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廉政制度执行情况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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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廉政制度执行情况汇报
人民法院廉政制度执行情况汇报:
XXXX人民法院廉政制度执行情况汇报自治区高院检查组:
为进一步巩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成果,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廉政制度的贯彻落实,我市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系统集中开展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和自治区高院关于贯彻此通知的意见要求,深入开展了廉政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执行《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和《关于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中院及各基层院均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的实施方案,紧密结合实际,坚持集中教育、查摆问题、完善机制和开展各项活动相统一,采取多种措施,有力地促进了“五个严禁”的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强化认识,深入学习。
结合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等活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王胜俊院长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和全国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使广大干警清醒认识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五个严禁”规定的重要意义,并使干警对规定人人皆知,时时牢记。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将“五个严禁”规定内容在法院电子大屏幕和局域网上进行滚动宣传;
二是为每位干警制作发放随身携带的“五个严禁”规定提示卡;
三是对因违反“五个严禁”规定而受到严肃处理的反面典型案例及时向广大干警通报,做到警钟长鸣。
积极营造贯彻落实“五个严禁”的浓厚氛围,使干警做到常见常提醒,多见多提高。
(三)强化领导,狠抓落实。
把贯彻落实“五个严禁”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内,制定任务分解方案,与党组成员和各部门正职签订责任书,并加强监督考核,使党组成员和各部门正职在抓好自律的同时,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切实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四)强化监督,促进整改。
一是组织全体干警对执行“五个严禁”规定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二是在新闻媒体上将“五个严禁”规定向社会公布,全市两级法院都装备了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录音电话,中院还在本院外网开通了举报电子邮箱;
三是向当事人随案发放印有“五个严禁”规定的监督卡;
四是定期召开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会;
五是加强与人大、纪委、政法委、检察院和信访局等单位的沟通;
六是督查督导小组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
七是实行举报反馈制度,对群众署名举报的违反“五个严禁”行为,做到有一件核一件,件件有回音。
八是中院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对提供线索经核查属实的举报人给予一定奖励,以鼓励群众对违反“五个严禁”的行为举报。
(五)强化责任,严厉惩治。
纪检监察部门对违反“五个严禁”的行为,认真核查、严肃处理。
对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严格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的规定,严惩不贷。
2009年中院2名同志因接受当事人宴请,被调离执行工作岗位。
二、贯彻执行《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情况
(一)明确职责,落实廉政监察员制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中院制定了《关于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暂行办法》,任命10名部门副职领导干部兼任廉政监察员。
根据工作需要、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对廉政监察员进行调整任命。
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设兼职廉政监察员140名,其中中院10名,基层院130名,具有审判职称的140名,由部门副职兼任的93名。
为更好的发挥廉政监察员的职能作用,实现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直接跟踪和监督,全市两级法院都选任了思想政治觉悟高、业务知识精、工作责任心强的资深法官或部门副职担任廉政监察员并赋予廉政监察员以监督权、建议权和一票否决权,承担“分析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形势,组织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对本部门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纪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向所在部门人员提供廉政指导和廉政咨询,对所在部门人员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
组织人事部门在审判执行部门考察干部时,应当听取其所在部门廉政监察员的意见”等职责。
(二)明确任务,发挥廉政监察员教育监督作用。
一是充分发挥教育提醒作用。
积极组织干警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创办廉政园地、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看廉政电影、发廉政短信、开展廉政活动,深入开展廉政谈话工作,对新进人员必谈、新任职务必谈、重要专项任务必谈、发现问题苗头必谈,引导干警绷紧廉政弦,自觉保持清正廉洁。
二是充分发挥纪律监督作用。
拓宽监督渠道,公开廉政监察员办公电话,随时接受当事人对所在部门工作人员行为的监督和举报;
加强重点环节监督,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工作,强化对重点人员和重点案件的监督,重点对回避制度落实、庭审、案件合议、执行及处理结果、跟踪听取当事人意见等环节进行监督,防止暗箱操作;
加强日常监督,及时了解所在部门干警的工作状况和业外情况,把对干警的监督由工作时间以内延伸到工作时间以外。
(三)加强监督,规范廉政监察员管理工作。
中院推行廉政监察员述职制度,每年向监察部门述职,全面客观汇报履职情况。
实行廉政监察员及时报告制度,向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部门书面报告廉政监察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工作建议,对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定期对廉政监察员工作情况进行抽查,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将廉政监察员工作纳入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廉政监察员的晋级、晋职、评先、评优,事先都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三、贯彻执行《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的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下发以后,中院党组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本院及辖区法院法官任职回避工作。
