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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泰县岩溪镇综合试点总规文本07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2010年春节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在福建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海西建设的国家发展战略,福建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部署的实施方案》,以闽政[2010]4号文下发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力求打造出一批“规划先行、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保障一体”的宜居城市综合体。

岩溪镇作为综合改革试点小城镇之一,为了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需要,促进小城镇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发挥小城镇在联结城乡、辐射农村、扩大就业和促进发展的重要作用,充分挖掘其潜力,发挥规划对经济社会活动的组织作用,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法规编制长泰县岩溪综合改革试点镇总体规划(以下简称:

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1)指导思想

①突出科学发展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试点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转变观念、科学规划、科学管理;以加快小城镇建设作为夯实海西中心城市经济基础的重要基石,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发挥政府在小城镇建设中的政策引导作用,创新和提升试点镇发展理念和发展思路。

②实施城乡统筹

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为目标,积极探索城乡协调发展新机制,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全面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实现试点小城镇从功能型城镇向城市综合体的转变。

③坚持以人为本

认真贯彻“经济发展、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的方针,把发展经济与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机结合。

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与人口规模和土地利用的关系,解决好现有资源的利用与生态保护,注重设施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保障一体的宜居城市综合体建设,保障试点镇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和生活质量水平的提高。

④凸显城镇特色

充分发挥生态资源和人文历史资源优势,凸显特色,创建“显山露水、生态宜居”的具有示范性和代表性的生态型宜居城镇。

⑤兼顾发展时序

处理好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的关系,长远规划,分期建设,分步实施,充分体现规划的综合性、科学性、政策性。

(2)规划原则

①统筹兼顾的原则

在规划中统筹现状资源要素,发挥优势和突出特色,优化资源配置,处理好生产、生活、休闲、交通等要素关系,合理组织空间布局。

②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

以设施齐全配套、功能完善为基本要求,构建集行政、工业、教育、医疗、金融、商业、文娱、休闲、居住等为一体,与中心城市连接便利的城市综合体;以改善居民生产、生活质量为重心,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土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资源合理配置、集约利用。

③保持生态的原则

充分利用现有的生态优势,加强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营造生态优良、清洁舒适、特色鲜明的宜居城镇。

④区域协调的原则

以实现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农民向镇区和新型社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为目标,加强试点镇总体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

⑤保障一体的原则

强化公共管理和服务,提升城镇居民各类保障水平,加快建立适应小城镇特点的住房、医疗、就业、就学、养老、生活保障等制度,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保障有效、保障到位。

第三条规划依据

(1)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村镇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福建省综合改革试点镇规划导则(试行)》(2010年3月)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GJJ37-90)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规[2002]112号)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规[2003]119号)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规[2005]144号)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规[2005]145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闽政[2010]4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促进综合改革

试点小城镇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41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综合改革试点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42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43号)

2.相关规划及参考资料

《长泰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2004~2020年)》

《长泰县县城总体规划(2004~2020年)》

《长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长泰县产业发展规划》

《长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长泰县岩溪镇总体规划(2005~2020年)》

《岩溪镇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岩溪镇近五年政府工作报告

1:

10000地形图及相关基础资料

第四条规划期限

近期2010至2015年,中期2016至2020年,远期2021年至2030年,2030年以后为规划远景。

第五条规划层次

镇域划范围覆盖岩溪镇行政辖区,面积为152平方公里。

镇区规划范围为北至大仑头山,南至奎山和福广高速公路,西至牛港岭和牛角山,东至五四农场,总用地面积为30.5平方公里。

第六条规划重点

(1)分析岩溪镇的发展背景条件,把握岩溪镇发展的动力和发展趋势。

(2)研究制定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合理确定岩溪的功能定位,预测发展规模。

(3)确定城乡一体化格局,合理布局镇域镇村体系,统筹安排城镇产业发展布局。

(4)分析镇区发展方向,界定规划区范围和镇区建设用地范围,优化功能组织,完善道路系统,统筹安排各项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5)综合考虑近、远期城镇发展规模和用地布局,谋划城镇发展时序,弹性发展,滚动开发。

