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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大发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按照中共五华县委书记黎健平最近提出的增强六种意识,推进跨越发展的发展理念和在去年8月2日召开的全县维稳工作研判联席会议上,明确提出:

把综治维稳平台设在各镇司法所。

这是县委、县政府在新一年通过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工作部署,也是在新形势下对全县司法行政干警服务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的检验,任务十分艰巨、光荣,既是压力、又是动力。

近日,笔者就有关如何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主要领导关于把综治维稳平台设在各镇司法所的工作部署,走访了五华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福涛同志。

陈福涛局长对有关问题一一作了详细解答。

问: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民生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司法行政工作也越来越得到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广大群众的支持。

请问陈局长,你能否为我们简要介绍一下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情况?

答:

五华县司法局是1980年组建成立的。

县司法局机关各股室和直属单位共有27个(其中局机关股、室及直属单位11个,基层司法所16个)。

按照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要求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我们主要负责做好法制宣传、法学教育、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证律师、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

问:

请问陈局长,今后要如何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扎实做好我县司法行政工作?

答:

全县司法行政干警要按照县委提出的三年打基础,五年大提速,强势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总目标和工业立县,教育优先,民生为重,和谐五华的发展理念,结合本职工作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黎书记关于把综治维稳平台设在各镇司法所工作部署的具体工作中,一定要坚持在当地党政的直接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职能,落实职责;突出重点,完善制度,为做好我县农村第一道防线维稳工作,不断做出新的贡献!

具体来说,必须扎实做好如下五项主要工作:

一是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动力,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二是要求全县司法行政干警,紧密结合本职工作实际,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采取各种有力措施,进一步做好及时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工作,加强对所在地重点案件和有关人员的教育、疏导,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努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要进一步扎实推进五五普法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安置帮教工作水平,为构建和谐五华,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

四是要在继续加大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力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扩大法律服务范围,除继续扎实做好农村人民调解工作外,坚决按照县委、县政府批转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经济开发区建立和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真正做到发挥职能,共建和谐。

五是要坚持抓班子,强队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基层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切实把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建设成为公平正义的平台,关注民生的舞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前台。

根据党的十六大对于创新工作的论述,结合区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责,以及金山区司法行政工作近年来法制宣传教育的创新实践,我认为创新是区县司法行政工作永恒的主题,是区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永不枯竭的动力。

第一、要解决观念误区,进一步增强区县司法行政工作创新的紧迫感。

有观念误区认为创新是司法部、省市司法局层面的工作,区县司法局只是执行层面的工作,谈不上创新。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

区县司法行政工作积极开展创新,服务好所在地区中心工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近年来区县司法局的新职能不断增加,维稳手段日益丰富,已经成为维稳工作的主力军之一,为区县司法行政工作积极开展创新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

可见,区县司法局不仅要认真执行司法部、省市司法局推出的创新举措,同时自身必须积极投入创新工作大局,才能有所作为,并为更高层面的创新决策的推出提供来自基层的生动实践和探索。

第二、要打破旧的思维定势,进一步理清区县司法行政工作创新的新思路。

区县司法行政总的来说是规范办事、依法行政的模式,但就工作内容、完成形式、手段还是可以创新的,好多内容可以更新,形式和手段可以改革改进。

这里要解决三个层面的问题:

一是要有强烈的创新愿望。

还是要敢为人先,这是前提。

从我区近几年来司法行政工作的实践来看,很多创新工作刚开始做时,也没有想到事后有这么大的效果,敢于创新了就收到意想不到的好效果。

二是要有创新的本领。

要善于研究事物的发展趋势,把握其中规律,在以往的良好基础上,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搞创新。

三要明确创新内容。

主要是思想上的创新、工作上的创新,要敢于打破思维定势,拓展区县司法行政工作新思路,把常规工作做出高水平、做出层次也是创新。

第三、要注重实效,进一步巩固发展区县司法行政工作创新成果。

五五普法启动以来,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在积极创新中前进。

以法制宣传教育为例,就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2006年在上海市19个区、县率先启动五五普法工作。

区司法局从2005年9月开始有意识地做好五五普法启动大量准备工作,4月5日,我区召开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区委李毓毅书记亲自到会并作重要讲话,标志着我区在全市19个区、县率先启动五五普法工作。

二是全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八进工作。

精心筹划以建设平安金山,构建和谐社会,共创美好未来为主题的法宣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乡村、进工地、进军营八进活动。

三是挖掘传统文化,推出金山法制故事和金山农民画法制作品。

在2005年成功举办金山农民画法制作品大赛的基础上,2006年又在全区组织开展金山区法制故事创作征集讲演大赛,目前已从100则法制故事中评选出55则优秀金山法制故事,还举行了法制故事讲演大赛,出版了《法在我身边》金山区2006年法制故事征集锦书籍,9月起在全区开展法制故事巡讲活动。

四是开展在金来沪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会同有关部门6月已经选择5个单位和地区作为区级试点单位开展试点,以利于在2007年全区全面推广;同时,积极拍摄在金来沪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专题片,9月20日10月31日在全区开展集中性阶段性教育活动。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只是区县司法行政工作创新的一个方面,实际上,我区司法行政工作近年来在其他方面的创新工作也取得了良好成效:

如与区信访办联手的村(居)委会司法信访接待站工作,2006年新华社国内动态内参、上海市委专报、《新华每日电讯》及《解放日报》都作过专题介绍;法律援助接待站工作为创新工作等等。

发展无止境,创新无止境。

只有不断开拓创新,有效服务中心工作,进一步探索区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律,才能为服务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发展司法行政事业做出我们新的贡献。

