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还贷周转应急资金操作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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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还贷周转应急资金操作管理办法

余杭区还贷周转应急资金操作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服务,优化企业融资环境,切实降低融资成本,有效扶持实体经济发展,区政府决定继续设立余杭区还贷周转应急资金(以下简称应急资金),具体操作管理办法如下:

一、使用对象

在余杭区注册,符合产业发展导向,需归还辖区内银行到期贷款,且经营稳定、负债合理、风险可控的优秀成长型中小微工业企业以及“众创空间”创建单位;根据《关于优化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试行)》(区委办〔2014〕27号文件)施行后评价产生的A、B类企业;区政府明确给予使用应急资金的企业。

下列企业原则上不得申报使用:

列入环保关停及淘汰落后产能名单且不配合政府进行主动淘汰关停的企业;之前申请使用应急资金由于自身原因超过约定期限归还、出现挪用资金或者拖欠资金使用费的企业;涉及“三改一拆”未整改到位的企业。

二、使用条件

1.在余杭区内各银行到期贷款的续贷,贷款银行出具同意该笔贷款续贷、开设内部“转贷资金专户”和确保封闭运行的《企业贷款续贷担保承诺书》(见附件2)。

2.申请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无职工欠薪,无经济纠纷,无民间借贷,承诺按时还贷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资金规模

区政府设立总规模为2亿元的应急资金,应急资金孳息并计应急资金本金使用。

四、部门职责

应急资金由区经信局(“众创空间”创建单位主管部门)、区财政局、人民银行余杭支行、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管理,各镇街、平台协助管理。

区经信局负责牵头受理工业企业申请,对申请企业上年度及本年度的盈利和资产负债率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众创空间”创建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核;人民银行余杭支行负责审核申请企业贷款诚信记录,督促续贷银行履行承诺并确保应急资金封闭安全运行;区财政局负责提供申请企业纳税记录;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应急资金具体运作,对应急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并每月向区有关领导和各相关部门报送应急资金使用信息;各镇街、平台负责向各有关单位查证申请企业承诺是否真实并提出初审意见;区政府明确给予使用应急资金的企业,按区政府明确事项执行。

五、使用期限及费用

企业使用应急资金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参照银行半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按实际使用天数向企业收取资金使用费,同时开具收款收据。

使用应急专项资金超过约定天数的,另加收每天0.5‰的罚息。

六、具体程序

1.企业应至少在贷款到期前20天提出申请,经所在镇街、平台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后报区经信局(“众创空间”创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表见附件1)。

2.区经信局(“众创空间”创建单位主管部门)受理后,会同区财政局和人民银行余杭支行审核后报区政府审批。

3.区政府批准后,由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企业签订《余杭区还贷周转应急资金借款协议书》(见附件3),并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借款日期向银行“转贷资金专户”拨款,专项用于归还指定贷款。

4.贷款银行在收到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划入的应急资金后,应在承诺期限内办理完申请企业还贷、续贷业务,并确保应急资金本金及资金使用费实时通过“转贷资金专户”划转(资金使用费可直接由企业转账)至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七、监督事项

人民银行余杭支行要监督贷款银行确保履行《企业贷款续贷担保承诺书》。

各银行要把积极配合和支持应急资金的实施当作履行社会责任的实际行动。

贷款银行出具续贷担保承诺书后,必须按承诺及时发放贷款;对承诺后不续贷的银行,区政府将采取通报批评、三年内取消各类考核奖励资格、减少或不予财政性存款等措施,并追究贷款银行的违约及担保责任。

贷款银行在应急资金使用期间,必须实时、动态监管好企业在银行的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移作他用,确保应急资金运行安全。

应急资金周转结束后,由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时办理结算手续。

八、工作要求

1.由区政府办公室、区文创办、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局、人民银行余杭支行、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成应急资金工作协调小组,对应急资金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处置。

2.区各相关部门和各镇街、开发区要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3.申请企业要对生产经营状况、职工欠薪、经济纠纷及民间借贷等情况作明确表述,涉及需其他企业担保的,应事先办理好担保手续,并由担保企业出具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担保承诺书。

4.各镇街、平台对企业初审要严格把关,在对申请企业全面审查的基础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镇街、平台公章,承诺对初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各贷款银行出具续贷担保承诺书须由银行主要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同时明确续贷业务经办人员,保证资金封闭运行安全。

