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施工招标文件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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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施工招标文件改
Company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幕墙施工招标文件改
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主馆改扩建工程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深化与施工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2008-027
项目业主:
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
招标人:
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08-027
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主馆改扩建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函(2007)174号核准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由原来的4686平方米增加至5290平方米,在原纪念馆东北侧扩建两部景观电梯,总投资约为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万松岭路100-1号云居山上,计划于2010年建成。
项目业主为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资金来源为省政府投资。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建筑幕墙深化设计与施工
1、标段内容:
外立面干挂石材幕墙改造、新建电梯井道玻璃幕墙、其他部位玻璃幕墙深化设计与施工。
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幕墙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经理须提供任职文件);(3)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
具有注册建造工程师贰级及以上(若网上发布的,需提供下载的纸质公告,同时提供网址。
建造师名单公示无效,必须为公告),且无在建工程;(4)拟派项目经理自2005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并完成至少一项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建筑幕墙承包项目、其单体建筑幕墙2000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或2005年1月以来独立承担并完成过至少一项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建筑幕墙承包项目,每项合同额在500万以上)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5)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在2005年以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并完成过单体建筑幕墙2000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幕墙设计项目一项及以上;(6)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长驻现场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按建质[2008]91号要求配备)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7)具有社保机构出具(盖章)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作为本公司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
(8)投标人具有“A”级及以上等级的《企业信用报告》(用以参加资格后审的《企业信用报告(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用)》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a.《企业信用报告》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b.出具《企业信用报告》的机构已经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信用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c.信用等级信息已在“信用浙江”网上公示;d.在有效期(1年)内);(9)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06年11月1日后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09年12月日分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总服务台
招标人将派人于2009年月日至2009年月日工作日的上午9:
00~11:
30、下午2:
00~4:
30,在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逾期不再出售。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图纸押金可凭收据和完整图纸退回。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直接点击“”,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302室号位
招标人地址:
杭州市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11楼
联系人:
方小珍赵蕾
联系电话:
057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代建单位):
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杭州市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11楼
业主(使用单位):
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杭州市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11楼
联系人:
方小珍赵蕾
电话:
0571-、
1.1.4
项目名称
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主馆改扩建工程建筑幕墙深化设计与施工
1.1.5
建设地点
杭州市万松岭路100-1号云居山上
1.2.1
资金来源
省政府投资
1.2.2
出资比例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外立面干挂石材幕墙改造、新建电梯井道玻璃幕墙、其他部位玻璃幕墙深化设计与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
1.3.2
计划工期
施工图设计计划工期为30日历天,现场安装施工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
投标人根据自身施工经验、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结合工程具体情况,一旦中标,投标工期即为合同工期。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
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幕墙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
具有注册建造工程师贰级及以上(若网上发布的,需提供下载的纸质公告,同时提供网址。
建造师名单公示无效,必须为公告),且无在建工程。
自2005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并完成至少一项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建筑幕墙承包项目、其单体建筑幕墙2000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或2005年1月以来独立承担并完成过至少一项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建筑幕墙承包项目,每项合同额在500万以上)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经理须提供任职文件);
(2)投标人具有“A”级及以上等级的《企业信用报告》(用以参加资格后审的《企业信用报告(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用)》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a.《企业信用报告》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b.出具《企业信用报告》的机构已经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信用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c.信用等级信息已在“信用浙江”网上公示;d.在有效期(1年)内)
(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在2005年以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并完成过单体建筑幕墙2000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幕墙设计项目一项及以上。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长驻现场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按建质[2008]91号要求配备)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5)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的任命书
(6)社保机构出具(盖章)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作为本公司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
(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06年11月1日后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安排、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风险。
联系电话:
7
□组织,踏勘时间:
/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09年12月日17:
00(北京时间)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
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09年12月日17:
00(北京时间)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09年12月日9:
00(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澄清文件发出后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修改文件发出后24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光盘)。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调价函。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交至:
收款人(全称):
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05年1月1日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3年(2007年、2008年、2009年)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招标文件已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或已提供投标文件格式并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须有相应的签字或盖章。
(仅限于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伍份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
杭州市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11楼
招标人名称:
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主馆改扩建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深化和施工投标文件(注明卷别)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的地址:
投标人名称: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
由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
按照后送达先开的顺序进行。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及以上的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按浙政发【2009】22号文件要求依法组成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
合同价的10%。
为了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以招标文件或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中设置专门条款明确载明的最高限价的85%作为风险控制价。
凡低于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形式为银行汇票或银行转帐支票)。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五天书面通知各潜在投标人。
投标人须准备好资格条件所对应的原件,在投标、评标期间原件随时备查,如届时未能及时提供原件,则视为强制性资格条件审查未通过处理。
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请各投标人务必于开标前三天办理好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的进场交易席位证,并交纳开标日当月的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或)。
2、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十天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
构和省招标投标办公室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本招标文件各章节中内容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则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总则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款、第款和第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七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七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五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五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二部分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标
(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报价格式
A、封面
B、总说明
C、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表-03
D、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表-04
E、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表-07
F、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表-07-1
G、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07-2
H、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一)表-08
I、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二)表-09
J、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表-09-1
K、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09-2
L、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0
M、计日工表:
表-10-4
P、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表-10-5
Q、主要工日价格表:
表-12
R、主要材料价格表:
表-13
S、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表-14
T、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表-15
U、规费、税金、农民工工伤保险费项目清单报价表:
表-16
(其中:
表-07-1、表-07-2、表-09-1、表-09-2限于篇幅,可以只提供电子稿)
2、技术标
(1)深化设计部分(另册)
A、设计说明书(包括但不限于:
总体构思与设计说明、设计立意、构思与方案说明、材料选用说明、幕墙与各种构件的连接说明及不含价格的主要材料清单等)
B、设计计算书(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计算书)
C、深化设计效果图(不得少于4张,图纸文件以A1(841mm×594mm)图纸规格制作,比例不限。
展示图均应贴裱在950mm×650mm的轻质板上。
单独包封,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D、深化设计图(包括但不限于:
重点部位节点图)
E、设计组织方案
(2)施工组织设计;
(3)项目管理机构;
(4)资格审查资料;
(5)其他资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设计深化与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设计深化与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款的有关要求。
3.2.3投标人应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及幕墙技术条件,以及本招标文件明确的招标范围为依据,自行编制本次投标幕墙的设计深化图纸;在此基础上,结合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并根据包工、包料、包检测(法规规定应由发包人完成的除外)、包质量、包安全防护、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验收;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承包方式进行投标报价。
3.2.4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3.2.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设计深化、施工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3.2.6报价原则
(1)投标报价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以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设计深化图纸,自行计算工程量,并编报工程量清单,参照国家现行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结合项目具体条件和企业定额自主报价。
其中,招标图的设计深化与完善可作为单项工程中的一项工作内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进行组价(可列入工程项目汇总表之中),并计入总报价;未单列的,其费用视作优惠不计。
(2)投标报价的分部分项组成及分项工程数量均应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自行编制的设计深化图进行列项和计算,并自行承担工程项目、工程数量和固定综合单价包干的报价风险。
(3)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以下称“报价表”)格式要求,自行计算填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工程量、综合单价和合价。
(4)凡实际发生,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和措施费报价中未列的项目费用,均视同包含在投标报价清单的其他相应项目内。
3.2.7幕墙设计深化施工图须经华南理工大学设计研究院和建设主管部门审查通过,无论在审查时或审查后有关单位按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要求提出的设计修改、变更以及招标文件明确纳入招标范围的设计深化、施工工程内容所发生的修改、变更、补充、深化、完善,均应在投标中考虑,并计入报价;未计入的,视作优惠。
3.2.8幕墙工程设计深化后的施工图纸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过程中,施工图审查费包括华南理工大学设计研究院对深化图纸的审核、盖章的管理费用,及其他(如审查后所需的设计等)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自理,包括中标后承包人的设计、施工备案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自理。
此因素,请投标人在投标中一并考虑,并计入报价;未计入的,视作优惠。
3.2.9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及华南理工大学设计研究院设计的施工图纸(以下简称施工图纸),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建筑风格。
主要材料的技术要求参看施工图纸有关说明及相关的技术规范。
并应在填报的“主要材料价格表”中明确注明所选材料产地、厂商、品牌、规格、质量等级;如投标人所选的材料品牌、档次、规格明显低于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规定的材料品牌、档次、规格,或投标人对所选的材料的颜色、质地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则中标后由招标人选定材料品牌、档次、规格、颜色、质地,且材料价格按投标时所报价不调整,设计费用也不增加;
投标人应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承包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