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期法律诊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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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期法律诊所
第九期法律诊所
法律诊所学习心得
及案件汇总与典型案例分析
法律诊所第7组
组长:
翟昕岳20060314151
组员:
张慧20060314064
杨秀玲20060314097
目录
翟昕岳的心得………………………………………………………………1
张慧的学习心得…………………………………………………………2
杨秀玲的学习心得………………………………………………………….3
本组案例汇总...............................................................6
本组典型案例分析........................................................7
翟昕岳的心得
与诊所有关的日子
诊所的学习就这样结束了。
平平淡淡,无波无澜。
昨天,我坐在这里写申请;今天,我坐在这里写心得;明天,上完诊所最后一课,我不知道接下来该去干什么。
我承认自己,有时候太钟情于一件事物,突然间离开它,会暂时的失去航向。
所幸人生所钟情之事不多,法律诊所算是其中之一。
忘不了第一次路过它时眼中艳羡的眼神;忘不了申请入所成功后失态的动作;忘不了诊所小班授课给予我们的无法从大学课堂得到的感动;更忘不了第一次接待当事人时的忐忑;当然也不会忘了最后一课结束时拥有的可能和小弗朗士一样的失落与感伤……
在这个不大的,类似律所杂货间的“办公室”里,有过我们为消遣疲惫而相互鼓励的欢笑;有过对某一个法律问题面红耳赤的争辩;当然也有过面对当事人企盼的求助,而我们却因为非诊所的受案范围或种种的社会规则的约束而无能为力的惆怅。
或许像老师说的那样,初入诊所的我们,对自己的身份定位不是很清楚,内心总是充斥着自己对当事人的同情以及时刻准备着主持正义,创造历史的豪迈。
遇到案件总是先入为主的认为当事人有理,然后再逆向地为支撑这个结论而寻找论证依据,卖力地咨询老师,俨然当事人的代言人。
说到这里,应该庆幸在我的法律成长之路上有过法律诊所的经历,我从中得到了刻骨铭心的收获。
诚然,我们是法律的忠实者,但不应该成为法律的奴隶。
我们也不能为了当事人的利益而丧失自己的立场,要不卑不亢的恪守自己的职业道德。
在我们接待过的案子当中,有一位外地来海口的打工者,妻子丢下他和两个孩子,和别人同居了。
他像我们咨询该怎样才能把妻子“要”回来。
我们了解到,他和他的妻子是1994年7月1日结婚的,根本就没有办理登记,这当然属于不被法律保护的婚姻了。
他“妻子”并不受婚姻的约束,从法律角度讲,当然有同别人同居的权利。
然而我们当时“立功心切”,特想主持正义,再加之对当事人朴素的道德同情感,我们作了一个特别不成熟的决定,设计和那个“第三者”打电话。
骗他说,他这种行为构成重婚,严重的话会被判刑,所以必须停止自己的违法行为。
如果他退出,我的当事人可以不计前嫌,甚至考虑给他一定的补偿等等之类的话。
幸亏后来电话没打通。
事后我非常后悔,如果电话打通,对方信之,那我们是拿着法律耍流氓。
虽然初衷是好的,一味顾及我的当事人的利益,而且占据着道德的上风。
但这样会不会损害他的“妻子”和那个第三者的合法利益呢?
假如那个女人离开我的当事人就是因为已无感情基础,而去自寻幸福,虽然说应受不忠于十几年共同生活的道德谴责,但他们完全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
现在基于我们的欺骗加恐吓,而中断对幸福的追求,那我们要扪心,自己在这件事中究竟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再假如我们的恐吓欺诈被对方拆穿,不但不惧怕,相反会被对方嘲笑我们是在拿着法律耍流氓——典型的法氓(盲)!
