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灾害公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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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灾害公报
2001年中国海洋灾害公报
来源:
国家海洋局更新时间:
2002-03-26
我国是世界上海洋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海洋灾害给沿海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海洋灾害造成的损失,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了海洋灾害监测预报工作,为沿海各级政府组织防灾减灾提供了可靠的决策依据。
在对2001年海洋灾害情况调查、统计和分析的基础上,国家海洋局编制了《2001年中国海洋灾害公报》,现予以发布。
国家海洋局局长:
2002年3月 北京
目 录
·1.概况
·2.风暴潮灾害
·3.赤潮灾害
·4.海浪灾害
·5.海冰灾害
1.概况
从近十余年的统计情况看,2001年我国海洋灾害属中等偏重年份。
全年因海洋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100亿元,死亡、失踪人数共计401人,受灾人口约1,400万人。
与2000年相比,2001年我国风暴潮、赤潮和海浪等主要灾害造成的损失均比较严重。
风暴潮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7亿元,较上年有所减少,但死亡、失踪人数有所增加;赤潮灾害呈现出发生时间提前,发生频次增多,影响范围扩大的特点,对海洋渔业已构成严重威胁;海浪灾害损失有较大幅度的增加;2000年11月至2001年3月,渤海和黄海北部冰情为近20年来最重年份,在冰情严重期,海上航运和生产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为减轻海洋灾害给沿海经济造成的巨大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01年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在海洋防灾减灾方面投入了较大的人力和物力,加强了海洋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了由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区域海洋环境预报中心、沿海地方各级海洋预报台组成的海洋环境预报网络,对我国海域的风暴潮、巨浪、海冰等海洋灾害做出了及时、准确的预测预报,为防灾减灾提供了决策依据,有效地减轻了灾害造成的损失。
表1 2001年主要海洋灾害损失统计
发生数
死亡、失踪
(人)
经济损失
(亿元)
风暴潮
6次
136
87.0
赤潮
77次
10.0
海上巨浪
329天
265
3.1
合计
401
100.1
图11989~2001年海洋灾害经济损失
图21989~2001年海洋灾害死亡、失踪人数
2.风暴潮灾害
2001年我国沿海共发生6次风暴潮,
其中“飞燕”和“尤特”2次风暴潮酿成
重大灾害,“榴莲”、“玉兔”、“桃
芝”和“利奇马”风暴潮也造成了较大损
失。
福建、广东两省受灾严重。
表22001年风暴潮灾害(含近岸台风浪灾)损失统计
省
受灾人口(万人)
受灾农田(万公顷)
海水养殖损失
沉损船只(艘)
死亡、失踪(人)
经济损失(亿元)
福建
804
21.1
20.4万个养殖箱;
浅海养殖3.46万公顷
6430
129
57.9
广东
532
9.7
2.0万个养殖箱;
浅海养殖2.58万公顷
4418
7
29.1
合计
1336
30.8
22.4万个养殖箱;
浅海养殖6.04万公顷
10848
136
87.0
●“飞燕”风暴潮灾害
“飞燕”台风于6月23日22时20分在
福建省福清市登陆,恰遇天文大潮,引起严重风暴潮灾害。
此次风暴潮增水大、潮位高,平潭以北多个验潮站最高潮位均超过当地警戒水位,最大增水达80~120cm,其中白岩潭站超过警戒水位69cm
图3“飞燕”风暴潮影响范围
为50年同期最高水位。
这次风暴潮给福建省沿海造成重大灾害,导致直接经济损失45.2亿元,其中海水养殖损失约22.8亿元;死亡、失踪122人,受灾人口约521万;12.2万公顷农田被淹;6,430艘船只沉没或损坏;海堤受损321处、达64.8公里,堤防决口80处、共8.3公里。
“飞燕”风暴潮袭击福州巨轮被卷上岸边
“飞燕”风暴潮发生突然,波及范围广,造成影响大。
国家海洋局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及时组织开展了风暴潮预报警报工作,对“飞燕”风暴潮的发生和发展做出了准确的预测,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电话、传真等多种手段将风暴潮预报预警信息及时传递到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海上作业渔船。
福建省人民政府及时动员,部署了减灾工作,省海洋与渔业局立即启动相关减灾工作预案,并向沿海市派出了救灾工作组,指导当地救灾工作。
沿海各级人民政府紧急行动,组织加固鱼塘和海堤,并组织海上网箱养殖人员撤离上岸,有效降低了风暴潮造成的损失。
●“尤特”风暴潮灾害
“尤特”台风于7月6日在广东省东部沿海地区登陆,恰遇天文大潮期,珠江口及粤东多个潮位站的最高潮位超过有记录以来的最高值。
东溪口、海门、港口、广州潮位站的最高潮位分别超历史记录9cm、57cm、15cm、18cm。
珠江口以东所有潮位站的最大增水均超过100cm,其中,妈屿、东溪口和海门的最大增水超过了200cm。
本次风暴潮过程中,广东省直接经济损失约24.5亿元,其中海水养殖受灾约1.1万公顷,水产损失约5.6万吨;
