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办结销号情况公示.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0848322 上传时间:2023-02-23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21.8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沅江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办结销号情况公示.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沅江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办结销号情况公示.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沅江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办结销号情况公示.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沅江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办结销号情况公示.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沅江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办结销号情况公示.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沅江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办结销号情况公示.docx

《沅江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办结销号情况公示.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沅江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办结销号情况公示.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沅江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办结销号情况公示.docx

沅江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办结销号情况公示

沅江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办结销号情况公示

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完成时间

主体责任

备注

1

一些地区和部门抓环境保护工作紧一阵松一阵,抓一件算一件,解决一个问题算一个问题,既未真正形成自觉行动,也缺乏统筹谋划。

进一步完善省级环保督察机制,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力度不够、问题突出的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环保督察,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落实环保工作责任,促进突出环境问题解决。

1.沅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2.将中央督察交办的“问题内容”、“整改要求”向各镇(场、街道)党委政府、负有环境保护职能的市直各部门进行交办。

3.被交办单位组织自查自纠,针对问题进行整改,每月底将整改情况报生态委员会办公室。

4.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由市纪委实行责任追究。

已成立书记为顾问、市长为主任的沅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制定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内容、标准、时限,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继续加强对督察组进驻期间交办信访件中未完全办理到位问题的整改,确保所有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全市共处理领导干部16人,其中行政约谈3人、问责13人。

2017年12月5日

沅江市委、政府

销号

2

一些地方领导重显绩、轻潜绩,愿意做有利于当前、看得见的事情,不愿做有利于长远、打基础的事情,抓环境治理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像抓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那样全力以赴。

继续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落实《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实行终身追责。

1.制定出台《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

2.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3.全面推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计结论与提拔任用干部挂钩。

严格落实《沅江市较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舍得问责追责”。

市纪委对环保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问责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计结论与提拔任用干部挂钩。

2017年12月5日

沅江市委、政府

销号

3

有的干部对依法取缔黏土砖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根据环保部《关于开展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湖南省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工作方案》,结合地方实际,依法依规查处黏土制砖企业的违法行为,全面取缔违反法律法规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黏土砖企业。

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提高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取缔黏土砖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1.成立市砖瓦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日常工作。

2.制定出台《砖瓦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开展专项执法,有序开展整治工作。

4.启动问责程序,由市纪委牵头,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调查。

已制定全市粘土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对全市24家粘土砖进行整治;已关闭16家、其余8家已完成停产升级,18个烟囱全部完成爆破。

预计2017年12月15日

沅江市委、政府

销号

4

领导干部环保责任考核机制不健全,没有真正成为干部晋升、去留、进退的重要因素。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环保责任考核机制,加强生态环保类考核结果在干部管理、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中的运用。

1.提高绩效考核分值权重。

2.制定《生态环保工作考核办法》。

3.运用好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与干部工作绩效选拔任用挂钩。

制定了《沅江市2017年度绩效考核办法》,环保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一类指标,分值增加到5%,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工作绩效选拔作用挂钩。

2017年6月19日

沅江市委、政府

销号

5

2016年,环境保护部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执法中发现,湖南省13个市州22个饮用水水源地存在80个安全隐患问题,截至2017年3月,仍有28个未完成整改,其中15个位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立即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对28个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1.对照饮用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内容进一步进行清理,2017年9月底前制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规范化管理方案,落实排查制度。

2.守住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

制定了《白沙大桥两侧砂石堆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禁止在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采砂行为,位于白沙长河小河咀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9家砂石堆场洗砂、筛砂设备已全部拆除,砂石已经全部清运;1家造船厂(小河咀船舶修造厂)已经拆除。

2017年5月15日

沅江市委、政府

销号

8

与2013年相比,2016年洞庭湖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从36.4%下降到0,出口断面总磷浓度由0.047毫克/升上升至0.093毫克/升;11个可比断面中5个水质下降,岳阳楼、洞庭湖出口、东洞庭湖、扁山4个断面水质由Ⅲ类恶化至Ⅳ类,南嘴断面水质由Ⅳ类恶化为Ⅴ类,形势不容乐观。

进一步完善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继续推进洞庭湖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按要求着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力争尽快达标。

一是开展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沟渠塘坝清淤增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河湖围网养殖清理、河湖沿岸垃圾清理、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查五大专项行动,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二是积极推行河长制,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垃圾综合治理,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加强河道采砂整治;三是实施洞庭湖控制单元水体达标方案,以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环境问题为导向,落实责任联防联控,科学谋划精准治污。

拆除72处共16.78万亩矮围、网围,完成723家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全部退养,总面积392845平方米。

疏浚沟渠1417条,清淤塘坝95个,建成村垃圾收集点338个、乡垃圾中转站14个,清理垃圾5119吨,关停14家、整改3家入河排污口企业,浩江湖690口网箱全部退养,54285亩湖泊水产养殖退养100%。

全市迷魂阵、布围子毫蔸19270个已拆除19270个,竹篙107.82万根已拆107.82万根,网片212.5万米已拆212.5万米。

2017年12月5日

沅江市委、政府

办结

9

洞庭湖沿岸有各类砂石码头堆场84个,其中83个未办理环评手续,共侵占岸线11.1公里,侵占洲滩1545亩。

东、西洞庭湖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168块洲滩、湖泊等湿地资源被周边县区级保护区管理局外租他用,其中64处外租合同为2013年后签订。

外租后湿地功能改变,严重破坏湖区自然生态。

责令岳阳、常德、益阳市立即组织对洞庭湖区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采砂及砂石堆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017年9月底之前由沅江市委、市政府组织林业、水务等相关部门对南洞庭自然保护区水域的砂石场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制定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砂石场清理整顿实施方案;12月底之前全面清理整治到位。

沅江市已拍卖出让的石坝咀和东南湖界河村段两大采区现均已全面停产。

南洞庭湿地保护区已全面禁止采砂。

为保护大堤安全、饮用水源和生态环境,依法强制拆除城区白沙大桥、石矶湖大堤沿线21处砂石堆场,清除洲滩占用面积22.3万平米、清运砂石51万余吨、拆除大小房屋84间20000平米,拆除地磅14处,洗砂设备17台(套),沿线大堤恢复原貌、逐步实施景观美化。

2017年12月4日

沅江市委、政府

销号

10

洞庭湖区自然保护区大面积种植造纸经济林欧美黑杨问题突出,截至督察时,种植面积已达39.01万亩,其中核心区9.05万亩,缓冲区20.6万亩,严重威胁洞庭湖水生态环境安全。

责令岳阳、常德、益阳市组织对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内大面积种植欧美黑杨问题进行清理,对生态影响问题进行论证和调控,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逐步退出并恢复生态环境,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反弹。

1.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禁止在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新种植欧美黑杨的通告;2.组织相关部门对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内欧美黑杨全面进行调查摸底(2017年9月底前完成);3.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缓冲区欧美黑杨清理退出自然保护区实施方案;4.由市林业局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后,对位于核心区的欧美黑杨于2017年12月底以前全部砍伐,对位于缓冲区和实验区的欧美黑杨制定退出时间表;砍伐后不再允许种植。

已出台保护区全面禁栽通告和清理退出方案,全市保护区核心区清理退出总任务24796亩已全部完成砍伐。

2017年12月6日

沅江市委、政府

销号

12

湖区是我国重要的生猪生产基地,年出栏量近2000万头,但治污设施普遍简陋,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截至督察进驻时,岳阳市饮用水水源地1000米范围内,仍有381家养殖场,约7.4万平方米的养殖栏舍尚未拆除。

责令岳阳、常德、益阳市按照《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2016-2020年)》开展对畜禽养殖企业全面清理整改;对岳阳市饮用水水源地381家养殖场立即组织取缔,并防止反弹。

由市畜牧水产局牵头,督促相关镇、场、街道严格按照《沅江市洞庭湖区畜禽养殖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大整治力度,确保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企业于2017年11月底前退养到位,位于限养区和适养区的畜禽养殖企业于2018年10月整治到位。

已制定《沅江市洞庭湖区畜禽养殖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市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企业共退养723户已全部退出(拆除)。

2017年11月17日

沅江市委、政府

销号

13

益阳大通湖水面面积82.7平方公里,是洞庭湖区最大的内湖,2012年申报为国家良好湖泊,并得到2.3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要求水质目标保持Ⅲ类以上。

2013年湖南省政府批复大通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要求对湖内围网养殖逐步清理取缔。

但益阳市大通湖区对大通湖天泓渔业股份有限公司围网养殖监管不力,企业大量投放饲料、肥料,造成湖水水质从2013年Ⅲ类下降为2016年劣Ⅴ类。

责令益阳市迅速制定大通湖水质持续恶化问题限期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1.沅江市配合委托国家环科院编制达标方案。

