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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HSE管理规定试行

黑龙江石油分公司承包商HSE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制定依据和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承包商HSE管理,根据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定》,结合黑龙江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黑龙江石油分公司承包商HSE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承建黑龙江公司工程项目的承包商,各基层单位可参照本规定细化相应的承包商HSE管理规定。

  第三条承包商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定以及黑龙江石油分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黑龙江石油分公司的安全监督。

  第四条承包商应接受黑龙江石油公公司对其进行的包括施工机具在内的安全状况评审。

第二章安全资质

  第五条 承包商应具备所承担工程项目相应的等级资质。

  第六条 承包商应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

安全管理资料中应有两年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的原始记录以及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档案。

  第七条 所有承包商都应实行安全、环境与健康(以下简称HSE)管理,并具有有效的审核和评审报告。

第三章安全评审

  第八条 凡参加承建工程项目的承包商,必须经过发展基建处施工能力预审和安全数质量处HSE资格预审,合格者发相应的资格预审确认书。

  第九条 根据发展基建处委托专业招标单位出具的资质入围(资格预审),确定入围单位,对于单项工程进行工程项目招标,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价格。

承包商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入围。

具体审核内容为:

1.验证承包商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2.验证承包商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3.验证承包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许可证)。

4.审核承包商类似项目及施工安全经历和业绩(由施工单位在办证时同时书面提供,主要为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况和相关部门奖罚情况)。

5.审核承包商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

第十条按照“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工程主管部门(发包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验证如下证件。

1.查验安全资格审查情况,有无安全数质量处签发的《安全施工作业许可证》。

2.确认施工单位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

3.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

4.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经历。

5.审核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6.若存在工程分包,审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第十一条承包商在通过发展基建处审核合格后,根据《承包商HSE资格预审表》(格式见附件1),向安全数质量处申请HSE资质审查,安全数质量处负责对承包商进行HSE资格预审,对合格者发给《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格式见附件2)。

《承包商HSE资格预审表》评分80分(含80分)以上者为合格承包商,有权参加公司工程项目承包,80分以下者不能列为承包商范围。

  第十二条“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每年复审一次,连续三年复审合格的承包商可将复审周期延长至两年一次。

  第十三条 承包商HSE管理的主要内容至少应包括:

  1.承包商HSE承诺;

  2.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危害识别风险采取的措施;

  3.个人职业防护器具的目录和有效检验证书;

  4.承包商HSE培训计划;

  5.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的HSE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和相关会议纪要;

  6.规章制度和HSE管理体系文件;

  7.职业性健康体检程序;

8.事故/事件调查和处理管理规定;  

  9.其他相应内容。

第四章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第十四条承包商审查合格后,必须向甲方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顺序是由安全数质量处计账填单,施工单位持单到财务处一次交清抵押金,然后返回一份给安全数质量处,自己保存一份。

第十五条安全施工风险抵押保证金的数额,由发展基建处和安全数质量处根据工程投资额、施工危险程度、施工时间来确定,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标准由安全数质量处结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具体实施。

第十六条承包商违反甲方的禁烟、动火、用电、破土、用水等安全管理规定,工程主管部门、施工所在生产单位和安全等部门均可按我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因承包商责任造成甲方事故的,由安全部门按规定加重处罚。

甲方对承包商的罚款金额均从承包商交纳的安全施工风险抵押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七条抵押金数额不够时,承包商应根据甲方的书面通知及时补交。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施工完成后,由安全数质量处对承包商的安全施工风险抵押保证金进行结算,安全风险抵押金的90%归还承包商,10%作为双方施工安全管理费用,违章违纪及发生事故的罚款均从抵押金中扣除。

退还抵押金的数额为:

抵押金*90%-罚款金,施工单位凭安全数质量处填单,到财务处将剩余抵押金一次性向承包商返回。

第十九条安全风险抵押金额的10%安全管理费和罚款金额,统一由安全数质量处掌握使用,用于安全施工的教育及奖励双方在施工中有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第二十条安全数质量处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后,其它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再收取施工单位的费用。

第五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十一条安全数质量处负责制定《承包商HSE管理规定》和《承包商HSE管理考核细则》;每年12月份对各承包商进行年度HSE资质评审或安全资质评审;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包商HSE的执行情况(包括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定期进行公布。

  第二十二条 省公司安全数质量处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承包商整改,并跟踪检查。

在项目完工后,安全数质量处负责对承包商HSE表现做出评价,将承包商HSE表现评价送交施工单位,并抄送发展基建处备案。

第六章承包项目的实施程序

  第二十三条 承包商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应按《合同法》要求签订工程合同书,合同中应明确双方HSE管理工作的内容及应负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合同在双方确认签订前应按《内控》规定报送安全数质量处等部门审查会签,未经会签的施工、检维修等合同不得开工。

承包商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临时追加的工程项目),应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签订《HSE工程服务协议》,经发展基建处和安全数质量处审定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五条 施工前,承包商到安全数质量处或基层单位接受HSE教育。

培训合格者发“入场施工许可证”,有效期与施工期限同步,最长不超过一年。

安全教育内容为:

