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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颖三项规章制度内容

安全管理制度1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

三、安全例会制度2

四、安全检查制度3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

六、设备管理制度4

七、危险源管理制度5

八、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6

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7

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8

十一、事故管理制度9

十二、应急管理制度10

十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0

十四、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11

十五、安全活动日制度13

十六、交接班制度14

十七、值班制度14

十八、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15

十九、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6

二十、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17

二十一、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8

二十二、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18

二十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9

二十四、职业卫生管理制度20

二十五、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21

二十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1

二十七、职工入场管理制度22

二十八、职工考勤制度24

二十九、防水害制度24

三十、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25

三十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26

三十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7

三十三、边坡管理制度28

三十四、矿山保卫制度29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0

一、企业安全生产职责30

二、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31

三、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32

四、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33

五、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34

六、经营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34

七、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35

八、安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35

九、机电科安全生产责任制37

十、供销科安全生产责任制37

十一、财务科岗位职责38

十二、安全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38

十三、机电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39

十四、财务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40

十五、安全检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0

十六、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41

十七、凿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41

十八、放炮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2

十九、放炮警戒工安全生产责任制43

二十、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43

二十一、机电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43

二十二、电气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44

二十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4

二十四、配电室安全生产责任制45

二十五、治安保卫安全生产责任制45

二十六、运输工安全生产责任制46

二十七、工程质量验收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6

安全岗位操作规程47

一、凿岩工安全操作规程47

二、放炮员安全操作规程49

三、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安全操作规程53

四、电工安全操作规程54

五、配电室人员安全操作规程56

六、安装工安全操作规程57

七、电气维修安全操作规程57

八、装载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58

九、挖掘机司机操作规程59

十、破碎工安全安全操作规程64

十一、皮带运输机工安全操作规程65

十二、给料工安全安全操作规程66

十三、送药工安全操作规程66

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制定和完善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3、预防、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折不扣地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工作。

4、虚心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本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实施的依法监督和检查。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按着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我矿每年要杜绝重伤以上事故;

2、各部门、班组每年必须杜绝重伤以上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3、各部门、班组考核和奖惩办法:

(1)各部门、班组主要领导为本部门、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各部门、班组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将严格按《安全奖罚制度》执行;

(3)各部门、班组发生轻伤,也要严格按《安全奖罚制度》执行。

4、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所涉及的罚款,全部纳入安全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安全例会制度

1、安全办公会是矿山安全管理的重要容之一,每月召开一次;

2、安全办公会由矿长主持,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各部门主要领导及班组长参加;

3、安全办公会必须有专用记录本,并要有专人记录,会议记录须纳入档案管理,设专人保管;

4、安全办公会所决定的问题,必须定专人负责定期解决问题;

5、安全办公会的容: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行政法规;

(2)听取有关部门关于执行三大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汇报,研究存在的门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

(3)对本单位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并制定出有效的防措施;

(4)督促检查办公会提出的有关事项的落实情况;

(5)检查各单位每周“安全活动日”的活动情况。

四、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为了有效地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规等执行情况。

我矿安全检查的形式分为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日检查和班组自查及特殊时期检查,为保证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矿已成立安全科,并配备了足额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定期检查:

矿每月26日组织有关部门,对矿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安全科每周日组织本科人员、其它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的全面安全检查。

2、不定期检查:

根据上级指示或本矿需要,由矿组织,对矿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抽查,并突出重点。

3、日检查:

安全员每天对矿采、掘、开生产系统和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电系统以及有关生产、辅助岗位,随时进行安全检查。

4、班(组)自查:

兼职安全员和班(组)长对本班组所有工作岗位和生产辅助环节进行每班不少于两次的安全检查。

5、特殊时期检查:

雨季“三防”期,五一、元旦、春节等特殊时期要对矿山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6、对查出的所有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采取“四定”的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落实处理,并将结果进行通报及存档备案。

7、对查出的“三违”现象要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对安全生产搞的好的队、班(组)和个人,要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按照培训计划,对每个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2、矿长、副矿长培训,必须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依法取得矿长、副矿长,定期参加复训。

3、特殊工种培训,企业必须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县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书后持证上岗。

定期参加复训。

4、班组长培训:

矿每季必须对班组长进行培训一次,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对不合格的不得提任班组长工作。

