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用油安全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0762625 上传时间:2023-02-22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1.3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煤矿生产用油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煤矿生产用油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煤矿生产用油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煤矿生产用油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煤矿生产用油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煤矿生产用油安全管理制度.docx

《煤矿生产用油安全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生产用油安全管理制度.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煤矿生产用油安全管理制度.docx

煤矿生产用油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生产用油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生产用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油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各单位管理好、使用好、维修保养好机电设备,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根据矿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对《运河管理模式》第七篇第十二章“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和第九篇“物资管理”进行了丰富和完善。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对生产设备用油的管理。

  第二章归口管理

  第四条生产用油的管理范围

  生产用油在此主要指:

各类液压油、润滑油(脂)、压风机油、电器用油(变压器油)、工艺用油(淬火油、切削液等)、乳化油等。

  第五条机电科是生产用油的归口管理部门,设立油脂管理组,具体负责对各生产、辅助单位生产用油品的计划审批、台账管理;负责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六条采购科负责油品的购置,物资管理科负责油品的验收、仓储和发放。

  第七条以机电科油脂组为中心,建立全矿油脂管理网络。

物管科应有专人负责油脂管理,各生产、辅助工区要有兼职油脂管理员,具体负责油脂管理工作。

区长、机电副区长、油脂管理员是油脂管理的主要责任者。

  第八条机电科、企管办负责对油品的抽样检查和化验检测等工作。

  第三章计划管理

  第九条各用油单位要按时编制本单位生产用油的计划,主要编制内容:

用油设备名称、油品名称、牌号、代用牌号、数量及用油时间。

  第十条机电科负责编制全矿年度生产用油计划。

  第十一条使用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年、季、月用油计划,并按期向机电科提报申请。

  第十二条机电科负责全矿大型设备(主、副井绞车、1.5M以上的提升绞车、主扇风机、大型空压机、主要变压器、大型皮带运输机等)用油计划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油品的选用

  第十三条油品的购置原则

  1、精密设备、大型重要设备用油应选择中石化、中石油公司产品。

  2、其它油品应首先选择中国石化、中石油公司产品。

选择其它厂家产品时,产品首先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应选择有生产资质的厂家,要有相应的的质量保证体系,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应有国家质检部门签发的技术检测报告。

  第十四条液压油的选用

  使用液压油作为工作介质的液压系统中,油液的流速不大而压力较高。

液压油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液压系统的工作可靠性。

因此,在选用液压油时可根据液压元件生产厂样本和说明书所推荐的品种号数来选用,或者根据液压系统的工作压力、工作温度、液压元件种类及经济性等因素全面考虑。

重点对液压油的以下几项性能指标进行合理选择:

  1、适宜的粘度。

以确保在工作温度发生变化的条件下能准确、灵敏地传递动力。

  2、良好的防锈性及抗氧化性,以保证在高温高压条件下不易氧化变质。

  3、抗泡性,使油品在受机械不断搅拌的工作条件下,产生的泡沫易于消失,使其压缩性不受影响,以使动力传递稳定。

  4、良好的抗乳化性,能与混入油中的水迅速分离,以免乳化而导致液压系统金属材质的锈蚀。

  5、高压系统则要求有良好的极压抗磨性,以保证油泵、马达、控制元件和油缸中的摩擦副在高压、高速、条件下得到正常的润滑。

  6、良好的低温使用性能,以适应最低操作温度。

  7、具有良好的抗燃性能,其闪点应比设备的最好工作温度高30-50℃。

  8、良好的密封性能。

  9、具有良好的冷却性能。

  第十五条润滑油的选用

  科学合理的选用润滑油是润滑油使用的首要环节,是保证设备合理润滑和充分发挥润滑油性能的关键。

应综合考虑以下三方面的要素:

