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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实行管理责任制

 

第一篇制度篇

一、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二、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三、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体系

四、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五、医疗废物医院感染控制制度

六、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流程图

七、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工作制度

八、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九、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十、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示意图

十一、科室医疗废物收集、运作制度

十二、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十三、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

十四、医疗废物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十五、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十六、医疗废物意外应急预案

十七、医疗废物事故报告制度

十八、医疗废物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制度

十九、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培训制度

第二篇职责篇

一、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或转(兼)职人员职责

二、医疗废物处理相关工作人员职责

三、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工作人员职责

四、医疗废物暂存地点的工作人员职责

第一篇制度篇

一、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张美稀

副组长:

陈潮星林宣良

成员:

白晶许裔敏宋增强黄丽平黄小影林碧杨向阳廖彩霞

何丽娜卢清艺林伟林营蔡小哨顾建民林海鸟叶国庆

蔡文标李淑冬杨蒙陈素贞陈力超蔡文璧丁小勇陈玉如

邹鲁鲍新雁姜明春钟振和柴春江曾小娜林来华李授运

吕珊珊苏文生颜小眉

二、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1.医疗废物管理实行管理责任制,医院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部门责任人。

切实履行职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要求,组织业务培训、进行业务指导、检查、考核,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3.各科主任及护士长负责落实并执行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履行工作职责,预防、控制和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对发生的意外事故作出应急反应。

4.医、护、药、技、员、工等均为医疗废物管理的执行者、维护者。

自觉依法执行和维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各项相关管理制度。

5.医疗废物处理专职(兼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依法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相关制度,避免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体系

主管副院长

(全面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小组

(具体组织实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

感染管理科护理部医务科总务科

负责业务培训、

指导、督查

负责指导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负责督促临床医疗医技科室执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负责医疗废物暂存转运处理阻止医疗废物的院外流失等

四、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医院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的监督管理,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临床及辅助科室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2.医疗废物的定义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本管理制度所指的医疗废物包括

2.1肝病门诊、肠道门诊以及根据疫情需要临时设置的诊疗区所产生的包括生活垃圾在内的所有废物(不包括污泥、污水和放射性废物)。

2.2医院其他部门在诊疗活动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不包括污泥、污水和放射性废物)。

3.医疗废弃物管理组织和职责

建立医疗废弃物管理领导小组、医院主管副院长任组长,医务科、门诊部、护理部、总务科和医院感染管理科参加。

3.1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各项相关规章制度落实的日常监督、技术指导和全员培训。

3.2医务科、门诊部和护理部负责监督、指导各有关科室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包装、记录工作。

3.3总务科指派专人负责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所产生医疗废物和其他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及贮存设施日常管理工作。

4.医疗废物的分类和暂存

4.1各科室应认真学习卫生部有关医疗垃圾分类及处理原则的文件规定,认真妥善做好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医疗垃圾的流失、泄露等。

具体监督由院感科、总务科、护理部、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

4.2严禁将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混放,不得紧邻生活垃圾存放处。

医疗废物暂存在科室的非公共场所,如治疗室、换药室及污物间等处。

不得设置在公共走廊、楼道、水房或医务人员视野范围之外,不能让污染医疗废物处于无人照管的状况,以防止应监管不到位而造成医疗垃圾的流失。

4.3各科室应按照垃圾分类原则在垃圾暂存地点设立专门的盛装容器,垃圾桶周围应保持干净,在容器表面有警示和文字标识。

4.4生活垃圾存放到黑色包装袋中。

非利器医疗废物存放在黄色包装袋中;少量药物性废物可按感染性废物处理,量大时及药剂科联系处理。

4.5损伤性废物如注射针头、头皮针、缝合针、手术刀、锯、备皮刀、安瓿等应及一般医疗垃圾分开,统一盛放在利器盒内,以免发生刺伤事故。

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包装容器。

4.6传染科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均按照医疗废物处理进行管理。

传染科垃圾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包装。

4.7检验科细菌室或科研实验室用后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和菌种保存液、废弃的板架,应高压灭菌或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30分钟后,再按照要求倒人垃圾场指定的容器中。

4.8盛放非利器类医疗废物的黄色塑料袋使用前须进行检查,外部应粘贴标签,标明部门名称和产生日期、数量(重量)和废物种类。

4.9使用中发现盛放医疗废物的容器有破损、渗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

不得将破损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破损后的包装容器应及医疗废物一同处置。

4.10各科室应设专人负责监督医疗费物的管理工作,并报院感科备案。

5.医疗废物的收集及运送

5.1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及运送医疗废物。

按规定时间和路线到各科室收集医疗废物。

5.2收集运送人员清点黄色包装袋和利器盒的数量(注意有无标识,应注明废物的种类、产生单位、时间、重量),检査包装袋完好和密闭性,确认包装容器没有超量盛装(不得超过包装袋封装线或包装袋容量的3/4)后进行封装,及科室负责人员交接,并在《医疗废物收集及运送登记本》上记录。

收集人员有权拒绝收集和转送没有标识的医用垃圾(袋)。

5.3收集运送人员在收集、运送或搬动中发现容器密闭不严或破损等情况,应立即重新封装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

5.4收集运送人员应将密封包装后的利器收集容器和包装袋放人周转箱,不得仅使用包装袋运送石收集运送人员有权拒绝收集没有密封包装的医疗废物。

5.5运送了二具使用后立即消毒,保持清洁。

6.医疗废物的贮存

6.1总务科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建设符合标准的医疗废物贮存设施。

同时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

6.2严禁在贮存设施以外堆放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冷冻贮存时间不得超过7天。

6.3总务科委派专人管理贮存设施,对收集运送来的医疗废物容器进行清点及检査,在《医疗废物贮存登记本》上记录,并进行交班。

每天对贮存设施和设备消毒1-2次。

7.医疗废物的外运

7.1医疗废物委托给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签订委托协议书,承担处置费用。

7.2医院支付的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具体收费标准纳人医疗成本。

7.3医院及处置单位交接、转运医疗废物时,应填写《医疗废物交接记录表》,记录医疗废物容器数量、重量、外运日期等信息,双方签字,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医院总务科专人保存。

记录单保存3年。

8、人员培训

医院感染科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管理等工作人员和有关的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应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方能上岗,每年培训一次。

9.人员防护

9.1总务科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管理等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必要的防护。

9.2使用后的防护品(包括手套、口罩等)不得随意丢弃,应及医疗废物同一处理。

9.3院感科负责制定具体的安全防护措施和进行日常防护的技术指导,在所在地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指导下进行环境消毒、疾病预防工作。

9.4总务科每年对上述人员进行体检一次。

10.监督检查

10.1医务科、门诊部、护理部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院感科进行日常性监督工作;院感科、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联合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检查。

10.2在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査后,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不合格的部门出具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必要时进行经济处罚。

10.3发生医疗废物污染事故时,发现部门应立即上报院感科,院感科按照应急处理方案及时采取消除污染和影响的措施,同时向主管院长、环卫局、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

11、应急处理

如发生医疗废弃物泄露污染时,应及时报告相关科室,院感科酌情向主管领导、辖区环保、卫生、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

同时对疫源地和相关被污染人员进行处理在上级指导下对环境和有关人员进行监测。

被污染人员由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医学观察。

五、医疗废物医院感染控制制度

1.医院总务科设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2.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回收医疗废弃物,回收时做到不遗漏、不污染周围环境;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溢出、散落时,立即进行收集、消毒处理。

3.锐器放人周转箱内密闭运送。

4.对暂时贮存室及区域周围每周用1000-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墙壁、地面及物体表面进行喷洒或拖地消毒一次。

5.医疗废物转移出去后对其区域及用品每天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进行擦拭拖地消毒。

6.回收人员戴口罩、帽子和手套,注意自身防护;防护用品在每天工作结束后要用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每次收集或转运医疗废物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并洗澡。

7.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前必须就地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用2000mg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

8.运送车辆要密闭,每天清洁和消毒。

9.医疗废物收据三联单保存三年记录。

 

六、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流程图

医疗废物产生点

按收集方法示意图分类

↓↓↓↓↓

感染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

病理性废物

药物性废物

化学性废物

↓↓↓↓↓

分类并封口后放入专用袋(或容器)

专职收集人员及医疗废物产生地人员交接(感染性废

物可以"袋"为单位,利器盒以"个"为单位,双签名)

固定路线分类运送(分别置周转箱)

医疗废物暂存点

院内暂存点交接登记(以箱为单位并称重)、分类贮存

及院内外回收公司称重交接,登记医疗废物转移单

冲洗库房及院内运送车辆并消毒,记录

 

七、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工作制度

1.医疗废物产生地点配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

2.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按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3.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处理。

5.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按规定严格消毒后方可排人污水处理系统。

6.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并及时密封。

7.放人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8.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工作人员衣帽整洁,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医疗废物前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擦手。

八、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病理性废物必须防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

2.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人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3.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性废物,必须首先在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5.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封闭。

其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根据消毒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后才能排人污水处理系统。

6.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7.必须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

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8.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9.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应将针头剪掉,针头按损伤性废物收集,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九、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类别

特征

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

感染性废物

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的医疗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

一一一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

一一一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

一一一废弃的被服;

一一一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病理性废物

诊疗过程中产生人体废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损伤性废物

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气。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药物性废物

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药品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

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

一一一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氨芥,环孢霉素、环磷酸

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等。

一一一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

一一一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化学性废物

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说明:

(1)每个包装物、容器外面应当明显标有警示标志和中文标识。

负责转运医疗废物的人员在转运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及封口

是否符合要求,并按要求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

十一、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制度

1.各科室要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医疗废物分为损伤性废物、感染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分别用锐器盒或黄色胶袋双层密封包装,并在包装物外面注明类别、科室和日期病区生活垃圾用黑色胶袋包装收集,不得及医疗废物混合收集。

2.工作人员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査,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的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本科室应先进行浸泡消毒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对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必要时、请示相关管理机构,并在其监督指导下进行工作,并做好相关药品的登记(包括药名、数量、报废时间、原因)及资料管理工作。

5.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产生的垃圾属医疗废物,用双层黄色胶袋包装,并及时密封。

6.放人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盛放医疗废物只能达到容器3/4,不得超过,并严密封口,同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必须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加一层包装。

7.科室运送人员每天将废物分类包装,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到医疗废物暂存处。

8.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到医疗废物暂存处。

9.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防止造成包装物或者容器破损及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10.运送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如穿戴好防护手套、胶鞋、工作防护服等。

11、运送人员工作结束后,及时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科室运送人员要每天做好垃圾交接登记工作,登记材料存档三年。

12.本单位内部一般采取每天运送,运送时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品加工区等。

13.内部转运路线:

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从最高楼层逐层向下收集),将收集的医疗废物运送到医疗废物暂存点。

(按生活垃圾、医疗垃圾的不同分别置于不同的垃圾储存处)。

医疗废物转交出后,应当对暂时储存地点、容器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每天对运送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十二、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1.医疗废物产生地点严格按医疗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分类、毁形,并每日定时由护理人员及收集人员进行清点、交接并进行登记,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

登记资料保留三年以上。

2.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废物的包装及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或桶内,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时应当重新包装。

对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应当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汇报。

3.医疗废物收集人员从产生地点收集后.,按专门路线转运至医疗废物暂存地,及暂存地工作人员进行交接、登记,并签名。

4.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来院收集医疗废物时,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地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打包清点,认真填写转运联单,

5.医疗废物交接记录必须真实、具体,不得弄虚作假,做到产生地、暂存地及转运联单一致,确保医疗废物不向院外流失。

6.医疗废物暂存地每月必须进行分类、总结一次,报总务科,资料保留3年以上。

7.总务科对医疗废物的交接登记进行指导、监督。

十三、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

1.我院暂时储存间在外科住院大楼后面的小平房内。

2.袋装的医疗废物必须装入暂时储存时的周转箱内,不得露天保存。

3.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4.储存间有严密的封闭措施,有工人专人管理,不准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5.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6.室内周转箱必须防渗漏和防雨水冲刷。

7.周装箱避免阳光直射。

8.室外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9.病理性废物暂时储存时,应由病理科进行防腐处理。

10.室内每日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可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雾、擦拭。

十四、医疗废物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国家有关规范行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

2.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规程执行。

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戴口罩。

3.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每次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要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4.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禁止吸烟及饮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到医疗废物。

5.每日对运送车辆及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对暂时贮存处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6.在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要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7.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8.感染管理科经常对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

十五、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为了科学、规范、有序、有效地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切实按国家法规管理,做到防范在先、准备在先,做好应对可能出现的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和危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建立医院医疗废物长效管理机制,强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落实医务人员防护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最大限度的杜绝和预防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完善监控信息报告,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群众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应急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指挥、组织和协调,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制定,业务培训、指导、督查,医疗废物产生、转运流程的确认和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处理预案的实施;医务部负责督促临床医疗、医技科室执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总务科负责医疗废物的运送、暂存及医疗废物的院外流失。

护理部负责产生地医疗废物的分类、消毒保证医疗废物的科学、规范、有序、有效处置及管理。

实行院、科二级管理,责任到人。

(二)强化培训

全院医务人员特别是从事和接触并处理医疗废物的医、护、技工等要认真学习《医疗废物了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以及其他医疗废物管理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操作规程等,以提高全体医务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程度和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提升管理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三)健康宣教

全院要认真开展医疗废物管理知识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如院报、简讯、宣传栏等)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宣传及指导。

(四)消毒防护

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及消毒鞘离制度,严格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暂存处的岗位管理责任制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流程,规范分类收集、运送、暂存过程中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警示标识醒目。

自觉执行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及转交手续及登记规定。

(五)应急能力

1.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自觉执行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2.防流失在加强医疗废物各环节管理力度的前提下,总务科负责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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