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崇德加油站原地改建项目.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0797763 上传时间:2023-02-23 格式:DOCX 页数:31 大小:742.6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明水崇德加油站原地改建项目.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明水崇德加油站原地改建项目.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明水崇德加油站原地改建项目.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明水崇德加油站原地改建项目.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1页
明水崇德加油站原地改建项目.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明水崇德加油站原地改建项目.docx

《明水崇德加油站原地改建项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明水崇德加油站原地改建项目.docx(3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明水崇德加油站原地改建项目.docx

明水崇德加油站原地改建项目

明水县崇德加油站原地改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

明水县崇德加油站

编制单位:

明水县崇德加油站

二〇一八年七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签字)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

(签字)

项目负责人:

填报人:

 

建设单位:

(盖章)编制单位:

(盖章)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地址:

地址: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明水县崇德加油站原地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明水县崇德加油站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建设地点

明水县崇德镇镇南

环评时间

2018年3月

开工日期

2018年4月

调试时间

2018年6月~7月

现场监测时间

2018年7月26-27

主要产品名称

年销售汽油550吨、年销售柴油700吨

设计生产能力

实际生产能力

设计生产能力:

年销售汽油550吨、年销售柴油700吨

实际生产能力:

年销售汽油550吨、年销售柴油700吨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明水县环境保护局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总概算

240万元

环保投资

21万元

比例

8.8%

实际总投资

240万元

环保投资

21万元

比例

8.8%

验收监测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7.16);

(2)《关于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0.2.22);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11.22);

(4)《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环发[2009]150号,国家环境保护部,2009.12.17);

(5)《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意见〉的通知》(黑环发[2007]18号,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7.4.26);

(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黑环办[2003]22号,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3.2.12);

(7)《关于印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管理规定〉的通知》(总站验字[2005]172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05.12.14);

(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第9号,生态环境部,2018.5.16);

(9)《明水县崇德加油站原地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国环评证甲字第2606号,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10)《关于明水县崇德加油站原地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明环评字[2018]11号,2018.3.18)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1)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mg/m3);

(2)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3)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液阻、气液比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相关标准要求。

 

 

表二工程建设内容

工程建设内容:

占地面积2548.48m2,利旧新建站房240m2,新建罩棚投影面积为500m2,新建30m3SF双层汽油罐2座,新建30m3SF双层柴油罐2座,;重建加油岛;新建卸油油气回收及分散式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新建4座单柱加油岛,加油岛两侧安装防撞柱,加油机安装成品防渗加油机底座;新建4台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汽油枪带油气回收功能);新建硬化地面2500m2;重建实体围墙130m,高H=2.2米,变压器增容,电热膜地暖,新建防渗化粪池一座。

改扩建后年销售汽油550t/a、柴油700t/a。

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中关于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的规定,站区油罐总容积核算为90m3,按规范属于三级加油站。

设置卸油油气回收和分散式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加油工艺管道采用双层热塑性塑料管道,其他工艺管道均采用20#无缝钢管。

工程

建设

规模

及内

建设内容

具体内容

环评设计建设情况

实际建设情况

备注

占地面积2548.48m2,利旧新建站房240m2,新建罩棚投影面积为500m2,新建30m3SF双层汽油罐2座,新建30m3SF双层柴油罐2座,;重建加油岛;新建卸油油气回收及分散式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新建4座单柱加油岛

站房

利旧改建一层站房一座,建筑面积240m2,站房按照功能设置便利店、办公室、值班室、备餐间、配电间、发电间等,站房内不设置食堂等餐饮服务,员工自带饮食。

一层站房一座,建筑面积240m2,站房按照功能设置便利店、办公室、值班室、备餐间、配电间、发电间等,站房内不设置食堂等餐饮服务,员工自带饮食。

无变化

储罐区设施

利用原有罐区,更换SF双层30m3汽油罐2座、SF双层30m3柴油罐2座

SF双层30m3汽油罐2座、SF双层30m3柴油罐2座

无变化

加油岛

新建4座单柱加油岛,加油岛两侧安装防撞柱,加油机安装成品防渗加油机底座;新建4台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汽油枪带油气回收功能)

新建4座单柱加油岛,加油岛两侧安装防撞柱,加油机安装成品防渗加油机底座;新建4台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汽油枪带油气回收功能)

