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职称评审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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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职称评审条件
测绘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职称评审条件
总则
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测绘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测绘科技水平的进步和测绘生产的发展,结合测绘工程专业的特点,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凡按照本条件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与能力。
其专业技术职务与工资待遇由所在工作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三、本条件适用于从事测绘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中、高级技术资格的评审。
测绘工程专业的中、高级技术资格名称为测绘工程师和测绘高级工程师。
四、测绘工程专业包括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形测量、工程测量、海洋测绘、地籍测绘、地图制图与地图印刷、数字地理信息工程八个分支专业。
五、申报条件
(一)凡申报中、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工程师资格:
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4、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主要贡献者,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星火奖的主要贡献者。
5、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获得省、部级重奖者。
(四)获得以下学历,经考核合格,可认定相应的技术资格:
1、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人员,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高级工程师资格。
2、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资格。
3、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三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资格。
分则
六、测绘工程师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
1、较全面系统地掌握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形测量。
工程测量、海洋测绘、地籍测绘、地图制图与地图印刷、数字地理信息工程等相应分支专业必备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以及计算机在本分支专业中的应用知识,一般地了解相关的专业知识。
各分支专业必备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如下:
(1)大地测量:
数理统计与测量平差、应用大地测量、椭球大地测量、物理太地测量、空间大地测量、实用天文测量、海洋大地测量。
(2)摄影测量与遥感:
地貌学、航空摄影测量、遥感技术基础、摄影测量学、非地形摄影抓量、遥感图像的识别与几何处理、解析空中三角测量、数字图像处理。
(3)地形测量:
地貌学、测量学、测量平差、控制测量一地形测量、航空摄影测量、地形绘图与编制、地籍测量。
(4)工程测量:
测量学、测量平差、工程制图、土建工程基础、控制测量、精密工程测量、实用天文测量、重力测量。
(5)海洋测绘:
海洋学、测量平差、应用大地测量、椭球大地测量、海洋大地测量、海道测量、海底地形测量、海道测绘、,海洋工程测量。
(6)地籍测绘:
测量平差、地籍控制测量、航空摄影测量、地形绘图与编制、地籍测量、土地管理与评估、土地规划与整理、土地资源遥感。
(7)地图制图与地图印刷:
地貌学、地图编制、地图投影、地图设计、地图制印、专题地图编制、机助地图制图、遥感制图、地留应用。
(8)数字地理信息工程:
地貌学、地理学、地形测量、地图编制、地图摄影、地理信息的量测和采集、计算机技术和原理、空间关系数据库及其管理、数字图象处理。
上述各分支专业必备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均应采取答辩考核。
对于在同分支专业中从事不同专门化人员,在答辩考核时可依据专业对口与需要的原则,对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有适当侧重。
2、能较熟练地掌握本分支专业领域的技术方法和操作技能,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解决本分支专业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3、了解国家的测绘法规和与其相配套的地方法规,熟练掌握并能正确运用本分支专业领域内的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部门技术规范、技术规程。
4、掌握本分文专业工作的质量标准,了解本分支专业质量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质量要求,能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5、了解本分支专业领域的国内外科技现状及发展趋势,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必备条件
(1)有参加过省、部级或主持过地、市级测绘科研项目或测绘工程技术设计项目或测绘生产项目的全过程的经历。
(2)具有独立处理和解决本分支专业科研、技术设计或生产实施中较复杂技术问题的经历。
(3)熟悉本分支专业仪器操作规程,熟练操作所从事的本分支专业的仪器设备,有排除仪器设备故障的经历。
;
(4)能指导初级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2.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1)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省、部级测绘科技或工程项目或国际合作项目的全过程,并在项面中负责专项技术工作,实际参加了报告中相应章节或专题(专项)报告的编写。
