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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地规划》讲义

绪论

一、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理论发展简介

(一)“城市公园”运动及“公园体系”(1843一1898年)

特征是:

由以单个的城市公园绿地来缓解城市出现的种种环境问题,发展到以带状绿地联系数个公园,形成公园体系来更有效地解决城市危机。

英国利物浦市的伯肯海德公园(BirkinheadPark,125英亩,约50公顷)

美国第一个城市公园—纽约中央公园

美国设计师奥姆斯特德等人设计的波士顿公园体系—带状绿化将数个公园连成一体。

该体系成功的重要表现之一是对城市绿地系统理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田园城市”运动(1898-1945年)

特征是:

从局部的城市调整转向对整个城市结构的重新规划。

1898年霍华德提出,基本构思立足于建设城乡结合、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

“田园城市”理论和实践为城市绿地系统融入城市规划的总体布局拓展了新的思路。

城市中央为一面积2公顷的公园,其四周环以公共建筑,公建外围环以一个78公顷的公园娱乐带,外围再依次为住宅区—工厂、农场等。

郊外为农地。

6条放射形道路宽36.5米,住宅中间有一条宽128米的环形大道。

(三)战后大发展(1945一1970年)

“田园城市”、“有机疏散”理论得以运用。

波兰“华沙重建计划”—限制工业、扩大绿化,形成完善的绿地系统;

英国哈罗(Harlow)新城规划—保留和利用原有的地形和植被条件,采用与地形相结合的自然曲线,造就了一种绿地与城市交织的宜人环境。

(四)生物圈意识(1970年以后)

以生态的理论指导城市规划,使城市成为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

这主要表现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更重视将城市中的绿地与城市的自然地形、河流、湿地等相结合,并把各种类型的绿地连成网络,同时考虑城市绿地与城市范围以外广阔的自然地段的联系,使城市完全融入绿色环境,充分发挥城市绿地的生态功能。

澳大利亚—“自然中的城市”。

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发展的新趋势

(一)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广度上的拓展

由城市建成区拓展至整个城市规划区,甚至进入区域规划的范围。

(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研究深度上的拓展

从土地、植物两大要素拓展到水文、大气、动物、微生物、能源、城市废弃物等多要素,研究深度也将由单纯地对绿地系统本身进行分类、布局、定量等工作拓展到对绿地与城市生态环境、经济及社会等诸多方面的相互关系上的研究,力求发挥城市绿地系统的综合效益,保证城市健康持续地发展。

(三)新技术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的运用

遥感(RS)技术、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使城市绿地的调查、分析、规划更为有效。

三、我国城市绿地系统发展状况、问题及前景

水平较低。

苏联模式、美国模式,目前研究还不够深入。

 

第一章城市绿地的功能

第一节  城市绿地的生态功能

一、保护城市环境

1.净化空气(吸收有害气体、滞尘、杀菌)、水体和土壤

2.改善城市气候

气温、湿度、气流(空气交换、防风)

3.降低城市噪声

二、减灾防灾

1.防火避震

2.防风固沙

3.涵养水源,保持水土

4.防御放射性污染和有利备战防空

三、提供城市野生动物生境,维持城市生物多样性

第二节  城市绿地的使用功能

一、日常休息娱乐活动

二、观光游览

三、度假、休疗养基地

四、宣传及科普教育

第三节  城市绿地的景观功能

一、美化市容

二、形成不同的城市特色

第二章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

城市绿地系统是城市的各级各类园林绿地所构成的完整有机的系统,它包括了与城市密切相关的城郊生态绿地。

第一节城市绿地的分类

一、国内外绿地分类简介

(一)前苏联城市绿地系统组成

公共使用绿地:

公园、街坊绿地、林荫大道等。

局部使用绿地:

学校、工厂等单位所属绿地。

特殊用途绿地:

防护、水保绿地及苗圃等。

(二)日本城市绿地系统组成

*居住区公园:

街区公园(主要为本居住区的老人及儿童利用,服务半径250m,每处面积0.25hm2,每居住小区4处)

近邻公园(本居住区居民休息活动场所,服务半径500m,每处面积2hm2,每居住小区1处)

地区公园(居住区内居民步行可达,休息活动设施、景致均较好、服务半径1000m,每处面积4hm2,每4个居住小区1处)

*城市骨干公园:

综合公园(供全市居民休息、观赏、散步、游戏运动用、有较好的景观和完善的设施,每处10-50hm2)

