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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高中社团规章制度

社团规章制度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此针对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会费管理以及考核标准作如下规定:

第一部分学生社团的申请和成立

1、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首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成立申请书、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业务主管部门

或主管部门或主管人的推荐书、学生社团的章程、办事机构地址或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简历、社团人数等。

2、学生社团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名称、宗旨、经费来源、组织结构、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章程的修改程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的终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项。

章程应与团委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3、社团发起人应持挂靠单位的介绍信(函)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社团指导部领取《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申请人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挂靠单位意见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审批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

干部审批表》,逐向填写,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4、经社团指导部审查,院团委批准后,社团方可正式成立。

社团指导部将《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一式三份,分送院保卫处、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备案;学生社团的印徽、成员证件模本应保管理机构备案。

5、社团批准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社团指导部必须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二部分日常管理

1、每年开学初,由学院组织各协会统一纳新,所有会员要认真详实填写会员登记表.每年纳新后,各协会对全体新会员进行注册.

2、每学期开学第二周,由各协会将会员证统一上缴社团指导部进行注册,逾期不予注册,按退会处理.注册后会员按长春工程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规定每学期加社会实践分0.5学分。

3、每学期初第二周,由各协会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上缴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本学期的活动支出预算。

每学期各协会须于第十七周前由组织机构对本学期活动

进行总结,并上缴至社团指导部。

对于各协会临时增开的大型活动及跨校活动,须于活动前两周向社团指导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开展活动。

4、各协会开展活动前,须认真填写《长春工程学院社团活动登记表》,对活动前未填写者,取消该活动的评比资格。

5、各协会组织机构每两周至少开一次例会,对前一阶段活动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活动进行计划。

6、每学期各协会内部组织机构对会员进行评比及量化考核。

考核结果须上缴社团指导部存档备案。

7、学生社团创办刊物,须报团委、党委宣传部批准;不得创办面向校外的刊物。

学生建立跨校、跨地区的团体和举办面向校外的刊物,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学院禁止非法组织和非法出版物。

8、每年十月初,由社团指导部统一组织各协会进行组织机构换届选举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组织机构须临时变更的,须由协会上缴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换届。

9、每学期末,社团指导部对各协会组织机构进行任职评定。

10每学期第十八周各协会将本学期活动资料上缴社团指导部,社团指导部每学年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对特色鲜明、卓有成效、反映良好的学生社团,给予重点扶持和表彰。

详见本条例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财务管理

为了更好的监督各协会经费使用情况,发挥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的宏观调控作用,本着对会员负责的宗旨,针对各协会的实际情况,学院团委特颁布此制度。

1、学生社团自行筹备经费。

各学生社团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

2、各学生社团可依据本协会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会费,会费可以每学年收取一次,也可以一次性收齐。

会费的收费标准由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结合该学生社团的具体情况确定。

3、各学生社团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允许范围内加收或提高会员费,但须提前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动原因,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照新会费标准收取会费。

4、会费必须用于社团的基本建设和活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个人名义报销。

5、各学生社团可以接受校内外企业或单位的资金或实物,但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捐赠。

接受捐赠时,不得承诺学院规定范围以外及有损学院社团形象的条件。

6、各学生社团秘书处管理社团财物,秘书长管理经费,应建立清晰的财物收支管理制度和协会财产登记。

经费支出前,由社团主要负责人讨论通过,方可支出,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主。

7、各学生社团每学期注册一次,须向团委社团指导部汇报上学期的财务收支情况,同时上交本学期的会费支出预算计划。

8、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本社团财务管理,学院团委将对各社团财务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

对财务管理混乱的学生社团,团委将对其限期整顿,情节严重者,院团委及有关部门将给与严肃处理。

9、会费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两名以上主要负责人在场,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收据应有经手人签名)。

会长、经手人及秘书长在会费记录本上签字方可。

10、各学生社团对会费的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让会员及时了解会费花销情况。

11、各社团负责人换届时,上届负责人应把明确的会费记录本和剩余会费转交给下届负责人并在组织调整大会上做详细介绍,如果在会费交接过程中出现问题,上届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部分评比制度

为了规范社团活动,促进社团发展,加强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对各学生社团的管理与监督指导,同时使社团评优更加规范科学,特制定此制度。

一、总则

量化考核基础分为60分,上限100分,下限0分,对管理有方,活动积极的学生社团予以加分,不按规定行事或出现错误予以减分,各社团应严格按照《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及有关规定开展活动。

考核分数达到60分视为合格,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学生社团可参与社团评优,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社团及社团干部取消其评优资格,并且酌情对学生干部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细则

一、社团负责人大会出席情况

各社团负责人每学期按通知出席社团负责人大会,迟到一次减1分,无故缺席或早退减3分,无故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会员招收情况