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政治部主任、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任职回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并责成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中院和各基层法院都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使全体干警熟知规定的内容,最大限度的调动广大法官主动参与的积极性。
并将文件送人大、组织部、政法委等部门,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二)客观真实,杜绝弄虚作假。
中院以法官和部门自查为主,要求审判、执行部门首先在内部自查,符合任职回避的法官写出申请,部门对党组写出情况说明,确保不漏一人。
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并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个别沟通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排查,做到无一漏报、误报和瞒报人员。
截止目前为止,全市法院系统没有应实行回避的人员。
(三)跟踪问责,建立长效机制。
全市两级法院都建立了法院工作人员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定期申报制度,并由政工部门每半年向律师管理部门查询法院工作人员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情况,在干部招录、调配、选任等环节,严格执行任职回避规定。
四、贯彻执行《关于在审判执行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的情况
(一)提高认识,认真学习。
全市两级法院组织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对《规定》进行了学习讨论,增强遵守制度、贯彻制度、维护制度的自觉性,在工作中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
中院把《规定》作为全院干警廉政知识考试的重点内容。
元**区法院通过开展“三对照、三查找”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活动对此项规定进行落实,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二)自查自纠,及时汇报。
各院各部门认真组织干警结合实际学习贯彻《规定》,仔细查摆自身是否存在私下接触正在审理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亲属、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其他关系人等,是否有为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行为等情况,对于发现违反回避和干扰办案的情况要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汇报,并填写《涉廉事项报告单》。
(三)加强监督,严格执行。
通过开展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对一”联络工作、定期召开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会、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的作用、向当事人随案发放监督卡、切实加强信访网络举报工作等形式,广泛收集信息,掌握线索,拓宽监督途径。
对举报和发现的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事件,依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截止目前,全市两级法院没有发现内部人员违规为当事人转递材料、为当事人打听案情或为当事人说情打招呼等现象发生。
五、贯彻执行《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暂行规定》和《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的情况
(一)司法巡查工作开展情况为全面推动全市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司法业务建设和司法队伍建设,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法院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在各基层法院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院制定了《关于司法巡查工作的暂行办法》和《司法巡查工作方案》,成立了司法巡查工作办公室。
**中院司法巡查组自2011年7月7日至9月22日对全市12个基层法院的领导班子建设、司法队伍建设、司法业务建设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已于今年年初发给各基层法院。
在巡查过程中共发现各类问题22个,通过巡查向基层法院提出整改建议36条,要求基层法院严格按照中院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各院整改方案已于5月底前上报中院巡查办,还要求10月底前在本院组织整改满意度测评,同时将测评结果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中院巡查办。
共有12个问题得到整改,正在整改的问题10个,向被巡查法院同级地方党委通报巡查情况12次,共提出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2个,经过协调沟通,目前被巡查法院同级地方党委已经帮助解决问题1个,正在帮助解决的问题1个。
(二)审务督察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的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中院对本院和基层人民法院认真开展了审务督察工作。
中院在纪检监察室设立了审务督察工作办公室,设置主任1名,审务督察员3名,由监察室主任兼任审务督察工作办公室主任。
全市两级法院共配备审务督察员32名,均取得了取得了审务督察资格。
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日志》和审务督察工作档案,对现场督察情况进行详细、准确的记录并在督察结束后及时将工作材料进行了归档。
为了更好的做好此项工作,确保审务督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参加督察工作的4名同志均参加了自治区高院组织的审务督察员资格培训班培训,并对审务督察内容、督察程序、处置程序等进行了认真研究。
对本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坚持每月不定期督察两次,截止目前已经在本院机关发放督察通报17次,于5月21日起正式对基层人民法院开展了审务督察工作。
审务督察工作开展以来,市中院督察组已对全市7个旗县区人民法院部分法庭进行了督察,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临时确定被督察单位,主要对被督察单位的工作纪律、司法作风、司法强制措施、安全保卫措施和警车警用设备使用等情况进行了重点督察,通过向当事人发放调查问卷、座谈等方式了解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在督察过程中确实发现了一些问题,在本院督察过程中发现法警执庭不规范、书记员开庭不宣布法庭纪律、工作人员上班迟到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由审务督察办公室及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取得联系,沟通情况,并在本院范围内下发通报。
在对基层人民法院督察过程中发现部分法庭环境卫生差、不按通知时间开庭、工作人员上班迟到等问题,督察办公室及时将此情况反馈给基层法院相关院领导,督促其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改正,并对督察中发现问题的单位进行回查,检查其整改情况。
此项工作已在《**法制报》以“**市中级人民法院扎实开展审务督察工作”为题进行了宣传报道。