(6)利用岩溪山、水、田园等自然条件和丰富的人文景观,塑造城镇整体景观风貌,建设具有丰富的山地和滨江景观和良好生态环境、人文特色的山水田园城镇。

第七条本规划中涉及规划区范围、镇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含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等生态敏感区)、城镇建设用地(含规划期限内城镇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域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城镇各类绿地)、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含城镇干道系统网络、交通枢纽;城镇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和其他重大市政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综合防灾工程等是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强制性内容是对城镇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镇总体规划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总体发展目标

第八条总体发展目标

利用岩溪镇山水资源和田园风光,突出发挥生态优势;主动承接厦漳城市的辐射和产业转移,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优化城镇空间布局结构,完善配套设施,美化人居环境,彰显山水田园城镇特色,建设高品位、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镇。

第九条功能定位

长泰县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和休闲观光农业基地。

长泰县中部重要的新兴制造业基地。

长泰县商业次中心和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

大厦门湾近郊生态旅游休闲度假胜地的重要组团。

第十条总体发展战略

(1)主动接受厦门、漳州辐射的对接战略

大厦门湾经济区对包括长泰在内的周边城镇有着重要的影响。

厦门城市由海岛型向海湾型的发展战略,对于岩溪是亟需把握的重大发展机遇。

(2)强化县域北部核心的城镇化战略

利用经济要素的扩散,提高城镇的经济总量和人口规模水平,形成长泰县域的产业和社会生活配套中心,由此形成对整个县域北部发展的强有力辐射,带动相对落后城镇的发展。

(3)壮大特色行业的产业升级战略

充分发挥近郊、生态、体制、政策优势,积极推进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稳定和加强农业;强化工业主导地位,实现从农村工业向城镇工业的转变,从工业聚集地向外向型工业新城区的转变;同时注重发展旅游业、商贸服务业和房地产业等第三产业,通过努力培育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促进产业升级,增强整体实力。

(4)土地高效利用的集约化战略

强调用地集约化,对土地资源进行整合,促进村庄人口向镇区和中心村集聚,零散工业向工业集中区集聚,优化用地布局结构,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促进土地的合理和高效利用。

(5)优化人居环境的生态建设战略

加强城镇河道水系建设、绿化美化山林、挖掘地方文化,营造城镇特色。

坚持提高城镇建设水平,使城镇发展与人口、经济、资源和环境相协调,不断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创建宜居城镇综合体。

第十一条经济发展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支持海西建设《若干意见》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工业强镇、开放兴镇、商贸富镇”发展思路,坚持小城镇综合改革,全面谋划科学发展,继续解放思想,把握机遇,乘势而上,全力推进闽南生态工贸名镇的建设。

规划近期至2015年,社会总产值达到38亿元,三产比例计划为15:

65:

20,年均增长20%。

规划中期至2020年,社会总产值达到76亿元,三产比例计划为10:

57:

33,年均增长15%。

规划远期至2030年,社会总产值达126亿元,三产比例计划为6:

52:

42,年均增长10%。

第十二条产业发展目标

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巩固和加强传统优势农业的发展。

稳定粮食生产、大力发展蔬菜、优质水果、速丰林等。

实行“一村一品”,培养特色产业。

工业发展按“布局结构、行业结构、技术结构”加以调整,提升传统优势产业,重点引进成规模、科技型和带动性强的企业入园。

逐步形成以工艺品、食品、机械、塑胶、电子等为支柱产业。

借助岩溪镇的区位交通优势和工业化积蓄的势能,培育现代服务业,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业、信息服务业和休闲度假产业。

加快专业市场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商贸物流,形成区域物流集散中心。

第十三条社会事业发展目标

为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开创安定和谐的社会局面,坚定不移地抓民生保稳定,统筹发展社会各项事业。

抓好社会稳定工作,深化平安建设,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确保参保率达到98%以上,规范建设医院、卫生室等医疗场所,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倡职业教育,至2030年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到90%;落实各项支农惠民政策,统筹做好“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基础设施建设目标

围绕做大做强长泰县次中心,以提升岩溪城镇建设、与海西中心城市共同发展为目标,在现有交通架构的基础上,结合福广高速公路在岩溪镇东南部通过并设有落地互通的有利条件,提高岩溪镇与海西中心城市对外交通联系的通畅性和便捷性,逐步完善交通网络,为镇域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完善城镇内部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破解征地、拆迁、筹资、建设等方面难题,逐步实施好新老镇区结合部的整治和改造,从根本上实现镇区形象大改观,提升镇区档次和品位。

