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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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规范.docx

国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规范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规范)

 

1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已通过竣工验收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内容和方法。

本指南是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的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HJ/T353—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HJ/T354—2007水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HJ/T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

HJ/T356—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HJ/T377—2007化学需氧量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

HJ/T104—2003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101—2003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T76—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193—2005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环监[1996]470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

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3.1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

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放的在线自动监测仪、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仪表等设施,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

3.2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

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废水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监测仪、流量监测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以及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水质自动分瓶采样器等仪器、仪表。

3.3烟气排放连续监控设施

连续测定颗粒物和/或气态污染物浓度和排放率所需要的全部设备。

一般由采样、测试、数据采集和处理三个子系统组成的监测体系。

采样系统:

采集、输送烟气或使烟气与测试系统隔离。

测试系统:

监测污染物,显示物理量或污染物浓度。

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采集并处理数据,生成图谱、报表,具有控制、自动操作功能。

3.4例行检查

例行检查是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基本情况和整体运行状况的一般性检查。

3.5重点检查

重点检查是针对例行检查中初步判断涉嫌不正常运行情形,而又不能确定违法事实和有关方面责任,需要对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的深入检查。

3.6不正常运行

违反自动监控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导致设施不能正常运行。

3.7弄虚作假

通过故意违反或不执行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擅自改变自动监控设施的硬件、软件和工作方式,致使自动监控设施不能发挥其正常作用的行为。

3.8擅自拆除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

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自行拆除部分或全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行为。

3.9闲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

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闲置部分或全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行为。

3.10关停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

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关停部分或全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行为。

3.11排污口规范化

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的要求设置

3.12采样点位规范化

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采样点位设置符合《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烟气排放连续监控设施采样点位设置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3.13申报登记

申报登记指排污单位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有关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环保部门申报、环保部门予以登记的活动。

4现场检查一般方法

通过查、看、测、听、问、录等,了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运行状况。

(1)查:

查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资料、记录和历史监测数据,了解该自动监控设施基本情况;

(2)看:

观察采样管路、仪器设备运行状况、现场数据,通过表观现象发现问题;

(3)测:

视情进行必要监测,现场可用快速测试仪器,也可以委托环境监测机构采样化验;

(4)听:

约见企业或运行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听取自动监控设施及运行情况陈述;

(5)问:

针对有关情况,询问安装、调试、运行、验收、整改、故障、隐患等,必要时要求企业或运行单位提供书面材料;

(6)录:

填写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例行检查表和重点检查表和收集影音资料等。

5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检查准备工作

5.1了解排污单位有关情况

(1)排污申报登记表;

(2)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

5.2了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相关资料

(1)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竣工验收资料;

(2)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申报登记表;

(3)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资料;

(4)污染源自动监控历史数据。

5.3现场检查装备配置

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检查内容,现场检查人员可配置:

(1)现场采样设备;

(2)便携式快速分析设备;

(3)配置无线宽带上网卡的便携式电脑;

(4)录音、照相、摄像器材;

(5)强聚光手电;

(6)望远镜;

(7)电流发生器;

(8)其他。

5.4现场监督检查人员要求

现场检查必须由包括两名以上环境监察人员在内的人员实施。

环境监察人员必须取得中国环境监察执法证或者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同时应当熟练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检查装备。

6例行检查

6.1排污口规范化检查

检查排污口是否与验收或申报登记或上一次有效性审核一致;如不一致,检查是否及时变更。

排污口变更的项目应符合排污口规范化的要求。

6.2采样点位规范化检查

6.2.1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采样点位检查

其采样位置应位于渠道计量水槽流路的中央,且采样口采水的前端设在下流的方向;测量合流排水时,在合流后充分混合的场所采水。

采样头可设置成随水面的涨落而上下移动的形式,采样头应距水面10~20厘米以下,离水槽底部10厘米以上。

6.2.2烟气排放连续监控设施采样点位检查

(1)采样点位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

(2)采样点位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其设置应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4倍烟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2倍烟道直径处;如不在以上位置时,采样点位前直管段的长度应大于后直管段的长度。

(3)若一个固定污染源排气先通过多个烟道后进入该固定污染源的总排气管时,采样点位应设置在该固定污染源的总排气管上。

(4)采样点平台面积应不小于4.0m2,平台、爬梯栏杆高度不低于1.5m,爬梯的宽度范围为600~800mm,爬梯的角度不得大于51度。

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5米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Z字梯/旋梯/升降梯。

