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现状评价导则陕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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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现状评价导则陕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化工园区(集中区)

安全评估导则(试行)

 

2014年5月4日发布2014年5月4日实施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

目次

前言

为指导我省化工园区(集中区)安全评估工作,规范安全评估机构评估行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及和《陕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陕安委办发〔2012〕4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规定了陕西省化工园区(集中区)安全评估的一般原则、程序、方法、内容和基本要求。

本导则由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导则起草单位:

陕西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中心

陕西精诚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导则为首次发布。

陕西省化工园区(集中区)安全评估导则

1.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陕西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的安全评估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导则,然而,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GB50489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AQ8001安全评价通则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

本导则中,化工园区(集中区)统一简称园区。

3.1化学品

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3.2危险化学品

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3.3化工园区(集中区)

指依法设立的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包括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范围的企业)的工业园区或者相对集中的专门区域。

3.4风险

发生特定危害事件的可能性以及发生事件后果严重性的结合。

3.5危险因素

对人造成伤亡或者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3.6有害因素

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者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3.7危险程度

对人造成伤亡和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尺度。

3.8有害程度

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中毒、疾病或者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尺度。

3.9危险化学品企业

本导则中指园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的企业,包括主要原料、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3.10事故

指能量或有毒物质意外释放导致财产损失与人员伤害的情况,本导则中仅指火灾、爆炸、中毒三类可能导致重大后果的事故。

3.11事故范围

指可信事故情境下,根据池火灾、火球、蒸汽云爆炸、有毒气体扩散等事故后果模型计算的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供应急救援参考。

详见附件1。

3.12风险评估

以实现工程、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与分析,判断工程、系统发生事故和急性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安全对策建议,从而为工程、系统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风险评估可针对一个特定的对象,也可针对一特定的区域范围。

3.13定量风险评估

对某一设施或作业活动中发生事故频率和后果进行综合定量分析,采用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描述风险程度,并与风险可接受标准比较的系统方法。

3.14可容许个人风险标准

个人风险是指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各种潜在的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漏事故造成区域内某一固定位置人员的个体死亡概率,即单位时间内(通常为年)的个体死亡率。

通常用个人风险等值线表示。

3.15可容许社会风险标准

社会风险是指能够引起大于等于N人死亡的事故累积频率(F),也即单位时间内(通常为年)的死亡人数。

通常用社会风险曲线(F-N曲线)表示。

3.16ALARP(AsLowAsReasonablyPracticable)原则

在当前的技术条件和合理的费用下,对风险的控制要做到“尽可能的低”。

3.17安全容量

一定的经济、技术、自然环境、人文等条件下,园区在一段时期内对园区内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周边环境、社会、文化、经济等带来无法接受的不利影响的最高限度,也即对风险的最大承载能力。

3.18评估单元

根据被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和安全评估的需要而将被评估对象划分为一些相对独立部分(或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其中每个相对独立部分称为评估单元。

3.19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

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包括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等,内容如下:

1)高敏感场所(如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

2)重要目标(如党政机关、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位等);

3)特殊高密度场所(如大型体育场、大型交通枢纽等)

4)居住类高密度场所(如居民区、宾馆、度假村等);

5)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如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

6)重要的交通设施(机场、高速公路、重要航道、隧道、铁路干线等)。

4.评估目的

1)清晰辩识和评估现有(预见)风险,确定园区整体风险及安全容量是否在容许范围内。

2)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对相关安全设施、园区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协作能力进行整体评估并提出相关措施。

3)对园区项目的发展规模和产业结构布局以及后续发展提供依据。

5.安全评估内容

5.1前期准备

前期准备工作应包括:

明确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组建评估组;明确评估目的和目标;制定计划进度;收集国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实地调查被评估对象的基础资料,现场勘察,准确记录勘察结果。

资料收集工作的内容及深度见附件2。

5.2周边环境的安全影响

分析园区周边社会环境对于园区日常运作的影响,从周边企事业单位分布、交通设施、常住人口分布、人流分布、社会风俗、农耕习惯等角度分析社会环境对于园区选址及园区内企业运作的影响。

5.3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

识别园区内的高风险装置;辨识和分析园区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发生作用的途径及其变化规律。

5.4划分评估单元

评估单元划分应考虑园区区域性的特点以及风险评估的特点,划分的评估单元应相对独立,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便于实施评估。

5.5选择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目的和目标以及划分的评估单元的特点,选择科学、合理、适用的定性、定量评估方法进行整体性评估与分析。