那我们可真是丧失自己的职业道德了。
所以我必须感谢法律诊所,让我在法律之路上受伤,又给我愈伤的机会,把错误扼杀在萌芽阶段。
日子是在一天天走的,当我在以后回忆起与诊所有关的人和事以及日子时,我会心中充满虔诚和感谢。
是它让我升华了对法律的理解,让我懂得了如何与人更好的沟通,也让我知道了法律并不是万能的,调节这个社会的除了法律,还有更多的“潜规则”……当然最重要的是它让我明白了怎样为做一名优秀的法律职业工作者而努力,足矣。
路漫漫而修远,我将带着对法律诊所的回忆上下求索。
张慧的心得
法律诊所学习心得
时间过的真的很快,不知不觉间大三下学期即将结束,法律诊所课程也要结课了,心中有很多感慨。
知道这门课程是在大二那年,那时侯好羡慕被选上学习这门课程的学长学姐们,觉得他们好厉害,从那以后便对法律诊所课程充满了向往与期待。
后来,在大三上学期期末时通过了面试,自己也终于如愿以偿走进了诊所。
法律诊所课程不同于我们之前的课堂理论化教学,而是一种全新的教学模式,分为课上教学和课下实践两个环节。
正是这样的模式,让我有了耳目一新的感觉,在短暂的学习过程中,学到了书本上没有的知识,更发现了自己的很多不足。
无论是课上学习还是课下实践,我最大的感触就是自己的法学基础薄弱,专业知识掌握的不牢固、不清晰,而且知识面比较狭窄,对社会生活的各方面了解不够。
在我课下值班的过程中,很多时候都不能给出来访者比较准确的分析和中肯的建议,所学过的法律知识有的是非常模糊的,这是自己最大的问题;反映在课堂上,就是有时候老师讲的内容我不容易理解,这也正因为自己缺乏对社会的关注。
记得冯生成律师给我们上课时举的公司方面的例子,让大家讨论。
那一刻我忽然发现自己对于公司运作以及公司法的知识少的可怜,无法说出自己的观点!
老师说,做律师必须要能运用法律知识很好地帮助解决当事人面临的难题,这样才能立足。
我感到惭愧,原因固然有自己经历经验不够,对社会接触不多,但还是觉得应该掌握的东西并没有掌握,这才是根本。
在法律诊所的几个月,尽管自身存在着很多不足,但也有所收获。
重要的不是学到了多少知识,而是体会到了一种精神。
我们组三个人相处得很好,很融洽,对方有什么问题彼此都会指出来,不会闷在心里不说;有了案子大家一起讨论,谁有了事情都会互相体谅,这种互助合作的感觉真的很好。
在接待来访者的过程中,我们会认真倾听他们反映的问题,尽我们所能去帮助他们,我想这应该是一种最朴实的快乐吧,没有任何利益上的纠结,单纯的思想,单纯的行为,值得我去珍惜。
五一劳动节那天上午,我们诊所的几个同学在南门设点向外来工提供法律咨询。
当时有一个湖北来海南的女中学教师问了我们一个教育上的问题,她的档案和各种证书被原来的学校扣留,现在她无法向现在的单位证明她的优秀教师资质,问我们怎么办。
我们对这些方面不太了解,但还是在我们知道的范围内给了她一些建议。
她对我们的答复不满意,看我们无法满足她想要的结果,就对我们冷眼相看,说“你们根本就不懂还出来提供咨询干吗?
”“你们学法学的有多大前途?
有多少人愿意打官司?
”……总之,这位女教师说了很多难听的话,我们确实有很多不懂的地方,谁没有自己的盲点呢,这样就更需要锻炼啊!
尽管她的刺耳的话语让我们心里很不舒服,影响了心情,但我还是谢谢她,她不仅没有让我对法学未来产生任何怀疑,没有让我退缩,反而更坚定了我的信念,我的法律梦想!
写到这里心情越发复杂,对这门课程还有留恋,因为自己还有好多东西没有学到;对诊所所有的老师和同学还有不舍,大家都那么熟悉了……还是要说再见,法律诊所课程虽然要告一段落了,但诊所精神一直都在我的心里;尽管以后很少机会和老师同学讨论案例了,但曾经的记忆会存留心间……祝福诊所,祝福老师,祝福同学!
再见啦!
法律诊所第九期学员
06法学2班 张慧
杨秀玲的心得
法律诊所学习心得
时光如梭,一转眼,一个学期的诊所学习即将结束。
但是这三年来对诊所的憧憬与期待,满怀激情的写申请以及全力以赴的准备面试,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诊所的学习。
所有的一切,仿佛就在昨天。
一、进入诊所:
一直以来,都很憧憬进入诊所。
怎么说自己也学习了三年的法律知识,不管学得怎样,也要检验一下自己呀!
怀着这样的心情,我认真书写并递交了一份申请书。
在面试的前一天,我认真的拟了一份简短但充满真情实感的自我介绍,读了一遍又一遍,生怕自己会出现什么状况。
第二天,在律师事务所等待面试的时候还看了好多遍。
但事与愿违,乱刀我面试的时候,大脑一片空白,先前准备的东西全然不记得了!