图4“尤特”风暴潮影响范围
死亡、失踪7人,受灾人口约532万;被淹农田约9.7万公顷;2,295艘船只沉没或损坏;损坏海堤57公里,决口17处。
福建省受“尤特”风暴潮的影响,直接经济损失约6.9亿元;死亡、失踪7人,受灾人口约159万;被淹农田约6.1万公顷;损坏堤防195处、共17.6公里,决口6处,冲毁塘坝231座。
7月2日,受“榴莲”风暴潮影响,广东省沉没损坏船只1,490艘,直接经济损失约3.8亿元。
7月26日,受“玉兔”风暴潮影响,广东省沉没损坏船只633艘,约0.04万公顷海水养殖受损,直接经济损失约0.8亿元。
7月31日,受“桃芝”风暴潮的影响,福建省福州市、宁德市损坏堤防157处、共32.1公里,堤防决口154处、共1.3公里;约2万公顷农田被淹,0.8万公顷浅海养殖受损,直接经济损失约5.0亿元;受灾人口约100万。
9月29日,受“利奇马”风暴潮影响,福建省宁德市约0.8万公顷农田被淹,直接经济损失约0.8亿元;受灾人口约24万。
3.赤潮灾害
2001年,我国赤潮灾害严重,造成经济损失约10亿元,并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巨大影响。
2001年,我国海域赤潮发生次数增多、发生时间提前、影响范围扩大。
全年共发现赤潮77次,累计面积达15,000平方公里。
各海区中,渤海发现赤潮20次,黄海发现8次,东海发现34次,南海发现15次。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赤潮发现次数分别为:
辽宁17次、河北2次、天津2次、山东3次、江苏4次、浙江26次、上海2次、福建6次、广东14次、海南1次。
赤潮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巨大影响
图5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赤潮发现次数
图62001年赤潮分布示意图
5月中下旬在长江口外及浙江附近海域连续发生大面积赤潮,给海水养殖业造成严重危害,仅舟山市就有330公顷养殖水域受到赤潮严重影响,其中约33公顷绝收,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00万元;6月,福建沙埕发生一次小面积的有毒赤潮,造成鱼类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00万元。
2001年,国家海洋局全面部署并组织实施了全国赤潮防灾减灾工作。
在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初步建立了赤潮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系统,赤潮减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月,宁波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宁波市赤潮防治工作预案》,成立了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的赤潮防治小组办公室。
在2001年宁波附近海域发生的3次赤潮灾害中,市海洋与渔业局迅速做出应急决策,各有关方面通力协作,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赤潮灾害造成的损失。
6月,福建沙埕发生有毒赤潮后,由于监测预警及时、通报迅速、应急措施得当,防止了受赤潮污染的有毒水产品进入市场,避免了人员中毒事件的发生。
同时,通过指导养殖户采取正确的防范措施,减轻了赤潮对养殖业造成的进一步损害,减少经济损失约3,000万元。
8月下旬至9月中旬,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和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局在黄海北部东港养殖水域开展了赤潮监测预警减灾综合示范工作,成功地预测了东港附近海域发生的赤潮,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直接经济损失约1.1亿元,受到了当地政府和广大渔民的欢迎。
4.海浪灾害
2001年,我国近海海域各海区4米以上巨浪累计天数为329天,其中渤海6天,黄海29天,东海103天,台湾海峡79天,南海112天。
海上巨浪给浙江、山东、海南、广东和江苏等省造成了较为严重的损失,因巨浪沉没、损坏大小船只共618艘,死亡、失踪265人,直接经济损失约3.1亿元。
其中,浙江省沉船176艘,死亡、失踪156人,经济损失约1.69亿元;山东省沉没货轮2艘,翻沉、损坏渔船250艘,死亡、失踪4人,经济损失约1.2亿元;海南省沉船13艘,损坏船只150艘,死亡、失踪39人,经济损失约1,200万元;广东省沉船19艘,死亡、失踪37人,经济损失逾800万元;江苏省沉船8艘,死亡、失踪29人,经济损失约100万元。
5.海冰灾害
2000年11月至2001年3月,渤海和黄海北部冰情与常年相比明显偏重,是近二十年来最重的一年。
图72000-2001年冬季渤海和黄海北部海冰范围示意图(白色区为海冰)
2月7-13日,渤海和黄海北部出现本年度最大范围的海冰(图7所示),辽东湾海冰距湾顶最大距离115海里,一般冰厚15-25厘米,最大冰厚60厘米;渤海湾海冰距湾顶最大距离约30海里,一般冰厚10-20厘米,最大冰厚35厘米;黄海北部海冰距岸最大距离约33海里,一般冰厚10-20厘米,最大冰厚30厘米。
在冰情严重期,辽东湾北部沿岸港口基本处于封港状态;素有“不冻港”之称的秦皇岛港冰情严重,港口航道灯标被流冰破坏,港内外数十艘船舶被海冰围困,造成航运中断,锚地有40多艘船舶因流冰作用走锚;天津港船舶进出困难,影响了海上施工船作业;黄海北部大东港船舶航行受到影响;渤海海上石油平台受到流冰严重威胁。
海冰对海上石油平台构成严重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