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建设项目用地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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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建设项目用地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农村集体建设项目用地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9个工作日)
★该行政审批事项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不收费
●审批依据: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相关规定
窗口受理
登记后根据报件完善与否进行初审并下达:
□不予受理退件通知
□补正材料通知
科员受理预审
申请
申请人提交有关资料
1天
科长视情是否组织现场勘察
1、区(县)人民政府请示文件;
2、建设用地申请表;
3、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
4、补充耕地验收材料;
5、农转用地勘测定界图;
6、拟占用土地1:
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相关部分;
8、补充耕地位置图
核实报件内容
1天
科室审查
复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副科长审核
1天
科长审核申报材料
签署审批意见
2天
局长初步审核
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核
1天
集体决定定
3天
按审批程序签署意见
有关领导签字
有关领导签字
2天2天
图例:
报县政府或
上级部门审批
办理程序
文件传递
工作内容
申请人
取文
窗口发文
登记入册、核发批文
核发批文
1天
取文
发文章
窗口外窗口内
承办机构:
桓台县国土资源局耕保科服务电话:
8221758监督电话:
8210625
建设用地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10个工作日)
★该行政审批事项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1、收费依据:
财综[2006]48号、鲁价费字[2001]301号、1990年国务院第55号令;
2、收费标准:
耕地开垦费:
1万元/亩;征地管理费:
征地补偿总额的2.8%;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张店、淄川、周村、临淄、博山56元/㎡,桓台、高青、沂源16元/㎡
●审批依据: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相关规定
窗口受理
登记后根据报件完善与否进行初审并下达:
□不予受理退件通知
□补正材料通知
科员受理预审
申请
申请人提交有关资料
1天
1、区(县)人民政府请示文件;
2、代市国土资源局拟定的审查意见;
3、建设用地“一书四方案”;
4、建设拟征占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5、补充耕地验收材料;
6、征地听证材料;
7、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
8、拟占用土地1:
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相关部分复印件;
10、补充耕地位置图;
11、涉及规划局部调整的,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批准文件;占用林地的,附林业部门批准文件
科长视情是否组织现场勘察
相关科室提出审查意见
2天
复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科室审查
副科长审核
1天
科长审核申报材料
联审意见并签署审批意见
2天
局长初步审核
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核
2天
集体决定定
4天
按审批程序签署意见
有关领导签字
有关领导签字
2天1天
图例:
1天
报县政府或
上级部门审批
办理程序
文件传递
工作内容
申请人
缴费取文
窗口发文
登记入册、向上级部门报送
报送报件
取文
发证
承办机构:
桓台县国土资源局耕保科服务电话:
8221758监督电话:
8210625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10个工作日)
★该行政审批事项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1、收费依据:
1990年国务院第55号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收费标准:
按鲁国土资发[2003]70号文件规定缴纳
●审批依据: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相关规定
窗口受理
登记后根据报件完善与否进行初审并下达:
□不予受理退件通知
□补正材料通知
科员受理预审
申请
申请人提交有关资料
1天
1、区(县)人民政府请示文件;
2、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3、建设用地申请表;
4、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供地方案;
5、出让(租赁)合同;
6、登记备案证明或年度投资计划(立项批复);
7、规划许可证和选址意见书;
8、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
9、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10、拟占用土地1:
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科长视情是否组织现场勘察
相关科室提出审查意见
2天
科室审查
副科长审核
复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1天
科长审核申报材料
联审意见并签署审批意见
2天
局长初步审核
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核
1天
集体决定定
3天
按审批程序签署意见
有关领导签字
有关领导签字
2天2天
图例:
报县政府或
上级部门审批
办理程序
文件传递
工作内容
申请人
缴费取文
窗口发文
登记入册、核发批文