第十五条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城镇的产业发展要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注重经济实力和生态文化底蕴的共同增强,促使岩溪镇基本形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可持续发展经济体系,把岩溪镇建成为人民生活富裕,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舒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发展步入良性循环、社会文明进步的可持续发展城镇。

第三章镇域镇村体系规划

第一节人口规模与城镇化预测

第十六条镇域人口规模

近期到2015年镇域总人口为6.0万人;中期到2020年镇域总人口为7.1万人;远期到2030年镇域总人口为9.0万人。

第十七条城镇化水平

近期到2015年城镇化水平为55%;中期到2020年城镇化水平为62%;远期到2030年城镇化水平为75%。

第二节镇村体系规划

第十八条规划总体思路

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目标,以交通干线为轴线,以中心村为节点,优化镇村空间布局,立足镇区,服务农村,形成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联系便捷的镇村体系,统筹城乡发展。

第十九条空间布局结构

结合岩溪镇地域特点、经济分布和发展方向,形成以岩溪镇区为中心,207省道为主要发展轴,592县道为次要发展轴,上蔡和湖珠中心村为结点的“一心、两轴、两点”的地域结构模式。

第二十条等级规模结构

岩溪镇域镇村体系分为三级:

一级:

中心城镇——岩溪镇;人口规模为6.8万人,

二级:

中心村——上蔡、湖珠;人口规模为1.11万人,

三级:

基层村——甘寨、顶山、霞美、田头、石铭、高濑;基层村人口规模为1.09万人。

第二十一条镇村体系职能结构

根据镇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发展条件及区域分工,规划镇域内各村镇组成一个多层次、多功能、分工协作的职能体系。

中心城镇:

岩溪镇区,是岩溪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基础设施完善、生活条件优越,带动全镇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区。

中心村:

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拥有小型商场、邮政代办所、中心卫生室、小学、幼儿园等次一级的公建和基础设施。

其中:

上蔡中心村位于镇域南侧207省道上,介于岩溪镇区与长泰县城之间,其区位、交通优势比较明显且工业、农业基础较好,规划充分利用这些优势,依靠科技进步,挖掘资源潜力、发展为以工业、农业、特色水果为主的综合村。

湖珠中心村位于岩溪镇域的北部中心位置,规划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林业资源和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以农业、林业为主旅游服务为辅的生态村。

基层村:

农村居民聚居点,以第一产业为主,大力发展多种经营,为农业产业型。

第三节城乡统筹与协调发展

第二十二条城乡统筹与协调发展

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升城镇化水平,充分发挥岩溪作为长泰县域北部核心城镇作用,以镇区及农村新型社区为基础,建立分工合理、高效有序的城镇体系结构,构建城乡协调发展新局面。

依托岩溪镇域发展轴,通过道路交通一体化、基础设施(水、电、通信、广播电视)及公共服务设施(文教、体育、卫生)一体化,推动城乡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镇支持农村”方针,实施农村城镇化战略。

对北部山区农村居民点,合理选定中心村,整合村庄,推动道路、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向中心村延伸,促进城乡共建共享,建设现代化新型农村。

对规划区内的农村居民点,根据所处区位、经济基础、发展活力等进行分类,按城镇规划标准进行改造,促进城镇现代化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

第二十三条村庄规划

根据统筹协调原则,实现农民向镇区和新型社区集中,对于北部山区和规划区周边规模小、分布零散的自然村,依照具体情况进行迁村并点,以适应村镇经济的发展,并有利于公建和基础设施集中配套,其中拆并的村庄纳入镇区的共计3845人;拆并的村庄纳入周边中心村的共计4086人。

(附表7)

拆并村庄按就地安置和异地安置两种模式进行安置。

就地安置为规模较大和基础条件较好的自然村,规划对其进行整治,在村庄周边选择安置地进行安置;异地安置为规模较小和发展条件较差的村庄,规划对其进行拆迁,在中心村和镇区设置安置区,村民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在中心村或镇区安置。

第二十四条村庄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意见》,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对农村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进行重新规划和综合利用,引导农村集中建设和有序转移,促进自然村向中心村和镇区聚集,村民向住宅小区、新型社区和小城镇集中。