6.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应急资金的拨付与回收,及时跟踪申请企业还款情况并告知区政府办公室、区经信局(“众创空间”创建单位主管部门)、区财政局、人民银行余杭支行。

本办法实施时间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九、风险处置

企业使用还贷周转应急资金出现不续贷等风险时,由资金使用费及罚息等收益金优先代偿。

应急资金工作协调小组除对承诺后不续贷的银行,区政府将采取通报批评、三年内取消各类考核奖励资格、减少或不予财政性存款等措施,并追究贷款银行的违约及担保责任的基础上负责追偿。

附件:

1.余杭区还贷周转应急资金申请表

2.企业贷款续贷担保承诺书

3.余杭区还贷周转应急资金借款协议书

附件1

余杭区还贷周转应急资金申请表

申请日期:

单位:

万元

企业名称

(盖章)

企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手机号码

联系人

手机号码

应急周转资金申请金额

贷款银行

贷款金额

贷款到期日

申请余杭区还贷周转应急专项资金承诺:

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无职工欠薪,无经济纠纷,无民间借贷,承诺按时还贷;所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镇街、开发区初审意见

经审查,该企业符合区应急资金使用条件,同意申报使用。

初审人及主要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区经信局(众创空间”创建单位由主管部门)

审查意见

经核,该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截止本年度月,资产负债率,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

初审人意见:

主要负责人意见:

(盖章)

年月日

人行余杭支行审查意见

经核,该企业不良信贷记录。

初审人意见:

主要负责人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区财政局

审查意见

经核,该企业上年度缴纳税收;截止本年度月,缴纳税收。

初审人意见:

主要负责人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意见

 

签字:

(盖章)

年月日

注:

本表一式一份,由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档。

附件2

企业贷款续贷担保承诺书

应急资金工作协调小组:

(企业)在我行的贷款(大写)万元,于年月日到期,企业已于年月日开始办理该笔贷款续贷手续,经我行审核,该企业符合我行的续贷要求,并就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一、该企业的上述贷款经我行及相关上级行的贷款审核,符合我行续贷条件,我行承诺续贷该企业此笔贷款,并保证在年月日前下放续贷资金。

二、为确保政府还贷周转应急资金安全,我行同意开设内部“转贷资金专户”(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专门用于应急资金周转。

此笔贷款归还时使用政府应急资金(大写)万元,我行保证政府应急资金进入我行“转贷资金专户”后将即时划入企业贷款账户并实时扣款;在发放续贷资金后即时将款项划转至“转贷资金专户”,并即时划付到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三、根据年月日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企业)签订的《余杭区还贷周转应急资金借款协议书》(编号:

)的约定,如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造成该笔贷款无法按时下放到企业,导致余杭区还贷周转应急资金借款无法收回,由我行对上述还贷周转应急资金借款协议书所涉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保证范围:

借款本金、资金使用费、违约金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详见借款协议书)。

保证期限:

自企业应归还借款之日起2年。

本保证为独立保证,不受以上借款协议因法律原因认定无效的影响。

我行承办续贷人员:

手机:

 

担保承诺人(银行签章):

银行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注:

本承诺书一式一份,由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档。

 

附件3

余杭区还贷周转应急资金借款协议书

甲方:

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担保人:

为降低企业还贷资金周转成本,根据《余杭区还贷周转应急资金操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借用还贷周转应急资金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

1.经区政府批准,甲方同意借款万元给乙方,专项用于归还到期贷款转贷业务,由甲方负责将款项如期划入乙方银行“转贷资金专户”。

2.借款时间:

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止。

3.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资金使用费。

资金使用费按同期银行半年期基准贷款利率计算,使用还贷周转应急专项资金超过5个工作日的,另加收每天0.5‰的罚息。

乙方按实际使用天数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甲方结算完毕后开具收款收据。

4.乙方在签订借款协议后,即开具贷款资金还款票据和转贷后归还还贷周转应急资金本金及费用的票据交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5.乙方承诺以企业全部资产作为本次借款的还款保证,同时乙方法定代表人作为乙方担保人,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

乙方担保人承诺以其所有资产对本次借款提供担保,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乙方银行贷款账户在申请还贷周转应急资金进行转贷业务期间,须确保实行封闭运作。

7.如乙方和银行无法按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归还还贷周转应急资金,甲方有权追究乙方、乙方担保人和银行的相关责任。

8.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9.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乙方担保人、贷款银行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乙方担保人(签字捺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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