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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规章管理规定

办公室规章管理规定

 

规章制度是为了更好的方便管理,那么相关的办公室规章制定是怎样的,以下是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了加强管理、规范行为,特公布此处罚措施,出发实行工资罚款制度,违反制度者罚款。

罚款金额集中存放,待数额较多时,用于集体活动经费。

一、考勤

1、迟到,上班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8:

50—11:

50,14:

00—17:

40),周六、周日(8:

15—12:

00,14:

00—18:

30).迟到1-10分钟罚款10元;迟到11-20分钟罚款20元;迟到21-30分钟罚款30元;30分钟以上者按无故旷工处理,罚款50元。

连续迟到三次及无故旷工一次者,除罚款工资外,自动离职。

特殊情况须先向部门主管汇报。

2、早退,所有员工不得无故早退,违者罚款50元/次。

若有事请假须填写请假条后经部门主管同意方可,否则按无故早退处理,请假按30元/天罚款工资。

请假时间不能以休息的时间相互抵消。

一个月请假达三次以上者予以劝退。

3、签到,所有员工不得要他人代为签到,一经发现代签者,代签和签到人均罚款当月工资的10﹪.

4、所有员工不得随意窜岗、漏岗。

违者罚款10元/次。

5、值班,值班人员在离开办公室的时候须检查灯、饮水机、空调、电脑、打印机等电器是否关闭,插座电源是否切断,门窗是否关好。

违反罚款10元/次,并追究相关责任。

值班人员每值一次班,给与加班费10元/次。

二、办公室行为规范

1、所有员工不得议论他人是非,一经发现罚款30-5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劝退。

2、公司组织的培训和会议,员工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迟到每次扣10元,缺席每次扣30元。

3、所有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喧哗、吸烟、酗酒、闲聊、吃零食、打私人电话、上网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

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第三次罚款30元。

情节严重、屡犯不改者予以劝退。

接听私人电话须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到办公室外进行。

4、工作期间所有的员工必须佩带工作证。

一经发现未实行者扣除30元/次。

5、各部门员工须对所接触到的所有与公司有关的资料、信息保密。

对重要的信息要保护、备份。

若发现信息泄露、遗失将追究其相关责任,根据情节罚款50-100元/次。

情节严重者扣罚当月工资的100﹪并予以辞退。

6、对本部门发生的一切事宜应及时处理,若违反根据情节罚款10-50元/次。

7、所有员工要节约公司的资源,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要赔偿。

8、夏天炎热,每天办公室电脑在没有即用的情况下必须关闭两小时以上,下班后电脑的相关使用人员必须关闭好电源、切断电源。

若有违反扣罚10元/次并追究相关责任。

9、各部门的员工不得议论传播本部门的是非,以讹传讹。

违反扣罚10元/次

三、业务素质

1、所有员工必须执行上级主管的决定、分配的任务,否则扣罚10元/次。

2、各部门相关表格要按各部门相关工作细则认真填写,若发现未填写或未认真填写者差一项扣10元。

未填或未认真填写者经发现没有改正者罚款50元。

不定时抽查。

3、各部门所有申请的资源。

须经各部门主管签字方可生效报销,对未经允许所产生的费用问题由当事人承担。

特殊紧急情况下要口头申请。

弱电工程项目管理一门学问,一个项目要想管理好,必须制定一个规章制度,按照基本制度进行项目施工,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功效,分享一篇弱电施工管理制度,以下是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作安排要求说明

1、施工队要指派一名施工队长,施工队长对参与工程的所有工人的行为完全负责,同时施工队长要协助我方项目管理人员管理工程;

2、施工队长要按照分包单位的要求第二天上报前一天的工作量,且上报的工作量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二、文明施工要求说明

1、工人要统一着装,气温较低时着统一施工马甲,进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禁止袒胸、露背、

2、进场第一天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包括用电、上高等;

3、严禁施工人员在工地打闹、说粗话,禁止打架斗殴,违者清除出场;

4、严禁施工人员中午饮酒;

5、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6、禁止在非工作区逗留;

7、禁止乱拿、乱用社区居民工具、材料,注意保护社区居民个人财产安全,因此举造成的后果自负;

8、不得在工作时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

9、注意保护环境,爱护现场花草及社区公共设备,保持现场整洁有序,

10、施工产生的垃圾当日必须在此项工作完毕后清理出施工现场,将每项工序产生的垃圾集中放在隐蔽处,当日完工后统一清理;

11、当天的施工现场要时时保持现场整洁规范,工具要随身携带、施工材料要分类摆放整齐统一放在施工现场隐蔽处,不得随便放在社区居民住宅走廊、过道或其它房间,当日的工具、施工材料及施工用完的纸箱,包装物、剩余的用料要收回到库房内分类摆放;

12、对人为活动噪声要坚绝杜绝,特别杜绝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保持现场文明施工;

13、如果是在社区居民休息时间使用电锤等噪声大的工具或施用有异味物品,

一定要争取居民的同意,否则不允许使用;

14、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类工具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每天要做到对生产工具安全检查一次,确保安全施工;

三、施工行为要求说明

1、严禁施工人员与用户攀谈产品价格、产品质量和工人工资等商业敏感问题。

如用户问到价格问题,要告知用户与项目经理或业务经理沟通;

2、施工队长和施工工人必须绝对服从项目经理的指挥,一切以用户满意为准则;

3、施工人员如果违反公司工艺要求,造成的重复施工产生的材料费用,由工程

队承担;

5、如出现在施工中需要改变设计,施工队长要通知项目经理与用户沟通解决;

6、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注意言行素质,不能与社区居民发生冲突事件(违者清除出场)。

四、施工安全管理说明

1、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每周1次对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安全教育,并建立安全教

育记录,体现到工程日志中,让施工队长签字。

2、施工队长对工地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巡检,提醒施工人员注意施工安全,杜绝

安全隐患和火灾隐患。

3、如果需要爬楼或上高层建筑、上杆等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并有其它

人看护。

4、现场施工时,临时使用的工具如:

电锤、钳子等,不可以临时放在梯子上,

以免掉下来砸到其它施工人员。

5、施工机械如电锤经常维修保养,使用前都要进行检查,不经检查的工具不能使用,如发现漏电现象要及时修理或报废处理,避免设备损坏导致使用混电。

6、施工现场如果需要临时接电,必须让专业电工协助,使用电笔检测后才可以接电,并把警示标牌放在旁边,避免掉电。

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用护套电缆敷设。

7、电工、电焊工持转业证书上岗。

8、带电作业或使用电烙铁等其它明火工具时,须两人同时工作,一人施工,一人保护。

9、电气焊周围不能有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备看火人员,配备防护设施。

 五、工程质量管理

1、工程部与项目经理部对工程承包的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查。

2、对工程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必须严格检查。

所需重要或大批量原材料及构配件需提供样品,经技术部认可后方可采购,凡采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或技术说明。

3、项目经理部对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等均应审核其技术鉴定书。

方可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未经有关部门试验或无鉴定书的均不得在工程中应用。

4、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核其技术性能报告,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使用。

5、外包施工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6、严格工序间交接检查,主要工序(包括隐蔽作业)需按有关规定经项目部有关人员检查、签署验收。

7、对重要工程部位或专业工程必须上报项目部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进行试验或技术复核。

8、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上报项目经理部按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进行检查验收。

物业公司为了更好的发展,特制定相关管理规定。

以下是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规范行政办公工作,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公司工作的正式员工、兼职人员及临时工。

第3条归口管理

行政人事部是行政办公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行政工作的各相关事项。

 第二章办公管理

第4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办公环境的清洁、安静。

第5条办公室应保持整洁,无杂物,工作台上摆放的办公用品应整齐有序。

第6条保持办公室肃静,工作时间不得高声喧哗。

第7条工作时间不离岗、串岗,不聚众聊天,不打瞌睡,不在办公室内吃零食。

第8条上班时间,严禁办理私人事情,因公外出应向本部门负责人请假。

第9条接待来访,应起身相迎,做到态度和蔼,彬彬有礼;来客告辞,起身相送;在回答来客询问时,不得泄露公司管理制度及有关公司机密事项。

第10条下班或因事离开办公室,应人走灯熄,关好门窗、电源等。

第11条爱护公物,节约使用办公用品。

第12条讲究文明礼貌,注重仪表仪容,按规定着装;接待来访客人,应热情主动。

第三章会议管理

第13条各种会议由召集者负责组织安排,并对出席对象提前发出通知。

第14条会议召开之前应确定议题、参会对象,准备好有关的会议资料、文件。

第15条会议出席者应安排好工作,准时到会,并带笔记本及相关会议资料,如因故无法参加会议,须提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

第16条会议坚持效率原则,各发言者应事先做好准备,发言应简明扼要,以使会议起到应有的效果。

第17条公司的固定性会议为公司经理办公会议、项目区域办公会议、部门例会及班组例会。

1.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参会对象为公司总经理、各项目区域常务经理、经理助理及相关人员。

2.项目区域办公会议于每月10日召开,参会对象为常务经理、经理助理、项目区域职能主管、管理处主任。

3.部门例会于每旬第一个星期五召开,参会对象为部门所有人员。

4.各班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例会,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具体时间由部门确定)。