5、一般职工的培训,矿每年组织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每日班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6、新职工教育:

新职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7、变换工种教育:

工种变换前必须重新进行培训,考试合格,方准在新的岗位上作业,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8、建立培训档案,并将培训与工资奖金挂钩。

六、设备管理制度

1、设专人搞好设备、器材管理和维修,实施设备管理责任制;

2、建立设备器材台账,设备、器材规格、型号、购进时间、使用、运转、检修情况,设备缺陷、损坏、报废等都必须详细记载;

3、机电设备定期检查、维修。

半年一大修,每季一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班组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仪器带病运转,确保灵敏可靠;

4、主要设备和安全保护装置必须“三定”即定人、定机、定责,明确专人负责,挂上专责牌,专责人员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设备操作,维修人员要做到“三好”与“四会”的标准;“管好、用好、修好”,“会使用、会检查、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6、设备三率达到“80、7、2”(即完好率80%,维修率7%以上,事故率2%以下)争取实现“90、5、1”。

7、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禁止采用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

8、对设备管理、操作、维修人员、仪器、仪表使用人员要定期组织学习和技术培训,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七、危险源管理制度

1、矿长负责,安全副矿长带领安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对矿山危险源进行查找,确定危险源所处的部位,危险源性质,危害程度,登记建档。

2、针对危险源种类、性质、诱发事故的原因,制定危险源控制措施,生产规程中对新发现的危险源,及时登记,及时制定相应的防措施。

3、重大危险源采取特殊措施加以防,按照重大危险源的性质、危害程度、一旦导致事故到成的后果严重程度等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

八、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为了预防和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目标,经矿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制定本矿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1、矿隐患排查活动由班组、车间(区队)、矿三级组织进行。

2、班组准确掌握本岗位易发生安全隐患的环节、部位、工艺及危害程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规现场管理,每班至少对工作地点进行两次事故隐患排查,并填写隐患排查整改记录。

3、车间(区队)要经常进行岗位安全知识培训,强化从业人员识别事故的责任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监控事故隐患的能力,每7天至少组织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填写隐患排查整改记录并下达隐患排查整改指令通知单。

4、矿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制度等,每半月组织矿安全领导机构成员对全矿围进行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填写隐患排查整改记录并下达隐患排查整改指令通知单。

5、对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填写隐患排查整改记录,按照隐患整改的要求落实到人,及时整改。

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规定期限,落实责任人、资金和措施,限期整改,并向本单位安全领导机构按时反馈。

矿将上述三级排查出的隐患按规定填写《隐患排查和治理月报表》、《隐患排查治理季度分析表》,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乡(镇)安监站。

二、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制度

为更好地治理我单位班组、车间(区队)、矿三级排查出的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班组发现的事故隐患,安全员要立即填写《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向车间(区队)领导报告;

2、车间(区队)将每天查出的事故隐患汇总后于第二天上午8点后汇报矿安全领导机构;

3、矿安全领导机构要对汇总后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级,将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报乡(镇)安监站。

4、对于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都必须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落实到班组,明确责任人,规定期限。

整改完成后矿安全领导机构负责验收并填写回执。

对于未按规定期限整改合格的,按照《隐患排查奖惩制度》的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且直至整改合格为止。

5、对于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矿成立机构,落实目标任务、落实治理经费物资、落实治理时间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应急预案、落实治理资金,实施挂牌督办。

6、重大事故隐患完成整改后,向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申请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准予以核销。

(三)隐患排查责任制度

本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主要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1、成立事故隐患排查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事故隐患排查领导机构职责

负责安排对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落实时间,落实责任人,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限期整改。

2、对于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应该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必须成立机构,落实目标任务、落实治理经费物资、落实治理时间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应急预案、落实治理资金,限期整改。

3、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及时向乡(镇)安监站汇报。

(四)隐患排查奖惩制度

为有效落实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本单位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有权实施下列各项制度:

1、对事故隐患未按期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以及在整改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安全领导机构有权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2、对责任人未按事故隐患整改期限完成的,视情节轻重,罚款50-500元。

3、对车间(区队)和班组未按事故隐患整改期限完成的,一般事故隐患罚款1000-20000元。

重大事故隐患罚款5000-30000元。

4、未按事故隐患整改期限完成的,本单位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一般事故隐患罚款500-5000元。