运动公园(供市民运动用,设有各种运动设施或体育馆,每处15-75hm2)

*特殊公园(包括风致公园、动物公园、植物园、墓园和为保持特别的自然文化遗产而设立的历史公园)

*广域公园(为一个以上城市服务的大公园,由所在县(府)政府建造和管理.每处50hm2以上)

*缓冲绿地(城市里的居住、商业区或其他可能的污染源之间的绿化隔离带,用以防止和减少空气、噪声等污染,防止工业区内发生的灾难向城市其他地区扩大)

*城市绿地(用以维持和改善城市自然环境和景观的绿化小区,每处0.05-0.1hm2以上)

*绿道(为确保灾难发生时通向避难地的道路畅通和保障城市生活安全和舒适而建立的绿化道路,标准宽度10一20m)

*国营公园(为一个以上的县(府)服务的大公园或为纪念日本某一重大事件而建立的公园,由中央政府建立和管理,标准面积300hm2。

(三)我国各时期的分类情况

1991年施行的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指标》(GBJ137--90)中将城市绿地分为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两类。

1993年建设部编写的《城市绿化条例释义》及1993年建设部文件《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中,将城市绿地分为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六类。

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现行常用的分类有两种,“二类法”和“六类法”,两种标准造成了统计中的混乱。

其二,各类绿地未作出明确、详细的划分及定义,导致了各个城市的绿地分类较大的差别。

其三,新绿地类型的出现。

其四,现行分类中的某些名称不能准确反映绿地的主要功能特性。

二、分类原则

(一)以主要功能为分类的根本依据

(二)应包含城市范围内所有绿化用地

(三)新的分类标准应具有延续性

(四)新的分类标准应具有可比性

(五)城市绿地分类应具有前瞻性

(六)新的分类应具有可操作性

三、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根据新形势下绿地建设的需要,建设部颁布了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批准为行业标准,于200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标准首先对城市绿地做了明确的定义,即:

“所谓城市绿地是指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的城市用地。

它包含两个层次的内容:

一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绿化的土地;二是城市建设用地之外,对城市生态、景观和居民体闲生活具有积极作用、绿化环境较好的区域。

城市绿地分为5个大类、13个中类、11个小类。

五大类:

G1公园绿地:

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

G2生产绿地:

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圃地

G3防护绿地:

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

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安全防护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

G4附属绿地:

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

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旅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地

G5其他绿地:

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

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野生动植物园、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

十三中类:

(公园绿地中)

G11综合公园:

内容丰富,有相应设施,适合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规模较大的绿地

G12社区公园:

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

G13专类公园:

具有特定内容或形式,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

G14带状公园:

沿城市道路、城墙、水滨等,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狭长形绿地

G15街旁绿地:

位于城市道路用地之处,相对独立的绿地,包括街道广场绿地、小型沿街绿化用地等

(附属绿地中)

G41居住绿地:

城市居住用地内社区公园以外的绿地,包括组团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绿地、小区道路绿地等

G42公共设施绿地:

公共设施用地内的绿地

G43工业绿地:

工业用地内的绿地

G44仓储绿地:

仓储用地内的绿地

G45对外交通绿地:

对外交通用地的绿地

G46道路绿地:

道路广场用地的绿地,包括行道树绿带、分车绿带、交通岛绿地、交通广场和停车场绿地等

G47市政设施绿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内的绿地

G48特殊绿地:

特殊用地内的绿地

十一小类:

(综合公园中)

G111全市性公园:

为全市居民服务,活动内容丰富、设施完善的绿地

G112区域性公园:

为市区一定区域的居民服务,具有较丰富的活动内容和设施完善的绿地

(社区公园中)

G121居住区公园:

服务于一个居住区的居民,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为居住区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

G122小区游园:

为一个居住小区的居民服务、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

(专类公园中)

G131儿童公园:

单独设置,为少年儿童提供游戏及开展科普、文体活动,有安全、完善设施的绿地

G132动物园:

在人工饲养条件下,移地保护野生动物,供观赏、普及科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和动物繁育,并具有良好设施的绿地

G133植物园:

进行植物科学研究和引种驯化,并供观赏、游憩及开展科普活动的绿地

G134历史名园:

历史悠久,知名度商.体现传统造园艺术并被审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园林

G135风景名胜公园:

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以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点(区)为主形成的具有城市公园功能的绿地

G136游乐园:

具有大型游乐设施,单独设置,生态环境较好的绿地

G137其他专类公园:

除以上各种专类公园外具有特定主题内容的绿地。

包括雕塑园、盆景园、体育公园、纪念性公园等

第二节各类绿地的特征

一、公园绿地

(一)综合公园

综合公园要求自然条件良好、风景优美、植物种类丰富,内容设施较完备、规模较大,质量较好,能满足人们游览休息,文化娱乐等多种功能需求,一般可供市民半天到一天的活动。

全市性综合公园面积为10-100hm2,服务半径为2000--3000m,居民乘车30分钟左右可以到达。

一般大城市可设置数个,中、小城市可设一个,位置要求适中,以方便全体市民使用。

区域性综合公园面积5-10hm2,服务半径1000-1500m,步行15分钟可以到达。

(二)社区公园

社区公园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要求具有适于居民日常休闲活动的内容和相应的设施。

居住区公园为一个居住区的居民服务,是居住区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面积2~5hm2,服务半径500--1000m,步行5一10分钟可以到达。

小区游园是为一个居住小区的居民服务,是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服务半径300--500m。

 

(三)专类公园

1.儿童公园

儿童公园面积一般5hm2左右,园内的各种活动设施、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植物布置等都应符合儿童的生理、心理及行为特征,并具有安全性、趣味性和知识性。

其选址应接近居住区,同时应避免使用者穿越交通频繁的干道到达。

2.动物园

动物园的用地规模与展出动物的种类相关,面积小至15hm2以下,大至60hm2以上,选址宜与居民密集地区有一定距离,并在动物园周围设必要的卫生防护林带。

3.植物园

植物园应选在土壤、水源较好的地方。

因其用地规模较大,常选址于交通方便的近郊区。

4.历史名园

可以很好地反映一个城市的历史文脉,体现城市的历史文化风貌

5.游乐园

其绿地率应不小于65%。

其中的主题公园位置选择、主题创意、项目设置等方面要充分考虑其商业价值、大众品位以及环境效益。

6.体育公园

面积较大(10以上),宜选址在与居住区有方便交通联系的地段。

(四)带状公园

带状公园宽度一般在10m以上,最窄处应能满足游人的通行、绿化种植带的延续以及小型休息设施布置要求。

(五)街旁绿地

1.小型沿街绿化用地

即所谓的街头小游园,面积一般不大,但也应以不小于1000m2为宜,其绿地率应不小于65%。

2.街道广场绿地

街道广场绿地是指位于城市规划的道路广场用地(即道路红线范围)以外,以绿化为主(绿地率不小于65%)的城市广场。

二、生产绿地

能为城市提供苗木、花卉、草坪、种子的各类圃地均可计入生产绿地。

但其他季节性或临时苗圃、从事苗木生产的农田、单位内附属的苗圃等不计入生产绿地。

 

三、防护绿地

卫生隔离带是为了防止有害气体、气味、噪声等的污染源对城市其他区域的污染而设置的绿带。

道路防护绿地是道路(公路、铁路)外侧的防护性绿地。

城市高压走廊绿带是指城市高压输电线路下方一定范围内的绿化用地,是为安全考虑而设置的绿带。

防风林主要是为了防止强风及其所夹带的粉尘、砂土对城市的袭击,一般与主导风向垂直布置。

安全防护林是为了防止和减少地震、火灾、水土流失、滑坡等灾害而设置的林带;它通常布置于易发生自然灾害和具有危险隐患的区域。

城市组团隔离带是在城市建成区内以自然地理条件为基础,在生态敏感区域规划建设的绿化带。

四、附属绿地

1.居住区绿地

指居住区用地范围内的绿地。

它的主要功能是改善居住环境,供居民日常户外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休憩、游戏、健身、社交、儿童活动等等)。

2.道路绿地

指居住区级以上的城市道路广场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它的主要功能是改善城市道路环境,防止汽车尾气、噪声对城市环境的破坏,美化城市景观。

3.公共设施绿地

指居住区级以上的公共设施的附属绿地,如医院、电影院、体育馆、商业中心等的附属绿地。

4.工业绿地、仓储绿地

工业、仓储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其主要功能是减轻有害物质对工人及附近居民的危害。

5.对外交通绿地

对外公路、铁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地。

6.市政公用设施绿地

包括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站等用地范围内的绿地。

7.其他特殊用地

包括军事、外事、保安等用地范围内的绿地。

五、其他绿地

其他绿地通常位于城市建设用地以外,一般是植被覆盖较好、山水地貌较好或应改造好的区域,这类绿地的主要功能是保护生态环境、培育景观、控制建筑、减灾防灾、观光旅游、郊游探险、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等。