(尊敬的调研组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的安排,我就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个汇报。

一、司法所人员构成情况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县司法局在乡镇的派出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事务工作。

全县共设有9个司法所,在职工作人员17人,机关工作人员16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平均年龄32.9岁,大专以上学历16人,中专学历1人。

其中:

所学专业为法律专业的有6人,其它专业的11人,是中共党员的11人。

聘请法律报务工作者3名。

9个司法所所长均按照实职副科配备。

二、司法所2008年履职情况在基层政法机构体系中,司法所是基层政法组织机构之一,公安派出所、法庭共同构成了我国乡镇一级的政法体系,成为我国基层司法运行体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体系中,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参与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成员单位,处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第一线。

一是积极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和调处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008年,司法所共单独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5件,协助或参与村级人民委会调处矛盾纠纷623件,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28件,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7条,参与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23人次。

二是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对辖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教及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2008年,我县组建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和完善了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对矫正对象进行了摸底排查、建立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和相关痕迹资料,确定了光禄镇、太平镇为全县的社区矫正试点,经过摸排全县矫正对象76名。

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稳步推进,现己建立帮教对象的人员个人档案276人件,对今年37刑满释放进行安置帮教。

三是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业务。

一年来,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理案件31件,代理诉讼事务101件,代理非诉讼事务6件,办理土地承包合同3件,义务解答法律咨询1080人/次,义务代写各式各样类法律文书101份。

四是组织开展好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是全面推进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县规划顺利实施的最后关键一年。

一年来,各司法所共组织各种法制讲座75期次,出墙报、板报109期,受教育人数达54304万余人。

三、司法所建设情况司法所的建设,改变了基层司法所多年来借房办公,办公地点狭窄、简陋的历史,对司法行政部门而言是千载机遇。

在司法所建设项目下达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王家俊同志任组长,县财政局、建设局、司法局、发改委的主要领导、一名县政府办副主任任副组长,县国土局副局长、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成员的姚安县司法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司法所建设的领导。

为加快司法所建设进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司法所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姚政办发〔2006〕67号文件),要求司法所建设用地由各乡镇负责协调解决,有关建设规费按州人民政府规定予以减免,不再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地堪、审图,要求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加强协调,通力合作,保证司法所建设按期完成。

2006年我县第一批司法所建设的4个项目,即栋川镇、光禄镇、太平镇、弥兴镇司法所,每所中央下达国债资金7.9万元,省财政补助7.9万,州财政补助10万,每所建设投资25.8万元。

五个司法所建筑总面积448.2平方米,计划总投资为103.2万元,到2008年中旬实际完成投资120.68万元,超出投资17.48万元,四个司法所现己投入使用。

2007年我县第二批司法所建设有5个项目,官屯乡、左门乡、大河口乡、前场镇、适中乡司法所,计划总投资129万元,建筑总面积为825.46平方米。

资金来源情况为中央下达国债建设资金,其中有3个司法所为每所投资7.9万元、有2个司法所为每所投资6.6万元。

省财政补助,其中有3个所为7.9万元、有2个所为6.6万元。

州财政补助其中有3个所补助10万元,有2个所补助12.6万元。

5个司法所现己投资103.2万元。

有3个完成主体工程建设,1个(前场司法所)未灌顶,适中乡司法所(无合适地块,省上配套资金未下达)正在筹备建设过程中。

四、司法所制度规范化建设按照《云南省司法所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我县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努力建设规范化司法所。

一是抓司法所台帐的规范化建设。

我县结多年来司法行政工作经验和实践,把涉及司法所的所有台帐,按工作实际,本着好运用、可操作、操作性强的原则,统一和规范了各基层司法所填报的各类材料报表。

二是司法所职能、职责、纪律、制度上墙,做到了统一样式、统一公示内容、统一标示标牌。

法律服务所的业务范围、工作纪律、职业道德、收费标准、法律服务者的个人基本情况等都进行了统一制作规范上墙。

三是全县9个司法配备了电脑、复印机、传真机,基本实现了无纸化办公,添置全新的办公桌椅,一个司法配置了交通工具。

五、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落实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省司法厅云财行〔2007〕566号文件通知,我县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定为四类地区,每年人均13300元。

并对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也作了明确规定。

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司法行政经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所需经费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保障。

根据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联发文件要求,我省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原则上三年内必须达到省确定的保障标准。

(2008年达到60%,2009年达到80%,2010年达到100%。

)我县是典型的农业县,财政十分困难,在全州9县1市中,我县的财政自收收入是倒数第一,2008、2009年县财政预算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为人均2019元,按文件要求落实保障经费难度大。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县的司法所规范化工作,在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关心支持下,为促进姚安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做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司法所工作仍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

(一)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司法行政工作在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传统的工作方式、方法和工作手段越来越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要应对人民内部矛盾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要求,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素质有待提高进一步提高,以适应新形势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

(二)各司法所发展不平衡,人员不足,还存在独人所;司法所的硬件设施薄弱,装备差,制约着司法所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司法所开展各项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制约着司法所部分工作职能不能正常履行。

如:

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无人员编制、无办公经费、无必要的办公设备。

(四)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经费保障,应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增长机制,建议针对县财政十分因难的县,要加大司法行政经费保障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其次,不能把普法宣传经费、设备购置费、法律援助经费、房屋建设或维修费等专项经费纳入保障经费中计算,否则,目前我县5个司法所建设,已远远超出每年人均13300元保障经费标准。

以上是我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相关情况,有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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