采样点平台上应安装220V三相电源插座4个或以上。

(5)采样点应设置在污染净化设施下游。

6.3擅自拆除、闲置、关停自动监控设施情况检查

6.4自动监控设施变更情况检查

(1)检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其辅助设备类型、型号、位置、数量等是否与验收或申报登记或上一次有效性审核一致。

(2)检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采样点,检查其位置是否与验收或申报登记或上一次有效性审核一致。

(3)检查污染物排放情况与验收或申报登记或上一次有效性审核是否一致。

6.5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状况检查

6.5.1工作状况

检查自动监控设施各组成部分,其均应处于完好状态,正常运转。

各分析仪器产生的含有危险废物的废液应有专门回收装置。

6.5.2监测数据

(1)检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按要求正常工作并传输数据。

(2)检查分析仪器数据、数采仪数据、监控中心数据是否一致。

(3)检查历史数据,应完整,缺失率应低于1%。

6.5.3台账检查

(1)检查自动监控设施管理维护、运行台账,应齐全,遗漏率应低于10%;

(2)检查故障处理情况记录,应完整,遗漏率应低于10%;

6.5.4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

查阅近期数据有效性审核报告,检查自动监测数据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核;如果未通过数据有效性审核,则重点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6.5.5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参数检查

检查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参数,其应与申报登记内容一致。

6.6资质检查

6.6.1社会化运行单位

检查社会化运行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资质,查看其是否在有效期内和按资质规定从事运行活动。

6.6.2人员

检查从事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维、化验分析人员资质,其应通过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6.6.3仪器设备的合法性确认证明

自动监测仪器、设备应具备以下适用性检测报告及相应的资质证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

(2)进口仪器应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具备国家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产品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和国家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仪器的名称、型号必须与上述各类证书相符合,且在有效期内。

6.7企业生产工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与自动监控数据的相关性检查

检查企业生产负荷及工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与自动监控设施显示数据变化的相关性,特别是其变化趋势是否逻辑一致。

6.8现场快速监测

在上述例行检查的基础上,可通过现场快速监测进一步加以分析判断。

6.8.1检验采样单元

(1)水污染源采样单元监测

检查水样是否无变质输送至分析仪器。

可在系统取水口和自动分析仪进水口处同时人工取样,用快速分析仪对两处采集的样品进行分析,记录结果并进行比较,其差值应在15%以内。

(2)气污染源采样单元监测

检查气样是否无变质输送至分析仪器。

可在烟气采样管采样口和自动分析仪器进样口同时用便携式废气快速分析仪检测,记录结果并进行比较,其自动分析仪器进样口的浓度应不小于烟气采样口浓度的80%。

6.8.2检验分析单元

(1)检查分析单元是否限制最大值。

可采用与在线监测相同的标准曲线,用80%量程和超过被检查企业排放限值一倍浓度的标准样品做离线监测,记录结果并进行比较,其差值应在10%以内。

(2)核对并记录标准曲线参数。

如果存在一条以上曲线,可分别使用标样判断各标准曲线准确性,其偏差应小于10%。

7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7.1数据异常

(1)数据变化幅度长期小于5%以上且在一个固定范围内波动;

(2)监督性监测数值大于同时段自动监控数值30%以上的。

7.2分析仪器、数采仪、监控中心数据异常

(1)分析仪器数据与数采仪数据不一致;

(2)数采仪数据与监控中心数据不一致。

7.3企业生产工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与自动监控数据的相关性异常

企业生产工况或污染治理设施发生变化,致使污染物排放量或浓度发生明显变化,自动监控设施数据未及时响应或变化趋势出现逻辑不一致性。

7.4现场快速监测结果不正常

(1)通过现场快速监测,系统取水口和自动分析仪进水口两端采集的样品数值误差大于15%;烟气采样管采样口和自动分析仪器进样口两端监测浓度误差大于20%。

(2)利用现场监督检查人员所携带的标准样品做离线监测,仪器测量值误差大于10%。

发现存在上述异常或不正常情况时,应将该自动监控设施列入重点检查对象。

由环境监察部门会同环境监测及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必要时可邀请仪器设备和污染治理专业人员参加,成立专门检查组,对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实施重点检查。

