存。

13.4未携带上述资料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影响评标分数。

13.5招标代理人负责将负责做好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评标和定标

14.1评标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平等、自主和注重信誉的原则。

评标的具体内容见本招标文件“三、《评标办法》”。

(八)、中标候选人公示

15.评标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

16.中标通知书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九)、其他

17.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

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币种为人民币。

三、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1.评标原则:

评标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平等、自主和重信誉的原则。

二、评标细则

1、评标得分的确定方法:

评标总分为100分,具体分布见如下评分明细表:

(附表1)

附表1

评分总标(总分100分)

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

商务部分(总分20分)

序号

项目

不符合要求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2

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身份证

3

投标保证金

4

营业执照

5

企业资质证书

6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8

投标品牌提供授权证书

(按招标文件参考品牌)

以上资料文件无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

商务部分:

2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得分

1

设计方案中的灯具样品6

灯具按要求封装且灯具准备齐全(6分)

灯具准备不全或不是设计方案中提到的灯具(1-3分)

未准备灯具(0分)

2

投标函3

有(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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