村庄进行拆并后,村庄建设用地面积由现状的490.63公顷减少为规划的307.5公顷,可进行复垦土地面积为183.13公顷。

第四节镇域产业发展与布局

第二十五条产业发展布局

结合镇域空间布局和岩溪镇产业发展实际,共规划四个产业发展区,分别为西北部以特色农业为基础、以“一村一品”为格局的第一产业发展区;东北部以轻工机械、林产加工、食品加工、工艺品和电子等一二类工业为主的第二产业集中区;中部以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体科技、医疗卫生、现代商贸、流通业、信息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发展区;东南部以观光农业、休闲度假产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发展区。

第五节镇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二十六条对外交通

高速公路:

福广高速公路从岩溪镇东南部通过并在高濑村附近设有落地互通,规划修建东九路南段衔接高速公路引道与207省道及镇区干道。

公路:

规划远期对207省道进行改线,改线后207省道红线宽度控制为40米。

扩建592县道,提高其道路等级,红线宽度为30米。

修建通往坂里的第二通道,红线宽度为15米。

第二十七条内部交通

公路建设实现“村村通”,加强镇区道路同各级乡村公路的网络联系,重点提高镇区与甘寨、上蔡等村的联系等级,规划路宽为10米。

加强村庄与村庄之间村道的建设,规划宽度为7米。

第六节镇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二十八条合理设置中心城镇、中心村、基层村各级社会服务设施,实行“镇带村、多村联合”的设置方式,使村镇逐步实现设施区域共享。

第二十九条岩溪镇区公建设施配套较为集中,主要是行政管理、商业金融、教育机构、文体科技、医疗设施、集贸市场、社会福利院等七类,公建设施按照人口规模、服务范围确定建设规模。

行政办公机构——镇政府、工商、税务、法庭、派出所等。

商业金融——集中商业街区、大型商场、购物中心、银行、信用社、保险、储蓄所、宾馆酒店等。

教育设施——两所中学、四所小学及八所幼儿园、托儿所。

文化科技——文化馆、体育场、影剧院、各级活动中心。

医疗卫生设施——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防疫站、计生站。

集贸市场——综合集贸市场、特色农产品集散中心。

社会福利设施——福利院、敬老院等。

第三十条中心村的社会服务设施配置,不仅满足当地农民日常生活必备的各项设施,同时也为附近村庄农民服务。

各中心村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如下:

行政办公——村委会。

教育设施——小学、幼托。

医疗卫生——医疗室、卫生所。

文化科技——文化室、农技站。

商业服务——基层商店,小吃店、副食市场、百货店。

社会福利——老人活动中心。

第三十一条基层村的社会服务设施配置,以满足当地农民日常生活必需的设施为主。

第七节镇域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三十二条镇域给水规划

扩建现状镇区水厂,新增设一套净水设备,扩建后水厂日供水量为1.0万立方米/日。

水源来自内寮水库。

在镇区北部新建第二水厂作为镇区供水的主要水厂,第二水厂近期供水能力为1万立方米/日,远期规划2.6万立方米/日,水厂占地3.5公顷。

水源来自湖珠水库。

镇区水厂提供镇区及上蔡、甘寨、霞美、石铭、田头村5个行政村的用水,湖珠、顶山行政村就近采用干净水源,经简单过滤净化后使用。

第三十三条镇域雨水规划

镇域暴雨强度公式采用漳州市暴雨强度公式计算。

设计重现期一般地区P=1年,沿江低洼区P=2年。

根据分散、就近的排水原则,合理组织排水分区。

采用自然排水和管道系统

相结合的方式,在必须采用管道系统时采用重力流方式排放。

第三十四条镇域污水规划

工业集中区的污水先行处理后纳入城镇污水系统。

规划镇区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能力为0.5万立方米/日,远期规划处理规模2.0万立方米/日,污水厂占地4.5公顷。

甘寨、霞美、田头、石铭、上蔡村5个行政村的污水,经生态化处理后纳入镇区污水厂。

湖珠、顶山行政村设生态污水处理站,污水经过处理后尽可能加以利用。

第三十五条电力工程规划

用电负荷预测:

总用电量为181兆瓦,总视在功率为202兆伏安,负荷密度为12267千瓦/平方公里。

镇域供电电压等级:

岩溪镇电网电压等级规划为110千伏/10千伏和0.38千伏/0.22千伏,35千伏电压等级镇域内逐步取消。

供电电源:

规划将110千伏岩溪变扩容新增两台50兆伏安的变压器。

并在镇区西部牛角山的北侧规划新建一座110千伏变电站,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配置三台50兆伏安的变压器,电源进线从110千伏岩溪变接一回连结线,从长泰县兴泰220千伏变引入一回110千伏电源线。

高压走廊保护:

110千伏线路为15~25米,35kv线路为10~15米。

对于规划区内高压线路应尽量沿建设用地外围架设,在某些重要地段可采用高压电缆(主要为110千伏线路)埋地敷设。

第三十六条电信工程规划

电话需求量预测:

固定电话装机容量为3.5万门;移动电话用户按普及率进行计算,用户量为45000部。

局址规划:

规划将岩溪镇电信局扩容为3.5万门。

规划区内各用户按接入网形式布点,每个接入网容量1200-2400门。

第三十七条邮政局所规划

根据总体规划的规模,建议至2030年建设岩溪镇邮政支局一座,选址在省道207线的南侧,靠近岩溪工业集中区的东段;同时配置邮政所1处,选址在镇区中部的锦昌路中段,利用居民集中点或商业网点的公共建筑设置。

第三十八条有线电视工程规划

有线电视用户预测:

有线电视用户按普及率进行计算,经计算用户量为2.57万线。

有线电视管线规划:

有线电视由长泰县有线电视台提供信号源,有线电视线路与电信线路合用管线,占用1-2个孔位。

若考虑到行业的不同,无法共用管线,可同管位单独敷设4孔直径60双壁波纹管,在交叉路口和光节点处应设置手孔。

同时按300-500个用户为片区设一个光机。

第八节镇域环境保护及环境卫生规划

第三十九条环境保护规划

(1)水体

内寮水库和湖珠水库的生活饮用水源的水质要达到国家地面水二类标准;龙津溪和湖珠溪的水质要达到国家地面水的三类标准;镇域形成较完备的污水处理系统,污水按二级标准处理。

(2)大气

内寮水库和湖珠水库的水源保护区、北部山区按大气一级标准控制;岩溪工业集中区按大气三级标准控制,镇域其余地区要保持不低于国家大气二级标准。

(3)噪声

结合岩溪镇总体规划,解决过境车辆穿越镇区造成的交通噪声污染问题。

在镇区设置噪声控制区,实行禁止鸣笛;主要交通干路两侧设绿化带;控制机动车辆的增长,特别是控制城区摩托车增长数量。

限制各类工程施工作业时间,采取防噪和减噪措施,控制工业和建设施工噪声,特别是夜间噪声污染。

交通噪声和环境噪声的等效声级接近或达到国家标准中的控制指标,即载重汽车不超过86分贝、轿车82分贝;居民区昼50分贝、夜40分贝。

第四十条环境卫生规划

镇域的垃圾处理模式采用“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规划镇区及各行政村全部生活垃圾均运往长泰县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

医疗垃圾、固体危险废弃物等特种垃圾必须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单独处理。

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率达100%,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有毒有害废弃物均处理至无害化程度。

第九节镇域景观风貌及旅游规划

第四十一条镇域景观风貌规划

岩溪应充分利用优越的地理位置,独特的自然环境和有利的自然条件,建设成为依山傍水的山水田园城镇,改善和优化城镇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规划构成“点、线、片”的景观风貌体系。

“点”指分布在镇域内的历史文物单位和良岗山胜景、九九溪“九溪九夏”等旅游景点;“线”指龙津溪滨水景观岸线,通过多层次的绿化和小品设计,形成具有自然和人工岸线相结合的滨水休闲带,构建公共空间体系;“片”指镇域东、西、北三面具有良好植被的自然山体,构成岩溪镇外围重要的生态圈。

第四十二条旅游规划

(1)旅游定位:

融入长泰县、大厦门湾和“闽南金三角”旅游体系,立足岩溪镇山、水资源和人文景观资源优势,挖掘丰富多彩的地方文化,创建一个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丰富的文化内涵和浓厚的度假氛围的特色城镇。

(2)游线组织:

旅游开发在保护资源和环境的前提下,南部以上蔡四落大厝、珪塘“三公下水操”、百年老街、普济岩等人文景观资源为依托,发展文化旅游;北部山区以良岗山胜景、九九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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