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股权投资基金邀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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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股权投资基金邀标文件
股权投资基金托管机构
公开邀标文件
公开邀标方:
南京市江宁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
发放时间: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邀投标规定
三、文件的领取、签署、封装及递交
四、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五、评标
六、其他约定
七、联系方式
第二章股权投资基金托管条件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为培育和壮大风险创业投资产业,促进本地企业资本市场融资,加快推进创新创业型城市建设,经研究,拟设立由我公司负责具体组建的股权投资基金。
按照对拟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的理念,我公司为寻求该股权投资基金的托管机构,特组织本次公开邀标活动。
本股权投资基金原则上不限投资领域,但江宁本地项目须优先考虑。
投资阶段原则上投资于拟上市项目和中早期优质项目及区内重点扶持项目。
二、邀投标规定
1.公开邀标方:
南京市江宁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
2、公开邀标内容:
将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的委托经营管理
3、投标人资格:
(1)具有股权投资基金经营管理资质的境内投资管理机构;
(2)具有二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的成功经验和业绩;(3)所投资项目已成功实现IPO一例以上。
4、公开邀标方式:
有托管条件的限定,即在限定的托管条件下,受邀方在本公开邀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按照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投标。
5、有效投标: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符合投标人资格且投标的托管条件优于或等于公开邀标方限定的托管条件为有效投标。
6、限定的托管条件为:
见第二章“股权投资基金托管条件”
7、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当按照公开邀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本公开邀标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函(见附录一)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见附录二)或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见附录三)
(4)辅助资料(见附录四)
三、文件的领取、签署、封装及递交
1、邀标文件的领取:
本邀标文件于2010年6月28日上午10:
00在江宁区政府网站(网址:
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一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
“副本”中除缺少“投标函”外,其他文件及内容须与“正本”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鉴或签字。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
3、密封:
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并在封袋上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所有封袋上均须写明公开邀标人名称、投标主题以及投标人的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4、邀投标时间
邀标时间:
2010年6月28日上午10:
00;
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7月6日下午5:
00。
各投标单位请于规定时间内按本文件要求将投标书报送到公开邀标方办公室(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66号财政大楼8楼南京市江宁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投标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为准,投标文件递送工作一经完成,投标人的投标行为成立,投标人须严格遵守本公开邀标文件的规定及投标文件的承诺,否则以自动放弃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公开邀标人递交修改、替换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申请。
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投标人修改或替换的投标文件,应按本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五、评标
1、评标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财政大楼9楼会议室)。
2、评标人员及评标方式:
(1)本次评标活动由专家评审小组主持,小组成员半数以上为相关专家。
(2)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式为综合打分法:
即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公开邀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打分最高者为本次公开邀标的中标人。
若投标人投标条件均不能满足邀标文件的要求,则本次公开邀标流标。
3、投标文件的评审
2010年7月9日下午,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有效投标人,并在有效投标人中根据评标规则确定中标机构。
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5、评标小组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公开邀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6、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①没有按照公开邀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资料存在虚假成分的;
②投标的资格条件或托管条件不满足公开邀标方限定条件的;
③提交的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公开邀标文件要求的;
④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
⑤投标主体及相关资质在通过评审后发生实质性变化的;
⑥投标文件附有公开邀标方不能接受条件的;
⑦不符合公开邀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投标单位提供的辅助资料中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作为评分依据。
8、中标:
评审小组经综合打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机构,由公开邀标方出具中标通知书。
在评标日后7个工作日内未收到通知的投标人为没有中标,公开邀标方不再另行通知。
六、其他约定
1、本次邀投标活动的邀投标双方需遵守本公开邀标文件的各项约定,中标机构一旦确定,即可与邀标方在投标书的基础上商谈具体合作细则事宜。
如谈判过程中附邀标方不能接受条件的,邀标方有权在投标机构中选择排名靠前的单位进行合作商谈。
2、具体谈判后,邀标方将与确定合作的中标单位签订《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合作协议》,中标单位全程参与基金的募集设立,并作为托管机构明确列入基金募集办法。
本公开邀标文件及第二章《股权投资基金托管条件》的内容将作为《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合作协议》以及基金募集成立后由基金作为委托方与中标机构签订《股权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原则性条款。
3、本公开邀标文件中约定的各时间节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唐超
联系电话:
025-********
公开邀标方:
南京市江宁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第二章股权投资基金托管条件
一、基金募集
拟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规模在人民币2亿元至3亿元,有意参与该基金托管的机构须对该基金以货币方式实际进行投资,投资比例为该基金募集规模的10%-20%。
中标托管机构全程参与基金的募集设立,并作为托管机构明确列入基金募集办法。
二、托管方式
该基金募集设立后,由基金作为委托方与托管机构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进行托管。
三、托管组织
托管机构须在江宁区设立独立法人公司,组成专业管理团队(成员中至少三名具备二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常驻当地负责该基金的具体运营管理。
四、托管期限
托管期限自委托方与托管机构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之日起不低于七年。
五、托管费率
托管机构的委托管理费率不高于2%,根据基金实际到位资金按年度提取。
有意托管机构在投标时请确定一个费率比例。
六、激励酬金
托管机构对基金投资收益超过8%以上收益部分按不高于20%的比例享受激励酬金,剩余收益按基金章程的规定分红。
有意托管机构在投标时请确定一个激励酬金的比例。
七、托管解除权
在托管期内,如因托管机构管理能力或业绩达不到委托方的考核要求,委托方有权提前解除托管。
八、责任豁免
若基金未能募集成功,本次公开邀标活动的公开邀标方和投标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开邀标方:
南京市江宁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以下为格式范本)
股权投资基金托管机构
投标文件
投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1、公开邀标文件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4、辅助资料
(注:
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附录一:
投标函
南京市江宁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
贵司发放的股权投资基金托管机构公开邀标文件我单位已收悉,在通过对公开邀标文件内容的认真研究后,我单位在全部同意《股权投资基金托管条件》的基础上,确定我单位对基金的投资比例为%;确定我单位的托管费率为:
%;确定我单位的基金投资收益激励酬金比例为%。
如能成为本次公开邀标活动的中标单位,我单位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开邀标文件的各项约定。
注:
本投标函须单独封装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不得放入“副本”中。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月日
附录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姓名:
性别:
职务:
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我单位参加“股权投资基金托管机构”的投标活动,签署投标文件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注: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须提供
投标人:
(盖章)
日期:
年月日
附录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参加“股权投资基金托管机构”的投标活动。
代理人在投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及本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注:
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与投标须提供
投标人:
(盖章)
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附录四:
投标单位所需提供的辅助资料
1、最近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复印件各一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书复印件;
2、自成立以来股权投资管理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管理基金数量、规模;所投资项目数量、规模、现状;现有基金规模、运作情况;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等);
3、所投项目成功实现IPO的案例及相关证明材料(件数、发行代码、市盈率等);
4、拟委派参与基金托管团队成员简介及证明材料(工作经历、从事创投行业工作时间、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等);
5、其他切实可行的服务承诺及有利于投标方的材料等均可作为投标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