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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一工程一业一规

 

“五个一工程”一业一规实施手册

CT·JZ504-2018

 

白山昌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一、目的和使用范围1

二、安全管理体系与职责1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4

四、安全技术交底制度5

五、安全生产会议制度6

六、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制度7

七、安全生产奖罚制度12

八、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13

九、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6

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7

十一、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20

十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写、审核、批准专项施工方案制度26

十三、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29

十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4

十五、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43

十六、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45

十七、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批准制度52

十八、劳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55

十九、施工安全管理条例56

二十、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59

二十一、施工现场安全警示、警告标识、标志使用管理制度、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要求67

二十二、施工现场安全内业资料记录建档制度69

二十三、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69

二十四、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制度71

二十五、项目部安全检查验收制度72

二十六、项目部安全生产考核总结制度74

二十七、项目部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75

二十八、项目部班组安全活动制度76

二十九、项目部施工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78

三十、项目部多台塔吊作业防碰撞措施制度78

三十一、项目部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79

三十二、项目部混凝土输送的安全措施制度82

三十三、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83

三十四、项目部安全生产验收制度83

三十五、项目部安全例会制度86

三十六、项目部劳动保护工作制度87

三十七、项目部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88

三十八、项目部安全值班制度89

三十九、施工现场班前活动制度89

四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90

四十一、现场消防制度98

四十二、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制度103

四十三、职业危害防治制度108

一、目的和使用范围

1、为提升建安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部。

二、安全管理体系与职责

1、安全管理体系:

1.1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规要求,本着监督服务的原则,公司实行三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2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安全管理部)。

1.3项目部必须按公司总部要求设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1.4项目部必须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职责:

2.1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安全生产委员会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及时做出决策,各项目部、班组要建立安全领导小组。

2.2安全管理部职责:

2.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制度、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2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2.3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基础管理工作,对专(兼)职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和教育培训,总结交流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2.2.4经常深入工地,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不安全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措施;

2.2.5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2.6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和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求限期整改,到期复查验收。

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2.2.7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2.2.8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2.9负责对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做好现场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2.2.10负责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2.11监督、检查各基层单位或施工现场采购、发放和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情况,发现劣质防护用品、用具,有权进行制止和处罚;

2.2.12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对施工生产中出现的危及安全的严重险情和重大事故隐患,有权停止施工生产并报告分管领导处理。

2.3项目工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2.3.1按照住建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规模建立专业安全组织机构,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应由公司委派。

项目部经公司批准后可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公司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审核登记和日常管理。

2.3.2施工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须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须配备2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并按不同专业组成安全管理组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000万元以下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元-1亿元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以上工程不少于3人。

分包单位安全员的配备,专业分包至少1人,劳务分包工程50人以下至少1人、50-200人至少2人,200人以上不少于3人,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使公司全体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观念,逐步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公司整体安全素质,防止事故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安全培训教育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按照省建设厅和市建委的要求,结合公司施工特点,由公司安全管理部制定全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安全培训教育的种类:

2.1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每年市建委举办的安全生产培训班学习。

经考核取得安全岗位证书方可任职工作。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不少于40课时。

2.2对项目部所有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必须经公司、项目部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岗作业。

2.3各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期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和有关规定:

3.1公司教育内容:

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3.2项目部教育的内容:

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3.3班组教育内容:

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3.4工人变换工种,应先进行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3.5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要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未经教育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3.6施工现场要利用板报、宣传标语、挂图等形势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危险部位要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做到安全警钟长鸣,避免事故发生。

四、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为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工施工作业中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班组在作业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班组不准作业。

交底内容明确要有针对性,做到细致、全面、不走过场。

2、安全技术交底要按分部分项工程,分工种进行。

要把工程的安全技术要求,施工特点以及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讲清楚。

3、安全技术交底要做好记录,标明时间、地点分部分项工程部位、施工班组工种,交底人和被交底班组人员要签字。

5、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每月末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负责协调、调度、布置安全生产中重大问题。

2、公司安全管理部,每两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

3、会议内容主要落实公司生产会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

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

总结上月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月安全生产的工作。

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

对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

4、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每个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

公司规定,各项目部所有安全员必须服从公司安全管理部的领导和管理。

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管理、培训、教育和考核。

各项目部按规定按时参加例会,认真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加强学习,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安全员的作用。

六、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制度如下:

1、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1.1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动手抓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有效的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有人统一部署、指挥、推动、督促。

1.2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职责包括: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

1.3建立统领导、科学指挥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做出决策部署。

党委书记和主要负责人,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同时,督促副职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2、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2.1按照“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

2.2领导班子成员中,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既要对具体分管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始终做到把安全生产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所有领导干部,不管在什么岗位、分管什么工作,都必须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担负起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副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协助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具体领导;其他副职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职的工作,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副职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全方位、全覆盖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隐患整改责任,督促隐患和问题整改。

3、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担任主任:

3.1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主要负责人担任,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力,促进安全生产与企业其他各项工作的同步协调进行,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效率。

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定期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统筹、指导、督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2建立完善安委会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安委会会议,切实发挥安委会研究部署、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

4、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予以保障。

同时,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鼓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可适当外聘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并向社会公示:

建立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细化绩效考核标准,并严格履职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定期向党委书记、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业绩考核部门报告考核结果,并与业绩考核和奖惩、晋升制度挂钩。

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安全生产总体状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内容。

6、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6.1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并建立配套的考核机制,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

6.2年初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加大技术装备更新改造、隐患排查整改和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资金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积极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改善和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6.3加强企业安全素质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倡导和培育健康、文明、和谐的安全生产价值观,使安全生产成为企业和职工的思想意愿和行动自觉。

每年组织开展全员岗前培训教育,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主要负责人、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6.4坚持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设备设施安全隐患和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及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积极开展达标活动,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重视职业病防控,按规定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环境和条件。

定期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向劳动者如实告知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6.5按照规定制定科学有效、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改进完善预案。

储备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进行效果评估。

发生事故要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效处置,防止延误救援、扩大灾害。

6.6公司每季度对项目部考核一次。

6.7公司安全考核人员为:

公司总经理、公司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管理部经理、安全管理部管理人员。

6.8方法:

安全考核人员有分工、考核有标准、隐患整改定措施定期限、复查验证定人定时间、考核范围覆盖全面、考核后总结评比通报。

总结由安全管理部撰写,公司安全副总经理审核定稿,上报公司总部,所有考核按制度奖惩兑现。

七、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规范本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提升自营项目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意识,加大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建安公司所有自营项目。

1、奖励措施

1.1公司设立专项安全管理奖金,对于全年无死亡及重伤事故的自营项目予以奖励。

具体奖励措施如下:

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奖励人民币5千元。

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奖励人民币1万元。

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奖励人民币2万元。

1.2专项安全管理奖金由项目经理本着本项目内全员分配的原则自主调整分配比例。

2、处罚措施

2.1自营项目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取消年终专项安全管理奖。

2.2自营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取消项目年终专项安全管理奖。

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安全管理部经理、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工资。

项目经理、安全员扣除2个月绩效工资。

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扣除1个月绩效考核工资。

2.3自营项目开(复)工前未向安全管理部上报开(复)工报告的扣除项目经理当月绩效考核工资,并且停办一切手续。

2.4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后,该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合格,扣项目经理当月绩效工资、技术负责人当月绩效考核工资。

如涉及到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经专家论证私自开工的扣除项目经理一个月的绩效考核工资。

2.5塔吊安拆前必须提前1天告知安全管理部。

如未告知安全管理部私自安、拆,扣除项目经理、安全员1个月绩效考核工资。

八、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项目部研究决定,施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1、现场带班人员范围:

公司负责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施工员等

2、现场带班人员工作内容:

2.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上级领导处理:

2.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严禁违章指挥;

2.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上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2.5对项目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单位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2.6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2.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撒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3、相关要求:

3.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覆行带班职责相关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确实把安全生产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

3.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项目经理请假;

3.3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子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违章人员进行帮教;

3.4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4、考核规定;

4.1现场带班人员末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100元;

4.2带班人员末请假造成空岗的,每次处罚责任人200元;

4.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4.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末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困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200元的处罚;

4.5由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9、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依靠职工群众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形式,利用这种形式可以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和法规,提高领导和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了解公司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获取安全信息,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推动安全工作,促进安全生产。

1、检查要求:

1.1安全生产检查的基本任务是:

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2安全生产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1.3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

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2、安全生产检查形式与内容:

2.1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日常检查,现场自查和网格管理人员巡回检查。

项目部现场安全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检查;

2.2季节性检查由安全部经理组织各网格安全检查组进行,其中:

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盗、防煤烟中毒为重点;

2.3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内容包括:

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的项目、检查人、查出的问题或无问题的记录、被检查部门或人员的签字等:

3、整改要求:

3.1各网格组人员,对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隐患整改制度》执行整改。

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要求,特制定本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本制度。

1、事故报告:

1.1发生工伤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事故单位负责人。

有关负责人接到报告后,须立即逐级上报并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指挥抢险,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判断,就地、就近选送专业医院救治;

1.2各项目部发生生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安全管理部及有关领导报告,在24小时内将书面材料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并立即上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长春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公司在48小时内上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待工伤认定备查。

2、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的内容主要包括:

2.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直接或逐级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报告有关领导和安全部门。

有关领导要尽快组织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扩大,同时有责任保护好事故现场;

2.2发生轻伤事故,由项目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并填报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

2.3职工伤亡事故分为轻伤、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

其中死亡事故指一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

重大死亡事故指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

2.4凡职工在生产区域(本岗位)内,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所发生与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和处理,以防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2.5各基层单位在年度内无论是否发生伤亡事故,都要填报年安全事故报表,于次年1月15日前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3、现场保护及清理:

3.1事故发生后需保护好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均不得破坏。

为了抢救伤者需要移动现场有关物体时,必须作好标志;

3.2轻伤事故现场的清理,须经事故单位安全管理部iJ批准;

3.3重伤、一般伤亡以上事故现场的清理,须经政府调查组或公司安全管理部批准。

4、事故调查:

4.1轻伤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自行调查处理,当月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公司总部工程管理部;

4.2发生重伤事故,事故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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