重大事故隐患罚款3000-10000元。

副组长及成员一般事故隐患罚款300-4000元。

重大事故隐患罚款2000-10000元

5、对发现事故隐患隐瞒不报或者迟报、漏报未造成重大损失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50-2000元的处罚。

造成重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按损失额的5-50%的处罚。

构成刑事案件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矿事故隐患排查领导机构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凡在本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者,一经查实,将给予500-5000元的奖励。

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是为了保证各类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方案等安全技术的审批,应保证充分、正确、容全面、具体、安全措施可靠,能够有效指导生产施工、作业和操作而规定了其审批的容、程序、标准、时限、审批级别、人员职别和资格、权限和义务等。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进行审查、报批。

具体编制要求、审批等按有关进行,在本制度中不详细述。

2、采场作业规程应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管理技术,主要包括地质、爆破、边帮及终了边坡管理说明书。

(1)规程编制由分管采矿的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在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采矿班组长、工人的意见。

(2)主管矿长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矿长、技术负责人等到进行会审,会审后有关部门领导一并签字,并可提出执行意见,而后由主管矿长主持,安排有关人员贯彻执行。

3、制定这些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保证该措施有针对性、具体、可靠、可操作,必须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经主管矿长组织进行汇审、签字,必须落实到人,认真贯彻执行。

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检查本矿对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各个生产环节和所有工作岗位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检查的目的是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安全检查的形式分为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巡回检查、日检查和班(组)自查和特殊时期检查。

1、定期检查:

全矿每月组织有关部门,对采场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安全大检查。

2、不定期检查:

全矿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全矿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1—2次抽查活动。

3、巡回检查:

安全检查人员每周对矿山的生产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巡回检查。

4、日检查:

安全检查人员每天对采场采生产和运输、工作帮、边坡、供电以及有关生产、辅助岗位,随时进行安全检查。

5、班(组)自查:

专(兼)职安全检查员和班(组)长对本班(组)的所有工作岗位和生产、辅助环节进行每班不少于两次的安全检查。

6、特殊时期检查:

雨季三防期、春节时间和其它节假日期间及特殊情况,要随时对矿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7、对查出的所有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当场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要采取三定的方法(定专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进行解决和处理,隐患整改通知书及隐患整改措施情况要按月及时上报矿长。

8、对查出的三违现象(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

9、对在安全检查中所查出的问题,要详细作好检查记录和处理情况记录,以待备查。

10、对安全生产搞得好的班(组)和个人,要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是为了保证各类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方案等安全技术的审批,应保证充分、正确、容全面、具体、安全措施可靠,能够有效指导生产施工、作业和操作而规定了其审批的容、程序、标准、时限、审批级别、人员职别和资格、权限和义务等。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进行审查、报批。

具体编制要求、审批等按有关进行,在本制度中不详细述。

2、采场作业规程应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管理技术,主要包括地质、爆破、边帮及终了边坡管理说明书。

(1)规程编制由分管采矿的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在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采矿班组长、工人的意见。

(2)主管矿长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矿长、技术负责人等到进行会审,会审后有关部门领导一并签字,并可提出执行意见,而后由主管矿长主持,安排有关人员贯彻执行。

3、制定这些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保证该措施有针对性、具体、可靠、可操作,必须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经主管矿长组织进行汇审、签字,必须落实到人,认真贯彻执行。

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选购。

(1)矿设专人采购劳动保护用品。

(2)劳动保护用品采购人员必须到劳动保护用品专营商店进行采购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必须按照本矿山的实际情况,按照计划进行采购。

2、劳动保护用品的储存。

(1)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库房中。

(2)劳动保护用品要按大、中、小规格分类别进行储存。

(3)建立劳动保护用品保管岗位责任制和有关账簿齐全。

3、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

(1)凡从事本矿山的劳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2)按照规定使用的时间,及时更换劳动保护用品。

(3)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帐、卡、做到入库、发放帐、卡相符。

十一、事故管理制度

1、当事故一旦发生时,首先应判断事故发生的地点、性质、原因、灾害程度以及可能涉及的围,并迅速向矿领导及时报告,同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积极投入现场抢救。

如确无可能消灭和控制灾情就应由在场的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选择安全路线,撤离危险区域,如无法撤离时,则应积极采取避灾措施等待营救;矿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2、对发生的各类事故要及时分析,做到大事故不过天,小事故不过班;