2.全面实施畜禽退养。

沅江市四季红镇距湖1000米范围内的所有规模养殖企业,2017年底前全部关停退养到位并对场地进行治理,对在其他区域无污染防治设施的养殖户予以坚决关停。

3.限期建设垃圾、污水处理设施。

实现四季红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垃圾收集覆盖率达100%。

4.加强四季红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减少农村面源污染。

5.实施四季红镇境内沟渠清淤疏浚和塞阳运河清淤护岸工程。

6.开展入湖河流污染治理。

已制定大通湖湖泊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沅江市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

已完成5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已完成四季红镇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的划定工作,全面完成退养;完成疏浚清淤沟渠(大中型)12条,总长28.8KM,土方21.15万M3,总投资35.35万元。

2017年11月29日

沅江市委、政府

销号

18

益阳市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1997年成立时,批准面积11.53万公顷,2007年调减至7.7万公顷,但相关申报文件显示保护区面积仅为4.86万公顷,至今未对区界进行公告,管理混乱。

责令益阳市对于保护区批准面积与申报文件资料不一致,以及至今未对区界进行公告等问题开展调查并说明情况,对于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进行整改。

1.9月20日之前严格核准数据、查清相关事实,并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说明相关情况,消除影响。

2.9月底之前完成南洞庭湖湿地与水禽省级自然保护区修规工作,于12月底划定完保护区界限。

3.强化属地责任,建立健全管理体制。

根据益阳市林业局和国家林业局中南林业规划设计院《关于湖南南洞庭湖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范围、功能区调整及更名建议征求意见函》和保护区拟调整范围图纸的要求,我市于8月11日组织各镇、场、街道和相关部门召开了保护区规划调整协调会,形成了保护区规划调整初步意见与建议方案。

8月25日,沅江市委书记主持召开了自然保护区调规工作座谈会,一致原则同意《湖南南洞庭湖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范围、功能区调整及更名建议》。

并向益阳市人民政府完成报批申请。

2017年9月20日

沅江市委、政府

销号

沅江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办结销号情况公示

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完成时间

主体责任

备注

11

沅江市湘北市场原本为一个通道,目前基本成为活禽生鲜交易市。

一是噪音污染,夜间作业;二是水污染。

2016年省环保部门已经督查过,责令关停,但目前仍然营业。

通过整治,减少水和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1.明确整治工作由商粮局牵头,市管中心具体承办。

主动与环保局、城管局、城建投等相关部门对接,形成统一的整治方案,将具体举措尽快落实到位。

2.市管中心迅速成立专项工作组,拿出了具体的整治实施方案。

3.责成环卫外包公司加强市场内卫生清扫工作,保证湘北市场环境卫生的清洁。

4.由湘北管理办采取设置禁噪标牌,安排专人值班,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等措施进行降噪。

已于2017年3月完成污水整治,2017年11月已完成隔音棚主体工程建设。

2017年11月30日

沅江市委、政府

销号

12

沅江市南大膳镇林源纸业有限公司已运营十年有余,离最近居民住宅约20米,一是大气污染,冒黑烟。

二是废水仅初步处理就排出。

三是噪音污染。

多次投诉,没有得到解决。

加强企业环境监管执法,对林源纸业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按照环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的房屋拆迁到位。

1.责成沅江市漉湖芦苇场和湖南林源纸业有限公司迅速拟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做到立行立改,确保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的房屋拆迁到位。

2.责成沅江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环境监管,督促企业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已搬迁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8户、补偿144万元,其余26户居民搬迁正在推进。

2017年12月5日

沅江市委、政府

办结

13

沅江市洞庭湖湿地保护区现有两家非法水泥中转站项目。

草尾镇裕双村存在一起违规新建水泥中转库项目行为;新湾镇洪家咀村存在一起非法水泥中转库项目违法经营行为。

上述两家中转站无视国家环保以及相关要求,不惜占用洞庭湖湿地保护区内的航道岸线将项目直接建在河道之内。

组织相关部门对两家水泥中转站建设项目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按要求整改到位。

1.对新湾镇金港建材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督促企业尽快完善相关审批手续,未得到各部门单位批复不得开工建设运营。

草尾同力建材已完成项目变更审批手续;新湾金港建材已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2017年11月20日

沅江市委、政府

销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中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