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电光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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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电光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南京理工大学电光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办法
一、资助对象和评审的组织
资助对象根据《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实施细则》以及《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实施细则》确定。
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分管研究生副院长、副书记、研究生教务员、研究生辅导员、导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组,对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等级进行评定。
由研究生教务员和辅导员组成工作小组,负责有关奖助学金资料和数据的统计。
二、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定
1、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等级、评定比例和发放标准见《南京理工大学2009级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实施细则》。
2、奖助学金的评定办法
(1)第1、2学期:
本时间段内的奖助学金等级根据入学成绩确定,方法如下:
按照免试生和统考生两类分组按成绩排序,按照比例确定每位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等级。
免试生原则上为特等、一等,其中特等奖助学金名额为学院总特等奖助学金总名额的2/3。
校外免试生单独排序,根据复试成绩和来源学校(加权)确定等级,其中来自“985”和“211”工程学校的校外免试生为特等奖助学金(暂定)。
本校免试生学科群分组,根据复试综合成绩以及特等、一等名额确定等级。
统考生按复试学科群分组,根据统考英语和数学成绩之和排序(如果在同一排序线上有多名同分数者,再按依次按初试总分和复试综合成绩来排序)。
以及各等级名额确定等级。
(2)第3学期:
本时间段内的奖助学金等级根据上一年课程学习加权平均成绩确定,方法如下:
硕士培养计划中的所有课程均列入计算范围;所有原始成绩用归一化方法对其进行处理;以学科或学院为单位,将课程分为:
政治课、外语课、学科基础课及专业选修课四类,每类课程设置不同的权重,四类课程权重分别为0.7,0.7,1.0和0.7,按权重对归一化处理后的成绩求出平均分数并排序,进而确定各人的等级。
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3)第4、5学期:
本时间段内的奖助学金等级根据上一年学习成绩和科研工作成绩确定,方法如下:
在第4学期,所有的研究生暂按第三学期奖助学金的标准发放;
在第5学期开学前,根据二年来学习和科研工作成绩,评定等级;根据评定的等级,对第4学期的奖助学金进行补发,并在第5学期按确定的等级标准执行。
本时间段内奖助学金评定以学科群为单位,按基本条件、综合成绩和各等级名额分别排队,评定奖助学金等级。
各等级奖助学金申请基本条件如下。
第4、5学期硕士生奖助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等级
申请条件
特等
修完规定的必修课程。
发表1篇论文,或在国内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1篇。
一等
修完规定的必修课程,科研工作突出。
二等
修完规定的必修课程,并积极参加导师科研工作和学术交流活动。
申请奖助学金者必须有指导教师和辅导员推荐意见。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课程加权平均成绩×20%+开题报告成绩×40%+科研成绩附加分。
其中:
科研成绩附加分为学术论文、专著(教材)、科研成果和各类学科竞赛等得分之和。
科研成绩附加分计算标准参见附件。
3、奖助学金评定的时间安排
第1、2学期的评定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完成,在入学通知书中通知研究生;
第3学期等级的评定在第3学期开学前评审完毕并公示,开学注册时通知研究生;
第4、5学期的评定在第5学期开学前评审完毕并公示,开学注册时通知研究生,并在开学后2个月内完成补发工作。
二、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定
1、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等级、评定比例和发放标准见《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实施细则》。
2、奖助学金的评定办法
第1学年除确定“普通奖助学金”中的特等奖助学金名单外,不再评定。
第2、3、4学年,以学年为单位,由学院根据上一年科研工作成绩以及学习成绩确定等级,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二年级博士生(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士生第3年)按综合成绩分别排队,评定奖助学金等级。
综合成绩包括课程学习成绩和科研工作成绩,计算如下:
综合成绩=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科研成绩附加分。