3、对事故分析要做到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防措施得力,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重大事故分析,由矿长主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5、建立事故分析登记档案,做好事故分析记录,对重伤以上事故,三日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县(区)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6、因事故而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以罚款和处分;

7、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防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相关人员没收到教育不放过。

十二、应急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2、在矿山生产运营的同时,不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救援组织,提高应急救援反应速度和救援能力。

3、根据矿山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经建立,就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对其进行管理,随着企业生产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生产设备、设施的增加与更新,生产技术的改革与进步,场所的扩充与迁移,从业人员的流动与增减等诸多因素的产生而补充、整改、完善预案的不足项,保证预案的可行性与可靠性及完整性,确保应急启动的随时性。

4、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查找预案的不足,进一步加以完善,确保应急救援预案的完整性和应急救援的有效性。

十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根据各岗位责、权、利、义务相结合的原则,要求每人都要尽职尽责,各负其责,有奖有罚;

2、在安全生产、预防、抢险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3、凡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和进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层层把关,层层负责,将各项规章制度和责任与每个干部和工人的经济利益相挂钩。

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

5、对于安全工作搞的好的班组及个人要给予奖励。

6、对于“三违”罚款,全部用于安全奖励,安全科要积极搞号安全活动、评比等。

对此,矿要给予大力支持,奖励基金由矿长负责,由财务科落实到位。

十四、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的收集:

(1)接收档案时要坚持严格按安全生产的规定标准执行,保证档案质量,安全生产档案要分类管理、存放、类别为①图纸系统;②机械系统;③安全生产规程及责任制系统;④各级主管部门文件和本矿制定的文件材料系统;⑤人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系统;⑥安全生产管理、整改和危险源监控系统等。

档案管理要标准化、规化和现代化。

(2)安全生产档案设专人管理,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种材料、文件要及时接收进档案室。

(3)查阅或使用档案要严格交接手续,案卷要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移交的检索工具,卷宗介绍和材料要齐全。

2、档案保管制度

(1)本矿设档案保管室及多组专用橱。

并有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措施。

对发生褪变和破损的档案要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

(2)橱具排列便于管理和通风。

是多节橱的要自上而下地编制橱具顺序号。

(3)案卷排列要自左至右、从上而下地顺序进行,排列要整齐、美观。

(4)每半年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严格档案的出入手续,做好日常登记,统计工作,按规定搞好年报。

(6)档案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将矿保存的档案数量、状况详细交待清楚,办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

3、档案人员守则:

(1)档案人员要严格遵守本矿制订的制度,切实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档案要严加管理,经常清点,不丢失;

(3)工作中形成的带有字迹的废纸要集中存放,统一销毁,以免混杂在档案中。

(4)不准将矿有关安全生产的用纸或文件私自借与他人。

4、档案使用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要熟悉各种安全生产方面的资料情况,主动了解本矿涉及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对利用档案的需要,积极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2)对保藏档案要编制案卷目录,全引目录等检查工具,以便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

(3)凡查阅档案资料者,特别是查阅档案资料,要说明查阅目的,经矿长批准后方可查阅,借阅要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薄》,并且只限批准的容,不得随意扩大阅读围。

摘抄、复制档案资料,要注意,做好登记,用完后退交销毁。

(4)利用者在查阅要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污损、圈划、图改、折角、拆卷或撕页。

(5)查阅完毕,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进行清点、核对、办理退还手续。

(6)档案资料利用后,查阅者要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并一年一次进行档案利用情况分析,以提高档案资料的利用效益。

十五、安全活动日制度

1、每周一作为矿山安全活动日。

2、由安全副矿长负责安全活动日的安全学习宣传活动,结合每周安全调度会议,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布置下周安全工作。

3、通过学习、教育、奖励安全生产作出贡献的人员,宣传安全生产先进事迹,处罚“三违”人员等,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4、安全活动日必须全员参加,除外出、因病等特殊情况外,不得缺席。

十六、交接班制度

1、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双方在记录本上签字。

2、班(组)长要提前二十分钟到岗接班,各工种岗位提前十五分钟到岗接班。

3、任何班(组)长和各工种岗位,应当现场交接班,严禁在半路途中或采用其它任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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