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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郑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郑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

 

 

目   录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总体要求及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结合郑州市实际,郑州市人民政府编制了《郑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对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科学评价,对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面临形势进行了总体分析,确定了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了土地利用战略目标和任务,制订了各业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方案,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手段。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规划范围为郑州市所辖全部土地,总面积为753256.26公顷。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郑州市概况

郑州市是河南省省会,位于东经112°42′—114°14′,北纬34°16′—34°58′,地处中华腹地,九州之中,十省通衢,北临黄河,西依嵩山,东南接黄淮平原,是欧亚大陆桥的中枢。

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文化发祥地和战略要地,商代都邑,历史文化名城。

郑州市土地总面积7532.56平方公里,2005年末总人口71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24.13万人,城镇化水平59.24%,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0.65%),平均人口密度950人/平方公里,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85人/平方公里)。

郑州市地处暖温带,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光热资源丰富,太阳实际照射年平均为2300小时,多年平均降水量为600—700毫米,属于中等水平降水区,水热条件适宜农作物生长。

地势西高东低,我国五岳之一的嵩山和我国第二大河流黄河构成郑州特色的自然景观。

郑州市矿产资源丰富,已发现各类矿产40余种,主要有煤、铝土矿、耐火黏土、石灰岩、白云岩、硅石、黏土、砂礓等,蕴藏量大、分布广,具有较大的开发利用价值。

其中煤炭总储量50亿吨,居全省第一位,广泛分布于巩义、荥阳、登封、新密、新郑等县(市);铝土矿储量1亿吨,占全省的30%,主要分布于巩义、荥阳、登封、新密;耐火黏土品种齐全,储量达1亿吨,占全省储量的一半,主要分布于巩义、荥阳、登封、新密;天然油石矿质优良,是全国最大的油石基地之一。

2005年郑州市地区生产总值(GDP)为1660.60亿元,比上年增长16.00%,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为4.4:

52.5:

43.1;人均GDP23320元,比上年增长14.60%,财政收入151.03亿元,固定资产投资820.0亿元,比上年增长28.60%,城镇化水平达到59.2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0977元和4774元,是典型的人口密集与经济高速发展地区。

郑州市为我国重要的新型工业城市,已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包括电子信息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工程及制药产业等),优势产业(包括汽车工业、装备制造业、铝工业、食品工业、能源工业等),传统产业(包括纺织服装工业、建材工业、耐火材料工业等)等三大支柱产业。

其中,宇通、日产、上街铝厂、三全、思念等大型企业集团已成为国内相关行业的支柱型企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巩义、荥阳铝土矿,新密、登封煤矿为全省重要的能源矿产开发基地。

郑州市是国际旅游城市,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给郑州留下了丰富的人文景观。

郑州现拥有文物保护单位499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3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6处。

著名景观有以少林寺、中岳庙和嵩山国家森林公园为主的嵩山风景名胜区,以黄河游览区、大河村原始村落遗址为主的黄河历史文化风景名胜区,以及浮戏山、环翠峪、北宋皇陵、北魏石窟寺、轩辕黄帝故里、杜甫故里等名胜古迹。

二、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郑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批准实施以来,在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快速增长、土地供给约束日益加大的形势下,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强化规划的控制和引导,妥善处理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关系,土地利用和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面积的稳定

1997~2005年间,郑州市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26588.28公顷(398824亩),补充耕地面积为23856.97公顷(357855亩),相差2731.31公顷(40971亩),未实现市域内耕地占补平衡,但经批准跨市域补充,实现了省域内耕地占补平衡。

同时,2005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82900.00公顷(4243500亩),较上轮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283900.00公顷(4258500亩)少1000.00公顷(15000亩),减少部分因国家重点项目占用,经批准跨市域补划,确保了全省基本农田面积的稳定。

(二)保障了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

规划实施以来,郑州市依据规划合理安排了京珠高速、连霍高速、西南绕城高速、郑石高速、黄河公铁两用桥、荥阳国电、新密裕中电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东周污水处理厂等一大批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用地,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高了国土资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三)加快了全市城镇化进程

