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教材PDF34页.docx
《消防安全管理教材PDF34页.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消防安全管理教材PDF34页.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消防安全管理教材PDF34页
临港新城1-3-1新建项目
上海越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地防火管理网络
项目经理:
劳文雄
项目副经理:
钱玉龙
项目工程师:
黄桂汀
上海越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临港新城1-3-1新建项目
防火安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委员会内职务
姓名
部门
职务
特殊工种人员名单
工种
姓名
性别
操作证号
发证日期
审证日期
义务消防队员名单
队长:
劳文雄
副队长:
张海军
队员:
刘帅贤祝新伯曹金明董正飞
任健黄林章王志安谭大权
张文泉张强徐师俞银波
上海越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临港新城1-3-1新建项目
班组防火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种
班组
培训日期
重点部位情况
部门
名称
职工
人数
建筑
面积
建筑
结构
产值
(价值)
防火
负责人
生产储存情况
周围情况
防火制度
消防组织
消防水源和器材
施救措施
重大火险隐患情况
部门
部位
发现时间
火险情况
整改意见
整改要求
检查员(签名)
年月日
单位意见
单位领导(签名)
年月日
落实情况
防火安全制度和职责
序号
制度名称
建立
时间
备注
1
建筑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2
施工现场防火制度
3
重点部位防火制度
4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5
工地动火审批制度
6
油漆工防火守则
7
仓库管理人员防火守则
8
危险品仓库防火规定班组长防火职责
9
班组职工防火职责
10
项目经理防火安全工作职责
11
第一责任人防火安全工作职责
12
《木工间(橱)防火制度》
13
《油漆仓库(间)防火制度》
14
门卫、警卫人员防火守则
15
电工防火守则
16
木工防火守则
17
焊、割工防火守则
18
19
19
20
21
建筑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各级防火责任制,使职责明确到人,并按照规定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建立防火档案,认真做好防火安全资料工作。
2、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有专人负责,订出教育计划和管理办法。
3、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油漆间、木工间),必须订立有关规定设立警告牌,并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4、建立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5、一般建筑各楼层,非重点仓库及宿舍、食堂等,设有常规的消防器材。
6、焊割作业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7、危险品押运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的特殊工种人员,必须通过培训和复审,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消防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二、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火警,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三、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四、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应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备有足够
的水源。
五、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应配备满足要求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六、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和乙炔瓶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氧气瓶与乙炔瓶作业时不得少于5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并放置在专用仓库。
七、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八、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加强电源管理,防止电气火灾发生。
重点部位防火制度
一、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二、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三、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或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四、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的存放之间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五、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每50m2不少于两组1211型灭火机,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六、明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地交底签字手续。
七、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对遵守消防规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一、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二、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惩罚办法进行处理。
三、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四、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失效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和义务消防人员汇报,及时更新。
五、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现场动火审批制度
1、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动用明火。
2、焊接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3、油漆间、木工间、危险品仓库和易燃易爆场所等禁火区域严禁明火作业。
4、凡需焊接、气割作业均须向项目部提出申请,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经审批以后,方可动火。
5、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配备沙桶和灭火机等消防设施,以防万一,同时要设安全监护人。
6、二级动火作业可允许三天有效,并有公司安全科负责人审批;三级动火可允许一周有效,并有项目部副经理审批。
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有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度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标准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其当事人责任。
机修房防火管理制度
1、机修房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房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所有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
4、机修工作业时,严禁带手套,下班时切断电源。
5、存放油类要求归类,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6、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殊工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熔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烧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风扇不得放在蚊帐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平方米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挂设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危险品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带有油污手套动用氧气瓶;