其中:
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以学科或学院为单位,将课程分为:
政治课、外语课、学科基础课及专业选修课四类,每类课程设置不同的权重,四类课程权重分别为0.7,0.7,1.0和0.7,按权重对归一化处理后的成绩求出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
科研成绩附加分为学术论文、专著(教材)、科研成果和各类学科竞赛等得分之和。
科研成绩附加分计算标准参见附件。
各等级奖助学金等级申请基本条件见如下。
二年级博士生奖助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等级
申请条件
特等
1、修完规定的必修课程。
2、发表2篇论文,其中有1篇是一级刊物。
或在本学科境外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2篇论文。
一等
1、修完规定的必修课程。
2、发表1篇论文。
二等
修完规定的学位课程,并积极参加导师科研工作和学术交流活动。
申请奖助学金者必须有指导教师和辅导员推荐意见。
三年级及以上博士生(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士生第3年后)按综合成绩分别排队,评定奖助学金等级。
综合成绩计算如下:
综合成绩=课程加权平均分20%+科研成绩附加分。
各等级奖助学金申请基本条件如下。
三年级及以上博士生奖助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等级
申请条件
特等
发表3篇论文,并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其中2篇被SCI收录。
2、其中1篇被SCI收录,并在本学科境外重要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博士生本人论文1篇。
3、其中1篇被SCI收录,并且博士生(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
4、其中1篇被SCI收录,并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者(前5名)1项。
一等
发表3篇论文。
并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其中2篇被EI收录(或一级刊物);
2、其中1篇被EI收录(或一级刊物),同时在国际性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1篇。
3、其中1篇被EI收录,并且博士生(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
4、其中1篇被EI收录,并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者(前5名)1项。
二等
发表2篇论文。
申请奖助学金者必须有指导教师和辅导员推荐意见。
3、奖助学金评定的时间安排
第1学年在博士研究生入学确定完毕,在入学通知书中通知研究生;
第2、3、4学年等级的评定在每学年开学前评审完毕并公示,开学注册时通知研究生。
四、奖助学金的发放办法及期限
根据学校实施细则执行。
五、奖助学金的停发和恢复
根据学校实施细则执行。
六、申诉程序
根据学校实施细则执行。
附件:
科研成绩附加分计算标准参见
表A1 学术论文分值计算标准表
序号
发表场合
分值
1
SCI刊物
100
2
EI刊物
60
3
核心刊物、EI刊物增刊
40
4
一般学术刊物、核心刊物增刊
30
5
SCI检索国际会议
60
6
EI、ISTP检索国际会议
50
7
其他国际会议
40
8
全国性学术会议[公开发行会议论文集(包括全国博士生论坛)]
20
9
全国性学术会议(没有公开发行,有论文集)
10
注:
学术论文指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在相关专业学术核心期刊上并以“南京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的论文(申请表提交前见刊为准),下同。
表A2 科研获奖分值计算标准表
获奖级别
获奖等级
分值
国家级
特等
200
一等
150
二等
100
省部级
特等
100
一等
80
二等
60
三等
40
地市级
一等
40
二等
20
三等
10
表A3 发明专利奖分值计算标准表
授权发明专利
(有专利证书)
第一发明人
100分
第二发明人
50分
第三发明人
30分
第四发明人
20分
申请发明专利
(有授理号)
第一发明人
40分
第二发明人
20分
第三发明人
10分
第四发明人
10分
其它:
1、参与专著、教材编写:
专著20分/10万字。
教材10分/10万字。
2、申请并获批准省级以上创新基金20分/项。
3、入学以来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
省级以上20分,校级10分,同类竞赛不重复计算。
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2013年8月27日
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日程
1、2013.8.27 召集研究生开会,有参评资格的研究生提出申请,8月29日之前提交申请表;
3、2013.9.5 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完成奖助学金评定;
4、2013.9.6-2013.9.11 奖助学金评定结果公示,公示期间奖助学金评定申诉委员会受理和处理研究生的相关书面申诉。
5、2013.9.12评审结果报告研究生院。
成绩处理说明
标准化成绩计算方法:
Cj:
学生本门课程的原始成绩
:
本门课程的平均分
S:
本门课程成绩的方差
Zj:
学生本门课程的有效分数
另:
均分计算方法:
,共有n个学生选修该门课程
方差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