  1、机械设备实际使用时的工作条件(即工况)。

  2、机械设备制造厂商说明书的指定或推荐。

  3、润滑油制造厂商的规定或推荐。

  第十六条润滑油主要性能指标的选定

  润滑油性能指标比较多,应综合设备的工况、制造厂要求和油品说明来决定,做到既满足润滑技术要求又经济合理。

主要根据以下几项指标选定。

  1、粘度

  粘度是各种润滑油分类分级的指标,对质量鉴别有决定性意义。

润滑油粘度选定应依设计或计算数据来确定。

  2、闪点

  闪点是将火焰接触油蒸气和空气的混合气而发生闪火的最低温度。

闪点主要是润滑油贮运及使用时的安全指标。

润滑油闪点选定应比使用温度高20-30℃。

  3、倾点

  倾点是指石油产品在冷却过程中能从标准型式的容器中流出的最低温度,是间接表示润滑油贮运和使用时低温流动性的指标。

经验证明一般润滑油的使用温度必须比倾点高5-10℃。

  4、凝点

  凝点是油品凝固而丧失流动性时的温度。

选择润滑油的凝点应比使用环境的最低温度低5-7℃。

  5、滴点

  滴点是指润滑脂受热溶化开始滴落的最低温度,是润滑脂的重要指标之一,是润滑脂耐温性能指标(测定方法GB/T4929-85)。

选用润滑脂应在低于滴点20-50℃温度下工作,对于低转速的设备,选用润滑脂应在低于滴点15-30℃温度下工作。

  第十七条润滑油的代用

  不同种类的润滑油其使用性能差别较大,因此,要科学的选用润滑油。

应尽量避免代用,必须代用时一般应遵照以下原则。

  1、注意考虑设备的环境与工作温度。

  2、尽量用同一类油品或性能相近的油品代用。

  3、粘度相当,代用油的粘度不能超过原用油品的±15%,应优先考虑粘度稍大的油品进行代用。

  4、质量以高代低。

  第十八条润滑油的混用

  1、下列情况润滑油可以混用:

  ⑴、同一厂家、同类质量、基本相近产品。

  ⑵、同一厂家、同种类不同牌号的产品。

  ⑶、不同类的油品两组份均不含添加剂的。

  ⑷、不同类的油品经混用试验无异常、性能无明显改变的。

  2、下列油品禁止混用。

  ⑴、专用油禁止与其它油品混用。

  ⑵、有抗乳化性能要求的油品禁止与无抗乳化要求的油品混用。

  ⑶、齿轮油禁止与蜗轮蜗杆油混用。

  ⑷、不同种类牌号、不同生产厂家的不得混用

  ⑸、性能不一或不了解性能的油品严禁混用。

  3、新旧油应尽量避免混用。

  第十九条压风机油的选用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油的选用,应根据设备生产厂家的技术要求进行选择,应具有良好的防锈、防腐、抗磨、抗乳化、抗泡沫性能,应具有优异的抗高温氧化安全性及低温流动性,高闪点、低凝点,并具有良好的润滑、冷却、密封作用。

  第二十条乳化油的选用

  乳化油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煤炭行[换行]业MT76-2002标准要求,应有合格的检验报告,

  第二十一条变压器油的选用

  变压器油的正确选择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关键。

因此应根据设备生产厂家的技术要求,结合设备说明书的指定或推荐科学合理的进行选择,而且要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第二十二条工艺用油的选用