六、贯彻执行《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的情况**市中院行政编制实有人数184人,现配有专职纪检监察干部5人,市中院于1989年9月开始设立纪检组,编制纪检组长1名,于1989年9月同时设立了监察室,编制主任1名,监察员3名。
全市12个基层法院有8个基层法院设置了纪检组,12个基层法院均设置了监察室。
全市法院共有专职纪检监察干部35人,其中中院5人,基层法院30人。
纪检干部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32人,专科学历2人,具有审判职称的20人。
七、贯彻执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试行)》的情况为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我院自2009年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我院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预防违纪违法问题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干警,在2009年开展此项工作的基础上,再次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修订完善。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组监察室。
同时,在每个部门确定了一名联络员,负责该部门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是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对该项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和阶段安排。
三是召开全院动员大会,进行广泛宣传动员,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二)突出重点,抓好工作落实一是开展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分类定级和重点管理工作。
共查找出思想作风、岗位职责、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风险点164个,制定防控措施204条。
其中一级风险30个,防控措施56条;
二级风险106个,防控措施114条;
三级风险28个,防控措施34条。
把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录入廉政电子档案,并作为廉政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
二是清理完善规章制度。
自2009年以来,在审判工作管理、队伍管理方面新制定制度11项,修改完善制度3项。
三是优化编制工作流程。
我院以部门为单位,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工作岗位,共编制了80个工作流程图,其中审判部门56个,非审判部门24个。
通过对审判权、执行权、人事权、财务管理权等权力的运行流程进行优化编制,进一步细化了权力运行轨迹,实现了分权、限权、亮权。
四是推进电子监察平台建设。
全市两级法院建立了案件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各基层法院与中院之间配备了案件信息传输平台系统,建立了全市两级法院统一的案件信息库。
中院领导和监控部门可以通过网络对每一件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审限运行情况进行监控,从而实现了对两级法院案件审理和执行的事前和事中监督。
五是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
中院院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的实施办法》,通过查准找全廉政风险点、设立预警信息专报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对干警廉政情况测评等途径,多角度、多层次汇集干警廉政建设方面的信息。
针对干警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不同程度采取不同预案,确立了黄、橙、红三级预警机制及提醒、诫勉、整改制度。
六是推进廉政档案建设。
廉政档案的建立对象是全院在编干警,采用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相结合的管理方式,由监察室实施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将干警岗位职责、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以及其他与廉政相关的工作、生活情况录入干警廉政档案,依据廉政档案记录考核干警的廉政信用度,综合运用于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等工作中。
通过廉政档案建设,增强了全体干警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的意识,提高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扎实工作,取得较大成效根据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过程中梳理出各部门存在的制度机制风险,我院积极稳妥地对内设部门进行了职能调整。
首先是将对外评估(鉴定)、拍卖工作从立案一庭剥离出来,专门设立司法辅助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健全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流程,统一规范对外评估(鉴定)、拍卖工作,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选择评估(鉴定)、拍卖机构,并由监察室对随机选择机构进行现场监督,从而进一步优化了审判业务部门与综合管理部门之间的职权配置。
其次是完善了案件评查工作。
由审管办负责案卷评查工作,改变了过去定期从业务庭抽调人员进行案卷评查的形式,改由专人具体负责案卷评查工作,做到责任到人。
同时,由监察室对审管办评查完的案卷进行抽查,如发现审管办存在应查出问题而未查出的情况,要对审管办在绩效考核中扣减分数,从而进一步加强了案件评查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审判质量的提高。
2010年年底,我院在总结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经验基础上,重新修订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内设部门业绩考核办法》,新考核办法分为综合项目考核和业务项目考核,量化检查指标,对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均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并设计相应的评分标准。
新考核办法实行日常督促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对审判、执行、政务、事务等各项任务都确定了相应的监控部门。
该考核办法的实施,使我院的考评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客观公正,有效的调动了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
2011年,建立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廉政教育制度》,扎实开展廉政教育,努力搭建廉政文化教育平台,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政治防线,《**法制报》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
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力推动了审判执行工作开展。
2009年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以来,我市法院在收案数较快增长的情况下,结案数、结案率逐年上升,二审发改率和涉诉信访数量逐年下降。
2009年和2010年,我市法院各项考核指标均居全区法院前列,在2011年全区中级人民法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名列全区第一,在今年上半年绩效考核中仍名列第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