其中风景名胜区是指位于城市周边,有丰富的动植物种类,有良好的自然或人文景观,环境类型丰富多样的区域。

城市绿化隔离带是指为防止城镇无序蔓延连片,在城镇之间设置的绿色空间。

湿地是指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沼泽、湿原、泥碳地或水域。

第三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第一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内容、目标及原则

一、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内容

(1)确定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目标及原则。

(2)根据国家统一的规定及城市自身的生态要求,国民经济计划,生产、生活水平以及城市发展规模等,研究城市绿地建设的发展速度及水平,拟定城市绿地的各项指标。

▪(3)选择和合理布局各项绿地,确定其性质、位置、范围和面积等,使其与整个城市总体规划的空间结构相结合,形成一个合理的系统。

▪(4)提出各类绿地调整、充实、改造、提高的意见,进行树种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提出分期建设及实施措施及计划。

▪(5)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图纸及文件。

▪(6)对重点的公园绿地提出规划设计方案,提出重点地段绿地设计任务书以备详细规划使用。

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目标

目标分为近期目标及远期目标。

绿地系统规划总的目标应为:

使各级各类绿地以最适宜的位置和规模,均衡地分布于城市之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使各类绿地本身能正常持续地发展。

三、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原则

(一)以生态学的观念,从城市整体空间体系的角度出发,重新认识城市绿地,使城市绿地系统充分发挥其改善城市环境的生态功能

(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结合城市其他组成部分的规划,综合考虑,全面安排

(三)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必须结合当地的特点,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进行

因地制宜地进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城市绿地类型的规划上,根据城市不同特征,各类绿地占有不同的比例。

第二,城市绿地系统的布局方式应结合城市的总体布局方式进行。

第三,在城市绿地定额指标的制定上,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合理指标。

第四,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的树种选择上,应遵循适地适树的原则,以乡土树种作为城市绿化的骨干树种。

(四)城市绿地应均衡分布,有合理的服务半径,满足全体市民的休闲需要

(五)城市绿地系统应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分期实施

(六)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建设的经营管理中,除要充分发挥其环境、社会效益外,还可结合生产,创造经济价值

 

第二节城市园林绿地指标

一、影响城市园林绿地指标的因素

▪国民经济水平:

经济发展,指标提高。

▪城市性质:

风景旅游城市指标较高。

▪城市规模:

中、小城市与自然更为接近,可方便利用近郊绿地,故指标较低。

大城市绿地系统完整,绿地类型多,故指标较高。

▪城市自然条件及现状:

城市自然生态条件好、现状有较多的绿地或空地,一般所定指标要高。

二、城市园林绿地指标的确定

▪依据

(1)生态需要:

保证城市生态系统平衡,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绿地指标。

(2)游憩需要:

满足居民游览、休闲等活动的需要。

公园等游览绿地,60m2/人为标准,游人按城市人口的10%计算,则人均公共绿地为6m2。

▪全国指标(93年建设部指标):

2000年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7m2,城市绿地率>25%,城市绿化覆盖率>30%;

2010年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8m2,城市绿地率>30%,城市绿化覆盖率>35%。

▪广州指标(02年绿地系统规划指标):

2005年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0m2,城市绿地率达33%,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5%;

2010年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5m2,城市绿地率达37%,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2%。

(居住区不低于30%;道路绿地,主干道不低于20%,次干道不低于15%;附属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比率不低于30%,其中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的工厂绿地率不低于30%,并设立不少于50m的防护林带;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

三、城市绿地指标计算

1、城市绿地指标计算公式(2002.9.1以前)

▪人均公共(园)绿地面积(m2/人)=城市公共(园)绿地面积(hm2)/城市非农业人口(万人)

▪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内全部绿化覆盖面积(hm2)/城市面积(hm2)*100%

▪城市绿地率(%)=城市各类绿地面积之和(hm2)/城市面积(hm2)*100%

绿地指标计算的说明

绿化覆盖面积—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乔木树冠下重叠的灌木和地被不重复计算。

2、城市绿地指标计算公式(目前通用)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2/人)

Ag1m=Ag1/Np

Ag1m: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2/人),

Ag1:

公园绿地面积(m2),

Np:

城市人口数量(人)

