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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推进低小散企业

平湖市推进“低小散”企业

“退散进集”三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镇村建设加快打造江南水乡典范的指导意见》(嘉委发〔2016〕8号)、《嘉兴市推进“低小散”企业“退散进集”三年行动方案》(嘉政发〔2016〕40号)精神,推进“低小散”企业“退散进集”,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和块状行业实际,坚持“退散进集”与“退低进高”共同推进,坚持整治“低小散”与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统筹结合,坚持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协同发力,通过三年时间,对全市“低小散”企业进行全面整治,坚决关停违法违规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努力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发展方式转变、生态环境改善“三大成果”,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大效益”。

二、整治对象

主要包括各类“低小散”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外的所有工业企业。

重点整治:

(1)不符合各级政府产业政策和产业导向的落后产能生产企业;

(2)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企业(作坊),其中,“五违”〔即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违法排放、违法居住企业(作坊)〕必治、“四必”(即安全隐患必须消除、违法无证建筑必须拆除、脏乱现象必须整治、违法经营必须取缔)先行;(3)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贡献度低的企业(作坊);(4)工业绩效综合评价为三年D类的企业等。

三、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有实质性进展、两年有初步性形象、三年见标志性成效”的总体目标,从2016年起至2018年,全市每年开展1个以上“低小散”块状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腾退低效用地1200亩,累计改造提升、整合入园及关停淘汰企业(作坊)800家以上,新建改建“两创”中心8个、标准厂房20万平方米,努力打造一批特色园区、美丽企业庭院和“两创”中心,推动“低小散”企业实现制度提升、产业提升、质量提升、管理提升、效益提升。

到2018年,全市“低小散”企业基本得到整治,工业空间布局明显优化,园区创新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城乡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工业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四、原则方法

(一)因地制宜,分类推进。

坚持从行业、区域实际出发,科学分类,统筹推进。

对园区外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效益好且无污染的企业,以就地改造提升为主;对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节能环保型的小微企业,以整合入园为主,帮助其加快“个转企”、“小升规”,实现做大做强;对产能淘汰类、环境污染类、违法用地类、违章建筑类、安全隐患类、土地闲置类、舆情聚焦类及绩效评价末类等“八类”企业(作坊),依法予以整治或关停出清。

(二)统筹兼顾,综合施策。

紧密结合“五水共治”、“五气共治”、“四换三名”、“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统筹整合各方力量共同推进。

注重兼顾镇村与企业等各方利益,探索镇村与企业共赢、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互促共进的良性机制。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加强打非治违。

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对违法、违规的“脏乱差”、“低小散”企业(作坊),环保、安监、综合行政执法、质监、建设、国土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综合施策,通过开展专项执法和多部门联合执法,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协同推进。

(三)遵循规律,政策倒逼。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深化以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为抓手的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深化评价结果的综合应用,实施用能、用地、用水、排污权等资源要素差别化价格政策措施和各类安全、环保、质量、能耗等强制性标准,形成更加全面系统的差别化政策倒逼机制。

引导和倒逼“低小散”企业实现集聚集约、提质增效发展或关停淘汰、有序退出。

五、主要任务

(一)大力实施“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

全面开展“低小散”块状行业调查排摸工作,逐家摸清证照、用地、用能、排污、产出等基本情况,建立“一企一档”。

每年确定1~2个“低小散”行业实施重点整治,研究制定行业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提升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进度安排和政策措施,按照“改造提升一批、兼并重组一批、整合入园一批、合理转移一批、关停淘汰一批”的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以推进。

(二)扎实推进小微企业整合入园。

积极引导符合产业导向的成长型小微企业(作坊)通过联合、并购、品牌合作等方式进行整合重组,着力推动“低小散”块状行业的产业链优化和价值链提升。

对园区外发展规模暂时达不到入园标准、但又符合产业和政策导向的小微企业,要积极鼓励通过联合抱团、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入园或进入“两创”中心。

要根据行业特点研究制定入园标准,设立“两创”中心准入门槛,全面实行合约式管理,对入园企业的技术装备、生产工艺、产出水平、节能减排等作出明确规定,严防发生“低小散”企业(作坊)简单搬迁、低端平移等“退低进低”现象,促进企业规范化、集约化、高端化发展。

加强地区合作,探索建立各种形式的市外、省外、境外产业转移园区,有序引导低端产业、低效企业合理转移。

(三)有序开展违法企业市场出清。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产业政策,加快整治淘汰列入国家、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落后产能;依法关停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件、能耗限额标准且整改无望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作坊);依法处置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及各类非法生产的企业(作坊);对违法建设及非法生产的企业(作坊),可实行先停产再整治的方式,限期进行整改或关停。

对占用资源但不产出或几乎无效益、已经名存实亡的“僵尸企业”进行全面整治;加大资源要素差别化价格政策的实施力度,倒逼整改提升无望的D类企业加快退出。

(四)着力加快“两创”中心建设。

要抓紧规划建设“两创”中心,创新建设模式。

各镇(街道)抓紧规划新建改建“两创”中心,积极引导符合准入条件的村级工业小区、家庭工业、创业企业向“两创”中心集聚发展。

要摒弃散片化、小型化、低端化的传统建设模式,建立专业型、功能型、集聚型的“两创”中心发展新模式。

“两创”中心要统一规划在工业园区内,注重建设规模和服务功能配套,要按照“用地集约、产业集聚、要素集中”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重点鼓励建设占地50亩以上、主导产业占比70%以上,且具有研发设计、产品检测、信息咨询、行业培训、融资担保等生产及公共服务功能的“两创”中心。