各社团在招收会员时按照院团委的有关规定执行。

违反章程及有关规定者,视情况减2-5分。

纳新宣传有力者加2分。

三、活动上报和完成情况

1、各社团举行全校性或涉外性活动必须提出申请,经团委批准后方可举行。

没有上报私自活动的,一经查出每次减2分;上报后未经批准擅自活动者每次减5分;出现严重后果的,酌情取消评优资格,给予主要负责人处分直至注销其社团评比资格。

2、活动上报并经批准后执行情况良好,经查实后根据活动规模及影响,酌情加2-5分。

大型活动并且社会影响极佳,酌情加8-10分。

3、社团工作有创新的、工作成绩突出的加5分,在对外活动中获得省级表彰的社团活动一次加10分;获得市级表彰的社团活动一次加5分;活动在校级宣传资料上有报道的加3分。

四、各社团内部建设

1、社团内部组织机构完善、运作良好者加5-10分,组织机构不完善或有其它的问题者减10-15分。

2、各社团必须建立自己的财务管理条例,帐目清楚加5分;帐目不清楚者减5分;出现问题者减10分,问题严重者追查负责人责任。

五、活动次数

各学生社团每学期至少开展5项活动,不足5项者缺少一项减5分,每项活动须上交社团指导部活动计划,活动总结。

(纳新、例会和讲课不算活动)

六、各社团例会制度

各社团应每月举行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社团组织机构一周例会一次,商讨和交流协会活动及管理问题,无故不举行者每次减3分。

七、各社团换届应提前上报换届时间及名单,不上报者学校对其新一届组织机构不予承认,问题严重的协会由团委整顿且减5分。

八、按时参加团委社团指导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按时递交工作计划、总结以及主动上交账本等资料,不按时交者每次减3分。

三、说明

1、院团委有权修改完善本条例。

2、对违反本条例的学生社团负责人,视情节给予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不予发毕业证及学位证。

3、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4、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

第2篇:

普通高中规章制度

普通高中规章制度

【篇1:

高中学校规章制度汇编】

**市**中学教学部、年级考评办法

教学部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织单位,是落实学校工作的具体实体。

教学部主任对本教学部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要做到全面到位,深度作为。

为科学评价教学部主任的工作,进而对年级工作综合评估,进一步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教学部、年级考评办法。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督导评估小组,每半学期对教学部、年级的工作进行全面综合督导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教育教学成果、日常管理、民主评议等。

一、教育教学成果(500分)

1.教学成果:

参照各教学班的教育教学成果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本教学部教育教学成果。

2.奖励:

各种体育比赛、学科竞赛,按全国、省、市、县、学校等档次,每人次奖励10、8、5、3、2分。

二、日常管理(400分)1、教学管理(100分)

每半学期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对所有教师的教学常规进行全面检查。

重点对备课、作业与教辅批阅、单元过关、预习提纲、课堂目标达成与检测、二次过关试题、师生错题本、听评课等项目进行检查,并评出分数,计算出每个教学部的得分。

教学部主任要每周对本教学部教师的教学常规进行单项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要保存检查结果,以备学校检查。

每少查一次,扣50分;每少一个项目,扣10分。

教学部主任对本部各学科学案、习题、试题把关,凡是没有做出答案的讲义不予签字付印。

教研组没有做出答案,教学部主任签字付印的,每一次扣10分。

(以记录为考核依据)2、教师考勤(50分)

学校每月对各教学部出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出各教学部的出勤情况,缺勤每人次扣教学部主任5分。

3、教师管理(100分)

(1)教师不按学校要求对学生进行考勤,每人次扣教学部主任3分。

(2)班级、教研组浪费水电,每查到一次扣5分。

(3)违反学校规定订阅、私自下发教学辅导材料,扣20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教师中出现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事件,或教师违背职业道德,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次扣20分。

(隐瞒不报的被查处的,扣50分)

(5)教学部主任负责调控作业量与特殊时段的教师工作时间,做不到的扣10-20分。

4、教师培训(50分)

每两周组织一次班主任、任课教师学习活动(总结点评教学部的工作,要收集、整理学校干部对本教学部教师听课的评语,对有关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点评。

要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师培训活动)。

每缺一次扣10分。

教学部要有健全的制度和规定,没有记录或记录不全的,扣10-100分。

5、学生管理(100分)

(1)值班检查工作中对违规违纪学生的扣分,全部纳入教学部主任的考核。

扣分计算办法:

普通教学部主任扣分=教学部总扣分除以教学部学生总数。

(2)学生中出现的事故若隐瞒不报,按下列办法量化考核:

①学生不讲诚信,不负责任,每人次扣1分。

②学生穿奇装异服,携带违禁物品,每人次扣2分。

③学生旷睡,每人次扣5分。

④学生有心理疾病或有特异体质不上报,造成后果的,每人次扣10分。

⑤学生离校出走,每人次扣10分。

⑥学生打架斗殴,每人次扣20分。

⑦学生动用凶器造成伤害,每人次扣50分。

(3)每周至少检查所属学生公寓一次,并打出等级做好记录,做不到的扣5分。

(4)每天检查学生的厕所、教室、走廊、环境,打出等级,每少一次扣2分。

6、工作督查

教学部主任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学校规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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