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付棚户区改造项目景观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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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付棚户区改造项目景观设计
董付棚户区改造项目景观设计
(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0677-4Z161117-249)
采购人:
聊城泰岳置业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2016年12月.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
聊城泰岳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聊城市
联系人:
王经理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系人:
任城尧
三、项目名称:
董付棚户区改造项目景观设计
四、项目编号:
0677-4Z161117-249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小区园林景观设计,共一个标段,景观设计面积20454㎡。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获取文件时间、地点等事项要求:
7.1获取文件及报名时间、地点:
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21日17时(北京时间)前,每日上午8时—11时,下午14时--17时(北京时间),在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临街楼一楼标书出售处获取文件。
7.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300元/份,售后不退。
7.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报名资料要求: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
报名时供应商需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一套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7.4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
2016年12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九、磋商日期:
2016年12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
2016年12月14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规定
1
项目名称
董付棚户区改造项目景观设计
2
项目编号
0677-4Z161117-249
3
采购人
聊城泰岳置业有限公司
4
磋商内容、范围
本项目为小区园林景观设计,共一个标段,景观设计面积20454㎡。
5
预算金额
105000元
6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7
采购人资格要求
1)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9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
10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1
付款方式
提交设计方案后付至合同款20%,提交施工图后付至合同款95%,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待景观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
付款方式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12
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3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
13
评审标准及方法
综合评分法。
14
采购资料售价
300元/份,售后不退。
15
报价有效期
90日历日(自报价截止时间之日起)
16
费用
采购代理服务费:
定额收取5000元
17
报价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5000元整。
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报价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至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如果为同一银行,可采用转账方式),供应商须在备注栏注明“董付棚户区改造项目景观设计”。
供应商需将银行基本账户和报价保证金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中。
办理保证金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营业部
友情提示:
1、银行在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电汇或转账业务,请提前办理。
2、不接收现金缴款单,不接受从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汇出的保证金。
3、报价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包括交纳金额不足,交纳形式或交纳时间不符),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8
退还投标保证金事宜
1、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持合同原件办理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2、保证金退还联系方式
财务联系人:
范会计
19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份数:
1份,副本份数:
5份。
电子版1份(Word或PDF格式)
20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磋商文件必须胶装,否则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21
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按以下要求提供证件:
1)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报价保证金交付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备注:
①上述资质证明文件中要求提供证书原件的,所有原件单独放入档案袋中,可不密封,与磋商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上述所有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必须附在报价文件中,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应为有效证件,供应商对证件的真伪、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第二节:
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
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
二、总则
(一)定义
1、“采购人”系指聊城泰岳置业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成交(候选)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综合评审后,评选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综合竞争实力强、报价合理且有能力为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遵守响应文件和磋商时的承诺,赢得或潜在赢得供货合同的供应商。
5、“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本项目的设计以及其它相关的义务。
(二)保证金:
详见供应商须知表。
1、供应商未按规定(金额不足、交纳方式、交纳时间)提交保证金,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2、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的,其保证金将被没收。
2.1供应商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2.2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未执行合同的。
(三)相关费用
1、无论评审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相关费用;
2、代理服务费:
详见供应商须知表。
3、履约保证金:
详见供应商须知表。
三、磋商文件说明
1、磋商文件组成:
本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2、磋商文件澄清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通知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5天前提出到采购代理机构(逾期的澄清要求不再接收)。
对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法定时间前收到的磋商文件的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3、磋商文件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必须修改的内容,须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己购买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
补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修改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磋商会议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各供应商。
四、响应文件编写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内容,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使其报价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提交包括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报价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内容如下:
1、报价函部分
(1)报价函;
(2)报价一览表(首轮);
3、技术文件
(1)主要服务内容、方案、承诺、计划等说明;
(2)技术偏离表(附件)。
(3)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3、商务文件
(1)商务偏离表(附件)。
(2)售后服务条款: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明确说明以下内容:
(4)其他优惠条款;
(5)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4、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详见供应商须知表“资质证明文件”部分要求。
(二)响应文件的语言要求及计量单位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标准简体中文。
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材料为准;
2、除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三)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
1、响应文件一律用A4纸打印胶装,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在每份响应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另需提供电子版响应1份,存储介质为U盘,需单独密封(不退);
2、“报价一览表”用不褪色的黑色或蓝黑墨水书写或打印;
3、响应文件需由供应商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4、响应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错漏处如有修改,必须由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5、响应文件因字迹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6、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磋商报价
1、磋商报价基本要求
(1)本次磋商报价为非一次性报价;
(2)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3)本项目报价包括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4)“报价一览表”不允许涂抹、修改,表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必须计算正确;如果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5)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备注处注明。
本项目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价格。
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6)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
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2、响应文件编写方式
(1)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并提供电子文档;
(2)“报价一览表”用A4幅面,黑体小四号字体。
3、响应文件装订
供应商必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响应文件组成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
4、响应文件签署