2.气瓶必须挂有明显的“空”、“满”标志;
3.气瓶搬运时不得敲击、碰撞、抛卸、滚滑;
4.乙炔瓶、氧气瓶仓库必须有隔热措施;
5.仓库周围严禁动用明火;
6.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及挂有醒目禁烟牌。
项目经理防火责任制
项目经理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火灾的应急预案和落实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应急预案的实施。
二、拟订项目经理部及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工作计划。
三、配备灭火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四、管理本工地的义务消防队和灭火训练。
五、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学习,使职工懂得安全动火、用电和其它防火、灭火常识,增强职工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六、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交底人:
责任人:
年月日
义务消防队防火责任制
一、模范地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二、了解本单位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
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向领导汇报。
三、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四、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五、组织队员轮流值勤。
六、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灭火的应急预案。
发生火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七、积极参加本地区的消防联防活动。
八、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
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知识,会扑救初起火灾。
交底人:
责任人:
年月日
仓库管理人员防火责任制
一、不准携带火种入库,严禁再仓库内吸烟。
二、不准在库房内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电炉等电热器具和液化气、煤气。
三、不准在库房内架设临时电线和使用60瓦以上的白炽灯,使用有镇流器的灯具,应将镇流器安装在库房外。
四、不准在库房内存放仓库人员使用的油棉纱、油手套等物品。
五、要将各类物资分类、限额存放;堆放的物资留出与顶、灯、墙、柱、堆等之间的防火间距。
六、认真检查物资堆放安全情况,离开仓库时切断电源,并关闭门窗。
七、掌握储存物资性质和防火灭火知识,发现火灾后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救。
交底人:
责任人:
年月日
门卫人员防火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对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
二、严禁任何人擅自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施工现场。
三、要加强夜间巡逻,认真检查火源、火种和电源等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并作好值班记录。
四、要掌握单位内重点部位生产储存物资的性质和灭火器材的分布情况,会使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
五、要熟悉火灾、救护、公安报警和上级主管部门电话号码,发生火灾,会及时报警。
交底人:
责任人:
年月日
木工防火责任制
一、禁止在木工间和木工作业场所吸烟。
二、禁止在木工间使用明火。
三、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再木工间或周围附近10m以内。
四、在操作各种木工机械前,仔细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
五、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六、要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交底人:
责任人:
年月日
现场电工防火责任制
一、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
二、要按照有关规范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
三、配合技术人员正确计算配电线路负荷,配线正确,对配电线路指定专人负责、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不得随便乱装乱用。
四、严禁滥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正确选用熔丝。
五、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擅自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六、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组织职工进行电器知识讲座,制止违章用电行为。
七、配合义务消防员对电器防火器材进行维护。
八、要掌握排除一般电气故障的方法,并能使用灭火器扑灭电气火灾。
交底人:
责任人:
年月日
油漆工防火责任制
一、禁止火种进入工作现场。
二、禁止使用明火加温或在密闭状态下溶解漆料。
三、禁止乱倒剩余漆料溶剂。
四、随领随用油漆溶剂,剩料要及时加盖,注意储存安全。
五、经常清除工作场地的油漆沉积物,并要注意工作场地的通风。
六、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交底人:
责任人:
年月日
职工防火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懂得消防工作重要性,爱护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
二、自觉遵守项目有关消防管理制度,听从职能人员的劝告,执行防火和用电规范,自己不违章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做好本岗位的安全防火工作。
三、严禁在床上吸烟及乱扔烟头,严禁在木工房和禁烟区域吸烟。
四、严禁使用电炉,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器设备。
五、发现有火灾应立即向项目部汇报,并迅速进行扑救,必要时要及时报告110。
交底人:
责任人:
年月日
班组长防火责任制
一、班组长是班组的防火负责人,须模范遵守防火安全的规章制度,组建班组防火小组,并有班组防火员。
二、安排生产任务时,要认真进行防火安全交底,填写上岗记录,模范地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负责本班组使用地机电设备及消防设施的管理,班中认真检查,班后切断电源,关闭门窗,防止发生事故。
四、组织班组人员学习防火安全地规章制度,提高班组安全生产和防火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班组的防火安全工作。
五、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组织扑救和报警,保护现场及时上报。
交底人:
责任人:
年月日
焊、割工防火责任制
1、焊、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方可施工作业,实习人员没有正式焊割工在场的指导的,不准从事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审批范围的焊割作业,未办理动火
审批手续和落实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3、不了解焊割现场和周围的安全情况,不准焊、割。
4、不了解焊割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
5、盛装过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的各种容器、管道、仓间、罐柜等,未经清洗和测爆,没有安全保障时,不准焊、割。
6、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冷却、隔音、隔热、装饰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资,在未作清理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因火星飞站溅、导体传热和感应能引起焊割部位物体、建筑物起火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10、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不准焊、割。
交底人:
责任人:
年月日
灭火器发放与放置地点登记表
序号
时间
设置地点
数量
领取放置人
备注
灭火器检查情况记录表
序号
检查时间
放置地点
数量
有否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检查人
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检查类型:
安4-1
单位名称
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
检查单位
检查项目或部位
参加检查人员
检查记录积极结论:
记录人:
整改措施:
制定人:
负责人:
复查意见:
负责人: