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经贸厅加快广东外经贸战略转型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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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经贸厅加快广东外经贸战略转型的
2010年省外经贸厅加快广东外经贸战略转型的
十大任务及50条工作措施
一、推进优化进出口结构
1.继续组织开展抢抓订单各项工作。
召开全省抢抓订单工作会议,部署全省抢抓出口订单工作,加强对各市抢抓订单工作的督促,及时总结并推广企业抢抓订单的成功经验。
2.大力开拓多元化市场。
做好第107、108届广交会组织工作,组织企业参加85场境内外知名展会;组织好印度孟买经贸交流活动,筹办好台湾“广东周”贸易活动,每个季度在境外举办一场重点贸易促进活动;与香港贸发局、英国励展、环球市场等机构合作在境外举办自有品牌展会,与香港贸发局联合举办波兰华沙“时尚生活展”,加大力度组织企业开拓新兴市场。
推动企业借助境内外知名的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国际市场。
3.促进机电、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和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产品出口。
召开“全省外经贸自主创新和自主品牌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完善扩大机电、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和促进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产品出口的措施。
支持外经贸自主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机电、高新技术和自主品牌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组织机电、高新技术和自主品牌企业参加第12届高交会和中国品牌欧洲展、美国展等境外展会。
4.全面推进我省出口基地和国家级设计中心的建设。
积极落实商务部关于建设出口基地和国家级设计中心的各项措施,在我省重点培育一批农轻纺、汽车及零部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和国家级设计中心。
5.大力发展服务贸易。
组织开通广东服务贸易指南网,推进服务贸易统计基础工作。
组织编制我省服务贸易“十二五”发展规划。
召开全省服务贸易工作会议,研究出台我省服务贸易发展指导意见。
做好第四届中国(香港)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第八届中国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流会,做好服务贸易相关政策培训等工作。
6.积极推动企业扩大进口。
认真落实国家进口贴息政策,制定和出台本省的进口鼓励政策,促进先进技术、设备、资源性产品及原材料进口。
二、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7.推进“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
落实省政府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总结和推广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经验,着手制订出台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考核办法,推动全省加工贸易加快转型升级。
8.落实全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现场会精神。
总结和推广东莞市及各地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工作经验,在加工贸易企业集中的市分别召开6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现场会。
9.促进加工贸易企业开拓国内市场。
组织好第二届“外博会”,积极搭建各类平台,落实鼓励内销政策,为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企业产品进入国内市场提供良好的服务平台。
10.深入推进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和转移。
推进来料加工企业不停产转型工作。
搭建加工贸易“双转移”平台,积极促进珠三角地区加工贸易企业向粤东西北地区梯度转移,鼓励暂时无法转移的企业通过“外发加工”方式逐步将部分生产加工环节转移到粤东西北地区。
11.加快完善我省联网监管公共平台建设。
推进全省范围的外经贸联网审批管理系统与海关联接,实现企业、外经贸、海关三方联网。
三、推进优化外资结构
12.优化外商投资产业结构。
制定《2010年广东省吸收外资指导意见》,引导外资投向我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加强对重大项目的跟进服务工作,积极推动广州中新“知识城”、湛江中科炼化一体化、台山核电站等重大项目。
13.创新招商机制和方式。
推进与境外知名机构联合招商、网上招商、专业性主题招商。
加强对世界500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
推进“招商引智”和“招商引技”工作。
14.组织重点经贸交流推介活动。
组织好印度新德里、以色列等大型经贸活动。
组织好“粤东侨博会”、“粤西海博会”等招商主题经贸活动。
15.推动总部经济发展。
召开全省总部经济研讨会,推动出台《广东省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办法》,鼓励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培训基地等。
16.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业务。
召开全省国际服务外包座谈会,推动出台《关于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珠三角服务外包基地建设。
编制服务外包“十二五”发展规划,推进服务外包培训基地建设。
17.加快推进经济开发区和保税物流监管体系建设。
加强对全省开发区的宏观管理和指导,争取尽快出台《广东省省级开发区设立、扩区或用地调整审批规则》,推进增城工业园区、珠海高栏港经济开发区等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跟进广州白云空港、深圳盐田综合保税区、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申报及汕头保税区区位调整功能整合工作。
加快推动广州南沙、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等保税物流监管体系,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场所“功能整合、政策叠加”。
18.推进粤港澳台经贸交流与合作。
用好CEPA和服务业对港澳开放在广东先行先试的政策,推进咨询、会展、金融、法律、会计等领域的合作。
组织好“粤港交流会”、“粤台交流会”、粤澳联合赴西班牙、葡萄牙推介大珠三角活动及台湾“广东周”招商活动。
19.完善外资管理和协调机制。
巩固和完善外资工作协调机制、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重点外资企业联系机制。
建立和健全地方外资审核指导、监督和稽查制度,加强对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合同执行情况的核查。
建立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动态通报机制,推进网上监管系统、外资项目管理系统、外资项目统计分析及决策支持系统等三大系统试运行工作。
四、推进实施“走出去”战略
20.积极培育本土跨国公司。
召开全省实施“走出去”战略工作会议,出台《广东省关于推动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加快培育本土大型跨国公司的指导意见》。
进一步完善境外投资促进体系,着力打造广东的跨国公司和国际品牌。
21.进一步完善“走出去”服务平台。
组织好俄罗斯、东欧和埃及大型经贸活动及台湾“广东周”走出去活动。
与香港贸发局联合组织我省建筑企业赴中东考察市场,与香港投资推广署联合在广州举办“投资香港——行!