(五)全面提升工业园区发展水平。

进一步完善园区各项基础设施,切实加大园区“绿化、洁化、亮化、美化”工作力度。

积极引导工业园区实施形象、产业、功能、管理“四大升级”工程,扎实推进工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推动镇级工业园区集约化、生态化、特色化发展。

大力推进园区外企业进园集聚发展,以工业园区为载体加快推进传统低端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围绕产业定位、完善功能配套、培育产业集群,打造“专业园区”、“特色园区”、“精品园区”,大力培育发展特色小镇。

按照“传统产业时尚化、新兴产业高端化”要求,建立健全园区创新体系考核机制,注重创建园区高新企业,注重增强研发设计能力,注重培育园区品牌,着力打造品质园区。

(六)积极引导创建“美丽企业庭院”。

根据推进镇村建设的要求,大力开展以守法、履职、诚信为根本,以社会责任意识强为核心,以环境美、形象美、内涵美为特征的“美丽企业庭院”创建工作。

全面开展违建违搭违规侵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自查自纠,整治乱涂乱贴乱设广告、乱堆乱放物品器具、乱设管线、厂房破旧、“蓝色屋面”、厂区路面车间肮脏等脏乱差现象,积极开展洁化、绿化、亮化等工作,推行企业文化,实施精细化管理,重视品牌建设,提升产业层次和产品档次,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时间安排

(一)2016年。

2016年是整治工作的启动年,要抓紧编制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全面启动各项整治工作,重点推进示范试点镇、村的整治工作,探索形成典型经验,带动面上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完成“公铁沿线”、主要出入口等区域的整治任务。

全市确定2个镇(街道)和6个村(社区)为2016年度试点镇(街道)、村(社区)。

(二)2017年。

2017年是整治工作的攻坚年,要大力推进面上所有“低小散”企业(作坊)整治工作,示范试点镇、村要率先完成任务,为全市树立标杆和样板。

同时,要进一步巩固试点整治成果,全面推进“绿化、洁化、亮化、美化”建设。

(三)2018年。

2018年是整治工作的巩固提升年,要全面完成任务,努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优化工业空间布局和美化镇村生态环境的体制机制,总结梳理整治提升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探索形成巩固“退低进高”、“退散进集”成果和发展壮大村级经济的新型模式,努力打造一批省级、市级工业特色小镇及旅游特色小镇等,全面提升我市镇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由市实施“两退两进”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低小散”企业“退散进集”三年行动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充实办公室力量,各镇(街道)作为组织实施主体,要建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推进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工作班子,配强工作力量,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形成推进机制。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工作督导。

将“退散进集”三年行动纳入市领导联系镇(街道)转型发展工作内容,建立市级部门联系指导、协调、督查、通报、考核五大机制,建立“退散进集”工作会商制度和“僵尸企业”处置联席会议制度,指导监督检查推进“低小散”行业整治提升、“两创”中心建设、工业园区转型发展、创建美丽工厂等有关重点工作的开展及各阶段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有效协调处理工作推进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加快工作进度。

同时将“低小散”企业“退散进集”实施情况列入镇、街道党政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工作有成效的进行表彰。

(三)加强要素保障,强化政策扶持。

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新增工业用地,专项用于“两创”中心标准厂房建设。

各镇(街道)每年保障一定的低效腾退用地和土地综合整治用地指标用于“两创”中心标准厂房建设。

鼓励镇村联合、村村抱团、村企合作联建“两创”中心,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将“退散进集”地块通过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获取的增减挂钩指标用于“两创”中心建设;对获取的增减挂钩指标有节余的,建立节余指标收储交易机制,收储交易所得资金专项用于“退散进集”项目土地复垦和“两创”中心建设;对“两创”中心等创业载体的建设主体给予适当补助,鼓励“两创”中心等创业载体的建设主体对租用标准厂房的小微企业给予适当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搬迁进园区企业,优先发放科技创新券等服务券。

(四)加强指导督查,开展执法联动。

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强化服务意识,指导编制“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标准和推进“退散进集”实施方案。

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各主体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督查活动,重点督查工作机制建立、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进度、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等。

要加大对“低小散”企业(作坊)的能耗对标、环保“零点行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打非治违等专项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开展“低小散”企业整治的重要意义,扩大公众参与度。

建立“退散进集”推进情况季度通报制度,畅通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举报渠道,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退散进集”的良好氛围。

附件:

1、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2、重点整治企业及认定

3、“两创”中心和工业园区准入相关要求

 

附件1:

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1.各镇(街道):

负责落实“低小散”企业“退散进集”腾退整治入园的各项工作,定期上报进度。

2.市经信局:

承担全市退散进集办公室的各项职责,指导各主体推进“低小散”企业和工业园区整治,并负责牵头制定落实淘汰落后低效产能政策。

3.市公安局:

负责相关企业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配合开展“低小散”企业整治。

对因整治产生的不稳定社会因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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