无变化

罩棚

新建罩棚,罩棚下弦高度5.5m,罩棚水平投影面积为500m2。

新建罩棚,罩棚下弦高度5.5m,罩棚水平投影面积为500m2。

无变化

公用工程

供热

项目生产不用热,站房冬季采暖采用电热膜采暖。

原有锅炉拆除。

项目采用电取暖

无变化

供电

项目用电引自明水县供电系统,年用电量为15万kWh。

项目用电引自明水县供电系统,

无变化

供水

项目用水由加油站内自打水井提供。

项目用水由加油站内自打水井提供。

无变化

排水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堆肥。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堆肥。

无变化

环保工程

 

废气

设置卸油油气回收和分散式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回收效率可达90%

设置卸油油气回收和分散式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回收效率可达95%

无变化

地下水

本项目油储罐设计采用双层埋地钢制卧式储罐,油罐区地面、卸油口及输油管线全部做防腐防渗处理

本项目油储罐设计采用双层埋地钢制卧式储罐,油罐区地面、卸油口及输油管线全部做防腐防渗处理

无变化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加强站区出入机动车管理。

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加强站区出入机动车管理。

无变化

危险废物

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理。

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理。

无变化

重大变动判断的说明。

本项目建设内容、工艺等均无变化,故本项目无重大变更。

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本项目原辅材料消耗详见表2-1。

表2-1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消耗量

来源

1

汽油

t/a

4400

大庆油库供油

2

柴油

t/a

2000

大庆油库供油

3

m3/a

116.8

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

4

万kWh/a

24

由明水镇供电系统提供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

(1)加油站的加油工艺流程:

图2-1加油站工艺流程图

项目工艺主要由卸油、储存和加油组成。

1.卸油:

油品由汽车油罐车运入加油站,停在卸油固定停车位,通过快速接头与卸油口的卸油接头连接,接好静电接地装置,油品靠重力自流通过卸油软管和地埋敷设的输油管,卸入地埋油罐中,油品卸完后,拆除连通软管,人工封闭好油罐进口和罐车卸油口,拆除静电装置发动油品罐车缓慢离开罐区。

2.储油

对油罐车运来的油品在相应的油罐内进行储存,储存时间为2~3天,从而保证加油站不会出现脱销现象。

3.加油:

加油采用正压加油,通过潜油泵把油品从储油罐压出,经过加油机的油气分离器、计量器,再经加油枪加入汽车油箱中。

(2)油气回收装置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拟定建立二级油气回收系统对运营期间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进行回收。

油气回收工艺流程简述:

油气回收工艺包括两个阶段,一阶段油气回收系统是指采用密闭卸车方式将油料从油罐车卸进地下储油罐时,油罐内油气返回到油罐车的气相平衡式油气回收系统。

二阶段油气回收系统是真空辅助式油气回收系统。

利用真空泵的外力将加油作业过程中逃逸出来的油气回收到储油罐的回收系统。

回收的油气最终通过油罐车将油气带回油库进行处理,达到油气回收目的。

储油罐内的油气因压力变化通过储油罐呼吸管排放,储油罐呼吸管排放口安装呼吸阀。

储油罐内的油气排放不安装油气处理装置。

以上就是本项目油气回收的整个过程。

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本项目主要污染源详见表3-1。

表3-1项目主要污染源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

污染物

名称

排放方式

排放去向

废气

卸油系统

储油罐

加油系统

油气

连续

环境

站区

非甲烷总烃

连续

环境

废水

生活污水

COD、SS、氨氮

连续

定期清掏堆肥

储油罐

含油废水

间断

清洗单位运走处置

固体废物

生活办公

生活垃圾

间断

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储油罐

油罐底泥

间断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

潜油泵、加油机等设备

噪声

连续

环境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附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监测点位):

 

图3-1本项目噪声监测点位图

图3-2本项目废气监测点位图

 

表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主要结论

(1)大气环境:

本项目设置卸油油气回收及分散式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回收率可达90%。

项目位于道路旁,位置开阔,空气流动良好,周界外非甲烷总烃浓度小于4.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一般情况下,进出加油站的汽车流量和汽车的速度远小于公路上的车流通量和速度,尾气的排放量相对较少,因此,站内汽车尾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明水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油罐清洗含油废水由清洗单位运走处置。

