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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8723.docx

招标文件8723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青钢2013年房屋修缮屋面防水工程(SBS部分)

 

招标单位:

青岛钢铁有限公司

 

发售日期:

2013年6月24日

 

致投标人

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

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工程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

我们要求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一.综合说明

1.工程概况

招标单位

青岛钢铁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青钢2013年房屋修缮屋面防水工程(SBS部分)

项目法人

工程依据文件

工程地点

青钢厂内

资金来源

企业自有资金

勘察单位

工程设计

开工日期

2013.6.30

竣工日期

2013.7.30

施工现场准备情况

具备施工条件

工程类别

——

建筑规模

——

建筑层数

——

层高

——

总高度

——

结构形式

——

跨度

——

基础形式

——

 

2.招标说明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招标形式

单价包干,按实结算

承包方式

甲供水泥工程量按实结算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

防水资质或建筑三级以上

工程取费等级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专业项目经理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3年6月19日9时

地点

青岛钢铁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处

勘察现场时间

2013年6月19日9时

地址

青岛钢铁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处

投标预备会时间

2013年6月19日9时

地点

青岛钢铁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处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青岛钢铁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6月24日13时30分

开标时间

2013年6月24日13时30分

地点

青岛钢铁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投标保证金

壹万元

履约保证金

投标有效期

28天(日历日)

联系人

曹友中

联系电话

58812426

招标范围及承包内容

承包内容:

1、SBS防水约7700M²。

SBS卷材采用4mm厚,-20℃,聚酯胎优质卷材。

2、其中约3000M²原基层破损需清除重新做20mm找平层后,涂刷基层处理剂、热熔法铺贴卷材。

3、其余约4700M²做法为基层清理、涂刷基层处理剂、热熔法铺贴卷材。

4、旧防水层拆除及新防水层做好后的试漏工作由乙方负责。

5、所有建筑垃圾由乙方自行清运。

6、工程量按水平及垂直投影面积按实结算。

评标组织

评标根据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各专业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采取评审、评价结合答疑的方式进行。

评标原则

1满足资质要求;

2工程造价低且合理、质量优、施工工期短是评标的主要依据;

3组织方案优、业绩好,信誉高等为评标的其他依据;

注:

招标人将组织投标人勘察现场并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综合所有投标人的疑问,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

口头答复、通知无效。

投标人自己的推论、理解及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

二.招标依据

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三.招标文件

1.本标书

2.招标文件的修改及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

四.招标要求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

五.投标须知

1.投标书的编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投标文件中的修改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书正本1份,副本2份;

4.商务标与技术标可合并装订,密封后一并送达;

5.投标书要体现投标人的施工业绩;

6.技术标书主要内容包括:

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及措施、计划开工、竣工时间、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工程总进度图表,总工期、施工方案、劳动力计划表等。

7.商务标书主要内容:

综合说明、企业简介资质及资信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取费等级证书、商务报价表、项目经理简历及资质证明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情况表、所提供的优惠条件及其它说明。

8.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的现场情况勘查现场,投标单位的总造价让利率是评标的主要依据。

9.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的计划,进行现场落实,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经招标单位工程负责人认可后实施。

10.投标人须承诺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及《青钢公司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按规范要求设置围栏、围挡、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消防设施、办公生活设施等临时设施,建筑材料、机具等在规定场所整齐堆放,切实防止环境污染和对现有设施的破坏,作业区域内环境卫生日清日结,对建筑垃圾及废料等规范处置。

在工程竣工后一周内,将施工场地及四周清理干净,拆除防护设施和其它临时设施,做到工完场净。

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或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的施工单位,发包人将处以罚款处理并在结算时扣除相关措施费。

11.投标单位需在青钢招标网注册,并将报价表在网上报价,书面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递青钢工程管理部。

12.工程施工前,中标单位需编制针对现场实际情况的安全文明施工专篇,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提供健康体检证明及特种作业上岗证。

现场施工每天采取确认制,每天必须在确定区域、确定时间由确定人员施工。

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出勤率必须保证100%.

13.工程质量

①工程项目部组织机构及质量保证体系组成人员必须有专业资格证,持证上岗,必须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投标文件中所列管理、技术人员同项目实施时项目部人员必须一致。

②施工队伍严格按照基建程序的要求管理工程;牵涉工程质量及使用功能的有关施工技术资料及质量验收资料必须齐全。

③工程的关键部位必须经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下部施工。

④钢结构转化图必须由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出图后方能进行施工。

⑤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

⑥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问题实际施工中将采取一定的惩罚手段。

六.合同主要条款

1.通用条款:

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建设施工合同》(GF-1999-0201)的“通用条款”。

2.工程量以现场签证为准,按实结算。

工程结算依据详见商务标。

3.甲方提供水电接口,工程水电费按直接费的1%扣除。

4.建筑垃圾由承包人根据青岛市有关规定清运、弃置。

5.工程付款执行青钢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7日内付预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启动资金。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扣除甲供材后)。

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95%。

本工程质保期五年,工程质量保证金5%,期满后六个月内余款结清。

6.承包人须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的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按规范要求设置围栏、围挡、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消防设施、办公生活设施等临时设施,建筑材料、机具等在规定场所整齐堆放,切实防止环境污染和对现有设施的破坏,作业区域内环境卫生日清日结,对建筑垃圾及废料等规范处置。