▪人均绿地面积

Agm=(Ag1+Ag2+Ag3+Ag4)/Np

Agm:

人均绿地面积(m2/人),

Ag1:

公园绿地面积(m2),

Ag2:

生产绿地面积(m2),

Ag3:

防护绿地面积(m2),

Ag4:

附属绿地面积(m2),

Np:

城市人口数量(人)

(注:

其中的城市人口数量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人口规模一致。

)、

▪城市绿地率

λg=[(Ag1+Ag2+Ag3+Ag4)/Ac]*100%

λg:

绿地率(%),

Ag1:

公园绿地面积(m2),

Ag2:

生产绿地面积(m2),

Ag3:

防护绿地面积(m2),

Ag4:

附属绿地面积(m2),

Ac:

城市用地面积(m2)

(注:

其中的城市用地面积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用地规模一致。

第三节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布局

一、城市绿地系统布局的目的

1、满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要求

点、线、面结合的绿地系统及周边生态绿地

2、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及休闲游憩的要求

按合理服务半径均匀分布绿地

3、满足防护、安全、卫生的要求

防护、隔离与避灾

4、满足改善城市面貌的要求

二、城市绿地系统布局形式

(1)基本模式

点状、环状、放射状、放射环状、网状、楔状、带状、分枝状八种。

(2)我国绿地系统形式

▪块状绿地布局

若干封闭的、大小不等的独立绿地,分散布置在规划区内。

特点:

分布均匀,使用方便,但对构成城市景观及改善生态环境作用不大。

绿带与城市水系、道路、城墙等结合成线状,形成纵横向绿带、放射状绿带、环状绿带交织的绿地网。

特点:

对构成城市景观作用明显,另外,它起到生态廊道的作用,并可引入新鲜空气,对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也有重要作用。

▪楔形绿地布局

绿地从郊区由宽到窄伸入市区。

特点:

引入郊区新鲜空气,对改善城市小气候作用明显,对城市景观的提升也有重要作用。

“三翼伸展、田园楔入”的风扇形城市形态

城市以老城区为核心,向东、北、西南三翼伸展,继续保持风扇形城市形态,三翼之间楔入大片田园、绿地,新城区在312国道南侧依托老城区,相对独立发展。

▪混合式绿地布局

多种形式综合运用,形成点线、面结合的完整系统。

特点:

使用方便,对构成城市景观及改善生态环境效果明显。

“青山环抱,三环环绕,十字绿轴,七条楔形绿地”的生态绿化格局。

以城市生态走廊和生态环形成相互联系的环状放射形框架结构。

长江为纵轴,东西向山系为横轴;联系4个绿心的内环和环绕主城的外环(绿色生态环);5个放射形生态走廊。

佛山市绿地系统规划

“两带”:

西江、北江生态绿化带;

“两区”:

高明、三水自然山林生态保护区;“三环”:

广佛都市圈珠二环、中心组团和大良-容桂组团的环城绿带;

“九廊”:

陈村-桂城廊道、北滘-陈村廊道、勒流-大良廊道、龙江-勒流廊道、西樵-龙江廊道、丹灶-西樵廊道、狮山-丹灶廊道、狮山廊道、大沥廊道。

 

第四节城市园林植物规划

园林植物规划就是根据城市的性质、环境条件,选择一批适合城市园林绿化应用的植物种类(包括乔木、灌木、藤本和草本植物)。

一、城市园林植物规划原则

▪符合城市所处森林植被区域自然规律,并突出城市个性

建设反映地带特征的植物群落,建设符合城市个性的具有独特风格的城市植物景观。

▪根据绿地类型合理选择树种,发挥植物的综合功能(生态功能、美化功能、结合生产的功能)

绿地类型不同,环境差异大,树种的选择要考虑适应其所处的生长条件。

如行道树和庭园风景树的生长条件就不同。

▪以乡土树种为主,适当选用已驯化的外来树种。

▪以乔木为主,乔、灌、草结合,形成生态功能良好的人工植物群落。

▪速生树—慢生树,长绿树—落叶树结合。

二、城市园林植物规划方法

▪内容

确定以下内容:

(1)基调树:

一般为市树或地区最优秀的树种。

形成绿化基调。

1-4种。

(2)骨干树:

城市各类型绿地中的重点树种。

5-12种。

(3)一般树种:

增加生物多样性,丰富植物景观的树种

(4)树种比例:

乔、灌木的比例;落叶树与长绿树的比例。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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