第18条如遇特殊情况,会议组织者须另行通知;上一级别会议与本级别会议在时间上有冲突时,以上一级别会议为主,本级别会议作相应时间调整。

第19条凡会议所作的决议、决定及重要事项必须形成会议纪要,经行政人事部整理后以文件形式印发并贯彻执行。

第四章公文管理

第20条各级政府、上级部门下发和其他单位抄送的公文,统一由行政人事部行政专员收管,并负责签收、分类、登记和分发、传阅。

第21条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各种文件须编号、登记,统一对外发送。

第22条公文处理程序

1.行政专员将公文登记、分类,交行政人事部经理审阅并提出拟办意见。

2.行政专员根据拟办意见,送有关部门相关人员阅办。

3.领导批办的公文,按批示意见交有关部门负责办理。

4.如承办过程中有疑问或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5.办理完毕后,相关部门应填写承办结果,连同原文件退回行政人事部存档。

第23条对送阅文件要抓紧时间阅读,各部门人员不得无故拖延或扣押,文件传阅后,阅文人须签名并写上时间,

第24条文件一律由专人传送,一般不得横向传阅。

第五章印章使用管理

第25条公司印章由公司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分开保管。

印章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与他人保管、使用。

第26条部门印章由部门负责人保管或指定专人保管。

第27条印章使用审批规定如下。

1涉及人员调动(任免)、以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财务收支及对外发文、发函等方面用章,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2有关业务管理工作用章,由项目区域常务经理批准。

3使用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4使用部门印章、有关业务管理工作用章,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28条未经领导批准,公司人员不得私自用章,不准携带公章外出,不准盖出空白信笺。

第29条对不符合用章规定的事项,印章保管人员有权拒绝盖章;对违反用章规定或弄虚作假,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要追究保管人、当事人的责任。

第30条刻制印章,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作废的印章应及时封存。

第六章传真机、复印机、计算机管理

第31条为确保办公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公司指定专人保管、使用,非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使用。

第32条为节约纸张和能源,公司严格控制复印和传真数量,非必要不予复印和传真。

第33条公司一般不承接外单位及私人委托的打印、复印、传真业务,特殊情况须经领导同意。

第34条计算机内存资料注意保密,凡涉及机要文件资料须加密码保存,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提取(阅)电脑内存信息、数据资料。

第35条凡内部常用业务资料、数据,必须进行备份处理,以免丢失。

第36条严格控制计算机外部软件流入管理,严禁安装和使用游戏软件(盘),以防电脑感染病毒。

第37条工作结束后,应做好办公设备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并及时处理废弃稿件,切断电源。

第七章保密工作规定

第38条凡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均属于公司机要文件,不得泄露。

1.关于重要决策或计划。

2.关于人事问题。

3.关于会议重要的讨论事项。

4.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5.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6.特别指定的事项。

第39条机要文件按保密等级可分为以下三级。

1.秘密,不能向相关人员以外者公开。

2.机密,不能向外公开。

3.绝密,不能向特别指名的最小范围内的工作人员以及承办人员以外者公开。

第40条机要文件、机要事项及其种类的认定,原则上由所管部门的负责人负责。

第41条机要文件由其制发部门制成正、副本两份,一份由制发部门分类保管,另一份由所管部门的负责人保管。

第42条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至有关部门时,必须有收件人签字。

第43条机要文件来往传递(包括传真),应指定专人传接或采取亲启信函方式进行。

第44条机要文件须经制发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复制。

机要文件复制时,制发部门应将复制件数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详细记录,并在发文簿上记载复制件的去向。

第45条秘密文件或公司外秘密文件以及秘密事项,由制发部门负责人负责,由专人进行分发和传送。

第46条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资料的销毁,由所管负责人负责。

 第八章档案管理

第47条档案实行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即分别由公司、部门管理或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第48条公司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由承办部门、经办人负责将用完的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第49条文件结案移送归档时,相关人员须检查文件的文本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缺,应立即追查。

第50条文件的处理手续必须完善,如有遗漏,应立即退回承办人。

第51条档案管理人员做好收件登记、编号、运转、催办工作,对按规定程序符合立卷标准要求的文件,及时进行分类、立卷及归档。

第52条档案管理人员每年对档案材料的数量、保管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53条档案管理人员保持档案室清洁,随时擦拭档案橱、架,并采取防虫措施。

第54条档案管理人员每年按规定清理一次,对已到保管期限、确定销毁的档案材料必须列册登记,经领导审批后作销毁处理。

第55条公司严格履行档案调、借阅登记、审批手续,一般仅限在档案室查阅,确因工作需要须复印或摘抄文件,须经领导批准。

第56条借阅人员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

第57条对于归还的档案,经档案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立即归入档卷。

第九章附则

第58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拟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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