8废水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要点

8.1废水采样系统

(1)检查采样泵、进水管道、内外调节阀、回水管道、溢流管道、回水阀、反冲洗泵、排水管道等,各组成部分应完整,并处于正常联接和使用状态。

(2)检查采样点位,附近应无稀释现象;

(3)检查采样点与分析仪器连接,应正常联通,无给水、排水管路外的其他旁路;

(4)检查水样预处理装置是否与验收文件、申报登记或上一次有效性审核一致,应无过度处理现象。

8.2化学需氧量(CODCr)自动监测仪

8.2.1水样采集、预处理单元

取样管路位置应正确,管路应畅通;处理单元无过度处理现象;进水阀、排水阀等均正常打开。

不正常运行判别:

a、启动仪器后取样泵无水样进入管路;

b、取样管路存在旁通;

c、取样管路损坏,或取样池干涸、锈蚀;

d、水样预处理单元添加非原厂装置;

8.2.3消解单元

消解单元应能实现试剂的快速加热,并保持恒温消解控制

不正常运行判别:

ɑ、加热消解温度低于150℃;

b、消解瓶内部有结晶、沉淀;

c、消解瓶下部有漏液现象;

d、消解装置有大量蒸汽出现;

e、消解时间小于15min

8.2.4操作单元

仪器启动后,应能够正常运转,可精确采取水样,添加试剂,完成测量全过程,并排出废液。

不正常运行判别:

a、仪器启动后无电机转动或电磁阀分合的声响;

b、仪器内部连接线路有松动脱落现象,连接管路有渗液、滴漏现象;

c、仪器启动后内部试剂管路内无液体流动现象;

d、分析过程结束后无有废液排出。

8.3总有机碳(TOC)分析仪

8.3.1预处理单元

(1)排水阀应正常开闭。

不正常运行判别:

a、完成测定后,预处理单元内存在积水。

b、分析单元无法从预处理单元中取到水。

c、样品采集过程中,水样从预处理单元上部溢出。

(2)清洗水应正常开闭,在样品采集过程中,清洗水应关闭。

不正常运行判别:

a、整个样品采集及测定过程中,清洗水连续冲洗采样单元。

b、在仪器不运行的时候,采样单元中的水持续增加直至溢出或仪器排水管中不间断有水排出。

8.3.2试剂

(1)吹脱二氧化碳用试剂HCl的含量应为3%至5%(体积比),有效使用期应不超过3个月,试剂瓶上应注明到期日。

不正常运行判别:

检查当日日期已经超过试剂瓶上注明的到期日。

(2)CO2吸收剂有效期应不超过半年,瓶上应注明到期日。

不正常运行判别:

检查当日日期已经超过试剂瓶上注明的到期日。

8.3.2分析单元

(1)仪器供气压力需保持正常,其范围应在190kPa到210kPa,载气流量在145mL/min至155mL/min,喷射气流量在45mL/min至50mL/min之间。

不正常运行判别:

a、压力表显示压力大于210kPa或小于190kPa。

b、载气流量表显示流量大于155mL/min或小于145mL/min。

c、喷射气流量表显示流量大于50mL/min或小于45mL/min。

d、调节流量表或压力表的调节旋钮,其显示压力或流量无变化。

(2)电炉温度应在675度至685度,冷凝器温度应在0度至1度之间,仪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不正常运行判别:

a、仪器面板上出现红灯警示。

b、仪器工作状况显示界面中原有的“OK”/“正常”部分或全部变为“NG”/“不正常”。

(3)加湿器内水位应正常。

不正常运行判别:

加湿器中水位超过上刻度线或低于下刻度线。

(4)B型卤素洗涤器应处于正常状态。

不正常运行判别:

a、在仪器工作中,B型卤素洗涤器中无气泡。

b、B型卤素洗涤器中液体有颜色。

c、B型卤素洗涤器中合金网上有锈迹。

(5)冷凝水筒应处于正常状态

不正常运行判别:

a、向冷凝水筒的水位低于冷凝水筒侧面溢出口2cm以上。

b、冷凝水管折曲。

(6)检测器应处于正常状态

不正常运行判别:

标液校正曲线峰面积大于34000或小于22000。

(7)查看化学需氧量(CODCr)与总有机碳(TOC)相关性比值,其比值一般大于2。

8.4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监测仪

8.4.1水样采集、预处理单元

取样管路位置应正确,管路应畅通;处理单元无过度处理现象;进水阀、排水阀等均正常打开,样品水流量正常。

不正常运行判别:

a、启动仪器后取样泵无水样进入管路;

b、取样管路存在旁通;

c、取样管路损坏,或取样池干涸、锈蚀;

d、样品水流量小于1L/min或大于~2L/min;

e、目测水样中含有泡沫或很大的垃圾。

8.4.2试剂单元

试剂瓶中应有足量的蒸馏水。

不正常运行判别:

试剂瓶内无试剂;

8.2.4分析单元

(1)仪器启动后,应能够正常运转,可精确采取水样,完成测量全过程,并排出废液。

不正常运行判别:

a、仪器启动后无电机转动或电磁阀分合的声响;

b、仪器内部连接线路有松动脱落现象,连接管路有渗液、滴漏现象;

c、仪器启动后内部试剂管路内无液体流动现象;

d、分析过程结束后无有废液排出。

(2)核查仪器当前的转换系数(k值)等参数设置情况应与备案一致。

8.5氨氮水质自动监测仪

8.5.1水样采集、预处理单元

取样管路安装位置正确,管路畅通;处理单元无过度处理现象;进水阀、排水阀等均正常打开。

不正常运行判别:

a、启动仪器后取样泵无水样进入管路;

b、取样管路存在旁通;

c、取样管路损坏,或取样池干涸、锈蚀;

d、水样预处理单元添加非原厂装置;

8.5.2试剂单元

仪器各试剂瓶内,试剂充足,且在试剂使用有效期内。

不正常运行判别:

a、试剂瓶内无试剂;

b、试剂出现浑浊、结晶、沉淀、变色等现象;

c、试剂标注使用日期超过使用期限。

8.5.3测量单元

仪器的测量单元,应能够准确,稳定测定水样水质浓度。

(分光光度法:

光源稳定,比色池洁净;滴定法:

滴定均居,终点判断灵敏,可靠;电极法:

电极性能稳定,电极探头无结晶,沉淀.)

不正常运行判别:

a、光源损坏,电极探头上存在结晶、沉淀;

b、消解瓶内部有结晶、沉淀;

c、消解瓶下部有漏液现象;

d、比色池壁上附着大量固体污染物

8.5.4操作单元

仪器启动后,应能够正常运转,可精确采取水样,添加试剂,完成测量全过程,并排出废液。

不正常运行判别:

a、仪器启动后内无电机转动或电磁阀分合的声响;

b、仪器内部连接线路有松动脱落现象,连接管路有渗液、滴漏现象;

c、仪器启动后内部试剂管路内无液体流动现象;

d、分析过程结束,未发现有废液排出。

8.6重金属离子自动监测仪

8.6.1水样采集、预处理单元

取样管路位置应正确,管路应畅通;处理单元应无过度处理现象;进水阀、排水阀等均正常打开。

不正常运行判别:

a、启动仪器时,取样泵不工作或无水样进入管路;

b、取样管路存在旁通,或采集的水样为内循环流动;

c、取样管路损坏,或取样池干涸、锈蚀;

8.6.2试剂单元

仪器各试剂应在使用有效期内。

不正常运行判别:

a、试剂瓶内无试剂或药剂不足;

b、试剂出现浑浊、结晶、沉淀等现象;

c、试剂标注使用日期超过使用期限。

d、试剂放置顺序与试剂管路说明或标识顺序不一致

8.6.3消解单元

消解单元应能够实现试剂的快速加热,并保持恒温消解控制

不正常运行判别:

ɑ、加热消解温度及消解时间不在仪器操作规定范围内;

b、消解瓶内部有结晶、沉淀;

c、消解瓶下部有漏液现象;

8.6.4操作单元

仪器启动后,应能够正常运转,采取水样,添加试剂,完成测量全过程,并排出废液。

不正常运行判别:

a、仪器启动后,机械部件等不运转,仪器内无电机转动或电磁阀分合的声响;

b、仪器内部连接线路松动脱落,连接管路有渗液、滴漏现象;

c、仪器启动后试剂管路内无液体流动现象;

d、分析过程结束,未发现有废液排出。

8.7流量计

8.7.1参数设置

(1)堰槽种类、堰槽规格、转换系数等参数设置情况应与备案一致。

(适用于超声波流量计)

不正常运行判别:

堰槽种类、堰槽规格、转换系数等参数设置于备案不一致。

(2)口径、转换系数等参数设置应与备案一致(适用于电磁流量计)

不正常运行判别:

口径、转换系数等参数设置等参数设置与备案不一致。

8.7.2测量单元

(1)液位测量应准确。

(适用于超声波流量计)

不正常运行判别:

使用直尺测量液位,其结果与仪器测量液位误差大于15%。

(2)非金属管道安装的变送器的接地环与变送器接地线开路接地正常。

(适用于电磁流量计)

不正常运行判别:

接地环与变送器接地线开路接地点腐蚀、开裂或断裂。

(3)流量计周边应无电磁干扰

不正常运行判别:

电磁流量计附近装有变频设备。

9固定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检查要点(直接抽取法)

9.1采样单元

9.1.1加热采样探头工作正常,加热温度大于160度。

不正常运行判别:

(1)用手背感测采样探头箱体外壳情况,无热感。

(2)采样探头表面有腐蚀情况,黏附有湿、粘的颗粒物。

(3)用手触摸探头,有强烈的抖动感觉。

9.1.2采样伴热管的长度在76m以内,且其走向向下倾斜度小于5度,管路无低凹,伴热管温度参数应大于120度。

(针对直接抽取式CEMS)

不正常运行判别:

(1)用手背感测加热导管温度,无热感。

(2)轻拽加热管靠近探头部分,探头与加热导管的连接有松动感。

(3)目测加热导管长度大于76m以外,存在平直的管段或明显U型管段。

(4)管线存在纽结、缠绕或断裂的现象。

(5)从加热导管分离至仪器入口管路有三通。

(6)阀门及管路破损。

9.1.3反吹系统正常工作,反吹气压缩机正常工作

不正常运行判别:

(1)反吹气压缩机经常处于启动状态,马达噪声极大(大于80dBA)。

(2)空压机表头压力大于0.7kPa或小于0.3kPa。

(3)反吹气过滤器表面积灰严重。

9.1.4探头应工作正常(针对稀释抽取法)

不正常判别:

(1)探头控制器稀释空气压力表的表头压力小于58或大于62psi(1psi=6894.76pa)。

(2)探头控制器真空表表头读书小于14inHg(1inHg=3386pa)。

(2)探头控制器仪器空气压力表小于1.5Mpa或大于2.0Mpa。

9.1.5稀释单元应工作正常(针对稀释抽取法)

不正常判别:

(1)无热干燥机出口仪用空气压力小于80psi或大于90psi(1psi=6894.76pa)。

(2)储气罐压力小于70psi或大于80psi(1psi=6894.76pa)。

9.2仪器分析单元(二氧化硫与氮氧化物)

9.2.1气水分离器或干燥器状态正常,其滤芯应为白色蓝色。

不正常运行判别:

气水分离器滤芯或干燥器滤芯由白色变为其他颜色或由蓝色变为红色。

9.2.2前置冷凝器工作正常,用手背感测温度,略高于体温。

不正常运行判别:

用手背感测温度,无热感。

9.2.3NOx转换器工作正常,手背靠近(不能接触,温度较高!

80℃以上)NOx转换器应能有明显热感,目测下端特氟隆管路中应没有堵塞。

不正常运行判别:

用手背靠近转换器,无热感。

目测下端特氟隆管路中堵塞或管路有折弯。

9.2.4三氧化硫酸雾吸收器工作正常,目测呈现白色或少部分出现变色。

不正常运行判别:

三氧化硫酸雾吸收器脏污及变色超过3/4。

9.2.5采样泵工作状况,手摸,无异常震动,

不正常情况判别:

手摸感觉有无规律震动,且剧烈

9.2.6主冷凝器正常状况,指示灯应呈闪烁状态,

不正常情况判别:

保持明亮或不亮

9.2.7冷凝水管及冷凝水液位应在瓶高2/3以上,

不正常行为判别:

液位低于瓶高2/3。

9.2.7采样流量(玻璃浮子流量计)正常状况时,浮子流量应在0.6-0.8L/min之间,

不正常行为判别:

浮子流量小于0.6L/min或大于0.8L/min。

9.3分析单元(颗粒物)

9.3.1观察反吹机,反吹应能正常启闭,反吹机工作正常,无异常噪声、震动。

9.3.2经观察孔进行观察,光斑在中央位置。

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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