广东站”活动。
与有关国家共同组织投资推介会,搭建“走出去”交流平台,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22.完善境外生产基地和经贸合作区建设。
配合推进中国越南(深圳—海防)经贸合作区建设。
扩大与东南亚、中亚、澳大利亚、非洲等国家和地区资源合作开发。
支持我省家电、建材、纺织等优势企业赴境外投资,收购境外经济实体,建立境外营销网络和研发平台。
23.推动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发展。
支持更多具备条件的企业获得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推进承包工程主体建设。
完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突发事件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
重点支持我省优势企业承接东盟、非洲、南美等国家和地区的电信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承包业务,力争促成一批大型对外承包工程项目。
五、推进大通关建设
24.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落实全省10项重点口岸建设和相关口岸新建、改扩建工程的启动和实施。
加强口岸视频监控和指挥系统建设。
25.创新口岸通关模式。
推进货物“单证合一”试点,推进《横琴通关管理办法》实施。
推广客车“一站式”电子验放系统、旅客自助查验系统、旅检“一机两屏”查验模式,推进保税、物流、园区通关一体化。
26.积极防范口岸突发事件。
力促亚运期间口岸安全和便利通关等重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深入开展迎亚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27.深化粤港、粤澳口岸通关合作。
探讨改革查验模式,协调做好港珠澳大桥等跨境基础设施建设对接工作。
开通珠三角主要港口客运口岸至香港国际机场水上航线,跟进已开通航线的后续管理等。
28.进一步优化口岸布局。
加快二类口岸整合和港口口岸开放水域划定工作步伐。
充分利用国家赋予我省的特殊优惠政策,解决业主码头对外开放问题。
29.加强驻粤口岸查验单位协调联动。
全面推进《驻粤口岸查验单位服务和促进外经贸发展若干意见》的落实。
六、推进扩大开放与区域经贸合作
30.推进粤港澳台更紧密经贸合作。
认真落实《省外经贸厅推进粤港澳台合作专责小组关于2009年工作总结及2010年工作重点》提出的任务。
31.进一步深化与东盟战略合作。
全面落实我厅与东盟经贸合作计划和省主要领导出访东盟后续工作。
配合做好《关于深化我省与东盟战略合作的指导意见》工作。
与东盟国家相关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沟通协调和对话,与东盟有关驻穗经商机构联合开展贸易投资推介活动,组织开展东盟实地调研考察活动。
在东盟建设自主品牌生产基地及营销网络。
32.积极参与多双边(WTO、FTA)合作推进工作。
积极配合国家推进自贸区战略,加强对中国-东盟等自贸区协定的研究和推介工作,加大对其他自贸区的建设进程的跟进研究。
继续跟踪多哈回合谈判进程。
加强对质量技术标准、政府采购协议等多双边贸易规则的研究和宣传。
梳理我省外经贸政策,配合商务部做好今年世贸组织对我国第三次贸易政策审议以及对美国的贸易政策审议工作。
协办商务部援外项目——“尼日利亚自由贸易区管理研修班”。
33.扩大与世界各国的交流。
参与中意两国政府在意大利举办的“中国文化年”活动。
通过与我省结好的外国友好省州等渠道,进一步加强与各国驻华、驻穗使领馆商务处、商协会的联系与合作。
七、推进国际贸易摩擦应对和市场秩序规范相关工作
34.加强对主要国别(地区)的贸易摩擦应对。
对美国的特保措施和“337”调查,加拿大、美国的“两反”调查,欧盟的环保和技术性贸易壁垒,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摩擦等制定差别化策略。
统筹运用政府交涉、法律抗辩、WTO争端解决机制、行业企业交流游说等手段,提高对主要贸易摩擦国(地区)的应对效果。
35.抓好大案要案的应对工作。
对我省外贸发展危害性大的337调查、“两反”调查等大案要案,逐项制订应对工作方案。
进一步完善预警预报,加强应对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加强与贸易摩擦发起方的交流交涉,加大对应对全程的跟进和支持力度。
36.加强应对贸易摩擦工作机制建设。
梳理优化现行补贴政策,夯实应对反补贴调查的基础。
建立东盟自贸区背景下的贸易摩擦应对协调机制。
继续推进省进出口商会、省建材协会、省家电商会三个行业组织的工作联系点试点工作。
37.有效运用贸易救济措施。
指导和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国家贸易救济立案。
配合国家调查机关开展救济案件的调查核查工作。
与海关、经信委、统计部门合作,建立我省产业对进口产品贸易救济数据库。
完善产业安全数据库,强化产业损害预警机制。
配合商务部开展我省涉案贸易救济措施的企业进行效果跟踪和评估。
维护产业安全和企业合法权益。
38.加强综合应对能力建设。
对发达国家可能对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开展专题调研活动。
继续做好全省分期分片反补贴调查应对工作联络员的培训工作。
引导、指导贸易摩擦多发的行业加强行业协调和自律。
适时召开工作现场会,帮助企业提高应对337调查的整体水平。