(1)供应商代表必须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并在响应文件封面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处签字、盖章齐全。
5、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
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②正本、副本;
③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2)为方便审查供应商的资格,请供应商将一套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单独放入档案袋内(无需密封),并在封面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供应商名称”。
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
六、报价有效期
(1)从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
报价函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称为非响应报价,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
(2)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
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
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报价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七、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
(1)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如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磋商会议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签收
(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响应文件签收证明;
(2)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
3、响应文件修改与撤回
(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己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任何修改内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不得涂抹。
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式签署的修改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响应文件一致;
(3)报价有效期内不得撤回。
八、磋商
1、磋商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按照规定组建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磋商原则
“客观、公正、审慎”为本次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根据磋商文件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同时在评审过程中遵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
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据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
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
(3)独立性原则:
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4)保密性原则:
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5)综合性原则:
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供应商。
3、磋商程序
(1)公开报价: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的报价内容进行公开报价。
(2)资格审查: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按照报名顺序或签到顺序确定磋商顺序。
(3)磋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一对一的磋商。
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磋商文件有实质性(仅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变动时,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及有关承诺。
(特殊情况下,磋商小组可以根据评审情况现场增加或减少报价次数。
)
(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等于全体磋商小组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6)供应商最终有效报价的认定:
为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环境、所有供应商禁止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如发现明显低于成本价的经磋商小组认定作无效报价处理。
评分细则:
5.2.3评分标准:
评审项目
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
设计费报价
(25分)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供应商最后报价中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25%×100
注:
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
设计方案
(40分)
1、供应商设计开展的整体规划与思路。
优[4-2(含)分]、良[2(不含)—1(含)分]、一般[1(不含)-0分]。
2、设计工作的整体安排,设计前工作的规划与开展。
优[3-2(含)分]、良[2(不含)—1(含)分]、一般[1(不含)-0分]。
3、设计中每一步的工作的重点、难点分析,结合项目所在地特点针对思路以及安排的针对性、合理性。
优[3-2(含)分]、良[2(不含)—1(含)分]、一般[1(不含)-0分]。
4、设计质量保证方案。
[0-3分]
5、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内审体系完善。
[0-3分]
6、有确保项目质量的技术措施。
[0-2分]
7、供应商需有确保设计进度的技术能力及组织措施。
交付初审的图纸,需基本满足需求,并根据每个项目类型,承诺交付初步图纸的时间长短及违期交付的违约金情况,由磋商小组成员酌情打分,优[8—6(含)分]、良[6(不含)—3(含)分]、一般[3(不含)-0分]。
8、有详尽的后续服务内容及保证措施。
根据对供应商承诺,初步设计图纸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形成最终的设计图纸,由磋商小组成员根据承诺的服务质量、完成时间、逾期违约金等情况等内容酌情打分,优[7—5(含)分]、良[5(不含)—3(含)分]、一般[3(不含)-0分]。
9、投资目标保证方案,有确保投资目标的技术措施,优[7—5(含)分]、良[5(不含)—3(含)分]、一般[3(不含)-0分]。
业绩(15分)
1、供应商业绩:
提供2013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原件并提供原服务单位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供查询。
每提供一个合同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或者工程金额在500(含)万以上的项目的合同得1分,本项满分5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
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3年12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原件以及原服务单位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供查询。
每提供一个合同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或者工程金额在500(含)万以上的项目的合同,提供合同原件的得1分,本项满分10分。
3.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原件(显示项目负责人的合同原件、或加盖资质印章的图纸主要部分原件)
4、供应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
设计人员组成及服务承诺
(17分)
1、设计人员组成,各相关专业及拟投入人员资历能力等情况,人员数量,根据工程的大小以及困难程度,对于人员的具体安排,具体投入、具体措施。
此条款作为合同条款,列入合同,如承诺后,未按此规定实施,采购人有权视情形对成交人处于罚款甚至解除合同,优[12—8(含)分]、良[8(不含)—4(含)分]、一般[4(不含)-0分]。
2、在满足磋商文件基础上,提出的服务承诺,提供优惠措施方案和保证措施,根据优惠条款的情况由磋商小组成员评审,优[5—4(含)分]、良[4(不含)—2(含)分]、一般[2(不含)-0分]。
文件编制
(3分)
根据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外观良好、外形尺寸、页码编排、装订符合文件要求,无算术错误,组成齐全、文字质量、内容按要求填写等,由评标委员会酌情打分。
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注:
审查与评分有关的证件时,最终由磋商小组复核后作出评定。
如果供应商没有携带或携带的不是原件时,不计分。
参与打分的原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同时递交,并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应复印件。
备注:
(1)所有承诺均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尤其是对人员的配备情况及器材的配备情况,如有违反,采购人将书面警告并给予一定金额罚款,拒不改正者,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2)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6、特殊情况下的磋商方法
如出现供应商全部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串通报价、报价均超项目预算(供应商报价超出预算的,均按无效报价处理),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审时,磋商小组报采购领导小组批准后有权停止本次磋商采购,否决所有供应商的报价,采购人有权改用其它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7、无效报价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
供应商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供应商应予以赔偿。
(1)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或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材料;
(2)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3)在整个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采购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4)未提供保证金的;
(5)供应商串通报价;
(6)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7)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供成交服务;
(8)未按文件规定装订响应文件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
(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人;
(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
(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报价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报价。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九、授予合同
1、授予合同前采购方有调整货物的权利。
在授予合同前,采购人可依法对货物规格、数量进行适当调整。
2、成交通知书
确定成交结果后,在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
3、签订合同
(1)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第三章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
董付棚户区改造项目景观设计
二、项目概括:
本项目为小区园林景观设计,共一个标段,景观设计面积20454㎡,设计范围为凡涉及小区园林景观内容。
如:
景观绿化、道路铺装、水电敷设、路灯等。
第四章合同格式
合同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甲方:
乙方:
签署地点:
签署日期:
(甲方)所需(服务名称)经(代理机构名称)以_________________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经磋商小组确定____________(乙方)为成交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卖方响应文件
3、成交通知书
4、卖方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最后报价、澄清或承诺
5、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
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报告交付时间:
四、付款方式:
五、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保密
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