(2)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过省、部的业务主管部
下达的测绘科技或工程项月的全过程,并负责编写项、目中的专题(专项)报告。
(3)作为负责人,主持过一项以上地、市级测绘科技或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过二项以上项目的全过程。
(4)作为项目的负责人,主持或组织完成二项以上本单位技术性较强的测绘工程、科技项目的实施,负责制定技术方案、工作细则,参加过项目报告编写的全过程。
(5)作为技术骨干,实际参加一项以上本分支专业有关技术标准、规划、技术规程的编写,并被采用。
(6)作为负责人,主持过二项以上开发和推广测绘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工作,包括制定推广、开发项目的技术方案,参加过工作实施和总结报告编写的全过程。
(7)担任作业组长或中队长二年以上。
组织完成了300个生产工日以上的下列工程项目之一:
大地测量内(外)业、航测内、(外)业、地形测量、工程测量、海洋测绘、地籍测绘、地图制图与地图印刷、数字地理信息等测绘工程项目任务。
(8)作为技术骨干,从事生产作业、质量检验三年以上,累计完成500个以上生产工日的下列生产任务之一:
大地测量、航测内、外业、地形测量、工程测量、海洋测绘、地籍测绘;地图制图与地图印和数字地理信息等测绘工程项目的生产任务。
(三)业绩与成果
1、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完成的省、部级测绘科技、工程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
(2)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完成的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测绘科技、工程项目获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科技奖、优秀工程奖、优秀设计奖三等奖。
(3)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或组织的地、市级测绘科技、工程项目获地、市级科技奖三等奖二项以上。
(4)主持或组织完成本单位技术性较强的测绘工程、科技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质量良级以上,取得较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且二项以上。
(5)负责技术设计的测绘工程项目,经地、市级主管部门审定,其设计水平先进,质量优良,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且二项以上。
(6)主持或主要参加的测绘科技项目获得专利并在生产中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7)负责或主要参加的测绘科技项目被地、市级列为成果推广项目,或被地、市级主管部门采纳二项以上。
(8)负责或主要参加的开发推广的科技成果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且二项以上。
(9)取得下列生产业绩之一:
①大地测量:
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地、市级以上(300个生产工日以上)大地测量工程项目,或累计完成500个生产工日以上大地测量控制侧各工种外业测量的生产实施以及成果处理、分析、概算和内业平差计算等生产任务,或150KM以上一等水准复测或一、二等精密水准测量任务按国家标准,经质检部门验收,质量在良等品以上;或承担的GPS定位测量新技术等测绘生产应用项目,经主管部门审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②摄影测量与遥感:
主持或主要参加地、市级以上(30O个生产工日以上)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项目,或累计完成500个生产工日以上航测内、外业测量(成图)的国家基础测图生产任务,或独立完成测区类别高、技术较复杂或具有开发性的测绘生产任务,按国家标准质量达到良等品以上工或承担的数字化、内外业一体化等测绘生产试验项目,经主管部门审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③地形测量:
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地、市级以上(300个生产工日以上)地形测量工程项目,或累计完成500个生产工日以上的中、小型城区或省级试验区的大比例尺平板仪测图等生产任务的实施。
其成果成图质量、经主管部门验收,符合技术设计要求,达到良等品以上。
④工程测量;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地、市级以上门(300个生产工日以上)工程测量项目,或累计完成500个生产工日以上各类工程的地形测量、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
铁路、公路、矿山、水利、桥梁、地下工程和建筑物仿施工放样和变形观测,市政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测量,近景摄影测量等生产任务,在生产实施中解决了较复杂技术问题。
按国家标准验收。
质量达到良等品以上。
⑤海洋测绘:
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中型(300个生产工日)以上海洋基础测绘和海洋物理调查以及港口、航道测绘工程项目,或累计完成500个生产工日以上的编绘海图及港口航行图等航海涵.书资料任务,测绘成果成图质量,按国家标准验收达到良等品以上。
⑥地籍测绘:
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地、市级以上的(300个生产工日.)地籍测绘工程项目,或累计完成500个生产工日以上的全国城区、工矿或农村的地籍测绘生产任务的实施,其成果成图质量,一经主管部门验收,符合技术标准、设计要求,达到良等品以上。
⑦地图制图与地图印刷:
负责或主要参加完成设计、编绘的地图集,较重要挂图,负
责设计、编绘、印制两个以上的地图制印工程项目,经地、市级主管部门审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表或累计完成500个生产工日以上的编绘、清绘生产任务,成图质量经主管部门验收,达到良等品以上。
⑧数字地理信息工程:
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的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数字化测图或编辑入库等测绘生产项目,成果成图质量,经质检主管部门验收,达到良等品以上。
⑨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测绘仪器的研制、改装或精密贵重仪器的安装、调试等工作,解决了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在测绘生产、科研工作中。