  1、淬火油的选用

  淬火油是钢制件热处理淬火介质。

必须具有低黏度、低水份、高闪点、高燃点,必须具有良好的冷却性能和热氧化安定性。

钢制件淬火和回火冷却使用普通淬火油(N15、N32)。

锻件的调质、渗碳使用快速淬火油(KN-1)。

  2、切削液的选用

  机床加工用切削液应具备良好的润滑、冷却、防锈和清洗性能,在加工过程中能快速冷却刀具和工件,减少刀具磨损,降低加工粗糙度。

应尽量使用能适应多种加工方式和多种工件材料的产品(如加工铜合金时,不应选用含硫的切削液,加工铝合金时,应选用PH值为中性的切削液)。

同时应考虑使用的安定性,无刺激性气味及不损坏工人皮肤和良好的环保性能。

  第五章油品的使用管理

  第二十三条液压油、润滑油使用前要进行沉降处理和三级过滤(一级过滤网为60目、二级为80目、三级为100目),特种油品的三级过滤应按特殊规定执行,并详细作好记录。

  第二十四条设备润滑油品的补加或更换要严格执行设备润滑“五定”(定点润滑、定质选油、定量给油、定时加油、定人负责)制度。

  第二十五条大型设备应有润滑系统图,并要有设备润滑卡片,移动设备应有醒目的注油点标志。

  第二十六条对定期加注(换)油的设备要建立设备润滑档案,其档案的主要内容有:

设备名称、加油部位,油品规格型号、加油数量,加(换)油周期、末次换油时间等。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必须有设备加油记录,并要详细填写每次加注油内容(注油部位、加油时间、油品型号、加油人员)。

  第二十八条加强对润滑用具的维护和管理,严格专油专用,保持油杯、油标、油视镜的清洁和清晰。

  第二十九条液压油、润滑油使用一段时间后,性能下降必须适时更换。

  第三十条乳化油的使用与管理

  1、乳化油要挂牌标示,现场库存量一般以5-7天使用量为标准。

乳化油桶要密封,器具要专用。

  2、乳化液配液浓度要达到3%—5%(用折光仪实测应为0.9%—1.8%)。

的规定要求,每班检测配液浓度不得少于二次,并要有配液和检测记录。

  3、每班交接班时必须用清水检测校对配比检测仪,当发现乳化液大量分油、析皂、变色、变味或不乳化等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4、每周不少于一次定期清除箱内的乳化油分解物,清理吸回液过滤器和过滤网,每月清理一次高压过滤器和泵箱。

  5、乳化泵和泵箱必须保持完好,各部位与管路应无泄露。

  6、乳化泵泵体温度不得超过80℃,乳化泵和泵箱应调平,其水平倾斜不得超过5度,液面高度不得低于泵的高度。

  第三十一条机床加工作业(车、铣、刨、磨、镗、钻、锯等)要严格使用切削液,不得用清水或其它液体代替。

  使用切削液应注意以下几点:

  1、切削液的稀释应选用水质较好的自来水。

  2、切削液浓度应符合要求,应尽量使用浓度计(折光仪)来控制。

  3、加工结束后,用切削液软管冲洗掉机床表面的切屑和粒渣。

打开机床防护门,使机床加工区的潮湿空气散去。

  4、定期检测切削液使用浓度和pH值。

  5、定期彻底更换机床冷却系统,减少切削液中细菌生长机会。

  第三十二条钢制件热处理要严格使用淬火油,不得用其它油品代替,严禁使用燃油。

  第三十三条节约用油及废油回收

  1、不要轻易作出换油决定,在保证设备可靠润滑的前提下要设法延长油品的使用期。

  2、换油时不要轻易报废,如油质尚好,可以稍加处理(如沉降过滤,去除水份杂质)后用于次要设备。

  3、废油应全部进行回收,以便处理复用,含添加剂较多的废润滑油不得再作为润滑使用,但可以经过简单处理之后作为它用。

  4、回收后的废油交物管科,并按数量进行登记。

  5、不可复用的废油由矿统一处理。

  6、将废油回收收益的50%对回收单位进行奖励,由物管科和审计科共同考核,每季度末奖励一次。

  第六章储运管理

  第三十四条严格执行“五专”(即专库、专罐、专桶、专用过滤器、专用加注油工具)制度。

每个容器应标明所盛油品的名称、牌号、入库时间,并做到分类、分组存放。

  第三十五条贮运油品的容器要保持清洁、干净,完好无损。

各种油器具应标记清晰、定期清洗,且不与铜、锡等易于促进润滑油氧化变质的金属接触。

  第三十六条散装润滑油的储存期一般不要超过三个月,桶装润滑油品的储存期可以长一些,但一般不超过半年。

超过半年或油品倒罐时,要进行分析化验,对不合格的要进行加工处理,待合格后才能储存、使用。

  第三十七条对常规油品采取计划采购方式,一般不储存。

  第三十八条贮存高粘度油的容器,应视具体情况设置非明火加热设备,以保持油品的正常流动。

  第三十九条不同厂家生产的同一油品原则上不能混贮,如非混贮不可时应先做“混对试验”确认无不良反应。

  第四十条新油与废油应分开放置,装过废油的容器不得装新油,以防污染。

  第四十一条贮油库房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和必要的保温措施,地面应保持清洁,便于漏油时能及时发现。

  第四十二条安全与环保

  1、新购进的油品必须有化验单等相关资料,其资料不全的不得入库或发放。

  2、油库要有消防措施,配备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器材,并要有消防装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的警示标志。

  3、井下各主要用油单位,如需在井下存放备用油品,必须设立油脂库,油脂库的支护材料必须为不可燃的。

  4、井下油库油脂存放限额为:

抗磨液压油不超过100kg,机械油不超过lOOkg,齿轮油不超过360kg,乳化油不超过720kg。

  5、油品需要加热时,严禁使用明火加热,严禁将油品加热到它的闪点温度,以免油品变质或引起火灾。

  6、油品独立窨放,周围不得放置可燃品,带有油垢的擦机布应放在专用的容器内。

  7.易燃的特种油品或化学溶剂应分离储存,并应有“易燃品”警示标志。

  8、扭开或旋紧盛油容器时,应采用专用工具或专用扳手,严禁用其它铁件敲打或撞击。

  9、废油废液用专桶收集,严禁将废油废液直接排入水沟倒入土壤,以防污染环境。

  第七章定额及费用管理

  第四十三条机电科油脂组、技术组负责编制全矿主要机电设备的年度用油消耗定额。

  第四十四条生产工区用油,消耗量与产量呈直接线性关系而又比较容易确定,则实行定额管理,其定额和费用仍按济运煤便发〔2010〕5号《材料费用管理制度》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辅助工区用油不易确定,则实行限额管理,其费用仍按济运煤便发〔2010〕5号《材料费用[换行]管理制度》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乳化油消耗定额

  1、综放工作面:

510公斤/万吨(包括两巷道的单体支柱支护)。

  2、综采工作面:

850公斤/万吨(包括两巷道的单体支柱支护)。

  3、切眼支护消耗定额:

25公斤/天。

  4、安、撤工作面时乳化油消耗定额:

75公斤/天。

  5、巷道整理:

10公斤/百米。

  第八章检查考核与奖惩

  第四十七条机电科是生产用油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油品的购置、仓储、使用等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四十八条因计划提报不及时、计划不细或购置不及时,影响生产使用的,对责任人处罚100-300元。

  第四十九条验收不严不细,造成油品型号错误而影响使用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

  第五十条对油品的管理及使用违反规程规定而危及安全的,对责任人处罚处罚300-500元,并挂罚单位负责人200元。

  第五十一条对因管理不善,致使设备漏油严重又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对责任人处罚200元,挂罚分管负责人处罚100元。

  第五十二条经检查发现乳化液配液浓度要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每次处罚责任人100元,挂罚跟班区长、副区长、班长各50元。

检查发现管路、阀组、立柱、千斤顶等漏液,没有立即安排处理的,每次处罚当班液压支架工100元,挂罚跟班副区长、班长各50元。

  第五十三条根据考核情况,每半年总结评比一次,对在油品的使用与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相关人员,根据矿相关规定进行适当奖励。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由机电科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本规定自行文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二○一○年三月九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