1997~2005年间,郑州市新增城镇建设用地7805.69公顷,满足了中心城区和县城(县级市市区)及重点镇建设的必要用地,增加了城镇规模,完善了城镇功能,推动了郑州市城镇化进程,城镇化水平由42.00%增加到59.24%,为农村人口转移和城镇经济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并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和布局。

(四)推动了土地利用向节约集约方式的转变

规划实施以来,规划的约束力逐步加强,城镇、村庄无序扩张得到遏制,各地开始更加注重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单位产出率由1997年的39万元/公顷增长到2005年的110万元/公顷,高于同期GDP的增长率(12.6%)。

(五)加大了土地综合整治力度

通过开展耕地整理、“三项整治”(空心村、砖瓦窑、工矿废弃地)和未利用地开发,增加耕地23856.97公顷(357855亩),改造中低产田115700公顷;通过开展小流域治理,加大退耕还林等措施,水土流失面积大为减少,森林覆盖率和林网控制率显著提高,改善了全市的生态环境;通过积极实施农田综合整治,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稳定,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六)优化了全市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规划实施以来,全市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

在保护耕地和保障重要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需求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协调各方面的用地需求,积极进行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优化,全市土地利用率由原来的79.50%提高到83.05%。

但是,上轮规划实施后,国家调整出台了一系列重大的发展战略和政策,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

实行扩大内需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地提前或新上了许多项目,导致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大幅度增加。

实施城镇化战略,推进城镇化进程,使城镇人口和用地规模呈加速增长态势,从而造成了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规划调整频繁、一些建设项目受到限制、违法用地较多等问题,如何有效避免这些问题的出现也对新一轮规划修编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结构

1.农用地

2005年全市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为464263.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63%。

其中,耕地面积为330676.22公顷(4960143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3.90%;园地面积为17137.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8%;林地面积为62273.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6%;其他农用地面积为54177.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19%。

2.建设用地

2005年全市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61314.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42%。

城乡建设用地:

包括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和独立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42405.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91%。

其中城市用地面积为26531.5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8.63%;建制镇用地面积为8700.93公顷,占6.11%;农村居民点面积为77402.84公顷,占54.35%;采矿用地和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29769.88公顷,占20.91%。

交通水利用地:

包括交通用地(铁路、公路、机场和管道运输等)、水利用地(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用地),总面积16466.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9%。

其中,交通用地面积为11010.56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总面积的66.87%;水利用地面积为5455.69公顷,占33.13%。

其他建设用地:

包括风景名胜设施和特殊用地,总面积2443.05公顷。

3.未利用地

2005年全市未利用地(包括水域、滩涂沼泽和自然保留地)面积127678.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95%。

其中水域面积22093.91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17.30%;滩涂沼泽面积15669.30公顷,占12.27%;自然保留地面积89915.18公顷,占70.43%。

(二)土地利用特点

1.土地利用类型多样,耕地空间分布不均衡。

由于郑州市所处独特的地理位置,土地开发利用历史悠久,土地类型有山地、丘陵和平原,适宜谷类、豆类、薯类和经济作物以及蔬菜、果树的种植。

郑州市土地利用类型多样,在《土地规划分类体系》的11个二级地类中,郑州市涉及10个,33个三级地类中,郑州市涉及29个。

耕地空间分布不均衡,其比重介于54.82%(新郑)和31.40%(登封)之间。

2.土地开发利用程度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郑州市2005年已利用土地面积为625577.87公顷,土地利用率为83.05%,土地垦殖率为43.90%。

由于高强度的土地开发利用,目前可利用的耕地后备资源明显不足,郑州市未利用地127678.39面积为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95%,但其中可开发为耕地的为8528.61公顷,仅占未利用地的6.67%。

3.建设用地面积增长速度快,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矛盾突出。

年间,郑州市经济社会持续高速发展,建设用地面积随之快速增长。

郑州市GDP年均增长12.60%,人均GDP年均增长11.31%,城镇化水平年均提高1.9个百分点,建设用地面积年均增长2.50%,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比例达21.42%。

在以占全省7%的建设用地创造占全省19.80%的二、三产业增加值的同时,郑州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相当繁重,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5.55%。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之间矛盾更显突出。