发挥了重要作用或受到地、市级主管部门表彰。
⑩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防洪救灾、森林灭火、地震预报。
极地考察、边界勘察、科学研究等测绘生产技术项目,在测绘生产、科研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技术上做出了重要贡献,或受到地、市级以上表彰。
◎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大地测量、航测成图、工程测量、地图制印等测绘工程项目,在测绘生产、科研工作中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提高工效10%以上,或提高经济效益10%以上。
2、撰写下列论文、着(译)作之一:
(1)正式出版过专着或译着。
(2)在全国性测绘专业刊物上发表或学术会议上交流过论文一篇以上。
(3)在省级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二篇以上。
(4)在地、市级学术、技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二篇以上。
(5)撰写的技术报告经地、市级以上的部门(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审鉴定,具有一定水平和实用价值,不少于二篇。
(四)获取和处理信息能力
1、能积极参加本专业范围内的学术交流活动,具有获取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信息的能力。
2、了解计算机原理。
并能熟练操作,运用计算机进行本专业的有关数据、信息的收集、处理工作。
3、掌握一门外语,经考试合格,具备在2小时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3000个字符的能力;长期坚持野外一线工作的测绘单位技术人员,具备在2小时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20Q0个字符的能力。
七、测绘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
1、除掌握工程师所必备的本分支专业的理论和技术知识外,对本分支专业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并在本分支专业范围内至少有一门学科有专长或独到见解。
2、掌握本分支专业领域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独立应用所学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本分支专业科研、技术设计、生产工作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3、熟悉国家测绘法规和与其配套的地方法规,熟悉本分支专业并了解相关分支专业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的编制依据,有审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技术设计、鉴定科技成果的水平。
4、在实际工作中,具有组织或承担测绘科技、测绘工程项目和测绘生产任务的能力,能够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复杂、疑难问题。
5、了解全面测绘质量管理的基本概念,全面掌握测绘工作质量标准,熟悉测绘单位质量管理内容和要求。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必备条件
(1)有参加过国家级或主持过省、部级测绘科技、工程项目的经历,主持完成技术设计、报告及工作细则的编写并较好地完成了任务。
(2)有独立处理和解决省、部级测绘科技、技术设计、工程项目实施中复杂或疑难技术问题的经历。
(3)作为技术骨干或负责人,有参与制定规划、技术规程、技术标准、工作细则的经历。
(4)具有指导工程师和研究生工作和学习的水平,能审定工程师的成果报告和研究生的论文。
2、担任测绘工程师期间,完成下列工作之
(1)曾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完成了一项国家级测绘科技或工程项目,并在其中一个二级课题一项(专题、专项)中承担科研或项目设计、实施方案和总结报告的编写。
(2)作为主要技术骨干或技术负责人之一,主持完成了一项以上省、部级测绘科技或工程项目,主持制定技术方案,编写相应的成果报告或总结。
(3)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二项以上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测绘科技或工程项目。
曾主持完成了相应的调研立项、方案设计、组织实施和报告的编写。
(4)作为技术负责人,参与制定了部门或行业的正式颁布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
(5)曾作为开发、推广项目的负责人,主持省、部级技术推广项目,开发新产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二项或主要参加三项以上。
(6)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或组织完成了二项500个生产工日以上的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形测量、工程测量、海洋测绘。
地籍测绘。
地图制图与地图印刷、数字地理信息等测绘工程项目。
(三)业绩与成果
1、担任测绘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
(2)获得省、部级授予的科技进步奖、优秀工程奖、优秀设计奖。
(3)获得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科技奖、优秀工程奖、优秀设计奖等二等奖一项以上,或三等奖二项以上,或获得地、市级科技一等奖二项以上,或二等奖三项以上。
(4)获国家专利并在测绘生产使术中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并经省、部级主管部门认可。
(5)主持省、部级的测绘工程项目的技术设计工作,经省、部级主管部门审定,其项目设计水平先进、按期完成,工程质量优良,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且二项以上。
(6)主持开发、推广的科技成果具有明显社会、经济效益二项以上。
(7)参加制定或审定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规划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付诸实施。
(8)在测绘生产技术工作电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①大地测量:
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省、部级以上或两项500个生产工日以上的国家大地控制测量项目的生产实施,在测绘生产科研工作中负责方案设计,采用GPS定位测量等新技术,解决了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作出了贡献,圆满完成了任务。
②摄影测量与遥感:
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省、部级以上或两项500个生产工日以上航测内、外业的国家基础测图任务的生产实施,在测绘生产、科研工作中负责审定技术标准、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引进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新工艺取得显着成绩,生产技术水平处国内领先。
③地形测量:
主持完成两项名5O0个生产工日以上的城市或省级试验区大比例尺平板仪地投测图项目的生产实施,在测绘生产、科研工作中审定技术方案,解决施测中关键性技术问题,在技术上作出重大贡献,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的奖励或表彰。
④工程测量:
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省、部以上或二项500个生产工日以上的各类工程的地形测量、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或铁路、公路、矿山、水利、桥梁、地下工程和建筑物的施工放样和变形观测,或市政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测量及近景摄影狲量等测绘生产任务的实施。
在测绘生产科研工作户解决了复杂的技术问题,在技术上作出了重大贡献、其成果底图质量按国家标准验收,达到良等品以上,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或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奖励或表彰。
⑤海洋测绘:
组织或主要参加完成大中型(500个生产工日)水运国防工程的测绘项目二项以上,或独立主持完成大型海洋港口工程的全面测量工作,经验收成果质量达到良等品以上、或主持完成编辑海图、港口航行图集,航路指南、航标表、潮汐表等航行图表,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成图质量达到良等品以上,或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奖励或表彰。
⑥地籍测绘:
主持完成两项500个生产工日以上全国城镇、工矿区、农村地籍测绘生产任务的实施,在测绘生产、科研工作中审定技术方案,解决施测中关键性技术问题,在技术上作出重大贡献,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的奖励或表彰。
⑦地图制图与地图制印:
主持设计、编审的国家级地图集、省、市、自治区地图集、.大型专题图集、重大挂图获省、部级的奖励或公开出版,经省、部级主管部门审定,社会、经济效益显着。
⑧数字地理信息工程:
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及其技术开发推广,数字化制图或编辑入库等测绘项目,其成图质量经省、部级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⑨主持完成重大测绘仪器的研制、改装或精密仪器安装调试工作,制定设计、改装或安装调试技术方案,解决关键技术问题,作出重要贡献,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的奖励或表彰。
⑩主持完成防洪救灾、森林灭火、地震预报、极地考察、边界勘察、科学研究等测绘生产技术项目。
在测绘生产、科研工作中制定技术方案,解决了技术疑难问题。
作出了重大贡献、或受到省、部级以上奖励、表彰。
◎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大地测量、航测成图、工程测量、地图制印等重大测绘工程项目,在测绘生产、科研工作中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提高工效,20%二项以上,或提高经济效益10%三项以上,20%二项以上,30%一项以上。
2、撰写下列论文、着(译)作之一:
(1)正式出版过专着5万字以上或译着10万字以上。
(2)收入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或在全国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二篇以上。
(3)在省、部级以上科技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论文三篇以上;专门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须公开发表论文五篇以上。
(4)独立撰写三篇以上本人直接参加的省、部级或大中型项目的技术报告,至少一篇经省、部组织的专家评审、鉴定,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或省内先进水平。
(四)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1、在本分支专业学科范围内能进行本分支专业领域内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2、具有吸收、运用国内外新技术、新理论的能力,并能及时将获取的国内外先进成果信息应用到科技、生产和技术工作中。
3.在测绘生产、技术、设计工作中能够组织和指导工程师运用计算机进行数据、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工作。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备在2小时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5000个字符的能力;长期坚持野外一线工作的测绘单位技术人员,具备在2小时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3000个字符的能力。
附则
八、本条件中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九、本条件所规定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均按照国家教委规定的教材,并须通过答辩考核鉴定。
十、本条件中所规定的测绘生产工日,按国家测绘局制定的《测绘生产统一定额》计算,其有关指标将随生产力的发展适时调整。
十一、本条件中获奖项目的“获奖者”是指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十二、本条件的解释权属国家测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