因此,项目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本项目采用双层FF式卧式油罐,储油罐内外部均抗腐蚀,具有双层罐渗漏系统及双层管线渗漏系统,可第一时间及时发现渗漏,使渗漏油品不进入环境。

油罐区地面、卸油口及输油管线全部做防腐防渗处理。

设置成品加油机防渗底座及成品承重人孔防渗操作井。

彻底解决加油站储罐漏油而造成地下水污染的事故发生。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站区内来往的机动车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潜油泵、加油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加油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出入区域内来往的机动车严格管理,经过围墙及绿化降噪、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本项目产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储油罐产生的油罐底泥。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地下储油罐油罐残留底泥3-5年处置一次,产生量约为0.05t,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代码(HW08),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5)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为三级加油站,其环境风险本身具有不确定性,主要是加油站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等风险,但发生的概率极小。

本项目工程设计对风险防范考虑周全,针对性、可操作性强。

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能有效降低风险。

建设方从降低环境风险的角度加强工作人员思想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的培养,可使工程环境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在此基础上,本工程从环境风险上讲是可行的。

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一、该项目位于明水县崇德镇镇南,项目东侧为空地;南侧临依明公路,隔路为空地,西侧为崇德镇;北侧4米为崇德中学,建设性质为改扩建。

主要建设内容为:

利旧改建一层站房一座,建筑面积240m2,站房内不设置食堂等餐饮服务,利旧原有罐区,更换SF双层30m3汽油罐2座、SF双层30m3柴油罐2座。

新建4台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汽油枪带油气回收功能),新建罩棚下弦高度5.5m,罩棚水平投影面积为500m2,新建硬化地面,面积为2500m2。

该项目占地面积2548.48m2。

总建筑面积490m2,总投资2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程内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要注意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加强工程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施工场地应设置围栏,施工过程中所用的建筑材料必须设固定堆放场并加以覆盖和遮挡,施工场地定时洒水,防止粉尘及二次扬尘污染,确保施工场地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不受污染。

(二)施工场界噪声要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禁止夜间(晚22时至晨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建成后噪声主要来源于潜油泵、加油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和往来加油车辆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减振、减噪设备,站内区域设置禁鸣限速标志。

(三)施工期废水自建防渗旱厕收集,定期抽排至明水县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本项目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该项目油罐采用双层FF式卧式油罐,储油罐内外部均抗腐蚀。

具有双层罐渗漏系统及双层管线泄漏系统,油罐区地面、卸油口及输油管线必须全部做好防腐蚀渗漏处理。

设置成品加油机防渗底座及成品承重入孔防渗操作井,杜绝加油站储油罐漏油而造成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发生。

油罐清洗含油废水交由清洗单位运走处置。

(四)该项目生产不用热,站房冬季取暖采用电热膜采暖,不得新建锅炉房及烟囱。

(五)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储油罐产生的油罐底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统一送至城市垃圾处理厂处理。

储油罐产生的油罐底泥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代码(HW08)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处理。

(六)项目设置卸油油气回收及分散式加油油气回收系统,确保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标准要求。

周界外非甲烷总烃浓度小于4.0mg/m3,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七)对于该项目可能造成环境风险的突发性事故必须制定规范的应急预案,以实行有效的管理。

三、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必须报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四、项目竣工后要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油罐规定,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1、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得大于0.5dB,若大于0.5dB测试数据无效。

噪声校准结果见表5-1。

表5-1噪声测量前、后校核结果单位:

dB(A)

测量日期

校核声级

备注

测量前

测量后

差值

2018年7月26日

昼间

94.0

94.0

0.0

测量前、后校准声级差值小于0.5dB(A),测量数据有效

2018年7月26日

昼间

94.0

94.0

0.0

2018年7月26日

夜间

94.0

94.0

0.0

2018年7月26日

夜间

94.0

94.0

0.0

2018年7月27日

昼间

94.0

94.0

0.0

2018年7月27日

昼间

94.0

94.0

0.0

2018年7月27日

夜间

94.0

94.0

0.0

2018年7月27日

夜间

94.0

94.0

0.0

2、废气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分析的交叉干扰;

(2)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量程的有效范围(即30%~70%之间)。

(3)空气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应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校核。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验收监测内容:

类别

序号

监测点位

采样点

监测项目

数据有效性规定

非甲烷总烃

1#

周界上风向监测点

1个

非甲烷总烃的浓度(同时监测油气回收系统的回收效率)

