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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淇淋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冰淇淋本部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编号:

Q/MN-BL/GL22.1-1-2009-2

1目的

为冰淇淋本部各部门工作提供标准及规范,同时为满足产品质量管控工作的实际需要,有效提高冰淇淋产品实物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冰淇淋本部各部门、各生产基地。

3文件换版说明

本文对Q/MN-BL/GL22-1-2009-1《冰淇淋本部产品质量管理办法》全文内容作了修订。

4原辅料质量环节

4.1工作内容

采购渠道的控制如下:

(1)采购渠道由采购部门确定,供应部门执行,品质保证部监督;采购渠道确定后,供应部门必须依据确定的采购渠道进行采购,品质保证部仅对采购部门确定的采购渠道内的原辅材料进行检验,非采购渠道内原辅材料一律不予检验。

第一次到货的产品必须将近六个月的型式检验报告(0.9%氯化钠注射液、味精不用提供型式检验报告)、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食盐需提供《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农产品除外)(危险化学品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含过氧乙酸的消毒剂应取得:

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的毒理学报告证明其作为食品用具消毒剂使用时无毒;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批准消毒剂文件资料(消毒剂卫生许可批件);第三方型式检验报告符合本标准要求。

以上三个方面必须同时满足)的复印件或传真件随货带到各生产基地,并交到品保处原辅料质检处备案,否则各品保机构将不予检验;主要原料(奶粉、糊精、葡萄糖粉、绿豆沙、饴糖、果汁、油脂、蛋白粉)的供应商必须经过评审,评审必须满足现行有效《集团产品质量管理细则》的要求,同时可参考采购部下发的现行有效的《供应商评估方案》;

(2)采购部必须保证确定渠道的原辅料符合我公司技术要求;原辅料制造商、产品型号、配方与实物名称一致;标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通过QS认证的必须通过;

(3)采购部在采购渠道发生变更时,在变更后二个工作日内将采购渠道明细进行更新并发到品质保证部备案,品质保证部负责将采购渠道明细在一个工作日内发送至各品保机构,各品保机构严格按品质保证部下发的最新的采购渠道执行,由供应部门或采购部门直接下发到各生产基地的渠道视为无效;

(4)进货渠道如果规定的是贸易公司,则必须明确所供原辅料所有生产制造商的名称,并提供生产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危险化学品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出具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检验报告单。

不在范围内的视为非采购渠道。

对于现有的采购渠道要求采购部在2009年进行有计划的评审。

进厂原辅料质量控制如下:

(1)原辅料到货后,由供应处保管持《到货通知单》(须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批次、保质期、数量、单位、供货方)和《厂家检验报告单》(进口商品每个产品每年需出示一次海关检验报告单)30分钟内通知品保原辅料质检员。

品保原辅料质检员接到通知后,首先确定该厂家“三证一照”是否已备案,型式检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再对《厂家检验报告单》进行验证,厂家检测结果与原辅料质量标准中各项必检项目完全符合后(厂家不具备检测能力的项目属于国标中未做要求,只是我公司标准有要求的除外,如奶粉水解蛋白项目),原辅料质检按照到货通知单中供应保管填写的批次对到货原辅料进行采样、送检等后续工作,其中感官判定标准如下表:

项目

标准

可接受状态

不可接受状态

运输车辆要求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净,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和其它易污染物品混运,混放

对物料造成轻微污染(外包装污染件数≤到货量的10%)

污染严重,与有毒、有害、有异味和其它易污染物品混运、混放。

物料外包装标识要求

每包的包装上必须有清晰的标识,标明产品名称、级别、净含量(千克或克)、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包装内应有质量检验合格证。

包装标识不清楚,但能辨认;标识无产品级别、产品标准号、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包装内无质量检验合格证(必须另附一批产品的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及合格证否则不可接收)

包装上无标识(产品名称、净含量、无生产日期)质量检验合格证。

物料外观感观要求

内外包装无污染、无破损、无虫害迹象、无异味、包装内有防水、隔味完整的食品级聚乙烯内衬袋,外编织袋必须结实,且封扎严密。

外包装污染件数≤到货量的10%时,每袋污染面积≤30%,外包装破,内包装未破的,或通过更换外包装能整改的(如外包装有油污,内包装无污染破损的),内包装破损面积≤2cm2或长口≤5cm,且内容物无污染(无可见异物)致病菌抽检合格,但在入库前必须整改合格。

外包装污染件数>到货量的10%或污染严重(污染面积>30%),通过清扫不可以去除,外包装无法更换的,有虫害现象的,有异味,内包装破损面积>2cm2或长口>5cm,且内容物污染严重(有可见异物),致病菌抽检不合格的。

物料感观要求

颗粒细小均匀、无结块、无明显黑点及其它可见异物、无异味。

颗粒大小不一,出现结块现象属理化指标合格的物理变化,且可以捏碎,100g物料中黑点小于3个。

结块严重且不易弄碎、出现明显黑点及其它可见异物、有异味

表1:

感官判定标准对照表

备注:

运输中对物料外包装造成污染,其中污染的定义为:

通过清扫仍不能去除的印迹,如油污、铁锈、泥巴等,不包括可以清扫的灰尘等;

(2)要求提供的型式检验报告必须按照相应的国标或在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标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必须与该原辅料厂使用的国标或企标项目一致,如果供应厂家使用的是企标,必须在签订合同时提供该原辅料的企业标准,采购部将该标准与合同共同保存,同时采购部需将该标准提供一份与产品开发部和品质保证部备案;

(3)型式检验报告每半年提供一次,其时间的计算方式以该报告出具的时间计算六个月内;

(4)进口的原辅料必须有中文标识。

标识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必须载明食品的:

——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

——保质期;

——贮存条件;

——原产地;

——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中文标识缺以上任意一项不予检验。

(5)供应部门必须保证购进原辅料在保质期内质量的稳定性,同时,为了保证原辅材料的质量,要求供应部门严格按《冰淇淋本部原辅料检验计划》的规定程序开展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原辅料第一次到货的必须提供近六个月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单,避免出现因相关检验报告不能及时提供而影响检验、生产的正常进行,或由于检验结果未出具而原辅材料已投入生产;当检测结果出现争议时,由供应部门、品保部门、质量中心三方共同采样送至国家承认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同时与质量中心进行沟通检验方法与结果的问题,品质保证部将针对具体情况予以验证与支持。

检验结果以技术中心确认的,国家承认的检测机构的结果为准。

《冰淇淋本部原辅料检验计划》、《冰淇淋本部原辅料食品安全检验计划》中要求的检验项目,质量技术中心不能检验的,但当地国家检测机构能够检验的,对于技术中心质检分中心所在地的事业部由各本地品质保证部质检进行采样,技术中心负责送样;对于非技术中心质检分中心所在地的事业部或代加工工厂样品的送检,由事业部或加工地负责按照送检排期安排样品的送检。

原辅料批检项目检验合格即可投入生产,如送检不合格则立即停止使用,并对冷库使用该批原料生产的产品做扣货处理,同时对库存的同一厂家到货的该种原料停用,针对不同的批次进行再送检,如送检合格可投入使用,若送检不合格的批次,则在十个工作日内做退库处理,对于已出库的产品依据《冰淇淋本部产品召回流程》将进行召回处理;

(6)为确保原辅料存储期间质量稳定,各生产基地品保机构负责对进厂原辅料质量进行监控,供应部门负责运输车辆卫生、库房卫生、库房条件的控制,除叉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辆不允许进入原辅料库房,不允许出现拉运原辅料车辆装有会对食品造成污染的物品,如农药、化肥、杀虫剂等;所有原辅料的储存必须符合原辅料包装上所标注的储存要求,不符合原辅料储存条件的不予检验并由供应部门在十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进厂原辅料码放必须符合其包装上的码放要求(码放方向或码放高度);

(7)出入库原辅料进行装卸车时,严禁出现会对原辅料造成损害的行为,如踩踏、扔、抛等野蛮行为(在不影响质量的情况下可以高空作业);雨雪天气卸车必须要有相应防护措施。

供应部门不得采购临近过期及过期的原辅料。

保质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原辅料,临近过期3个月内(指从到货之日距离过保质期日期)不得采购,保质期在一年以下半年以上的原辅料,临近过期2个月的不得采购。

保质期半年以下(含半年)的原辅料临近1个月不得采购,采购临近过期的原辅料各品保机构将不予检验;

(8)针对检查时出现的不合格现象,责任部门必须及时整改,各生产基地品保机构可按考核细则对责任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重大问题由品质保证部进行处理。

原辅料入库质量控制:

库房保管见到原料在各项指标(指常规检测项目)及三聚氰胺(指要求检三聚氰胺的原辅料)检测合格报告后,方可办理入库,并且按照《冰淇淋本部标识管理规定》,挂上相应的标识牌。

库存原辅料质量控制如下:

(1)库房管理部门必须保证库房整体划分合理,物料分区存放,标识正确,防护措施得当,库房的基本条件要满足到货物料的储存要求,同时要满足相应的原辅料的质量标准中的存放条件要求,所有原料不得露天存放,四防工作到位,在库房外存放的辅料要有相应的防护措施,如防雨、防晒设施等;

(2)库房管理部门必须保证库房内存放的原辅料摆放离墙离地,不受灰尘、污水等外来因素污染原辅料外包装,不得严重挤压变形影响内容物品质;变质、严重结块、混入杂质等现象的原辅料必须存放在不合格品区,及时处理;车间中转库不允许存放不合格、过期原辅料;

(3)库房管理部门对库存临近过期产品必须建立预警档案,保质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原辅料,临近过期3个月开始建立,保质期在一年以内的原辅料,临近过期2个月开始建立;各生产基地库房管理部门于每月3日前将上个月的临过期产品明细报至供应部进行备案。

对于过期的原辅料一律不得与保质期内原辅料混放,必须存放在不合格区,需要做退库处理的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做报废处理的需在七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报废;

(4)各生产部门记录生产车间处于预警期内的原辅料,对于过原辅料滞留生产车间;

(5)各生产基地品保机构必须每旬对原辅料外观、标识、四防、库房储存环境进行抽查,抽查时可提前通知被查部门,并对不合格现象进行确认,品保人员将在现场给予确认;

(6)对外调的整包和非整包原辅材料由调出基地的原辅料质检员先进行检验把关,若合格方可调出,否则不允许调出,调出的非整包的原辅料要对密封性进行检查,如密封不彻底则不许调出;同时,在调出时随车带相应的经过品保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检验报告,以便调入基地品保部门进行检验,否则,不给予检验。

调入基地在接到调货原辅料的同时,优先使用非整包的原辅料。

包装袋上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在调出方进行处理,调入方不予接收;

(7)对于库房存放过期材料,本着谁管理谁处理,要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方可进行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部门承担。

库房标识控制如下:

(1)原辅料检验合格办理入库后,必须按照生产日期进行分批存放,每批次之间能够有明显的区分(白砂糖除外)(备注:

针对奶粉等原料允许码大垛,但要求每个批次间能够区分,且要保证符合先进先出的原则),由库房管理部门保管人员负责填写批号;原辅料的批号自原辅料进入库房起到使用完毕不允许更改;

(2)库房管理部门必须保证库房标识的填写、更改符合本部《冰淇淋本部标识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入库原辅材料名称要求统一,检验报告中不允许出现简称、别称,要求厂家包装名称、出厂检验单的名称、NC或ERP系统名称、标识牌名称统一,以厂家包装标注名称为标准,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上标注名称必须与配方要求统一;

(3)调货原辅料标识原基地的批号;

(4)各品保机构负责对标识进行监控管理。

对于出现不合格现象的,依据《冰淇淋本部标识管理规定》对责任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

退货管理如下:

(1)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要求十个工作日内退货,对于标有蒙牛标志的辅料,供应商可进行一次挑拣,挑拣后重新检验,检验合格可投入使用;检验时仍有不合格的由供应部门对该批所有辅料破坏后,由供应商拉回;并将不合格原辅料的名称、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拉运车辆信息等在蒙牛冰淇淋本部OA平台公布,避免不合格原辅料二次进入蒙牛公司;

(2)拉运原辅料车辆装有会对食品造成污染的物品,如农药、化肥、杀虫剂等,要求供应处同供应商联系后,由供应处负责对该批原辅料做销毁处理。

4.2考核细则

考核细则具体如下:

(1)各生产基地品保处在检查时发现有缺证件、证件不齐全或无效现象的,则由当地品保下考核通报反馈稿,考核金额为供应部(处)负责人负激励100元,单项负激励500元封顶。

并当地供应处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如因采购员原因直接由采购部按制度下发考核通报并抄送相应生产基地供应处(作为向品保处反馈的依据),当地供应处免责。

如因当地供应处下载或索要不及时原因,当地供应处则不进行反馈,品保处按通报反馈稿进行考核;

(2)每到一次非采购渠道内的原辅料,对供应部(处)负责人负激励200元;

(3)在采购渠道发生变更时,在变更后二个工作日内未将采购渠道明细进行更新或未发到品质保证部备案,各品保机构不予检验,并视为非采购渠道内的原辅料;

(4)所有原辅料在检测结果未出具合格投入使用的,对供应部(处)负责人负激励500元;

(5)除叉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辆进入原辅料库房,对供应部(处)负责人负激励100元;

(6)拉运原辅料车辆装有会对食品造成污染的物品,如农药、化肥、杀虫剂等,供应处未按照规定(4.1.6退货管理

)处理的,每批次负激励200元;

(7)出入库原辅料进行装卸车时,出现会对原辅料造成损害的行为,如踩踏、扔、抛等野蛮行为或雨雪天气卸车无相应防护措施,对供应部(处)负责人负激励100元;

(8)库房管理部门对库存临近过期产品未建立预警档案,对供应部(处)负责人负激励100元;

(9)生产部门未记录生产车间处于预警期内的原辅料,对相应的负责人负激励100元;

(10)主要原料(奶粉、糊精、葡萄糖粉、绿豆沙、饴糖、果汁、油脂、蛋白粉)供应商未经采购部组织评审及实地考察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而被确定为采购渠道的,每有一次对采购部门负责人负激励100元/次;

(11)过期原辅料滞留生产车间,对相应的负责人负激励100元;

(12)调入基地在接到调货原辅料的同时,未优先将非整包的原辅料打入车间,对供应部(处)负责人负激励100元;将非整包的原辅料打入车间后,车间未优先使用,对相应负责人负激励100元;

(13)入库原辅材料名称不统一;或检验报告中出现简称、别称;或厂家包装名称、出厂检验单的名称、NC或ERP系统名称、标识牌名称不统一;或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上标注名称与配方要求不统一,每有一项供应部(处)负责人负激励50元,200元封顶;

(14)对于不合格原料及其它不符合要求的原料,要求必须于十个工作日内进行退货,如未办理入库手续或十个工作日内已办理退库手续而未拉出厂的,由供应部门承担责任;如办理入库手续的不合格品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库手续,由库房管理部门承担责任。

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退库的,必须提前以正式书面形式向当地品保机构提出请示,且必须注明退库时间,经书面回复同意后方可暂存,并由品保机构进行验证,如仍未按延期期限退库,每晚一天对当地供应处负责人负激励50元,超过五天以后报由冰淇淋本部处理对于需破坏而未破坏的辅料,每有一批对供应部负责人负激励100元;

(15)各供应处采购临期或过期原料,每有一批对供应处负责人负激励100元,由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由供应部承担;

(16)针对提供虚假报告和虚假数据的,一经查实对各中心供应处长负激励100元/次,并要求采购、供应部对供应商进行处理;

(17)对于运输车辆不符合要求的,每有一次对采购部门负责人负激励100元;

(18)对使用过期的原辅料的每发现一次,对事业部和生产合作企业第一负责人负激励200元,出现三次的提交冰淇淋本部处理,原辅库房内的过期原辅料不得与保质期内原辅料混放,必须存放在不合格品区,每发现一次对库房管理部门负责人及生产合作企业负责人负激励100元;一个月内必须作退库处理,每过规定期限一天,对库房管理部门负责人及生产合作企业负责人负激励100元,单次考核1000元封顶。

特殊情况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申请中应包含整改时间、方法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经品质保证部门批复后执行。

各事业部、生产合作企业生产车间、原辅库房必须对预警期内的原辅料作预警记录,每发现一种未作记录的对相关负责人负激励50元;

(19)根据对产品质量影响的程度分为重大问题、严重不符合项、一般不符合项、轻微不符合项;如出现重大问题,一个重大问题等于5个严重不符合,并依据冰淇淋本部处分制度中相关条款给予处分;每出现一个严重不符合,直接对责任部门负责人负激励100元/项;三个一般不符合项累加成一个严重不符合,三个轻微不符合项累加成一个一般不符合,一般不符合项不足三次不计考核;

(20)检验不合格的标有蒙牛标志的辅料供应部门未进行破坏处理而退货的,对供应处负责人负激励200元”;

(21)到货通知单未将所有到货的原辅料的批号写全,原辅料质检按照到货通知单填写的批次及检验计划进行采样,但造成漏样现象的,责任属供应,对供应处负责人负激励100元/次;原辅料质检未按照到货通知单填写的批次进行采样导致漏样,责任属品保,对品保专员(处长)负激励100元/次;

(22)每有一次原辅料混放,对供应处负责人负激励100元/次;

(23)标有蒙牛标志的辅料检验不合格后,供应商每有一次挑拣对供应处负责人负激励100元/次,并计入采购合格率。

备注:

以上考核细则中条款如有与生产基地评定表中重复的内容,按考核细则中条款考核。

4.3正激励

具体正激励情况如下:

(1)在连续三旬对库存原辅料的检查或对新到货检查中,未出现证件、检验报告单不全、过期、缺项、造假的现象对供应处负责人正激励300元,每出现一种不符合,无正激励;

(2)在旬检查过程中,连续三旬未出现温湿度(库房温湿度符合物料存放要求)、标识、卫生、四防、储存条件不符问题的,对供应处负责人正激励200元,每出现一种不符合,就无正激励;

(3)提出有利改善质量措施,由品质保证部对效果评估后,给予200-1000元奖励。

5生产质量环节

5.1工作内容

投入生产车间使用的原辅材料质量控制如下:

(1)车间在打入原料时,由料房主管负责验证原料是否检测合格,检测报告中的信息,要求与打入原料的批次、生产日期、原料品牌、生产厂家相对应,库房保管、料房主管在领料单上签字确认;

(2)由品保机构质检员每天对原辅料质量进行监控,按品种不同进行随机抽查,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生产基地检查评定表》(见附件)规定进行考核;

(3)在料房配料与储存间、生产现场等可能对产品造成农药污染的任何场所禁止使用杀虫剂。

成品质量的控制如下:

(1)各生产基地负责人每天组织物流部门、生产部门、品保部门负责人,对前一天本基地生产的成品进行抽检,其中对工艺复杂及主打产品进行重点跟踪抽查。

每件产品每支都进行批号和包装的检测,抽取1/3量进行感观,抽取1/3量重量检验(当重量的平均值出现小数时,保留一位小数),不少于五支进行滋气味品尝。

所抽产品以非当班生产的为主,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生产基地检查评定表》(见附件)规定进行考核,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验证,生产基地经理、生产负责人、品保负责人对抽查结果进行确认。

如此项工作未开展,每有一次按一个一般不符合项计算;

(2)成品检验计划及《原奶及成品食品安全检验计划汇编》中规定的检验项目,如质量技术中心不能检验,对于技术中心质检分中心所在地的事业部由各本地品质保证部质检进行采样,技术中心负责送样;对于非技术中心质检分中心所在地的事业部或代加工工厂样品的送检,由事业部或加工地负责按照送检排期安排样品的送检。

对于外送产品,经自检合格产品可出库;如外送检验不合格,立即对冷库中的产品做扣货处理,对已出库的产品依据《冰淇淋本部产品召回流程》将进行召回处理。

生产工艺及标识管理:

对生产工艺的执行情况及原辅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标识(马鞍山除外)进行不定期跟踪检查,确保每旬至少抽查一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验证,对严重项及重复出现项按《生产基地检查评定表》(见附件)规定进行相应考核。

生产现场卫生管理:

执行《生产基地检查评定表》(见附件)。

半成品管理如下:

(1)半成品允许暂存的条件包括:

由于包装机、隧道出现故障,不能及时包装的合格半成品;由于轻微包装缺陷,又不能及时重新包装的合格半成品;

(2)半成品暂存需按以下条款执行:

——盛放产品的容器,塑料箱必须要经消毒毛巾擦拭消毒,如用纸箱则必须铺垫经清洗、消毒的塑料薄膜,否则视所存产品为不合格品入库;

——送入冷库前,所使用的盛放容器(塑料箱或纸箱)必须做必要的遮盖,绝对禁止敞口放置,否则按不合格品入库处理;

——本班暂存半成品,要求在下一班开机生产前整理、整改完毕,否则视为不合格品入库;

——入库暂存半成品要求必须摆放整齐,并且要有明显的暂存标志,否则按产品混垛处理。

回料的管理:

执行《关于回料的相关规定》

产品中心温度:

克重100克以上(不包括100克)杯类产品中心温度(指产品正中间位置的温度。

)≥-8℃,其余冰淇淋类、雪糕、脆筒类产品中心温度≥-10℃不得入库,发现不符合时由品保部门通知物流部门产品不得入库。

计量设备的管理:

执行《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对扣货及整改产品进行跟踪落实:

见本办法扣货产品考核细则,以利于杜绝因偶然质量事故的发生而影响产品整体质量水平。

其它:

抽查时提前通知被检部门相关人员协同检查,检查结束后,陪同人员应在检查表上签字确认,若有异议可注明,但不允许弄虚作假、阻碍抽检或拒签。

若接到通知而无人陪同,将视为对检查结果全部认可,拒签将加倍考核。

5.2考核细则

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1)投入生产车间原辅料考核:

抽查投入使用的原辅料出现不合格现象时,按《生产基地检查评定表》(见附件)对责任部门进行考核;如果是因在车间料房储藏不当导致变质的考核生产部门;同时生产部门是使用部门,所以生产部门有责任对原辅料进行自检。

当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使用的原辅料有批量性质量问题给与发现部门负责人正激励100元/次,对品保负责人负激励100元/次;

(2)成品质量控制考核依据《冰淇淋本部成品检验计划》、《冰淇淋本部产品判定评分标准》执行;

(3)对于扣货产品考核细则如下:

——当产品扣货后采取一定的纠正措施可全部放行时,对生产部门不进行考核;

——当产品被扣货,但经过一定的处理,产品未损失而让步放行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部门负责人负激励50-200元/次。

——当产品被扣货后,经过一定的处理,造成产品损失时,考核条款如下:

●若数量在100件以内时(包括100件),对责任部门负激励50元。

数量在100—300件之间时(包括300件),对责任部门负激励0.5元/件;

●数量在300—1000件之间时(包括1000件),对责任部门负激励1元/件;

●数量在1000件以上时,视为重大质量事故,根据损失情况每1.5元/件,对责任部门予以负激励,单次考核20000元封顶;

●针对整改产品,若相同班次在一个月内连续三次出现因相同或相近的原因导致产品整改(重量除外),视情节轻重对责任部门负责人负激励200元;

●对于有异议的质量问题,由生产部门提出申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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