1.国家、集团公司和黑龙江石油分公司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规定,油库、加油站的安全生产特点、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

2.与施工作业有关的车间(装置、部位)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和对劳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

3.针对库站生产的特点提出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业的有关专业安全要求等。

4.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经过书面考试合格,受教育者本人签字。

施工单位负责填写外来施工人员统计表,由地市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签发考试成绩,

5.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办理入场证,施工单位不得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6.安全部门出具的通知,严格按人数和施工期限办理入库站证。

施工人员凭证进出现场施工。

  第二十六条 施工作业基本条件

  1.明确双方HSE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确定双方现场HSE管理的联络人员;

  3.对施工方案中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结论进行审核、确认;

  4.编制工程施工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及HSE措施,报发展基建处审核、安全数质量处备案。

  5.公司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施工单位应将“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安全管理资格证,报安全部门备案;

  6.施工用的临时设施、建筑符合防火、防爆、防毒等要求,消防器材配备齐全,道路畅通;

  7.双方人员确认作业现场已具备安全作业条件。

  第二十七条 承包商HSE管理要求

  1.使用的工具、机具应符合安全要求;

  2.应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3.凡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合同中的HSE条款,接受省公司和各专业中心安全检查和监督;

  4.进入施工现场应穿戴符合国家标准及公司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章 对承包商的监督和制约

  第二十八条承包商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发生违反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或危及公司安全生产,公司或专业中心有权勒令整改或停止作业,并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九条 发展基建处、安全数质量处、各专业中心应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直接作业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承包商施工人员违反HSE管理规定,由安全数质量处应向承包商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跟踪检查,如逾期未整改的,一律停工整改。

  第三十条公司安全数质量处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包商HSE管理进行考核,根据《承包商HSE管理考核细则》(见附件3),对于一年累计考核扣分满30分的单位,安全数质量有权收回“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

第三十一条 凡多次违章或违章情节较为严重的承包商,要对其进行通报批评、警告,对一年累计违章5次、HSE管理混乱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承包商,安全数质量有权收回“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

  第三十二条 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按《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承包商HSE资格预审表

    2.承包商HSE资格预审确认证书

    3.承包商HSE管理考核细则

附件1:

承包商HSE资格预审表

承包商名称

时间

评审单位

地点

评审人

审核人

评审项目

序号

实际情况

分值

评分值

承包商安全、环境、健康方针

(8分)

1

是否有一个书面的HSE组织体系

4

2

是否包含领导的HSE承诺和HSE总体目标

4

HSE责任、职责及资源配备

(9分)

3

是否有现成的HSE管理架构,成员是否包括高层领导

3

4

是否有专职:

 HSE领导; HSE监督人员; HSE协调员

3

5

管理者、监督人员和雇员的义务和责任、职责是否明确

3

危害识别、风险评估及控制

(10分)

6

已采取的控制措施是否基于风险评估结果

5

7

是否建立起控制风险措施执行的监督机制

5

个人防护(8分)

8

是否提供给员工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3

9

是否有详细的个人防护用品清单

1

10

是否制定了个人防护用品检查和维护的计划

1

11

是否进行了个人防护品使用的培训

3

承包商安全、环境、健康培训计划(8分)

12

是否建立岗位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标准

1

13

岗位人员是否在相应工作技能方面受到了培训

1

14

特殊工种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格证书

1

15

是否有对新雇员、近期提升或聘用的监督人员进行HSE上岗教育的计划,计划是否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工作危险性; 安全监督程序; 安全监督程序; 应急程序; 急救程序; 火灾预防与响应; 不安全行为和状态报告

2

16

上岗HSE教育计划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要求

1

17

对监督人员是否有特定的HSE培训计划

1

18

对员工HSE培训及专业培训是否有记录

1

19

是否有员工HSE胜任考核记录

1

HSE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0分)

20

现场管理

1

21

动火作业

1

22

受限空间的进入

1

23

破土作业

1

24

起重吊装作业

1

25

高处作业

1

26

临时用电

1

27

设备上锁和警告标志

1

28

车辆安全

1

29

压缩气瓶

1

30

便携式电动工具

1

31

个人防护用品

1

32

放射线作业

1

33

化学品储存、使用

1

34

应急预案

1

35

废物处理

1

36

不安全状况报告

1

37

其他制度

3

定期常规医疗检查和特殊医疗检查程序(4分)

38

是否预先确定身体适合工作的能力

2

39

是否在现场为员工提供急救和其他医疗服务

2

HSE检查监督

(9分)

40

是否有监督人员进行定期的工作场所HSE检查

3

41

是否对HSE体系进行审核

3

42

是否有不符合分析、跟踪整改程序

3

设备和物质材料

43

是否建立采购设备和物质材料的健康、安全和环境规范

2

44

采购的需认证的设备和物质材料是否得到认证

2

设备和物质材料

(10分)

45

是否建立及实施设备定期检查制度:

—起重设备—移动梯子、手脚架—升降机—灭火器—便携式电动工具—焊接设备—特殊个人防护用品

2

46

是否按照要求维护操作设备

2

47

对于检验检查过的设备是否有相应的检查和维护标志

1

48

是否有设备检查和维护记录

1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规定(6分)

49

是否已建立事故、事件(包括未遂事件)报告和登记程序

3

50

是否建立事故、事件调查处理程序

3

近三年的HSE表(8分)

51

有严重不符合项记录,每次扣

5

52

有一般不符合项记录,每次扣

2

53

有轻微不符合项记录,每次扣

1

合计总分

(100分)

 

附件2:

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

(单位):

你单位的HSE资格已经审核确认,符合黑龙江石油公司HSE管理体系的管理要求。

特发此证。

发证单位:

(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承包商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项目(满分为150分)

扣分标准(分/人、次)

1

用火作业

 11分

1.1

未开具用火作业许可证

2

1.2

现场有易燃物且未进行有效防护

1

1.3

现场无监护人

1

1.4

作业人无有效证件

1

1.5

擅自移动动火点或一票多动火点

1

1.6

气瓶接管没有使用管夹,或者连接不牢固

1

1.7

气瓶与动火点间距小于10m

1

1.8

火星溅落在气焊设施或电缆线上

1

1.9

施工器具摆放不规范

1

1.1

其他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的

1

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8分 

2.1

未开具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

2.2

现场无监护人

1

2.3

现场未配备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

1

2.4

安全行灯电压高于安全电压

1

2.5

用电工具没有漏电保护开关和接地保护

1

2.6

没有油气浓度分析数据

1

2.7

其他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的

1

3

破土作业

8分 

3.1

未开具破土作业许可证

2

3.2

现场无安全监护人

1

3.3

没有设置围栏及警告牌,夜间作业没有设警示灯

1

3.4

未经批准堵塞消防通道

1

3.5

在基坑和管沟动土作业未按要求进行支撑和防护

1

3.6

施工器具、器材摆放不规范,土石方未及时清理

1

3.7

其他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的

1

4

临时用电作业

9分 

4.1

未开具用火作业许可证,未开具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

4.2

临时配电箱没有漏电保护开关和接地保护

2

4.3

临时用电作业期限超过用火作业许可证期限

2

4.4

接头或电缆裸露,配电箱附近有易燃物且未防护

2

4.5

其他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的

1

6

高处作业

15分 

6.1

未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3

6.2

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3

6.4

脚手架未挂验收合格牌与限重牌

1

6.5

脚手架使用竹木搭建

1

6.6

高处作业与架空电线没有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3

6.7

作业器具未放置好,有坠落危险

1

6.8

高空抛物

2

6.9

其他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的

1

10

其他作业

6分 

10.1

未按规定办理有效的作业许可证

3

10.2

现场未按规定配置监护人

1

10.3

未按规定进行着装,戴好安全帽

1

10.4

其他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的

1

12

施工HSE方案考核

11分 

12.1

无作业方案施工或擅自变更作业方案

3

12.2

未办理HSE开工许可证

3

12.3

现场施工机具未经过自检挂牌,未向监理人员报验

1

12.4

未按照要求开展风险评估,告示HSE管理信息

1

12.5

现场施工作业未经技术人员指导、监督

1

12.6

施工机具的摆放未按辖区单位要求进行摆放,危及正常生产和人身安全

1

12.7

其他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的

1

13

承包商HSE教育考核

5分

13.1

没有安全教育合格证和进入施工现场证

3

13.2

没有按时参加安全例会

1

13.3

无故不参加项目安全例会,或临时召开的必要的HSE会议

1

14

人员HSE行为考核

14分 

14.1

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进入禁烟区

3

14.2

在施工区域范围内和工棚内发现烟头

3

14.3

施工人员未按要求统一劳保着装

1

14.4

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佩戴不规范

1

14.5

进入现场没有穿劳保工作鞋

1

14.7

电气焊工不按规定配戴防护面罩、防护眼镜

1

14.8

戴手套擦拭转动设备

1

14.9

进入与施工作业无关的装置和罐区内

1

14.11

在防火防爆区域内使用非防爆电器、手机

1

14.13

其他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的

1

15

违反安全施工十大禁令考核

20 分

15.1

在禁烟区域内吸烟、在岗饮酒

2

15.2

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2

15.3

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作业

2

15.4

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

2

15.5

负责放射源、火工器材的监护人员擅离岗位

2

15.6

无安全教育合格证和入厂证的外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

15.7

在施工现场不按规定劳保着装、不戴安全帽

2

15.8

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超速、不按规定佩带防火罩、人货混装、违章载人

2

15.9

违反电气安全规程,在有散发油气的区域内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不安装漏电保安器使用手持电动设备等

2

15.1

违反起重安全规程,在吊装作业区域未设置警示标志、高处落物、违章占用生产区消防通道、违反“十不吊”规定等

2

16

特别严重违章事件考核

8 分

16.1

未办理审批手续挖占道路致使消防车无法通行

2

16.2

破坏消防设施

2

16.4

无审批手续乱搭建临时建筑和随意设置预制场地

2

16.6

其他违章虽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

2

17

事故考核

35分 

17.1

发生轻微事故,主要责任为乙方

5

17.2

发生上报集团公司一般及以上级事故,主要责任为乙方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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