1997-2005

四、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是郑州市加快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人口增加、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改善,对全市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受资源环境条件限制,郑州市土地利用中的供需矛盾和各种深层次问题将进一步显现。

(一)人均耕地持续减少,耕地保护责任重大

郑州市2005年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05公顷(0.8亩),预计到2020年,全市人口总规模将达到997.72万人,即使通过实施耕地占补平衡,耕地保有量仍维持在现有水平,人均耕地将下降到0.03公顷(0.5亩)左右,耕地保护责任重大。

(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保障发展的难度加大

2005年,郑州市城镇化率为59.24%,高于河南省同期30.65%的平均水平和全国同期43%的平均水平。

为加快小康社会建设,郑州市提出到2010年城镇化率达到65%、2020年达到75%的目标。

规划期内,加快高新技术产业、汽车工业、装备制造业、铝工业、食品工业、能源工业等重点行业发展,落实国家及省重点项目也需要占用大量土地,而郑州未来可用作新增建设用地的空间有限,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三)土地开发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矛盾加剧,统筹保护与发展的任务更加艰巨

规划期内,为实施耕地占补平衡,还需开垦一定数量的未利用地,由于未利用地大多分布在生态环境脆弱区,对其开发不可避免地要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同时,建设用地增加必然挤占具有生态功能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其直接结果是造成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数量的减少;经济快速发展必然增加资源消耗量,增大废弃物排放量。

如何在保障发展的同时保护好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控制并减少废弃物排放就变得更为迫切和更加重要。

(四)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的任务艰巨,难度较大

由于历史原因、社会观念及长期以来形成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惯性影响,加之盘活存量用地往往触及矛盾多、所需投资大,使得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提高将是一个艰难、缓慢的过程。

 

第二章 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的指导思想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国家中部崛起和中原城市群发展战略,坚持严格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高效集约利用土地的“两保一高”要求,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的关系,统筹安排城乡土地利用,为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和谐郑州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与质量的逐步提高,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做出贡献。

(二)保障科学发展用地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非农建设用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重点保障中心城区、郑州新区、郑-汴-洛工业走廊、重点城镇和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战略支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民生用地,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三)高效节约集约用地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奖惩机制,走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道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四)统筹各类各业用地

从实现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的要求出发,调整农用地、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面积,优化城乡、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健康发展。

(五)大力保护生态环境

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切实加强对林地、湿地等生态功能区和重要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积极开展国土综合整治,加大对水土流失、土地污染、土地沙化的防治力度,提高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

(六)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从郑州实际出发,通盘考虑郑州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科学安排用地指标,促进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一、战略定位

郑州市位于京广城镇发展带和陇海城镇发展带交汇处,是中原城市群的中心城市,郑-汴-洛工业走廊的重要节点城市,按照其在全国、全省的战略地位,郑州市功能定位为:

河南省省会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中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重要的综合交通、通讯枢纽和现代物流、商贸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市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城乡发展,积极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紧紧依托国家推进中部崛起战略和中原城市群发展战略,依据晋豫区和河南省中原城市群综合区土地利用方向和调控政策,充分发挥其承东启西、带动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作用。

二、土地利用总体战略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保有足够数量、质量的耕地和基本农田,引导农业结构合理调整,扩大大宗农产品生产规模,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保障经济发展所需建设用地,统筹安排城乡建设发展用地,科学合理安排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用地,优先支持资源节约、循环利用产业用地,对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给予保障,对产能过剩行业、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用地需求进行限制。

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加强工矿废弃地复垦、污染防治和积极推进农用地整理;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实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显著提高,有效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最终实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乡统筹发展的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三、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根据《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结合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主要目标,确定郑州市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目标为:

(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全市2010年和2020年耕地保有量保持不变,均为330676.22公顷(4960143亩)。

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275400.00公顷以上,达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

(二)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根据《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的各项用地控制指标,全市建设用地净增量指标2006-2010年和2006-2020年分别为10785.52公顷和27200.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净增量指标2006-2010年和2006-2020年分别为6813.00公顷和14700.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净增量指标2006-2010年和2006-2020年分别为11213.00公顷和35200.0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指标2006-2010年和2006-2020年分别为6576.00公顷(98640亩)和22600.00公顷(33900亩),基本保障全市科学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三)努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利用强度和经济产出率。

单位建设用地GDP由2005年的110万元/公顷增加到2010年的218万元/公顷和2020年的514万元/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2005年的168平方米分别降到2010年的159平方米和2020年的145平方米。

(四)全面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在不破坏现有生态环境条件下,有限度地开发未利用土地,充分挖掘现有农用地潜力,整理部分田坎用地,积极开展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

通过全面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期内补充耕地面积为23730.00公顷(355950亩),其中2006-2010年补充耕地面积6911.00公顷(103665亩),2011-2020年补充耕地面积为16819.00公顷(252285亩)。

(五)建设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生态环境

保障城镇工业污染处理设施用地,控制土地环境污染。

大力植树造林,绿化荒山荒坡和治理水土流失,2010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为400平方公里,年均治理80平方公里。

增加林地面积,提高低效林地利用效益和生态系统生产力,林地面积由2005年的62273.05公顷,增至2010年的66773.05公顷,2020年的74873.05公顷,规划期内,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14平方米。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按照省级规划关于郑州市土地利用主要指标、空间布局、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等的安排,结合郑州市发展战略、城镇体系规划和各类产业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土地利用总体结构调整

2005年农用地464263.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63%;建设用地161314.48公顷,占21.42%;未利用地127678.39公顷,占16.95%。

2020年农用地468859.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24%;建设用地188514.48公顷,占25.03%;未利用地95882.63公顷,占12.73%。

与2005年用地结构比较,2020年农用地比重增加0.61%,建设用地比重增加3.61%,未利用地比重减少4.22%。

(二)农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耕地330676.22公顷(4960143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3.90%;园地17137.03公顷,占2.28%;林地62273.05公顷,占8.26%;其他农用地54177.09公顷,占7.19%。

2020年耕地330676.22公顷(4960143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3.90%;园地18437.03公顷,占2.45%;林地74873.05公顷,占9.93%;其他农用地44872.85公顷,占5.96%。

与2005年农用地结构比较,2020年耕地比重保持不变,园地比重增加0.17%,林地比重增加1.67%,其他农用地比重减少1.23%。

(三)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42405.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91%;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6466.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9%;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2443.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2%。

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57105.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86%;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28300.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6%;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3109.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1%。

与2005年建设用地结构比较,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比重增加1.95%;交通水利用地比重增加1.57%。

其他建设用地比重增加0.09%。

在城乡建设用地中,2005年城镇工矿用地73181.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72%;农村居民点用地69223.72公顷,占9.19%。

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108381.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39%;农村居民点用地48723.72公顷,占6.47%。

与2005年城乡建设用地结构比较,城镇工矿用地比重增加4.67%,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减少2.72%。

(四)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水域面积为22093.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3%;滩涂沼泽面积为15669.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8%;自然保留地面积为89915.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94%。

2020年水域面积为22093.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3%;滩涂沼泽面积为10152.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5%;自然保留地面积为63636.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5%。

与2005年未利用地结构比较,2020年水域比重保持不变,滩涂沼泽比重减少0.73%,自然保留地比重减少3.49%。

二、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一)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

以现有的嵩山国家森林公园和黄河湿地等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加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水源保护地的保护力度;以黄河、淮河水系为依托,提高流域治理水平。

优先实施生态城建设工程、邙山风沙源生态治理工程、嵩山水源涵养林工程、生态防护林工程、平原绿化工程、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工程等。

中西部山前丘陵区在开发利用中要培土固壤,防治水土流失,保持西部山区的整体形态,积极预防地质灾害,维系境内河流的自然形态,构建山水一体、人与自然、利用与保护相互交融、相得益彰的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

(二)农用地布局调整

1.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调整。

保持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稳定,维持和扩大城乡绿色空间和生态屏障,充分发挥耕地的生态、景观和绿隔功能,构建城乡宜居环境。

基本农田调整应当按照“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方针,合理划定耕地和基本农田集中区,科学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把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引导耕地和基本农田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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