加强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研究,提高应对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准。
39.加强WTO事务综合应对工作。
贯彻落实省政府《入世后过渡期应对工作指导意见》,组织召开全省WTO工作会议。
整合省国际经贸学会和WTO理事会工作资源,完善工作网络。
做好全省外经贸政策通报工作。
完善WTO争端案件工作机制,加强应对涉及我省的WTO争端解决案件。
推动启动WTO争端解决机制,配合商务部做好就欧盟对我皮鞋反倾销向WTO起诉的工作。
40.加强反垄断审查和反垄断应诉工作。
建立全省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工作体系和机制,做好案件审查执法。
出台《广东省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工作规范》。
宣传反垄断法和相关规定,指导企业做好国外反垄断应诉。
重点跟进我省典型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案件的效果监测与分析。
41.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及市场监管协作。
协同相关部门加强重点商品和重点领域的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协助企业海外维权。
开展粤港涉外会展知识产权交流活动。
妥善处理我驻外商务机构要求协助办理的国际贸易纠纷。
八、推进外经贸战略研究
42.开展外经贸发展转型的战略研究。
开展后金融危机时期广东外经贸发展战略课题调研,研究出台《关于加快外经贸战略转型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决定》。
43.制定和落实外经贸发展规划。
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实施细则,组织编制我省外经贸和口岸发展“十二五”规划。
44.组织开展国际经贸基础性研究工作。
编撰和发布《广东外经贸发展报告》,全力推进《外经贸志》编修工作,开展国别贸易政策与环境研究,编制“广东经贸合作指引”系列丛书。
九、推进提高行政执行力
45.加强外贸运行分析和监控。
每季度召开全省进出口形势分析会。
加强重点联系企业信息管理,进一步强化进出口企业统计调查机制,了解重点企业经营情况,动态掌握全省外经贸发展情况。
46.巩固和完善帮促企业工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部省合作机制、外经贸联席会议机制、服务贸易部门联系会议机制、重点企业联系机制、外经贸工作督查机制、领导定点挂钩联系机制等,提高外经贸抓落实的合力和执行力。
继续完善与海关、国税、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等部门间的工作联系机制。
分别在珠三角、粤东西北地区召开6场外经贸工作现场办公会,协调解决外经贸发展难题。
47.推进依法行政。
完善行政审批改革后续管理工作,推进行政审批的在线办理。
配合国家完善外商投资法律法规的修订和推动对外投资、劳务合作等法规出台。
完成《广东省外经贸厅行政执法手册》修订,加强监督,提高行政透明度和公信力。
十、推进外经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48.完善外经贸扶持政策。
研究和拟定外经贸扶持政策,突出支持外经贸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开拓国际市场、重点商品出口、建设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等。
继续推进银企合作,缓解外经贸企业融资困难。
落实中央保持外贸稳定增长资金以及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
动态掌握出口退税机制运行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促进加快退税进度。
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扶持政策。
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加大对新兴市场、中小企业及重点产品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的资助比例,力争今年出口信用保险承保额和融资额比上年有所增长。
进一步发挥出口信保融资功能。
49.建立健全外经贸公共资讯服务体系。
与省委政研室合作开展外经贸公共资讯服务专题调研。
推进外经贸电子政务建设,完善三个电子工作平台(易发网、厅政府网站和厅内网)。
推进“易发网”一站式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着力加强政策、商业和经济环境等信息服务。
加强与我驻外机构、港澳及有关国家和地区经商机构的信息合作,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拓展信息服务领域和空间。
50.组织加强外经贸业务培训。
组织好针对外向型民营企业的专题培训活动,培育壮大外向型民营企业队伍。
加强对全省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干部的政策宣讲、业务和能力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