顿时,眼泪夺眶而出。
伍奕老师和王子晏老师亲切的说:
“没事,别紧张!
要不你先平静一下,后面的同学先说。
”到后面回答老师提问的时候,表现也很不好,就这样,我的面试以失败告终。
面试完我就抱着张慧大哭起来,任凭她说什么都没用。
很多对自己的表现不满意的同学都先走了,但我一直没走,因为我坚信,尘埃落定之前,一切皆有可能!
在没有正式宣布结果之前,我不会放弃!
但就在我彻底绝望时,事情出现了转机,因为有几个同学可能临时有事不在,老师很生气,说要换人,而当时没进的人也没有几个人在,所以我有幸进入。
在这里,我要先感谢一下伍奕老师、王子晏老师和武晓梅给我这次机会!
二、亲自实践;
第一次值班,我们三个早早地就赶到了。
在兴奋与紧张的矛盾情绪中,度过了一个平静的上午,同时也旁观了胡启博他们组接待当事人,也受益匪浅。
下午一直到四点多都没有人来,心里不免有点失落。
就在这时,我看见外面有两个人向我们走来,我们很有礼貌的帮他们开门、让座。
开始说话是一点底气都没有,聊着聊着就谈吐自如了,其实他们跟我们也是一样的。
虽然我们组这学期没有接到代理出庭的案子,但是对于每一个咨询的案子,我们同样全力以赴、认真对待,尽力帮当事人解决问题。
三、观摩庭审:
第一次观摩庭审是在秀英区法院,是一个案情相对简单的商品房买卖纠纷。
走进庄严的法庭,就看见书记员在那里忙活,不久原告席和被告席上都坐上了人,但后来才知道,都不是当事人,最后,法官穿着法袍入座。
对于这次庭审,以下几点让我记忆深刻:
1、首先是诉讼请求的问题。
原告的委托律师说话很不专业,法官问:
“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中违约金计算的起止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
”“就到现在嘛。
”“从什么时候到现在?
”“大概大概就是从买房到现在。
”“不能大概,请说的确切一点。
”“就是从违约时到现在嘛。
”我觉得,任何一个有法律常识的人都不会说出这样的话,他竟然还获得了当事人的特别授权,想不通。
对于诉讼请求一定要明确,是计算到起诉时。
对于起诉后到判决时的损失补偿,要另外主张。
2、其次,诉讼请求中的违约金并不等于赔偿损失,具体到本案就是这四年多的房租。
诉讼请求是不告不理,主张的越多,才可能得到的多一点。
3、最后是诉讼时效的问题。
违约事由发生在2004年12月31,起诉时间是在四年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但对于民事案件,这一点是不告不理。
本案中的被告对此并没有提出异议,这其实是一种消极的损失,是不必要的。
但从另一方面说,他人品不错,这一点还是值得肯定的。
四、参加活动:
进入诊所后,有幸参加了海南省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和海南省团委的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升级仪式。
当我们佩戴上我们的标志站在众人中进行我们的工作时,心中的正义感与责任感油然而生。
在5月1日,我积极地参加了法律诊所的宣传活动。
劳动节嘛,我们的主题主要是农民工维权。
一大早,我们在诊所前集合然后向南门进军。
五六月份是海南最热的时候,过了很久都没人来咨询。
不能坐以待毙呀,我看见有个老婆婆拎着菜篮正盯着我们看,我就拿了一张宣传单给她,“婆婆,您或您的家人有什么法律方面的问题都可以过来问我们,我们尽力为您解决。
”后来,在我们的热情招待下,老婆婆讲出了自己和女儿心中的苦闷,是关于外孙女的抚养权问题。
万事开头难,自老婆婆后,咨询的人络绎不绝,忙活了一上午。
有一个退休的研究员,因为南门外的音乐声音不分时间的播放影响休息,还有海南的卫生问题,咨询我们解决方案;还有一个令人头痛的老师,虽然难缠,但也让我们对未来有了个心理准备。
小结:
以前总是自认为书看地很认真了,真正到运用的时候才知道,原来自己什么都不懂。
通过诊所的学习,让我知道了自己的软肋。
另外,通过上课和各位老师的接触,不但巩固了以前学过的知识,同时也学到了很多做律师的办案流程和办案技巧,不论以后是否做律师,都会对我的人生产生重要影响。
诊所,我会想念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