核发批文
1天
取文
发文章
窗口外窗口内
承办机构:
桓台县国土资源局耕保科服务电话:
8221758监督电话:
8210625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10个工作日)
★该行政审批事项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不收费
●审批依据: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相关规定
窗口受理
登记后根据报件完善与否进行初审并下达:
□不予受理退通知
□补正材料通知
科员受理预审
申请
申请人提交有关资料
1天
1、区(县)人民政府请示文件;
2、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3、建设用地申请表;
4、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供地方案;
5、登记备案证明或年度投资计划(立项批复);
6、规划许可证和选址意见书;
7、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
8、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9、拟占用土地1:
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科长视情是否组织现场勘察
相关科室提出审查意见
2天
科室审查
复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副科长审核
1天
科长审核申报材料
联审意见并签署审批意见
2天
局长初步审核
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核
1天
集体决定定
3天
按审批程序签署意见
有关领导签字
有关领导签字
2天2天
图例:
报县政府或
上级部门审批
办理程序
文件传递
工作内容
申请人
取文
窗口发文
登记入册、核发批文
核发批文
1天
取文
发文章
窗口外窗口内
承办机构:
桓台县国土资源局耕保科服务电话:
8221758监督电话:
8210625
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荒山、荒地、荒滩等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25个工作日)
★该行政审批事项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不收费
●审批依据: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相关规定
窗口受理
登记后根据报件完善与否进行初审并下达:
□不予受理退件通知
□补正材料通知
科员受理预审
申请
申请人提交有关资料
1天
1、区(县)国土资源局请示文件;
2、土地开发整理立项报告书及立项项目汇总表;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开发前影像资料;
5、拟开发土地1:
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6、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图
科长视情是否组织现场勘察
相关科室提出审查意见
2天
科室审查
复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副科长审核
2天
科长审核申报材料
联审意见并签署审批意见
3天
局长初步审核
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核
2天
集体决定定
6天
按审批程序签署意见
有关领导签字
有关领导签字
2天4天
图例:
办理程序
文件传递
工作内容10天
申请人
取文
窗口发文
登记入册、核发批文
核发批文
1天
取文
发文章
窗口外窗口内
承办机构:
桓台县国土资源局耕保科服务电话:
8221758监督电话:
8210625
建设项目预审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20个工作日)
★该行政审批事项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不收费
●审批依据: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相关规定
窗口受理
登记后根据报件完善与否进行初审并下达:
□不予受理退件通知
□补正材料通知
科员受理初审
申请
申请人提交有关资料
1天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复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一的,只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科长视情是否组织现场勘察
核实报件内容
10天
科室审查
复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副科长审核
1天
科长审核申报材料
签署审批意见
3天
局长初步审核
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核
2天
集体决定定
6天
按审批程序签署意见
有关领导签字
有关领导签字
2天44天
图例:
报县政府或
上级部门审批
办理程序
文件传递
工作内容
申请人
取文
窗口发文
登记入册、核发批文
核发批文
1天
发文
取文
窗口外窗口内
承办机构:
桓台县国土资源局耕保科服务电话:
8221758监督电话:
8210625
复垦土地的验收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40个工作日)
★该行政审批事项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不收费
●审批依据: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相关规定
窗口受理
登记后根据报件完善与否进行初审并下达:
□不予受理退件通知
□补正材料通知
科员受理
申请
申请人提交有关资料
1天
1、区(县)国土资源局请示;
2、区(县)国土资源局验收报告;
3、复垦项目资料
科长视情是否组织现场勘察
核实报件内容
1天
科室审查
复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副科长审核
1天
科长审核申报材料
签署审批意见
3天
局长初步审核
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核
1天
集体决定定
3天
按审批程序签署意见
有关领导签字
有关领导签字
2天2天
图例:
办理程序
文件传递
工作内容30天
