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郭老师 模拟题二答案与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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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郭老师模拟题二答案与解析

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中级会计资格

《经济法》模拟试题二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答案】B

【解析】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在本题中,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买卖合同有效。

2.【答案】D

【解析】

(1)如果乙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驳回甲的起诉,应选A;

(2)如果乙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才提交仲裁协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应选D。

3.【答案】D

【解析】

(1)监事会:

所有的监事会(不管是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应包括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人数的1/3;

(2)董事会:

只有“国有独资公司”、“由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才必须包括职工代表,但职工代表的比例没有1/3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中可以不包括职工代表。

4.【答案】C

【解析】

(1)选项A: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不允许分期缴付;

(2)选项B: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3)选项D: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答案】C

【解析】

(1)选项AC:

经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3人)或者监事会(2名监事不行)提议,可以召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

(2)选项B:

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4人)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会议。

6.【答案】B

【解析】

(1)选项ABC: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时,先找“监事会”;

(2)选项D:

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一个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不受1%的限制。

7.【答案】A

【解析】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3)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8.【答案】A

【解析】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选项B排除);(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选项C排除);(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选项A正确)。

9.D、庚不得入伙,因未得到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答案】D

【解析】

(1)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2)有限合伙人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的,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0.【答案】D

【解析】对合营企业中控股(包括相对控股)的投资者,在其实际缴付的投资额未达到其认缴的全部出资额之前,不能取得企业决策权,不得将其在企业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该投资者的财务报表。

11.【答案】B

【解析】

(1)选项A: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选项B: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时不受6个月的时间限制;(3)选项C:

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4)选项D: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所得收益归该上市公司所有。

12.【答案】D

【解析】如果当事人(甲、乙)签章在变造之前,应按原记载的内容负责;如果当事人(丁)签章在变造之后,则应按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如果无法辨别当事人(丙)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13.【答案】B

【解析】

(1)选项A:

“付款日期”属于相对应记载事项,未记载的不影响汇票的效力;

(2)选项B:

汇票金额应为“确定的金额”;(3)选项C:

“合同号码”属于非法定记载事项,是否记载与汇票的效力无关;(4)选项D:

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应为“签名或者盖章”。

14.【答案】D

【解析】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况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如投递错误)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承诺为有效承诺。

在本题中,甲应当及时通知乙承诺已经迟到且不接受,否则,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且生效,乙有权要求甲依约履行。

15.【答案】C

【解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在本题中,乙未依约向甲支付定金,定金合同未生效,乙无权要求甲承担定金责任。

16.【答案】B

【解析】

(1)买卖合同在甲丙之间成立,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丙只能要求合同相对人甲交付电脑,无权请求第三人乙交付电脑,选项CD应排除;

(2)选项AB: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17.【答案】C

【解析】

(1)选项A: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设定抵押;

(2)选项BC:

动产浮动抵押的设立以合同生效为条件,不以登记为要件,但是,未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选项D:

该抵押权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18.【答案】D

【解析】

(1)选项AB:

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

(2)选项C:

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缴纳增值税;(3)选项D:

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一并征收营业税。

19.【答案】B

【解析】

(1)选项ABC:

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者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

(2)选项D:

销售的软件产品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20.【答案】C

【解析】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境内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收入:

(1)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的,免税;

(2)不足12个月的,征税。

21.【答案】B

【解析】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2.【答案】B

【解析】

(1)选项A:

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2)选项C:

对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3)选项D:

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23.【答案】C

【解析】

(1)选项AC:

外观设计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不包括“使用”;

(2)选项BD:

专利权人甲公司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不属于专利侵权。

24.【答案】A

【解析】

(1)选项B:

应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选项CD:

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25.【答案】D

【解析】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

(1)经批准事业单位整体或者部分资产无偿划转;

(2)行政、事业单位下属的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划转、置换和转让;(3)发生其他不影响国有资产权益的特殊产权变动行为,报经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

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0小题,每小题2分,共40分。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答案】ABC

【解析】

(1)选项ABC:

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2)选项D:

属于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

2.【答案】AD

【解析】选项BC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3.【答案】BD

【解析】

(1)选项AB:

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2)选项CD: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只要受让方构成善意取得,交易的股权可以最终为其所有;但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答案】ABC

【解析】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甲应以其全部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此时视同有限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乙应以其退出时在事务所中的实际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丙和丁应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5.【答案】AB

【解析】

(1)选项A:

国有企业甲、上市公司乙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因此只能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国有企业甲、上市公司乙只能作为有限合伙人,自然人丙必须是普通合伙人;

(2)选项B:

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3)选项C:

有限合伙人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视为执行企业事务;(4)选项D: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6.【答案】BC

【解析】

(1)选项A:

属于鼓励类投资项目;

(2)选项D:

属于禁止类投资项目。

7.【答案】AC

【解析】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低于注册资本25%的:

(1)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应当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2)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出资的,应当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8.【答案】AC

【解析】

(1)选项B:

合营企业、合作企业的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选项D:

“资产抵押事项”仅限于“合作企业”董事会。

9.【答案】BC

【解析】

(1)选项ACD:

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上市公司应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

(2)选项B:

该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情况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

10.【答案】ABCD

【解析】选项D:

属于重大事件、内幕信息。

11.【答案】ABD

【解析】

(1)选项A:

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2)选项B:

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3)选项C:

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4)选项D:

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12.【答案】BC

【解析】

(1)选项B:

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的,乙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2)选项C:

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

丙的前手乙不享有票据权利,丙也不享有票据权利;(3)选项AD:

凡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任何票据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其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

丁属于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享有100%的票据权利,甲无权请求丁返还票据。

13.【答案】ABD

【解析】

(1)选项B:

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述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2)选项C:

票据行为的合法主要是指票据行为本身必须合法,即票据行为的进行程序、记载的内容等合法,至于票据的基础关系涉及的行为是否合法,则与此无关。

14.【答案】ABC

【解析】

(1)选项A:

背书不连续属于“对物抗辩”的情形;

(2)选项B:

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属于“对人抗辩”的情形;(3)选项C:

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与数码记载不一致,票据无效,属于“对物抗辩”的情形;(4)选项D:

付款地属于“相对应记载事项”,未记载付款地的,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票据债务人不能进行抗辩。

15.【答案】AB

【解析】

(1)选项A:

融资租赁期间,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

(2)选项BC:

租赁物不符合租赁合同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3)选项D:

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16.【答案】CD

【解析】

(1)选项C:

纳税人购进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其对应的运费也不能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2)选项D:

销售免税货物支付的运费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17.【答案】BCD

【解析】选项A: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18.【答案】ABC

【解析】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选项A);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选项C);(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泄露其内容的(选项B)。

19.【答案】AD

【解析】

(1)选项A: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乙公司)和商品产地;

(2)选项B: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但法律未规定该合同备案后才生效;(3)选项CD: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够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在本题中,由于萧某不能举证证明该批服装的合法来源,因此,萧某应当承担停止销售和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20.【答案】ABCD

【解析】

(1)选项A:

只要不足3家即可,既然不足2家肯定应当选;

(2)选项B:

属于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判断题(本类题共10个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每小题答题正确的得1分,答题错误的扣0.5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

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

1.【答案】×

【解析】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2.【答案】×

【解析】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有权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3.【答案】√

4.【答案】×

【解析】除“国务院”决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贷款停息、减息、缓息和免息。

5.【答案】√

6.【答案】√

7.【答案】√

8.【答案】×

【解析】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可能分配的金额。

9.【答案】×

【解析】添购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0.【答案】√

四、简答题(本类题共3个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案例1答案】

(1)甲、乙反对丁提议B会计师事务所承办A企业审计业务的理由不成立。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参与选择承办本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2)丁关于聘请B会计师事务所承办A企业审计业务的提议能够通过。

根据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表决办法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在本题中,A企业的合伙协议没有约定表决办法,丙、丁、戊合计超过全体合伙人的半数,故丁的提议可以通过。

(3)甲、乙、丙关于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主张不成立。

根据规定,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4)庚不能以其对戊的债权抵销所欠A企业的债务。

根据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5)戊的出质行为有效。

根据规定,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6)庚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根据规定,当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在本题中,因戊的自有财产不足以偿还所欠庚的到期借款,故庚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案例2答案】

(1)C公司不应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由于C公司未在汇票上签章,因此不是票据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不应承担任何票据责任。

(2)D公司对E公司的背书转让生效。

根据规定,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即不影响背书行为本身的效力,被背书人仍可依该背书取得票据权利。

(3)D公司可以以其与E公司的工程纠纷尚未解决为由,拒绝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在本题中,F公司明知D公司与E公司的工程纠纷尚未解决,却仍然接受汇票,故D公司可以基于该抗辩事由拒绝向其承担票据责任。

(4)F公司不能向G公司行使票据上的追索权。

根据规定,票据保证必须作成于汇票之上(保证人在票据上记载“保证”字样并“签章”),如果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者保证条款的,不属于票据保证。

在本题中,G公司未在票据上记载任何内容,亦未签章,其行为不构成票据保证,G公司不属于票据债务人,故F公司不能向其行使票据上的追索权。

(5)G公司应当向F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尽管G公司不存在票据上的保证责任,但G公司与F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适用担保法有关保证责任的规定。

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在E公司不履行债务时,G公司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案例3答案】

(1)当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2703-93)÷(1-13%)×13%+93÷(1-7%)×7%=397(元)

(2)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50000×13%+400×7%+30000×17%-397=11231(元)

(3)当期销项税额=65000×17%+585÷(1+17%)×17%+25000×17%=15385(元)

(4)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额=15385-11231=4154(元)

【综合题答案】

(1)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存在的不合法之处:

①连续持有境内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属于免税收入。

在本题中,财务人员将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不合法。

②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而不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免。

在本题中,直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不合法。

③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50%=50(万元)。

根据规定,“三新”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④银行罚息允许在税前扣除,无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⑤三项经费的税务处理不合法。

根据规定,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未超过扣除限额,可以据实扣除,不需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三项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5-28+(10-4)-5=8(万元)。

未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合法。

根据规定,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该软件生产企业2009年成立并获利,2012年应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

该软件企业2012年应纳税所得额=800-160-50+18+8=616(万元)

该软件企业2012年应纳所得税额=616×25%×50%-30×10%=74(万元)

当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额=200-74=1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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