定性、定量评估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园区的特点进行。

能进行定量评估的应采用定量评估方法,不能进行定量评估的可选用半定量或定性评估方法。

对于不同的评估单元,可根据评估的需要和评估单元特征选择不同的评估方法。

5.6定性、定量评估与分析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采用选定的评估方法以实地调查、现场勘察的结果为基础,并可参考类比对象的实际状况对化工园区的危险、有害因素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急性危害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定量评估与分析。

5.7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为保障园区的安全条件,应从布局、安全风险、产业规划、安全保障、人流物流控制、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等方面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从保证评估对象安全条件的需要提出其他安全对策措施。

5.8评估结论

应概括评估结果,给出评估对象在评估时的条件下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符合性结论,给出危险、有害因素引发各类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的预测性结论,明确评估对象能否具备安全条件的结论。

6.安全评估工作程序

1)确定园区安全评估范围

2)收集、整理安全评估所需资料

3)确定评估采用的安全评估方法

4)定性、定量分析安全评估内容

5)与园区管理机构交换意见

6)整理、归纳安全评估结果

7)编制安全评估报告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程序见图6-1。

图6-1安全评估工作程序框图

7.安全评估单元与安全评估方法

7.1安全评估单元划分

一般按照以下单元划分,可根据化工园区规模进行调整。

1)外部安全距离单元

2)社会环境及自然条件单元

3)功能区划分安全性单元

4)项目布局安全性单元

5)项目安全风险、区域安全风险单元

6)危险化学品事故后果单元

7)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单元

8)安全容量单元

9)区域安全保障单元

10)安全管理单元

11)应急救援单元

12)其他要求单元

各单元的评估内容见附件3。

7.2评估方法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定性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开展园区外部安全距离、园区功能区划分、园区项目布局、园区安全风险、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等方面的安全风险评估。

2)园区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的安全评估,以安全检查表的方法为主,其他方法为辅。

3)园区区域安全保障内容较复杂,一般采取逐项论述、比较的方法,尽可能采用定量比较的方法确定每项内容的评估结果。

4)事故后果等方面的安全评估,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实际情况,可选择池火灾模型、蒸汽云爆炸模型、高斯烟羽模型等各种国际、国内通行的安全评估方法。

8.安全评估报告

8.1评估报告的总体要求

评估报告是评估工作过程的具体体现,是评估对象在规划、建设或建成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指导文件。

报告文字应简洁、准确,可同时采用图表和照片,以使评估过程和结论清楚、明确,利于阅读和审查。

8.2安全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和格式参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规定的要求。

9.其他规定

园区安全评估报告有效期不超过3年,在此期间园区产业规划发生改变、重大危险源数量发生明显变化(辨识标准见表9-1)、地质条件发生变化的,应重新进行园区安全评估。

园区进驻产业规划以外的企业或者中型以上的化工企业,应征求出具园区安全评估报告的机构的意见。

表9-1重大危险源数量发生明显变化的辨识标准

序号

重大危险源级别

允许变化的最大数量

1

一级

0

2

二级

2

3

三级

6

4

四级

12

备注:

1、化工园区(聚集区)内新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量超出表内所列数量时,即说明重大危险源数量发生明显变化;

2、有毒气体或可燃气体存量可单独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将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作为两个同级别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判断或计算;

3、新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量有不同级别且各级别数量均未超过允许变化的最大数量时,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Q=新增的二级重大危险源数量/2+新增的三级重大危险源数量/6+新增的四级重大危险源数量/12

如果计算值Q≥1,即说明重大危险源数量发生明显变化。

附件1

可信事故举例

1、池火灾

有多个分隔良好的防火堤存在时,计算一个最大的火池,否则计算可能出现的最大面积的池火。

2、可燃气体泄漏、爆炸

1)如有一组储罐,根据最大储罐的安全容量作为泄漏量计算泄漏、闪蒸并发生火球或爆炸的后果。

2)生产装置中计算阀门破裂(1cm2裂口或其他可信数据)后10min的泄漏量及相应的事故后果。

3、有毒气体泄漏

1)有毒气体储罐,计算管道断裂和阀门破裂(1cm2裂口或其他可信数据)两种后果。

2)生产装置中计算阀门破裂(1cm2裂口或其他可信数据)后10min的泄漏量及相应的事故后果。

附件2

化工园区(集中区)安全评估资料

1、证件、文件类

1、园区设立批准文件

2、园区周边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间距图

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包含园区周边至少2km的以下内容:

1)高敏感场所(如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

2)重要目标(如党政机关、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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