申请人
取文
窗口发文
登记入册、核发批文
核发批文
1天
取文
发文
窗口外窗口内
承办机构:
桓台县国土资源局耕保科服务电话:
8221758监督电话:
8210625
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的审批(出让、划拨、租赁、
改变用途和延长使用年限)
(20个工作日)
预审报件完善与否下达:
□不予受理/
□补正材料
窗口受理登记
受理
申请
申请人提交有关资料
1天
审核纸制报件完善与否下达:
□不予受理/
□补正材料
1.用地申请;
2.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呈报表;
3.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审批表;
4.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出让审批表;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纸制);
6.宗地图;
7.地籍调查表;
8.权属材料(土地证、用地批文);
9.土地评估报告;
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1.其它相关材料。
(根据新政策规定将对相应报件资料做调整)
行政服务中心审核
1天
地籍科审核
合格
不合格退件
审查
3天
合格
不合格退件
耕保科审核
7天
研究通过后,各分局在监测监管系统填报合同和决定书
县政府联席会议会审
3天
3天
批准定
5天
按审批授权签署意见
分管局长签字
领导审签
2天1天
图例:
局长签字
按审批授权签署意见
1天
办理程序
文件传递
工作内容
耕保科代政府行文
窗口登记发文
申请人取文
核发批文2天
取文
发文
局外局内
承办机构:
行政服务中心地籍科耕保科
服务电话:
822701982217588211229监督电话:
8216776
国有存量建设用地招拍挂审批
(10个工作日)
预审纸制报件完善与否下达:
□不予受理/
□补正材料
窗口受理登记
受理
申请
申请人提交有关资料
1天
审核纸制报件完善与否下达:
□不予受理/
□补正材料
1.用地申请;
2.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呈报表;
3.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审批表;
4.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出让审批表;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纸制);
6.宗地图;
7.地籍调查表;
8.权属材料(土地证、用地批文);
9.土地评估报告;
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1.其它相关材料。
(根据新政策规定将对相应报件资料做调整)
行政服务中心审核
1天
审查
合格
不合格退件
2天
地籍科审核
2天
耕保科审核
合格
不合格退件
3天
分管局长签字
按审批授权签署意见
1天
1天
图例:
转交易中心办理成交后缴纳费用
窗口登记
办理程序1天
文件传递
工作内容
窗口登记盖章
申请人取文
2天
取文
发文
局外局内
承办机构:
行政服务中心地籍科耕保科
服务电话:
822701982217588211229监督电话:
8216776
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作价出资、授权经营审批
(15个工作日)
预审纸制报件完善与否下达:
□不予受理/
□补正材料
窗口受理登记
受理
申请
申请人提交有关资料
1天
行政服务中心审核
审核纸制报件完善与否下达:
□不予受理/
□补正材料
1.用地申请;
2.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呈报表;
3.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审批表;
4.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出让审批表;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纸制);
6.宗地图;
7.地籍调查表;
8.权属材料(土地证、用地批文);
9.土地评估报告;
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1.政府对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作价出资、授权经营的批文;
12.其它相关材料
(根据新政策规定将对相应报件资料做调整)
1天
科长复核分管局长审核
耕保科审核
审查
8天
分管局长签审
局长签审
批准定
1天
按审批授权签署意见
图例:
1天
办理程序
文件传递
耕保科上报
窗口登记盖章
工作内容
申请人取文
发文
1天
取文
承办机构:
行政服务中心耕保科
服务电话:
822701982217588211229监督电话:
8216776
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因破产、兼并等情形
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审批
(20个工作日)
预审报件完善与否下达:
□不予受理/
□补正材料
窗口受理登记
受理
申请
申请人提交有关资料
1天
审核纸制报件完善与否下达:
□不予受理/
□补正材料
1.用地申请;
2.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呈报表;
3.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审批表;
4.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出让审批表;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纸制);
6.宗地图;
7.地籍调查表;
8.权属材料(土地证、用地批文);
9.土地评估报告;
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1.其它相关材料。
(根据新政策规定将对相应报件资料做调整)
行政服务中心审核
1天
耕保科审核
审查
地籍科审核
10天
2天
县政府联席会议会审
3天
按审批授权签署意见
分管局长签审
批准定
1天
按审批授权签署意见
局长签审
图例:
1天
办理程序1天
窗口登记盖章
文件传递
工作内容
窗口登记发文
土地利用科上报
申请人取文
1天2天
取文
发文
局外局内
承办机构:
行政服务中心地籍科耕保科
服务电话:
822701982217588211229监督电话:
821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