连续监测2日,每日4次,分别监测02时、08时、14时、20时的浓度值

2#

周界下风向监测点

1个

3#

周界下风向监测点

1个

4#

周界下风向监测点

1个

噪声

5#

厂界东侧

1个

等效连续A声级LAeq

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间各2次

6#

厂界南侧

1个

7#

厂界西侧

1个

8#

厂界北侧

1个

表七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本项目各项设备及环保设备均处于正常工况稳定运行状况,满足验收标准。

验收监测结果:

(1)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

监测结果(单位:

mg/m3)

2018年7月26日

2018年7月27日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周界上风向监测点1#

0.15

0.16

0.12

0.14

0.18

0.15

0.16

0.17

周界下风向监测点2#

0.25

0.20

0.21

0.22

0.23

0.24

0.26

0.22

周界下风向监测点3#

0.25

0.24

0.27

0.23

0.24

0.28

0.25

0.23

周界下风向监测点4#

0.23

0.26

0.22

0.25

0.28

0.24

0.27

0.25

(2)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

监测结果(单位:

dB(A))

2018年7月26日

2018年7月27日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厂界东侧5#

54.3

54.8

43.5

43.2

54.6

54.3

43.8

43.4

厂界南侧6#

58.3

58.5

44.7

44.4

58.6

58.2

44.6

44.5

厂界西侧7#

53.1

53.5

42.8

42.6

53.7

53.4

42.7

42.4

厂界北侧8#

54.5

54.2

43.7

43.5

54.2

54.6

43.1

43.3

(3)油气回收监测结果:

密闭性检测结果

加油油气回收

系统设备参数

各油罐的油气管线是否连通:

是√,否.

是否有回收装置:

是√,否.

加油枪数

4

汽油标号

E92/E95

油罐体积(L)

40000

汽油体积(L)

31278

油气空间(L)

8722

初始压力(Pa)

502

1min之后的压力(Pa)

482

2min之后的压力(Pa)

469

3min之后的压力(Pa)

455

4min之后的压力(Pa)

440

5min之后的压力(Pa)

428

最小剩余压力限值(Pa)

400

是否达标

达标

液阻检测结果

加油机编号

汽油标号

液阻压力(Pa)

是否达标

18.0L/min

28.0L/min

38.0L/min

液阻最大压力限值(pa)

40

90

155

1

E92/E95

28

58

92

达标

气液比检测结果

初始/最终压力(Pa):

1345/1234

气液比限值1.0-1.2

加油枪编号

档位

加油体积(L)

时间(S)

实际加油流量(L/min)

回收油气体积(L)

气液比

是否达标

1

15

29.7

30.3

16.1

1.07

达标

2

15

28.9

31.1

15.7

1.05

达标

3

15

29.8

30.2

16.2

1.08

达标

4

15

29.1

30.9

15.8

1.05

达标

油气回收系统检测结果(单位:

mg/m3)

检测

点位

油气回收装置状态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192#汽油加油枪旁

未启动

非甲烷总烃浓度

28.3

28.7

29.2

28.4

启动

非甲烷总烃浓度

1.32

1.40

1.38

1.36

295#汽油加油枪旁

未启动

非甲烷总烃浓度

29.1

28.6

28.7

28.5

启动

非甲烷总烃浓度

1.34

1.38

1.41

1.37

油气回收装置的回收效率

95.3%

95.1%

95.3%

95.2%

95.4%

95.2%

95.0%

95.2%

平均回收效率:

95.2%

表八验收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结论:

1、明水县崇德加油站原地改建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项目前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齐全,完整。

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和规定提出了竣工验收申请。

2、验收监测期间,各项监测结果如下:

(1)验收监测期间,周界上风向监测点1#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0.18mg/m3,周界下风向监测点2#、3#、4#的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0.28mg/m3;针对油气回收装置,对加油枪在启、停油气回收装置前后监测了非甲烷总烃的浓度,油气回收装置的回收效率在95%以上,其油气回收系统的密闭性、液阻、气液比均可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相关标准要求。

(2)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在53.1~58.6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42.8~44.7dB(A)之间。

由监测结果可见,厂界各点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3、本工程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油泥和生活垃圾。

至验收监测时止,尚未产生油泥。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市政部门统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哲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