在工程竣工后一周内,将施工场地及四周清理干净,拆除防护设施和其它临时设施,做到工完场净。

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或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的施工单位,发包人将处以罚款处理并在结算时扣除相关措施费。

承包人要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研究通过的安全施工方案执行,每天实行确认制,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并签订《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

7.工程剩余材料(甲供材)按发包人制度规定办理退料,剩余废钢按青钢废钢管理制度出售给发包人。

8.乙方应信守工期保障措施、人员安排、施工机械等投标承诺,确定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组主要管理及技术人员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随意更换,且保证在工程现场的日历天数不得少于工期日历天数的85%,其他人员按投标承诺配备,否则责令改正,并扣罚结算工程款的1%。

9.工期每延误1天扣工程款壹千元。

逾期超过15日,发包人有权选择是否解除合同,并扣罚合同价款总额2%的违约金,同时承包人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

10.SBS防水承包内容包括拆除、清运、屋顶杂物,建筑垃圾清理、破损基层重新找平处理、新做SBS防水层、漏水试验等。

建筑垃圾由乙方根据青岛市有关规定自行清运、弃置。

11.全部材料除水泥外由承包方供应,并提供材料合格证、材质证书、现场见证取样复检报告,SBS卷材采用4mm厚,-20°C,聚酯胎优质卷材。

乙方供应的材料要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品牌、质量、价格,样品封存。

12.工程保修期5年,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免费保修。

13.安全施工

1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

13.2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除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的法律法规外,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

13.3工程项目进场施工前,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

13.4承包方要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研究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方案开展工作,严格履行作业安全确认制。

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要求对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有权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签发停工令直至解除合同。

发包人对承包人安全施工违规处罚,按照发包人《青钢承发包工程安全责任制处罚规定》执行。

13.5发包人对承包人的违规、违约罚款,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付款额度,在工程结算时相应扣减结算值。

13.6发包人对承包人的违规、违约罚款,不排除违规、违约行为所造成其它损失的赔偿,其它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3.7因承包人原因,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承包人10000-50000元的处罚,为发包人造成的其它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13.8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顿;不服从发包人安全监督管理,或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3.9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重大安全违章连续三次以上被检查发现的;以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生命、财产重大损失,对事故处置不当,造成较大不利影响的,承包人将被记入不良诚信记录。

13.10其它按合同通用条款及双方签订的《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执行。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应提供不少于前款招标说明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2.根据投标单位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支票、银行汇票。

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接受投标。

4.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无息),最迟不超过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的14天。

5.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按要求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6.如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或放弃中标。

(2)中标单位因其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7.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与退还:

投标单位按规定的时间用规定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予青岛钰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

工行娄分;帐号:

3803025209022104816;需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到青钢财务资产管理部办理退款手续。

八、工程说明(工程范围)

各生产厂、设备动力部、公司办等单位SBS屋面修漏共计约24065平方米。

九、商务标

1、工程招标方式:

综合单价,SBS防水按展开面积_____元/㎡中标。

2、综合单价包括拆除、清运、屋顶杂物,建筑垃圾清理、破损基层重新找平处理等完成单位工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SBS为材质为聚酯胎、4mm厚、耐候-20度

4、结算时工程量按照图纸计算展开面积(搭接部分不计)。

5、工程投标时附带预算书。

 

十、商务报价表

投标单位:

(盖章)代表人:

(签字)

工程名称

报价

青钢2013年房屋修缮屋面防水工程(SBS部分)

工程总造价(含甲供材)让利%

十一、附件

青钢承发包工程安全责任制处罚规定

一、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对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青钢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三、责任

安全环保部、工程发包部门及项目所属单位负责本规定的监督执行。

四、内容与要求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要求对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并按合同约定,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2.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扣罚责任单位500元。

 3.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扣罚责任单位500元。

  4.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扣罚责任单位300元。

  5.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或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佩戴不全的,扣罚责任单位100元/人次。

  6.对在用施工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未按《特种设备监察条例》进行检验和登记的扣罚责任单位500元。

  7.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扣罚责任单位500元。

8.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扣罚责任单位100元。

9.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主马路、生产场所、办公生活场所等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扣罚责任单位300元。

10.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扣罚责任单位300元。

11.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扣罚责任单位200元。

12.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扣罚责任单位300元。

  施工单位有前两款规定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3.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扣罚责任单位500元。

 14.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扣罚责任单位500元。

15.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扣罚责任单位500元。

16、对未签订《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而擅自开工的工程项目承包单位给予1000元罚款。

17.违反本协议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顿;不服从发包人安全监督管理,或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8.因承包人原因,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承包人10000-50000元的处罚,为发包人造成的其它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19.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重大安全违章连续三次以上被检查发现的;以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生命、财产重大损失,对事故处置不当,造成较大不利影响的,承包人将被记入不良诚信记录。

20.对以上条款的处罚,采用《青钢安全环保专业经济考核通知单》的形式执行,共分三联,第一联留存安全环保部,第二联交工程发包部门,第三联交承包施工单位并由施工单位(或授权人)签字确认。

21、工程发包部门依据安全环保部当期罚款汇总从当期进度款中扣除付款额度,在工程结算时由财务资产管理部相应扣减结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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