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设备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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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设备招标文件
国家标准设备招标文件(2017年版)
填写指导
(适用电子招投标项目)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二○一九年十月
《标准设备招标文件填写指导》编制说明
为更好地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招标文件(2017年版)》,提升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和效率,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招标文件(2017年版)》编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招标文件(2017年版)>填写指导》(以下简称《填写指导》),本填写指导适用于电子招标投标项目。
一、《填写指导》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86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3.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填写指导》编制说明
《填写指导》主要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招标文件(2017年版)》中需要填写的具体专用条款进行解释和说明,并且对部分条款给出了填写样例。
依据现行国家、省市法规政策和有关要求,结合招标工程特点和实际需要,招标人可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招标文件(2017年版)》相应条款内容进行修改。
三、使用人填写前应注意相关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招标文件(2017年版)》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2、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招标文件(2017年版)》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4、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
本填写指导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为例。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
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审查或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6、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7、使用中遇到问题,请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
28866220。
《填写指导》编写组2019.10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1】(项目名称),招标人为【1.2】,招标项目资金来自【1.3】(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4】。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5】(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1】本处招标项目名称是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中载明的工程建设项目名称。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第三条规定,“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货物供应单位”。
第五条规定,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对项目实行总承包招标时,未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货物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依法组织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招标时,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货物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组织招标。
国务院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批复(国函〔2018〕56号)第五条规定,在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货物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已经审批、核准或者备案;(三)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四)能够提出货物的使用与技术要求。
【1.2】招标人,指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第七条规定,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的全称。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条规定,总承包中标人单独或者共同招标时也为招标人。
【1.3】资金来源,应当按照投资人筹措的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填写。
如:
政府投资(财政资金)、国有企业自筹资金、国债资金、银行贷款、国际组织贷款、国际组织或政府援助资金等。
【1.4】出资比例,指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如:
国债资金40%,银行贷款50%,企业自筹10%;如全部为国债资金,则直接填写:
100%国债资金。
【1.5】《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
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包括电梯、起重机械、配电设备、防火消防设备、锅炉暖通、压力管道、空调设备、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给排水设备、智能化设备等。
需要与工程同步整体设计施工的货物,属于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最高投标限价等)。
【2.0】招标人应明确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采购要求。
招标人还应注明本设备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分标段招标的应分别注明每个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
内容填写应言简意赅、提纲挈领,并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五章“供货要求”和合同条款中相关内容对应。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资质,【3.1】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3.2】(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相应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②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设备(指XXXX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选择性条款);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年月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设备的供货业绩(类似业绩指上款第二点所述的XXXXXX投标设备)。
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选择性条款)。
注:
投标人类似业绩完成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所在年份为起点回溯,回溯时间为招标当年往前不少于3年的1月1日,一般不超过5年。
类似设备业绩金额可设置不超过预计标的金额三分之二的要求。
3.1.3对拟投设备(投标设备)的要求:
①拟投设备的制造商应具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所投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注:
招标设备为电梯、起重机械、锅炉、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应选择此项,具体要求应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设置)。
②拟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应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
招标设备为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国发〔2019〕19号)》中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选择此项)。
③拟投设备的制造商应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注:
招标设备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应选择此项)
④拟投设备的制造商应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空气消毒产品许可
(注:
招标设备为室内空气杀菌消毒产品的应选择此项)。
⑤拟投标设备须具有(产品规格)的型式试验报告。
(适用于国家强制要求型式试验的设备)
⑥拟投标设备的制造商为国外企业的资格要求,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如《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等的要求。
。
注:
①重要工业产品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取得有效的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根据国家对工业产品的管理要求,及时更新调整。
②特种设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如第二十二条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
特种设备制造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应获得国家相关部门行政许可。
招标人应根据国家的最新管理要求,及时更新调整资格条件。
3.1.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选择性条款,选择此项的招标人需提供书面拒绝名单)
【3.2】联合体投标,招标人依据招标工程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填写“接受”,则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对应第1.4.2项中相应选择“接受”,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1.4.2款中提出与本条一致的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联合体中标的,应当指定牵头人或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但是,需要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3】选择性条款。
允许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第二章1.4.1明确,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4.1①】年月日时至【4.1①】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4.1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1①】获取招标文件的具体年月日等时限,应在发布前再确定。
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文件发售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1
】填写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同时应注明其网址,并注意填写具体准确,符合相关招标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
【4.2】采取电子招投标方式的项目,不宜收取印刷邮寄费用。
删除此款。
新增【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适用于资格后审的项目)
【4.3】除《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第20号令)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注册登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设置注册登记、投标报名等前置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的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递交地点:
。
(选择性条款)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
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1B】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填写具体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应当符合相应行政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并注意填写具体准确。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有关电子招标投标的具体要求相衔接。
若提交备用光盘,备用光盘需按规定封装。
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应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注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提交备用光盘为选择性条款。
如选择提交备用光盘,则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的时间建议安排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6】(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6】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节内容进行补充、细化,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指定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媒介的通知》(粤发改稽察函〔2018〕264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举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7.联系方式【7】
招标人:
【7】招标代理机构:
【7】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异议受理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年月日
【7】公告上应直接填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异议受理部门、招标监管机构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需要注意的是:
房建市政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人需是本招标项目的代理经办人,且已建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诚信档案;
联系电话建议同时填写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以保证招投标过程中的联系畅通;
招标人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不能用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及其电话代替。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1】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2】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1.4
招标项目名称【3】
1.1.5
工程项目名称【4】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5】
1.2.2
资金落实情况【6】
1.3.1
招标范围【7】
1.3.2
交货期【8】
1.3.3
交货地点【9】
1.3.4
技术性能指标【10】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1】
(1)资质要求: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2)财务要求:
/
(3)投标人业绩:
投标设备业绩:
/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2】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3】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9.1
投标预备会【14】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15】
时间:
形式: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16】
1.10.1
分包【17】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8】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19】
1.11.4
偏差【20】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1】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22】
时间:
形式: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23】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24】
时间:
形式: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25】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26】
时间:
形式: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7】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28】
3.2.4
最高投标限价【29】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0】
3.3.1
投标有效期【31】
3.4.1
投标保证金【32】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3】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34】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
年至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36】
年月日
至年月日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37】
年月日
至年月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8】
□不允许
□允许
3.7.3A
(2)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39】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
其他要求:
3.7.3A(3)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40】
□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3.7.3(B)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41】
3.7.3(B)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42】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
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4.1.1(B)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43】
1.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
具体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2.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44】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45】
4.2.2(A)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46】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47】
□否
□是,退还时间: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48】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
/
5.1(B)(新增)
开标时间和地点【48】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电子招投标项目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5.2(4)(A)
开标程序【49】
开标顺序:
/
5.2(B)(新增)
开标程序【49】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6)开标结束。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的且未提交光盘备用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50】
评标委员会构成: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51】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52】
公示媒介:
公示期限: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53】
□是
□否
7.6.1
履约保证金【54】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55】
□否
■是,具体要求:
1、见附件《房建市政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
2、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1)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光盘。
(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
(2)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
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
投标人可选择不提交光盘备用。
3、补救方案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